民事诉讼法课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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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绪论,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章诉与诉权,第二编 总那么,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那么,第四章 民事诉讼根本制度,第五章受案范围,第六章管辖,第七章诉讼参加人,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明,第十章法院调解,第十一章临时性救济,第十二章诉讼保障制度,第三编审判程序,第十三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十四章简易程序,第十五章民事诉讼中的裁判,第十六章上诉程序,第十七章再审程序,第十八章特殊程序,第四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强制执行通那么,第二十章执行程序措施,第五编涉外、涉港澳台程序,第二十一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章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什么是民事纠纷,农民郑某的拖拉机出了故障,李某主动帮助修理,手指不慎受伤,郑某负担了全部医药费。但是李某以手指无法伸直为由,要求郑某支付营养费和误工费,遭到拒绝,李某请求当地派出所出面解决,派出所要求郑某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并扣下郑某的拖拉机,郑某十分愤怒,持菜刀冲到李某家,将李某打成轻伤。,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为内容的冲突或对抗行为。,主要特点:,1、纠纷主体之间是平等的;,2、纠纷的内容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的争议;,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己力量解决纠纷,1、自决,2、和解,具有最高的自治性;,非严格的标准性;,法律效力问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和解协议性质相当于契约,对于纠纷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一种观点认为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社会救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方来解决纠纷的方式。,1、调解:,人民调解、其他社会组织的调解、行政调解,特征:第三方的中立性、纠纷主体的合意性、非严格的标准性、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假设干规定?2002,第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2、仲裁,1法律渊源,?仲裁法?199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2006,2仲裁的适用范围,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 以下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仲裁的特点,自愿性,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业性,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 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 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保密性 快捷性 经济性 独立性,4与民事诉讼的关系,民事诉讼与仲裁的联系,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A.纠纷解决机构的性质不同,B.受理的前提不同,C.当事人的选择权限不同,D.具体程序步骤不同:,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原那么公开审理,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仲裁:一裁终局,原那么上不公开进行,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司考,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那么可由局部仲裁庭成员签署,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2006司考,A 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B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C 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D 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三)公力救济:主要指民事诉讼,(四)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民事诉讼作为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支撑、维持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第二节 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构造,法院是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的中立裁判者,当事人那么是民事权益相冲突或对立的民事纠纷主体。法院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呈现着等腰三角形之态:法院作为裁判者居于等腰三角形的顶点,双方当事人分居等腰三角形底边和两腰的两个交点之上;法院和双方当事人保持着相等的“司法距离,双方当事人那么处于平等的对抗状态。这是最根本、最典型的民事诉讼形态或构造。,法官审,原告诉,被告辩,二民事诉讼的特征,1、国家强制性.,2、严格标准性。,一方面表现为民事诉讼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规定有序进行,即要遵守程序法之规定;,另一方面表现为在诉讼中法官必须根据民事实体法律标准等对纠纷作出最终结论,即要遵守实体法之规定。,起诉,一审,15天后生效,15天内上诉,二审,强制执行,再审,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诉讼,利,成本低、迅速、便利,程序简单明了,高度的意思自治,正当合理的程序有助于案件事实的澄清和民事纠纷的公正解决.,具有强制力,成为公民权利实现的有力屏障,弊,在追求低廉和迅速解决纠纷的同时,可能导致一些非正义的结果,例如,当事人的妥协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全面实现;抹煞和淡化当事人的权利意识和实现权利的意愿;在运作中可能出现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过分发展或强调ADR可能导致社会忽视审判的功能,对国家的司法权造成一定的侵蚀。,诉讼是一种极具职业专门性的技术性活动,不易为一般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当事人在心理上与诉讼保持一定的距离,妨碍了对诉讼的利用。,程序复杂繁琐、时间持久、成本高昂。,二、民事诉讼模式,其核心问题是把诉讼的主动权交给当事者还是交给法院,一当事人主义,二职权主义,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标准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的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2、民事诉讼法是根本法,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程,序,法,诉讼法,立法程序法,行政程序法,选举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即民事诉讼法的作用和适用范围,具体说,就是民事诉讼法在多大的空间和多长的时间内,对什么人 和什么事 发生标准作用。,1、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亦即法院的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是指哪些民事纠纷和其他案件由我国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来解决。,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2、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但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条约的规定,我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4、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范围,从年月日始,直至将来被废止之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3、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诉讼当事人不管其国籍如何,只要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就必须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一)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二)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三)与破产法的关系,(四)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1.与人民调解法的关系,2.与仲裁法的关系,35.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1,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3.与公证法的关系,1公证文书的特殊证明效力,?民诉法?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2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当事人在起诉前,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证据保全;在起诉后,将公证保全的证据提交法院。,3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审判法律关系,争讼法律关系,通说: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以下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002司考,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法院、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诉讼主体的区别,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太阳水泥排放的污水污染了东岭村甲、乙、丙三人共同承包的水库,受损达5万元。三人联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索赔。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甲委托丁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法院指定鉴定人丁进行与本案有关的专门事项的鉴定。问:1本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2本案的当事人有哪些?3本案的诉讼主体有哪些?,第二章 诉与诉权,第一节 民事之诉,一、诉的含义与构成要素,一民事之诉的含义,就名词的角度来说,“诉是指某一原告针对某一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审判特定的实体法主张的请求。,二诉的构成要素和意义,1、诉的主体:当事人,2、诉的客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讼标的: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民事实体权利。,3、诉的原因:案件实体事实,意义:诉是否完整、一诉区别于他诉、诉的合并或变更,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1500元。现在王某因刘某拖欠了六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9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A王某租给刘某的房子和刘某欠王某的9000元钱,B王某向法院提出要求刘某支付9000元租金C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二、诉的类型与诉的识别,一诉的类型,1给付之诉:请求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之诉,结果:给付判决或消极确实认判决,2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是否存在或是否有效,结果:积极确实认判决或消极确实认判决,3形成之诉:请求法院变动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两种类型:有广泛效力的形成之诉身份、社团,无广泛效力的形成之诉,结果:形成判决或确认判决,张老大和张二小是兄弟,老大未婚单身生活,张二小婚后生育个儿子。按照农村的习俗“绝小不绝大,于是兄弟俩在拉家常时,张二小提出将他的二儿子张强过继给张老大,张老大未置可否。事后张老大仍然独立生活,张强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张强准备结婚时,向大伯提出要钱,并让大伯给他盖间房用于结婚。大伯不肯,张强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经多方调解无效,张老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张强不存在继父子关系。,以下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2004年卷三36题,单项选择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卷三41题,单项选择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二诉的识别,1根据诉的主体来识别诉,2根据诉讼标的来识别诉,3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来识别诉,37.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屡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1),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三、诉的合并与诉的变更,一诉的合并,1诉的合并含义,2、诉的主观合并:即诉讼当事人的合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3诉的客观合并: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两个以上的诉。,诉的客观合并种类单纯合并、预备合并、选择合并,二诉的变更,1诉的变更含义,广义的诉的变更包括替代变更新的诉讼标的替换原诉的诉讼标的和追加变更另增诉讼标的,2请求权竞合与诉的变更、合并,1择一起诉:?合同法?第122条,2通过诉的变更获得有效保护:?合同法解释一?第30条,3可以合并吗?,、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41题,单项选择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第二节 反诉,一、反诉的含义,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二、反诉的要件,1、主体,2、提起的时间,3、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4、与本诉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或案件事实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牵连关系,5、反诉的管辖应当合法,三、反诉的程序,1、提交反诉状,2、法院审查,3、与本诉合并审理,四、反诉与诉讼抵销,.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1),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第三节 民事诉权,一、民事诉权的含义,1当事人向法院行使的请求权,2当事人平等享有的宪法根本权,3具有程序内涵和实体内涵,4诉权与诉讼权利,二、民事诉权的要件,一民事诉权的要件,二民事诉权的消灭,三、民事诉权的保护,一在制度层面保护民事诉权,二在实务层面保护民事诉权,四、滥用诉权的规制,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那么,第一节 根本原那么概述,一、根本原那么的概念,二、根本原那么的功能,一立法准那么的功能,二行为准那么的功能,三引导创造性司法的功能,三、根本原那么的体系,第二节 当事人平等原那么,一、当事人平等原那么的含义,二、当事人平等原那么的内容,一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二人民法院应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三、当事人平等原那么的法理根据,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性原那么在民事诉讼法领域的具体表达,二程序公正的根本要求,三民事实体法平等原那么在民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必然延伸,第三节 辩论原那么,一、辩论原那么的含义,二、辩论原那么的内容,一辩论原那么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二辩论的范围包括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内容,三辩论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四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第四节 处分原那么,一、处分原那么的含义,二、处分原那么的内容,一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二处分权的对象是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三处分原那么在民事诉讼中的表达,四处分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三、处分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一处分权制约审判权,二审判权监督处分权,三审判权应保障处分权的行使,第五节 诚信原那么,一、诚信原那么的含义及本质,二、诚信原那么确立的根据,三、诚信原那么的适用,一诚信原那么对当事人的适用,1禁止恶意制造诉讼状态,2禁止矛盾行为,3禁止滥用诉讼权利,4真实义务,5诉讼上的权利失效,二诚信原那么对法院的适用,1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2禁止突袭裁判,三诚信原那么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适用,第六节 检察监督原那么,一、检察监督原那么的含义,二、检察监督的内容和方式,82关于辩论原那么的表述,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1卷三82题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辩论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催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那么,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1,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那么,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那么,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那么,第四章 根本制度,一、合议制度,1、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独任制的案件,2、合议庭的组成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3、活动规那么,4、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的关系,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21,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21,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那么一律由审判员组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06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二、回避制度,1、回避的规定适用于哪些人员?,2、回避的法定事由:?民诉法?45条、?回避规定?,3、申请回避的程序,关于回避,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1,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三、公开审判制度,1、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2、公开审判的例外,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答复以下问题。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A依法只能公开审理B依法只能不公开审理C如果马雨霞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D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公开审理,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下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2003年)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B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四、两审终审制度,五、陪审制度,1、表达司法民主,2、?陪审决定?2005年施行,陪审员的条件、选任、参加审判的案件范围,第五章 受案范围,一、概念,受案范围,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称为“法院主管,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二、法院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民诉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确定的标准:1、主体,2、内容,?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以下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三、确定受案范围应考虑的因素,1、司法干预社会生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法律与其他社会标准的关系,2、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3、法院和其他解决民事争议机构的关系,仲裁机构 行政机关,?土地管理法?2004,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下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第六章 管辖,第一节 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管辖恒定,管辖权确实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不管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地域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恒定,2021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21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那么根据管辖恒定原那么,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1),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第二节 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一案件的性质,二案件的繁简程度,三案件的影响范围,四案件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三、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的涉外案件,?适用意见?: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假设干问题的规定:对局部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第一条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方案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案件:,一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申请撤销、成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四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五申请成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第四条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海事、海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假设干规定?2001.9,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二、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与船舶营运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三、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港口的运输、作业含捕捞作业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假设干规定?2001.7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著作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2001.10,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假设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4商标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2.1,第二条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5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参照本规定处理。,6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7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省会市、方案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法院,三高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以下应当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有:,A 美国人波特等15人在我国对我国某公司提起的合同违约之诉,案件的标的额为1万元,且案情简单,B 周某对王某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C 李某对某出版社提起的出版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所属高级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特殊规定,D 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称注册为域名,甲公司因而对乙公司提起诉讼,E 香港人周某诉北京市王某离婚一案,案情简单、诉讼标的额小,影响范围不大的,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那么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四、专门法院的管辖,1、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2、海事法院的管辖,3、军事法院的管辖,?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的问题的复函?200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死亡的案件,原告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地方法院起诉,第三节 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的概念,以法院的辖区与案件的隶属管辖确定诉讼管辖,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1、诉讼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一般地域管辖,2、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特殊地域管辖,三、一般地域管辖,一原那么规定“原告就被告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补充规定:,被注销城镇户口,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军人,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监护纠纷,合伙组织,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以下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002)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二例外规定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补充规定:追索赡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03,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四、特殊地域管辖:,与法院辖区的连结呈多元化,一一般合同纠纷诉讼,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诉法适用意见?,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方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0、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假设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丁市法院,案例分析,1996年11月26日,坤元公司与光华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合同内容为:,1供方坤元公司供给需方光华公司:LMA466?220型高温热定型机一台,单价为85万元;LMM069?220型退浆氧漂机一台,单价为165万元;,2付款方式为12月5日前先付20定金,1997年1月10号以前再付总款的20,提货时付总款的50,余款10设备运转3个月以内付清;,3定金20到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供货;,4技术要求及协议见附页;,5供方负责将两台机器运至需方所在地;,6包装标准为简易包装,供方负担费用;,7验收标准为按技术要求及协议验收;,8结算方式为汇票;,9违约责任为合同生效后,供方3个月内供不了货,按违约罚款每天5000元。需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按每天罚款5000元。,两份合同均附一份与上述设备相应的技术协议及工艺流程,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和工艺流程作了详细规定。1997年1月31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供方根据需方要求对LMM069?220型退煮漂联合机的工艺流程进行了更改。,1999年12月20日,坤元公司以光华公司为被告向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合同标的额为2665000元,而光华化纤印染厂仅付了2282644元,请求判令光华公司偿付所欠设备款382356元。海阳市人民法院于当日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立案受理了坤元公司的起诉。之后,光华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民诉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25、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票据纠纷诉讼,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四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五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1、产品责任,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2、网络著作权侵权,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效劳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原揭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也可视为侵权行为地,3、涉及域名的侵权,原揭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也可视为侵权行为地,4、侵犯专利,侵权行为地包括: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及结果发生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及结果发生地,5、侵犯商标权,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6、侵犯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产光盘。对于本案,何种确定管辖的方式是正确的?,A以被告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B以该光盘销售地确定管辖法院,C以光盘生产地确定管辖法院,D以原告所在地确定管辖,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七海损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八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九共同海损分担纠纷,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五、专属管辖,一不动产纠纷诉讼,二港口作业纠纷诉讼,三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顾玉华的户口和住所地均在武汉市某区。顾玉文的户口和经常居住地也都在南京市某区,二人是同胞兄弟,其父顾守仁原在上海市工作。在文化大革命期问,顾守仁在上海的间私房被没收。1981年顾守仁病故。1985年,上海市有关部门为顾守仁落实政策时,补发工资6000元,退还被没收的间私房。顾玉文在顾玉华不知晓的情况下不仅独吞了补发的工资,而且私自占有了在上海市的间房屋。后顾玉华得知后,曾屡次向顾玉文提出应共同继承其父的全部遗产,遭到顾玉文的反对。为此,双方发生继承纠纷。1991年月,顾玉华向顾玉文住所地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父的遗产。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提问: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甲区的张某将自己位于丙区的房屋卖给乙区的陈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位于丁区仲裁解决。该约定是否有效?,六、协议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诉意见?2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履行地B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1),A.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B.双方达成的管辖协议有效,C.如甲公司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A仲裁委员会可对该案进行仲裁,D.如甲公司向B法院起诉,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时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第四节 裁定管辖,裁定管辖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诉讼管辖。,与法定管辖区别在于,法定管辖是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直接确定的管辖。裁定管辖是要凭借或通过法院的行为,诸如移送行为、指定行为等来确定管辖法院。裁定管辖是法定管辖的补充。,一、移送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依法通过裁定的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二、指定管辖,上级法院依法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1、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时,2、管辖权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三、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下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经上级法院同意后转移给上级法院审理。,一上调性转移,二下放性转移,第五节 管辖权异议,?民诉法?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1,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民事案件的管辖,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重大涉外,本辖区内,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海商海事,专利纠纷,专属管辖,第七章 诉讼参加人,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一、当事人的概念,利害关系当事人,权利保护当事人,程序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当事人,原告,申请执行人,被上诉人,上诉人,被告,被申请执行人,原审原告,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被上诉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本诉被告,反诉原告,二、当事人确实定,明确在某一诉讼中,何人现实地享有当事人地位,确定的标准:意思说、行为说、表示说、适格说、并用说等,?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节 当事人能力与诉讼能力,一、当事人能力,又称诉讼权利能力,是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能力或资格。是指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与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关系,二、诉讼能力,又称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史东男,1990年11月3日出生的父母于1995年离婚后,史冬由其母亲抚养。2000年其母因车祸死亡,史冬随外祖父曹怀道生活。史东母亲的遗产及事故处理后确定给他的生活费、抚养费等均暂由史东的外祖父代管。2004年5月,史东与父亲史永绪见面时,史东表示愿意随父生活,并要求外祖父将母亲的遗产归还于己。后史永绪以史冬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抚养史东,请求曹怀道返还史东应继承的遗产。被告曹怀道那么认为:史东应继承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史东,但必须有人监护使用。而现在史东是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的,其外祖父母亦有监护权。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史东于2004年7月3日向该院要求撤诉,并表示今后愿意同其外祖父母生活,不同意其父监护其财产。,提问:本案的当事人?本案中原告史东的撤诉是否有效?史东表示愿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是否有效?,第三节 当事人适格,一、当事人适格正当当事人的概念,争议应当在什么人之间予以解决才是适当的。只有与案件实体争议有关的当事人起诉、应诉,诉讼才具有实质意义,不同于程序当事人,不同于当事人能力,不同于诉讼能力,二、当事人适格确实定:诉讼实施权,一管理权或处分权,二诉的利益,1.诉的利益的概念,原告所主张的实体权益现实地陷入危险和不安,从而欲通过诉讼的方式去除这些危险和不安。,2.不同种类诉讼的诉的利益,三、诉讼担当,自然人死亡后的一些利益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申请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财产管理人:清算组、遗嘱执行人、财产代管人等,四、非正当当事人的更换和诉讼承担,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B.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标准,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当事人,C.清算组织、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是适格的当事人,原因在于根据权利主体意思或法律规定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D.检察院就生效民事判决提起抗诉,抗诉的检察院是适格的当事人,第四节 诉讼辅佐人,一、诉讼辅佐人的概念,二、我国的规定,?证据规定?第61条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三、诉讼辅佐人的权限及其行为的效力,第五节 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成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一、必要共同诉讼,一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对诉讼标的有不可分的共同的权利义务。,1、根据实体法,对诉讼标的本来就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2、基于同一事实和法律上的原因,二法律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人情形,1.挂靠关系。,?民诉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2.个体工商户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民诉意见?第46条第2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3.个人合伙问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确实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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