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本第一章劳务员岗位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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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员岗位相关的标准和管理规定(一)建筑业劳务用工、持证上岗基本规定1.掌握劳务用工对劳务人员的规定2.熟悉劳务用工对企业的规定3.掌握持证上岗的制度规定(二)熟悉农民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三)掌握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一)劳务用工基本规定1.对劳务人员的规定(1)年龄条件 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以下(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凡是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慢性肝炎、癫痫(羊角风)等症的人不宜从事建筑业的工作(3)岗位知识安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常识的培训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职业道德和城市生活常识的培训(4)职业资格证书 它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从业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重要依据。(二)劳务用工对企业的规定(1)资质要求 1)根据 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劳务企业应办理工商注册并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根据原建设部 2007 年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9 号),具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并符合资质许可的规定范围;3)按照原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 2001 82 号),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划分 13 类,其中包括:A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B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C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D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E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F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G 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H 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I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J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K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L 饭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M 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根据建筑劳务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数量以及业绩等情况,其中有 6 类资质划分一级、二级,其余 7 类资质不分等级。(2)政策管理要求 1)应具有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证明材料。2)应具有劳务分包企业规模、组织架构、技术力量、施工业绩以及财务、劳资、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等材料。3)劳务企业施工队长应当具有公司法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任命证书。此外,还需严格执行各省市有关规定。如北京市的规定是:工程施工队长在北京市住建委的备案信息,须领取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劳务施工队长证书 并应当取得年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合格证书。4)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岗位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5)劳务员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劳务员岗位证书,并应当取得年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同时,劳务企业应符合施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相关备案。(3)人员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全部管理人员应 100 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管理岗位证书;一般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劳务普工等注册人员必须 100 持有相应工种的岗位证书;对于劳务分包工程队伍人数超过 50 人的,其中中级工比例不低于 40、高级工比例不得低于 5。(三)持证上岗的制度规定管理人员,不低于8%管理人员具有安全证书,100人以上专职员一般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劳务普工注册人员100%持证工程队伍中初中高级工均须取得相应证书(四)农民工问题的有关规定1.熟悉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一般规定2.熟悉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要求3.熟悉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处罚1、农民工概念没有城市户口在城市就业和工作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2、农民工权益劳动权劳动报酬权自由择业权劳动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子女受教育权自由迁徙居住权民主政治权3、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4、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处罚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五)工伤事故处理程序1.工伤与伤亡事故的分类、认定及工伤保险(1)工伤与伤亡事故的分类 1)工伤的概念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2)伤亡事故的分类 事故类别 伤亡事故的类别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伤亡程度分类 A.轻伤:损失工作日105日的失能伤害 B.重伤:损失工作日 105日的失能伤害 C.死亡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A.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B.重伤事故: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C.死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c.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 3人。(2)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 1)工伤认定相关问题 工伤认定的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依法作出劳动者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决定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是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可以依法主张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工伤的类型 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C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D 患职业病的;E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F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G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C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 醉酒导致伤亡的;C 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的主体及时效工伤认定的主体为:A 职工所在单位;B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C 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工伤认定的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条件。“工作时间”,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点的时间。其中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单位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在公共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相关活动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内或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上下班途中”则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伤害和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单位设施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具体说来,因工造成职工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和职业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伤亡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A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B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C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D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E,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F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G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H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1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a)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b)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a)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b)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c)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d)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e)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 革命伤残军人证 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f)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的办理程序 A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B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C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D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注意事项 A 时效问题。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B 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劳动法 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C 复议前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工伤保险相关问题 工伤保险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体来说,工伤保险是员工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是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受到伤害的职工医疗、康复的费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质帮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保险对象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所以,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任何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与义务。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属于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制度,而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则是自愿的。工伤保险的作用 工伤保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工伤事故与职业病严重威胁广大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影响工伤职工工作、经济收人、家庭生活,关系到社会稳定。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医疗康复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工伤保险通过基金的互济功能,分散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避免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便不堪重负,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甚至导致破产,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活动。工伤保险是建立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范机制的重要条件。工伤保险可以促进职业安全,通过强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责任,通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费率浮动机制,建立工伤保险费用与工伤发生率挂钩的预防机制,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伤保险赔偿的几种特殊情况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A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B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C 拒绝治疗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我国工伤保险的范围 现行 工伤保险条例 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外籍员工在华工作也应该参加工伤保险,我国与该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签有相关协议的除外。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企业的一种类型,乡镇企业也应该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A 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B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C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D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E 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场所、受伤职工、受伤经过、伤情诊断、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基本内容;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伤害事故,应同时出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属机动车事故的需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属暴力、刑事等伤害事故,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条件第三条的,另外要求出具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的验证报告;F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员工本人死亡的,同时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问题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科学方法和手段,依据鉴定标准,对伤病劳动者的伤、病、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综合评定,它能够准确认定职工的伤残、病残程度,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有利于保障伤残、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范围包括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或因疾病或非因工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劳动能力鉴定也可以叫做劳动鉴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A 填写 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一式三份;B 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C 在医疗机构救治期间的诊疗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D 相关的检查报告复印件(如 X 光报告、B 超报告、肝功能、肾功能等)、影像检查(X 光片、CT、MRI(核磁共振)等。提出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申请,除上述 4 项材料外,还需当面提交下列材料:A 职工所在的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B 职工所在的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结论,以及签收时间证明材料;C 申请人(单位)的申请报告;D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而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A 填写 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一式三份;B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定的职工连续工龄核定表或养老保险对账单(1998 年 7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1998 年 7 月 1 日后申请退休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10 年;1998 年 7 月 1 日后参加工作的,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C 诊疗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D 相关的检查报告复印件(如肝功能、B 超、血像、肾功能等)、影像检查(X 光片、CT、MRI(核磁共振)等;E 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男职工达到 50 周岁,女职工达到 45 周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提出申请。工伤发生后初次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应当在自收到所在参保统筹地区的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凭书面材料当面提出(邮寄函件不受理)。因伤病要求提前退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在达到规定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后再提出(建议在提出申请前带上伤病诊疗资料、身份证、养老保险对账单等,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审查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规定要求,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组织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标准,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应当及时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单位和个人。2 抢救伤员与保护现场(1)常见工伤事故抢救伤员的方法 1)抢救烧伤伤员的方法 现场抢救是救活烧伤伤员的起点,非常重要。其方法可概括为灭、查、防、包、送 5个字。即:灭:熄灭伤员身上的火,使其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查:查伤员呼吸、心跳、中毒、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防:防休克、窒息、创面污染。包:用较干净的衣服,把创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持续冲洗外,对创伤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皮肤表面。送:就是迅速离开现场,把严重烧伤的伤员送往医院。2)抢救高温中暑伤员方法 在处理矿井火灾事故中遇到高温中暑的伤员,必须因地制宜、及时进行抢救。应当将伤员迅速转送至阴凉通风而安全的巷道解开衣服,脱掉胶靴,让其平卧,头部不要垫高。然后用凉水或酒精擦伤员全身直至使皮肤发红、血管扩张以促进散热。也可放在风筒口吹或放在巷道凉水沟中浸湿降温。对于能饮水的伤员,应使其喝足凉盐水和其他饮料。处理呼吸、循环衰竭的伤员时,一般现场有困难,应在现场人员的精心护理下,迅速转送到地面医院3)抢救中毒、窒息伤员方法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抢救遇险人员时,抢救人员应佩带自救器,对被抢救的伤员要立即给他们带好自救器,迅速救出灾区。把伤员运送到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并立即检查伤员的心跳、脉搏、呼吸及瞳孔情况,并注意保暖。同时解开领口、放松腰带,口腔有杂物、痰液、假牙或是呼吸道不畅通,应将污物等清理取出、使呼吸道畅通。如受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经停止但心脏仍有跳动,要立即搓抹他的皮肤,将他的皮肤搓热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脏停止,应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按压,同时做人工呼吸。如果因瓦斯或二氧化碳等窒息,情况不重时,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休息,即会苏醒。如窒息时间较长,就要在皮肤摩擦后进行人工呼吸。4)井下发生冒顶埋压人时抢救方法 在抢险救灾中,发现因冒顶、片帮,人员被煤和研石埋压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抢救: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就是采取一切办法扒通冒落区抢救出遇险遇难人员。查明事故地点顶板两帮情况及人员埋压的位置、人数和埋压的状况。采取措施,加固支护,确保在抢救中不会再次冒落后,小心地搬运开遇险人员身上的煤、岩,把他救出。如煤岩块等较大,无法搬开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抬起救出伤员,绝不可用镐刨、锤砸破岩等方法扒人。对救出的伤员,要立即抬到安全地点,根据伤情妥善救护:对轻伤破口出血者,要先止血包扎;对重伤或骨折人员,如无医护人员在现场,要及时转送到医院,转送前对骨折要进行临时固定,小心搬运。对失去知觉,停止呼吸时间不长的伤员,要及时进行输氧和人工呼吸抢救5)抢救触电人员方法 发生触电时,最重要的抢救措施是先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抢救伤者。切断电源拨开电线时,救助者应穿上胶鞋或站在干的木板凳子上,戴上塑胶手套,用干的木棍等不导电的物体挑开电线。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不得中途停止,一直等到急救医务人员到达,由他们采取进一步的急救措施,具体分为以下情况:症状较轻者: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可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将伤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实施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亦可针刺人中、涌泉等穴,或给予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碱、咖啡因、尼可刹米)。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呼吸心跳均停止者: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 2,15 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 2 次,心脏按压 15 次。如现场抢救仅有 1 人,也应按 2 比 15 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如果触电者有皮肤灼伤,可用净水冲洗拭干,再用纱布或手帕等包扎好,以防感染。6)抢救溺水人员原则 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由于水势急,冲力大,人员躲避不及,就会被水冲走,遭致水淹。有时人员在水仓或水井附近工作,不慎失足,也会造成溺水。溺水时,大量的水由口鼻灌人肺部和胃里,引起窒息,使呼吸心跳停止。在井下发现有人溺水时,应该尽快把溺水者捞出水,并以最快的速度撬开他的牙齿,清除堵塞在嘴中的煤渣和泥土,并把他的舌头拉出来,使呼吸道畅通。救护者取半跪的姿势,把溺水的人员的腹部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头部下垂,并不断地压迫他的背部,把灌人胃里的水控出来。也可抱住溺水者的腰部,使他的背部向上,头部下垂,使积水从溺水者的胃里控出。还可以抱起溺水者,把腹部放在急救者的肩膀上,快步奔跑或不断上下耸肩,以达到使积水者不断控出的目的。把溺水者胃里的水控出以后,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已经停止。且必须连续进行,直到确实无效后才能停止。在整个的抢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使溺水的人员身体保温。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给伤员输氧。7)抢救高处坠物砸伤伤员方法 高处坠物包括由地面 Zm 以上高度坠落和由地面向地坑、地井坠落。坠落产生的伤害主要是脊椎损伤、内脏损伤和骨折。为避免施救方法不当使伤情扩大,抢救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发现坠落伤员,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医院,或是用车送往医院。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若已不能动,或不清醒,切不可乱抬,更不能背起来送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此时应进一步检查伤者是否骨折。若有骨折,应首先采用夹板固定。找两到三块比骨折骨头稍长一点的木板,托住骨折部位,然后绑三道绳,使骨折处由夹板依托不产生横向受力。绑绳不能太紧,以能够在夹板上左右移动 1 一 Zcm 为准。送医院时应先找一块能使伤者平躺下的木板,然后在伤者一侧将小臂伸人伤者身下,并有人分别托住头、肩、腰、胯、腿等部位,同时用力,将伤者平稳托起,再平稳放在木板上,抬着木板送医院。若坠落在地坑内,也要按上述程序救护。若地坑内杂物太多,应有几个人小心抬抱,放在平板上抬出。若坠落地井中,无法让伤者平躺,则应小心将伤者抱人筐中吊上来。施救时应注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伤者脊椎、颈椎受力。8)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脏挤压的方法 人工呼吸是现场急救的重要手段。人工呼吸有多种办法,但最好的办法就是口对口或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对因触电、溺水及其他意外事故导致伤者无知觉、无呼吸的,应迅速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具体做法如下:解开伤者衣领,松开上衣扣子及裤带,使其胸部能自由扩张,不影响呼吸。使伤者平卧,侧脸清除伤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血块、杂物、脱落的假牙等,舌根下陷时应拉出。使伤者头部后仰,鼻孔朝天,口部张开,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者在伤者头部一侧,一只手捏住伤者的两个鼻孔,另一只手将其下领拉向下方或托住其后颈,使其嘴巴张开,然后深吸一口气,紧贴伤者嘴巴用力吹气,大约 2 秒钟一次。吹气时应注意观察其胸部是否鼓起。救护者换气时,要迅速离开伤者嘴巴,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让其自动换气,并观察其胸部下陷。吹气时的力量和次数要适中,开始应快一些,逐渐地保持 5 秒钟一次。对儿童进行人工呼吸时,可不捏鼻子,其胸部鼓起不可过分膨胀,以免引起肺泡破裂。口对鼻人工呼吸法:伤者因牙关紧闭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方法与口对口呼吸法基本相同,只是把捏鼻改成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人工胸外心脏挤压:在触电、溺水等意外事故中,受伤者如果心脏停止跳动,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必须做人工胸外心脏挤压。判断心脏是否停止跳动,现场主要是“听”、“摸”、“看”。听,就是听心跳音;摸,摸就是摸脉搏,其部位在喉结旁边脉血管,这个部位较腕部明显;看,主要是看强光无收缩反应,说明心脏已停止跳动。施救时的具体做法如下:受伤者朝上平卧,松开衣服,清除口内杂物,后背处应是平整硬地板火垫上木板。救护者位于伤者一侧或跨骑在其股部,左手掌叠放于右手掌背上(对儿童可以一只手),下面一只手的掌根放在伤者胸骨下部三分之一处,中指尖位与其颈部下端凹陷处的下边缘,势力点恰好在胸骨中部与腹部连接处的活动端。要注意,找准正确的压点位置是抢救成功的关键。找到正确的压点后,自上而下稳当而迅速地按压。按压时手指分开,手掌用力,目的是把心脏里的血向外挤。成年人可压下 3 一 4cm,儿童用力稍小。按压后,掌根要突然放松(手指不要离开),使心脏恢复原状,血液回流。上述步骤按每秒钟一次的频率持续进行。若一个救护者既要做人工呼吸,又要做心脏挤压,则可采取每进行 1 巧一 120 次心脏挤压后,再进行 2 一 3 次人工呼吸的方法,如此循环。当伤者面色开始好转,口唇潮红,瞳孔缩小,自主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时,可暂停数秒,进行观察。若已能维持自主心跳和呼吸,则应停止。注意:抢救中绝对禁止给昏迷不醒的人强行灌人任何药物或液体。禁止对瞳孔尚未扩大(心脏位停)或肋骨骨折的伤者施行胸外心脏挤压,应迅速送医院抢救。(2)保护现场 l)保护现场的意义 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保护现场的义务。这里所说的当事人,是指与某种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即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者过失造成事故这一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尚未到达现场之前,必须互相主动出示证件,证明身份、姓名、单位,以防有人为逃避责任乘乱溜走,给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带来麻烦。然后,设法保护现场。保护现场是保证现场勘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客观准确材料的前提,也为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创造有利条件。既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遗留大量的痕迹和物证,如不保护好现场,将给勘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因此,当事人要很好地保护现场。2)事故发生后如何保护现场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营救伤员,之后要排除事故再次发生的危险源,除此之外,对于现场一般不予搬动。制作现场图及照片:除了警方例行的绘图外,建议现场负责人自行制作现场图及事故情况说明,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尽可能地详细记录。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并留下证人资料、以供日后联络之用。3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1)工伤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2)事故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在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按国家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等规定执行。1)事故调查程序 死亡、重伤事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可参照执行。现场处理:a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救护受伤害者,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b.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c 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物证搜集:a 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b 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c 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d 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A 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a 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b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c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d 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e 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B 调查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a 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b 使用的材料情况,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c 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d 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e 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防护用具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f 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g 其他可能与引发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证人材料搜集 尽快找有关证人作为被调查者,并认真考证证人的口述和其他提供材料的真实程度,这样就可以搜集到真实的重要证明材料。现场摄影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 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B 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C 事故现场全貌;D 利用摄影或录像等手段摄录下重点的情景,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绘制报告中的事故图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2)事故分析程序 事故分析步骤 A 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B 全面、详细地分析下列内容:受害者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性质、引发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C,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D 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E 确定事故的责任者。分析事故原因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A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B 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A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主要是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B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意识差;C 劳动组织不合理。主要是工作安排不合理、随意加班加点;D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E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F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G 其他非直接原因引发事故的因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事故责任分析。分析事故责任 A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B 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C 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3)事故结案归档材料的要求事故处理结案后,下列事故资料应整理归档: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当地安全生产监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及有关检验报告;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4)工伤事故的调查方法 成立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组。保护好现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好现场。尤其是参加现场勘查的人员更有义务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一是必须严格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按照分工的职责进行勘查;二是对现场上发现的各种痕迹物证,都要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移动或破坏;三是对现场上的公私财物,要往意保护,不得私自拿走。详细了解工伤事故发生经过。在实施现场勘查前,调查人员应先了解伤亡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了解现场有无变动,有无危及调查人员的隐患,再进行勘查工作。实施现场勘查。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做好现场勘查资料归类分析,报告处理。5)工伤事故的结案与处理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在处理事故时,应结合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此外,还应当追究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 90 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18。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6)伤亡事故的善后事项处理伤亡事故的赔偿主要涉及对于受伤或者死者的赔偿,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六)劳务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1 劳务培训计划的编制 一个完整的培训计划必须满足组织及员工两方面的需求,兼顾组织资源条件及工人素质基础,并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超前性及培训结果的不确定性。不同的企业,培训计划的内容不一样,但是一般来说,一个比较完整的培训计划应该涵盖 6 个 W 和 1 个 H,即 why,培训的目标;what,培训的内容;whom,培划 11 的对象;who,培划 l 者;when,培训的时间;where,培训的地点及培训的设施;how,培训的方式方法以及培训的经费。以下进行具体的介绍:(1)培训的目标。培训的目标是指培训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从受训者角度进行理解就是指在培训活动结束后应该掌握什么内容。培训目标的制定不仅对培训活动具有指导意义,而且是培训评估的一个重要依据。设置培训目标应包括三个要素:l)内容要素,即企业希望员工做什么事情。2)标准要素,即企业期望员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做这件事。3)条件要素,即在什么条件下要达到这样的标准。(2)培训的内容和培训的对象。培训的内容是指应当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培训的对象则是指哪些人要接受培训,这两个项目都是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需要强调的是,为了便于受训人员学习,一般都要将培训的内容编制成相应的教材。培训的内容不同,教材的形式也不同。不论教材的形式如何,都要紧紧围绕培训的内容。(3)培训者。培训者的选择是培训实施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培训者选择的恰当与否对于整个培训活动的效果和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优秀的培训者往往都能够使培训工作更加富有成效。(4)培训的时间。培训时间是指培训在什么时候进行,在培训实施中,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一般来说,培训时间的确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培训需求,二是受训人员。培训时间确定的科学合理,一方面可以保证培训及时地满足培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受训人员安心的接受培训,从而保证培训的效果。(5)培训的地点和设施。培训地点就是指培训要在什么地方进行,培训地点的选择也会影响培训的效果,合适地点有助于创造有利的培训条件,建立良好的培训环境,从而增进培训的效果。培训的地点选择主要考虑培训的方式,应当有利于培训的有效实施。此外,在培训计划中,还应当清楚地列出培训所需的设备,如座椅、音响、投影仪、屏幕、白板、文具等,准备好相应的设备也是培训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保证。(6)培训的方式方法和费用。在实践中,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应该根据培训的内容以及成人学习的特点来选择相应的培训方法。此外,由于培训都是需要费用的,因此在计划中还需要编制出培训的预算,这里的培切 l 费用一般只计算直接发生的费用,如培训地点的场租、培训的教材费、培训者的授课费、培训的设备费等。对培训的费用做出预算,既便于获取资金支持以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又是培训评估的一个依据。2 劳务培训计划的实施 落实劳务培训计划的实施要看重解决好师资、教材、场地、资金、过程管理以及效果评价和总结等,具体内容见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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