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一轮复习-热点专题学案--依法治国--农耕时代的东西方法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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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 法法 治治 国国农耕时代的东西方法律农耕时代的东西方法律依 法 治 国农耕时代的东西方法律1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2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3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4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5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6起源起源习惯法习惯法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成文法)公元公元前前6 6世纪末世纪末至公元至公元前前5 5世纪中世纪中发展发展公民法公民法万民法万民法完备完备民法大全民法大全公元公元前前3 3世纪中世纪中至公元至公元3 3世纪初世纪初至公元世纪至公元世纪不不断断发发展展走走向向成成熟熟国国家家发发展展疆疆域域扩扩大大罗罗马法的形成及发展过程马法的形成及发展过程共和国时期共和国时期帝国时期帝国时期帝国分裂时期帝国分裂时期基础知识梳理基础知识梳理起源习惯法十二铜表法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前5世纪中发展公7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1、早期儒与法的差别“礼辨异”、“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礼记 “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贵贱皆有称者也”荀子“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一以度量断之”管子任法 “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探究问题:材料体现了儒家的哪一核心特点,思考早期儒与法的差别是什么?合作探究合作探究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1、早期儒与法的差别“礼辨异”、“所以8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儒家礼的本质及法家法治思想 儒家儒家思想以伦常为中心,所讲在贵贱、思想以伦常为中心,所讲在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为达到有别境地,尊卑、长幼、亲疏有别。为达到有别境地,所以制定差别性的规范。此种差别性的规所以制定差别性的规范。此种差别性的规范即儒家所谓的礼范即儒家所谓的礼。法家法家则完全是一种客观绝对的标准,则完全是一种客观绝对的标准,坚持异人同法,一赏一刑,以维持公平。坚持异人同法,一赏一刑,以维持公平。若考虑礼,则违背此原则,不能达到一赏若考虑礼,则违背此原则,不能达到一赏一刑的目的。一刑的目的。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儒家礼的本质及法家法治思想 儒9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 汉宣帝诏: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曹魏“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晋书刑法志 晋律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以制罪。以尊犯卑则从轻,以卑犯尊则从重。北魏对父祖七十以上的死罪犯,许缓刑留养,流罪者免予发遣,待父母死后施流刑。唐宋律,骂兄姊杖一百,骂伯叔父母及姑加一等,徒一年;骂父母即为不孝之重罪,处绞。父母谋杀子孙已行者,依故杀减二等。父母被殴、救时误伤,也要问拟凌迟然后请旨核减。夫殴妻,唐宋律殴伤者减凡人二等;明清律,折伤以下勿论,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且须妻妾亲告始论。妻殴夫,但殴即成立殴罪,不问有伤无伤。大清律例刑律318:殴祖父母父母:凡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 汉宣帝诏:自今10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 诸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谓非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而故告者。【疏】议曰: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如有违失,理须谏诤,起敬起孝,无令陷罪。若有忘情弃礼而故告者,绞。注云“谓非缘坐之罪”,缘坐谓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告亦无罪。唐律疏议卷二三斗讼2、法律之儒家化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 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谓非缘11八议:始于西周,中经曹魏,唐律承之。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议亲议亲皇亲国戚议功议功有大功勋议故议故皇帝故旧议贵议贵高级官员议贤议贤有大德行议勤议勤有大勤劳议能议能有大才艺议宾议宾先朝后裔为国宾者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唐律疏议卷二名例八议:始于西周,中经曹魏,唐律承之。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12十恶:北齐“重罪十条”,唐律承之。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谋反谋反谋危社稷大不敬大不敬对君主的不敬行为谋大逆谋大逆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不孝不孝忤逆于直系尊长谋叛谋叛谋背国从伪不睦不睦谋杀、贩卖远亲及殴打远系尊亲属恶逆恶逆谋杀或殴打尊长不义不义杀官长、师长及妻匿夫丧作乐改嫁不道不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等内乱内乱乱伦十恶:北齐“重罪十条”,唐律承之。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13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官当:即以官抵罪,约始于晋律。北魏太武帝定制:“王官阶九品,得以官爵除刑”;隋唐制度,五品以上官,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官,一官当徒一年。探究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说说中国古代法律有何特点?参考答案:以礼为本、礼法以礼为本、礼法并用、礼法合一、引并用、礼法合一、引礼入礼入律、律、法律法律的儒家化的儒家化。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官当:即以官抵罪,约始14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 所谓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秦、汉法律为法家系统,不包含儒家礼的成分在内。儒家以礼入法的企图在汉代已开始。曹魏一旦制律,儒家化的法律便应运而生。魏以八议入律,晋代保留之,晋又创依服制定罪之新例。此二事为北魏所保留,而又加以留养及官当的条例。这些都为齐律所承受,又加入十恶条例。隋、唐承之。归纳言之,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谈谈你如何看待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2、法律之儒家化 所谓法律的儒家15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谈谈你如何看待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是是中国古代社会农耕生产、宗法家族、中国古代社会农耕生产、宗法家族、集权政体三合一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集权政体三合一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破坏破坏了法律的平等原则。先秦时代法家了法律的平等原则。先秦时代法家确定的确定的“刑无等级刑无等级”的平等法律观的平等法律观,被充被充满着尊卑等级、封建特权、宗法伦理等等满着尊卑等级、封建特权、宗法伦理等等一系列等级原则所取代。一系列等级原则所取代。中华中华法系始终没有形成法律至上的法律法系始终没有形成法律至上的法律理念,与刑律儒家化关系极为密切。理念,与刑律儒家化关系极为密切。一、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谈谈你如何看待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是16明太祖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鉴于历代、特别是唐、宋两代臣下鉴于历代、特别是唐、宋两代臣下结党、皇权旁落的教训,于洪武结党、皇权旁落的教训,于洪武(13681398)年年间多次颁布禁止宦官干政和大臣朋党诏令间多次颁布禁止宦官干政和大臣朋党诏令,并在并在大明律大明律中创设了奸党专条中创设了奸党专条,对违反者规定了严对违反者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明律关于严禁奸党的规定,对于明初极厉的处罚明律关于严禁奸党的规定,对于明初极端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和明代前期皇权的巩固起端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和明代前期皇权的巩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犯罪具有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犯罪具有刑法刑法上的不确定上的不确定性,很容易成为封建统治者随意杀戮功臣宿将的性,很容易成为封建统治者随意杀戮功臣宿将的任意性规范。明代政府屡兴大狱,肆意杀戮朝廷任意性规范。明代政府屡兴大狱,肆意杀戮朝廷重臣与封疆大吏,大多是基于重惩奸党罪的法律重臣与封疆大吏,大多是基于重惩奸党罪的法律规定。规定。3、法律之政治化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代、特别是唐、宋两代臣下结党、皇权旁落的教17设设立奸党罪的目的在于强化封建中央君主集立奸党罪的目的在于强化封建中央君主集权,防止臣下篡权变乱。权,防止臣下篡权变乱。促使皇帝疏远朝臣,崇信宦官,为明朝中后促使皇帝疏远朝臣,崇信宦官,为明朝中后期的宦官专政提供了条件。期的宦官专政提供了条件。加强了加强了君主专制,加剧了政治的腐败。君主专制,加剧了政治的腐败。设立设立奸党罪奸党罪的目的是什么?起到什么的目的是什么?起到什么作用?作用?设立奸党罪的目的在于强化封建中央君主集权,防止臣下篡权变乱。18高三一轮复习-热点专题学案-依法治国-农耕时代的东西方法律课件19公元前五世纪时,罗马的法律还是公元前五世纪时,罗马的法律还是习惯法习惯法,它,它的解释权操在贵族法官手里。法官利用这个权的解释权操在贵族法官手里。法官利用这个权利为贵族谋利益。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利为贵族谋利益。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长期的斗争,于公元前长期的斗争,于公元前449年逼使贵族成立十人年逼使贵族成立十人委员会(十人团)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因这委员会(十人团)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因这个文法刻在十二块牌子(铜表)上而得名。个文法刻在十二块牌子(铜表)上而得名。十二铜表法基本上仍是按旧有习惯法制定,还十二铜表法基本上仍是按旧有习惯法制定,还是维护贵族奴隶主的利益,但它对奴隶主是维护贵族奴隶主的利益,但它对奴隶主私有私有制制、家长制家长制、继承继承、债务和刑法、债务和刑法、诉讼程序诉讼程序等等方面都作了规定,限制了贵族法官随心所欲地方面都作了规定,限制了贵族法官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的权力。解释法律的权力。二、西方古代法律罗马法合作探究合作探究公元前五世纪时,罗马的法律还是习惯法,它的解释权操在贵族法官20第三表第三表 执行执行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宽限期。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到长官前,申请执行。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给者听便。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在此期内,债务人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所判定的金额。二、西方古代法律罗马法第三表 执行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21罗马法称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为人格。罗马法上罗马法称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为人格。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自由人)市民权(公民权)的人格由自由权(自由人)市民权(公民权)和家族权(家长权、自权人)种身份构成。罗和家族权(家长权、自权人)种身份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种身份的人才能在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种身份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也才属于具备完整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也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种身份权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人格人格的人上述种身份权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人格减等”。丧失。丧失自由权即沦为奴隶权利被剥夺殆尽称人格大减自由权即沦为奴隶权利被剥夺殆尽称人格大减等等;丧失市民权但仍保留其自由人身份称人格中丧失市民权但仍保留其自由人身份称人格中减等减等;丧失家族权由原来的自权人降为他权人但丧失家族权由原来的自权人降为他权人但仍保留自由人与公民身份称人格小减等。仍保留自由人与公民身份称人格小减等。二、西方古代法律罗马法罗马法称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为人格。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自由22对债权做了规定和解释,指定了解对债权做了规定和解释,指定了解决债务纠决债务纠纷的条款,明晰了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纷的条款,明晰了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私有财产,立法严谨。保护私有财产,立法严谨。维护奴隶制和等级特权。维护奴隶制和等级特权。肯定肯定个人的个人的人身人身权利,权利,提倡自由、平等自由民提倡自由、平等自由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债权做了规定和解释,指定了解决债务纠纷的条款,明晰了契约双23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法律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体系。第二,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比较完善:第二,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比较完善: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确立了许多重要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确立了许多重要的法律原则,如疑罪从无、不告不理、谁主的法律原则,如疑罪从无、不告不理、谁主张谁举证、一事不再理等等原则对现代法律张谁举证、一事不再理等等原则对现代法律制度仍然产生重大影响;深湛的原则与制度、制度仍然产生重大影响;深湛的原则与制度、科学的概念和术语。科学的概念和术语。第三,罗马法充分体现理性原则和衡平观念。第三,罗马法充分体现理性原则和衡平观念。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诸法合体24三、东西方古代法律对比 材料:材料:中国中国传统法律重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府机能,所以公法传统法律重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府机能,所以公法(刑法和行政法)为主体,而私法(民法、商法等)居于附庸地位(刑法和行政法)为主体,而私法(民法、商法等)居于附庸地位。古罗马古罗马法法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民事条文占,民事条文占50%50%,刑事条文仅占,刑事条文仅占16%16%。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共共2 2卷,民事、私法卷,民事、私法7 7卷,刑法卷,刑法1 1卷,行政法卷,行政法3 3卷。卷。(美)昂格尔(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现代社会中的法律 诸诸许嫁女,以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若更许他人者,许嫁女,以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唐律唐律 户婚户婚 诸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各令赔偿。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各令赔偿。唐律唐律 杂律杂律探究问题探究问题:总结古代东西方法:总结古代东西方法律律的异同的异同合作探究合作探究三、东西方古代法律对比 材料:中国传统法律重在维护国家25相同:相同:1.以成文法为主;以成文法为主;2.维护统治阶级权利,是等级社会的法律;维护统治阶级权利,是等级社会的法律;3.宣称法律面前权利平等宣称法律面前权利平等;4.影响深远影响深远,各成体系各成体系不同:不同:1.立法技术立法技术:中模糊不清中模糊不清.罗法理精深罗法理精深,结构结构严谨严谨;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中中重公权轻私权、重刑事轻民事重公权轻私权、重刑事轻民事(重刑轻民)(重刑轻民),民事案件刑事化、民刑不分民事案件刑事化、民刑不分,行行政司法合一政司法合一,罗马法以私法为主罗马法以私法为主,尊重契约尊重契约;3.3.立法思想立法思想:中贯彻儒家思想中贯彻儒家思想,伦理型法律伦理型法律.罗马罗马法充分体现理性原则和衡平观念法充分体现理性原则和衡平观念;4.个人权利个人权利:中没有规定中没有规定,强调礼制秩序强调礼制秩序.罗马法明罗马法明确个人权利能力确个人权利能力;相同:1.以成文法为主;2.维护统治阶级权利,是等级社会的26高三一轮复习-热点专题学案-依法治国-农耕时代的东西方法律课件272荀子在荀子在礼论礼论中说:中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以起也。所以起也。”由此可知荀子主张:由此可知荀子主张:A.人性本恶人性本恶 B.礼法合一礼法合一 C.出礼入刑出礼入刑 D.以德服人以德服人2荀子在礼论中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283.罗马法关于所有权是所有人罗马法关于所有权是所有人“对物的最完全的支配权对物的最完全的支配权”的定义以及关于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各种权能的理论,的定义以及关于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各种权能的理论,直接被归纳到拿破仑法典的第直接被归纳到拿破仑法典的第544条中,备受当代各国民条中,备受当代各国民法学界的推崇,陆续被各国民法所采用。这表明了罗马法法学界的推崇,陆续被各国民法所采用。这表明了罗马法A重视私有财产保护重视私有财产保护 B法理精深结构严谨法理精深结构严谨 C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D被后世继承与发展被后世继承与发展3.罗马法关于所有权是所有人“对物的最完全的支配权”的定义以2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分)材料一材料一 中华法系是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的原生法中华法系是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的原生法系,其丰富的内涵不仅适合于中国的国情,也适合于相邻系,其丰富的内涵不仅适合于中国的国情,也适合于相邻国家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国情,故而有可能奉中华法国家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国情,故而有可能奉中华法系为母法。历代王朝重视法典编撰,自隋唐起历代法典都系为母法。历代王朝重视法典编撰,自隋唐起历代法典都规定规定“十恶十恶”(含侵犯朝廷和皇室的谋反、谋叛、谋大逆、(含侵犯朝廷和皇室的谋反、谋叛、谋大逆、大不敬,涉及家族伦理道德的恶逆、不孝、不睦、内乱,大不敬,涉及家族伦理道德的恶逆、不孝、不睦、内乱,以及不义、不道)之罪,由于重公权轻私权,因此国家刑以及不义、不道)之罪,由于重公权轻私权,因此国家刑法发达,而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则视为细事,缺法发达,而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则视为细事,缺乏应有的法律调整。除皇帝外,朝廷中的行政高官也握有乏应有的法律调整。除皇帝外,朝廷中的行政高官也握有不等的司法权,地方临民之官,既是行政长官也是司法长不等的司法权,地方临民之官,既是行政长官也是司法长官,二者合二而一。官,二者合二而一。摘编自张晋藩摘编自张晋藩解读中华法系的本土性解读中华法系的本土性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30材料二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由日本学者松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由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负责起草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曾经留学法国的陈冈义正负责起草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曾经留学法国的陈箓与留学日本的高种、朱献文负责起草亲属、继承两编。箓与留学日本的高种、朱献文负责起草亲属、继承两编。1910年底,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完成,共1569条。辛亥革命后,北洋条。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序言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序言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31(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特点并简析其形成指出中华法系的特点并简析其形成原因。(原因。(12分)分)(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民法典的作用。(13分)分)(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特点并简析其形32(1)特点:重公权轻私权,以刑法为主,民法薄弱;)特点:重公权轻私权,以刑法为主,民法薄弱;以礼入法,儒家伦理为重要内容;服务皇帝集权,行政以礼入法,儒家伦理为重要内容;服务皇帝集权,行政司法不分;扎根本土,波及邻国,自成一系。(司法不分;扎根本土,波及邻国,自成一系。(6分。分。每点每点2分,答出三点即可)分,答出三点即可)原因:小农经济自给自足,需要法律维持社会秩序;君原因:小农经济自给自足,需要法律维持社会秩序;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强化,法律成为统治工具;儒家文化影主专制中央集权强化,法律成为统治工具;儒家文化影响深远,深入法律制定;历代法典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完响深远,深入法律制定;历代法典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完善,历史悠久。(善,历史悠久。(6分。每点分。每点2分,答出三点即可)分,答出三点即可)(2)近代民法精神:自由与平等;()近代民法精神:自由与平等;(2分)维护私权利;分)维护私权利;(2分)权利与义务兼备。(分)权利与义务兼备。(2分)分)作用:提升中国人的法律观念与权利意识;有利于民权作用:提升中国人的法律观念与权利意识;有利于民权民主思想的传播;有助于挽救民族危机,尽早收回国家民主思想的传播;有助于挽救民族危机,尽早收回国家主权;有利于规范平等的社会秩序,推动中国法制建设主权;有利于规范平等的社会秩序,推动中国法制建设的近代化。(的近代化。(7分。答出三点即可)分。答出三点即可)(1)特点:重公权轻私权,以刑法为主,民法薄弱;以礼入法,儒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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