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法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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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法律篇q本讲主要讲二个局部本讲主要讲二个局部q第一局部:劳动合同法第一局部:劳动合同法q第二局部:婚姻继承法第二局部:婚姻继承法第一局部:劳动合同法第一局部:劳动合同法q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q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q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q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q五、劳动合同的解决五、劳动合同的解决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q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q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q2、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特征q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q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q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过程中的地位在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发生变化q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q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q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q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q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那么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那么q1、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q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q1合法原那么合法原那么q2公平原那么公平原那么q3平等自愿原那么平等自愿原那么q4协商一致原那么协商一致原那么q5老实信用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q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q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q1劳动者需年满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的权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利能力和行为能力q2用人单位有用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q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q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qA、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平安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其他情况qB、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qC、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局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由劳动行政局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分。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分。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q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q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q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q1、书面形式及要求、书面形式及要求q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q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q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为了标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用人单位和劳为了标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区分不同情况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进行了规定q1、自用工之日起、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后,劳动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q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个月不满1年未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q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q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个月的次日至满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q四劳动合同的类型四劳动合同的类型q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q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q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0年的年的;3、连续订立、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q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q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要负责人q2、劳动者的名称、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劳动者的名称、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q3、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q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q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q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q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三种类型qA、标准工时制:是指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劳动、标准工时制:是指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qB、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不定时工作制,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qC、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有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有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q2休息、休假休息、休假q休息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休息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息时间和公休假日q休假指法定假日、年休假休假指法定假日、年休假q自自2021年年1月月1日起国务院日起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形如施行。该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形如施行。该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资收入。q年休假具体安排:年休假具体安排:q职工累计工作已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5天;天;q已满已满10年不满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10天;天;q已满已满20年,年休假年,年休假15天天q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q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年休假天数的;q2、职工请事假累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定不扣工资的;q3、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q4、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q5、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计4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q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q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q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qA: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支付qB: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支付qC: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支付q注意: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注意: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以上100%以下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q注意: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注意: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局部不得超过劳动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局部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者当月工资的20%。假设扣除后的剩余工资局。假设扣除后的剩余工资局部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按最低工资部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标准支付。q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q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q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q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q1、试用期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q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q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年以上不满3年的,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q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q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q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q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是,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是,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q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q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工资标准。q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A、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q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q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q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大损失的;q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q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动合同的;q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q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安排的工作的;q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qB、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q2、效劳期、效劳期q效劳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效劳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的承诺;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的承诺;q劳动者违反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劳动者违反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局部效劳期限的,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局部效劳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提超过效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提超过效劳期尚未履行局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期尚未履行局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q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q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四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q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q法定解除又分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法定解除又分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方解除q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q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内提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q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q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的过错q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q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q2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劳动者的过错形劳动者的过错q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经济性裁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经济性裁员员q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q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q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q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q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q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失踪的q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的q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q二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二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q一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就终止,但也有例一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就终止,但也有例外。如果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外。如果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q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医学观察期间的;q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q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q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q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乏5年的;年的;q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五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q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q1、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q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q1协商和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也协商和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q2调解向调解组织调解向调解组织q3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q4提起诉讼裁决不服提起诉讼裁决不服q二、劳动仲裁二、劳动仲裁q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必经程序。q三、劳动诉讼三、劳动诉讼q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院提起诉讼。q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q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日内提起诉讼。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q某化装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某化装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交要求员工交3000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员工。局部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给员工。局部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q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以提供制服的名义收取押金者收取财物,该公司以提供制服的名义收取押金的做法返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的做法返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公司将该押金返还给员工,并可以根据实际收取公司将该押金返还给员工,并可以根据实际收取押金的员工人数按每人押金的员工人数按每人500元以上元以上2000元以下元以下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q李某的日工资为李某的日工资为120元,每周工作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天,每天工作作8小时。他在小时。他在2021年年10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在天,在“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请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请问:李某问:李某10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如果不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如果不支付,李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支付,李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q李某加班李某加班1天,获得天,获得2倍工资报酬,倍工资报酬,120X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倍工资报酬,120X3X2720元,一共是元,一共是960元。如果公司元。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李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不同意支付,李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并按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并按应付多额即应付多额即960元的元的50%以上以上100%以下的标以下的标准向李某加付赔偿金。准向李某加付赔偿金。第二局部第二局部婚姻继承法婚姻继承法q一婚姻法一婚姻法q1、根本原那么:、根本原那么:q一是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是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q二是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二是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度q三是男女平等三是男女平等q四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q五是方案生育五是方案生育q婚姻法有六项禁止性规定婚姻法有六项禁止性规定q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q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q禁止重婚禁止重婚q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q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暴力q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q2、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结婚的条件和程序q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q1、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结婚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q2、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守法律程序、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守法律程序q3、结婚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结婚是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q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q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q二是必须到达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是必须到达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周岁,女不得早于不得早于20周岁周岁q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q结婚的禁止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q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q二是禁止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二是禁止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婚q结婚的法定程序:结婚的法定程序:q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行结婚登记q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q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q3、家庭关系、家庭关系q家庭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qq2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qq3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其他家庭成员关系q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q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与其人身不可别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与其人身不可别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在人格、身份、地位以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在人格、身份、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q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q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包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关系。具体包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同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q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经济上的必要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经济上的必要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q父母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q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其他家庭成员关系: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关系q4、离婚的方式和后果、离婚的方式和后果q1离婚时必须遵行的两个原那么:一是保障离婚时必须遵行的两个原那么:一是保障离婚自由。二是反对轻率离婚离婚自由。二是反对轻率离婚q2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方式q一是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一是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到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行为q二是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二是诉讼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虽系自愿离婚,但在对子女抚养意离婚,或双方虽系自愿离婚,但在对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婚姻当或夫妻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q3离婚时的特殊规定:离婚时的特殊规定:q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征得军人同意,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q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限q4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的法律后果q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并不因此而消除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并不因此而消除q父母对了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了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q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方有协助的义务q离婚后的财产问题:离婚后的财产问题:q1、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q2、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共同财产缺乏清偿的,那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共同财产缺乏清偿的,那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议不成由法院判决q当夫妻一方有以下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当夫妻一方有以下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权请求损害赔偿:q1、重婚的、重婚的q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q3、实施家庭暴力的、实施家庭暴力的q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q【新婚姻法】【新婚姻法】q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么认定为个人财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么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q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q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局部与,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局部与配偶无关。配偶无关。q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局部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局部进行补偿。进行补偿。q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q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置一方父母,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置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参与财产分割。q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局部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升值局部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多了。q一、解释首次提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一、解释首次提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应申请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q二、二、解释明确规定:亲子鉴定中一方不同意鉴定解释明确规定:亲子鉴定中一方不同意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q三、三、解释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婚后解释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婚后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孳息和自然增值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q四、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不四、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q五、解释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五、解释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置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置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q六、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那么六、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那么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q2000年,张某与钱某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年,张某与钱某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不合,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张某与钱某分年,张某与钱某分居并书面约定:收入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居并书面约定:收入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务。2004年,张某开始做生意,获利年,张某开始做生意,获利30万元。万元。2021年,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年,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包括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在内的全部万元在内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双方在分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双方在分居时已有约定,收入归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居时已有约定,收入归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因此,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义务。因此,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属于其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钱某那么认为该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钱某那么认为该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q问题:问题:q1、张某与钱某约定夫妻之间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张某与钱某约定夫妻之间互不承担扶养义务,是否有效是否有效?为什么?为什么?q2、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是否属于夫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妻共同财产?为什么q1、张某与钱某之间关于夫妻之间、张某与钱某之间关于夫妻之间“互不承担扶养互不承担扶养义务的约定无效。义务的约定无效。?婚姻法婚姻法?第第20条规定,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约定排除。具有强制性,不能约定排除。q2、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属于夫妻共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财产。?婚姻法婚姻法?第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张某与钱某关于互不承担扶养义务约定自所有。张某与钱某关于互不承担扶养义务约定违反了违反了?婚姻法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该局部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该局部无效不影响无效不影响“收入归各自所有这一局部约定的收入归各自所有这一局部约定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q王彬与李兰于王彬与李兰于1999年年5月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同年8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遗房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遗房1间。间。10月,月,王彬与李兰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王彬与李兰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01年年2月,李兰生下一子。期间,王彬向朋友月,李兰生下一子。期间,王彬向朋友借款借款2000元用于购置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元用于购置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彬认为李兰继承其父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彬认为李兰继承其父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兰不同意,王彬逐向法院提起离婚共同债务。李兰不同意,王彬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决定。根据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决定。根据案情,案情,q答复以下问题:答复以下问题:王彬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王彬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应否受理?王彬对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王彬对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正确?q答:答:法院应不予受理。婚姻法规定,女方法院应不予受理。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彬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妻分娩才王彬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妻分娩才8个月。据案个月。据案情,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情,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不予受理。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不予受理。q不正确。婚姻关系应从履行结婚登记,领取结不正确。婚姻关系应从履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时起。王彬与李兰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为婚证书时起。王彬与李兰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为1999年年10月,李兰于月,李兰于1999年年8月继承其父遗房月继承其父遗房1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方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约定,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约定,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王彬所欠财产。王彬所欠5000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2000元用于购置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元用于购置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另另3000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李兰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关,且李兰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q二继承法二继承法q1、继承的概念: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程序,把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遗产转程序,把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遗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q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指遗留财产的死者指遗留财产的死者q继承人继承人指接受财产的人指接受财产的人q继承权继承权指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指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q2、继承的种类:、继承的种类:q1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那么的财产继承制度顺序、遗产分配原那么的财产继承制度q2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他生前所立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他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的全部或者局部转移给指定的继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的全部或者局部转移给指定的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q3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的一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种法律制度q4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q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q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q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q遗赠是遗赠人死亡时生效的单方面无偿民事法律遗赠是遗赠人死亡时生效的单方面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而无论受遗赠人是否接受行为,而无论受遗赠人是否接受q遗赠是遗赠人死亡时生效的单方面无偿民事法律遗赠是遗赠人死亡时生效的单方面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而无论受遗赠人是否接受行为,而无论受遗赠人是否接受q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殡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殡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q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当继承的遗产。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当继承的遗产。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q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乙婚后与妻子共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乙婚后与妻子共建房屋建房屋12间,并于间,并于1998年生一子丙。年生一子丙。1999年年乙死亡。乙母自乙婚后一直与长子甲同住,直至乙死亡。乙母自乙婚后一直与长子甲同住,直至2001年才病逝。年才病逝。2002年,乙妻车祸身亡。此时,年,乙妻车祸身亡。此时,甲与丙就上述遗房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丙的外甲与丙就上述遗房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丙的外祖父也即丙的监护人认为,祖父也即丙的监护人认为,12间房屋系丙的父母间房屋系丙的父母建造,甲无权继承。经查实,上述各被继承人均建造,甲无权继承。经查实,上述各被继承人均无遗嘱。根据案情,请答复以下问题:无遗嘱。根据案情,请答复以下问题:q乙死后,遗房怎样继承?乙死后,遗房怎样继承?乙母死后,遗乙母死后,遗房又怎样继承?房又怎样继承?丙是否应继承丙是否应继承12间遗房?间遗房?q答:答:12间房屋系乙与乙妻婚后所建,属乙间房屋系乙与乙妻婚后所建,属乙与乙妻的夫妻共同财产。乙死后,遗房只有与乙妻的夫妻共同财产。乙死后,遗房只有6间,间,应由乙的第一序继承人即乙妻、丙、乙母继承,应由乙的第一序继承人即乙妻、丙、乙母继承,各得各得2间。间。q乙母死后,遗房乙母死后,遗房2间,由甲乙继承。但由于乙间,由甲乙继承。但由于乙先于乙母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乙母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对乙母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对乙母的2间遗房,由甲继间遗房,由甲继承承1间,由丙代位继承间,由丙代位继承1间。间。q丙不能全部继承丙不能全部继承12间遗房。乙妻死后,遗房有间遗房。乙妻死后,遗房有8间,由丙继承。丙应继承的遗房为除去甲继承间,由丙继承。丙应继承的遗房为除去甲继承的的1间外的间外的11间。间。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q被告甲,男,被告甲,男,2021年,甲与乙结婚,生有一子。年,甲与乙结婚,生有一子。在某市工作。在某市工作。q工作期间,甲认识了丙,并且隐瞒已婚事实与丙工作期间,甲认识了丙,并且隐瞒已婚事实与丙恋爱。恋爱。2021年年3月,甲向丙提出结婚,丙同意。月,甲向丙提出结婚,丙同意。到了约定结婚的日期,甲假称证明忘了带来,提到了约定结婚的日期,甲假称证明忘了带来,提出先举行婚礼,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出先举行婚礼,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2021年年9月在丙所在城市举行了婚礼。月在丙所在城市举行了婚礼。q之后,甲屡次借口拖延办理结婚手续。之后,甲屡次借口拖延办理结婚手续。q甲自从和丙恋爱起,屡次写信给乙,借口为使乙甲自从和丙恋爱起,屡次写信给乙,借口为使乙户口能迁入城市,必须先离婚,诱使她同意进行户口能迁入城市,必须先离婚,诱使她同意进行假离婚,于假离婚,于2021年取得了离婚证,但甲仍对乙年取得了离婚证,但甲仍对乙隐瞒。隐瞒。q甲出差外省,认识了女青年丁,二人恋爱一段时甲出差外省,认识了女青年丁,二人恋爱一段时间以后,甲持离婚证与工作证,丁持单位结婚证间以后,甲持离婚证与工作证,丁持单位结婚证明,二人一起到当地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明,二人一起到当地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丁当年调入某市工作。丁当年调入某市工作。q后来丙到甲所在单位找甲,她与丁的结婚事实才后来丙到甲所在单位找甲,她与丁的结婚事实才被揭露。被揭露。q乙也来到甲所在单位,甲以欺骗手段假离婚的事乙也来到甲所在单位,甲以欺骗手段假离婚的事实被揭露。实被揭露。q1、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q2、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q3、哪些婚姻关系形成重婚?、哪些婚姻关系形成重婚?q1、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甲与乙的离婚是否有效?q应当有效,因为,乙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她在应当有效,因为,乙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能够明白离婚意味着什么,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能够明白离婚意味着什么,个人行为的结果应由个人承担。个人行为的结果应由个人承担。q2、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丙与甲、丁与甲的婚姻是否合法?q丙与甲的婚姻应属无效,因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丙与甲的婚姻应属无效,因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理登记,领取结婚证。q丁与甲的有效,因为已经到民政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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