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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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环境境卫卫生与相关生与相关产产品品的法律制度与的法律制度与监监督督第一节第一节 化妆品卫生法规与监督化妆品卫生法规与监督化妆品作为人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化妆品作为人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已越来越广已越来越广泛与人群接触。泛与人群接触。根据我国国情,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存根据我国国情,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存在的卫生问题。在的卫生问题。严重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地区)严重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地区)对人民对人民生命财产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造成对国家造成对国家经济经济的损害的损害 对国家对国家声誉声誉的不良影响的不良影响2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一、化妆品的定义与分类一、化妆品的定义与分类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业品。分类:分类:使用目的:清洁类、美容、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目的:清洁类、美容、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部位:肤用、发用化妆品。使用部位:肤用、发用化妆品。剂型:乳液、膏霜、粉、块棒状等。剂型:乳液、膏霜、粉、块棒状等。使用年龄:婴儿、成人、老年人化妆品。使用年龄:婴儿、成人、老年人化妆品。产品特点:美容、香水、香波、美发等。产品特点:美容、香水、香波、美发等。3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二、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二、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1989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199119961996年卫生部发布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年卫生部发布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并于并于20012001年对规范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后年对规范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后,再再次发布实施。次发布实施。19991999年卫生部根据年卫生部根据(The cosmetics Directive of the The cosmetics Directive of the Council European Communities,Dir76/768/EEC,Council European Communities,Dir76/768/EEC,October,1998October,1998)欧盟化妆品规程欧盟化妆品规程,发布了我国的发布了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2002年又根据欧盟化妆品规程的最新版本年又根据欧盟化妆品规程的最新版本(Dir Dir 76/768/EEC,March,200076/768/EEC,March,2000)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2002年版。年版。4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2006年年卫卫生生部部根根据据欧欧盟盟化化妆妆品品规规程程(Dir76768EEC 2005年年修修订订内内容容,The Cosmetics Directive of the Council European Communities,Dir 76 768 EEC,21 November 2005 amending)。对对规规范范进进行行了了修修订发布订发布2007年版。年版。自自2004年年8月月起起我我国国对对进进口口的的非非特特殊殊用用途途化化妆妆品品实实施施备备案案管管理理。即即由由产产品品的的生生产产单单位位向向卫卫生生部部申申请请备备案案,卫卫生生部部受受理理后后作作出出是是否否准准予予备备案案的的决决定定。准准予予备备案案的的,发发给给备备案案凭凭证证,而而这这类类进口化妆品将在标签上注明进口化妆品将在标签上注明备案文号备案文号。5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2006年年6月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健康相关产品卫日起正式实施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拟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生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拟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国产国产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直接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申直接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申请请,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申报产品的生产企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条件进行审核。业卫生条件进行审核。目前一些目前一些职责职责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接管管,全面负责化妆品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全面负责化妆品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行政法规的起草、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的实施、化妆品安全的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的实施、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检测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也处于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门的监管职责也处于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接的过渡。交接的过渡。6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目前的规定目前的规定化妆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卫生许可 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省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依据: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年9月月26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年11月月13日卫生部令第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号发布)第五条:布)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二年复核一次。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二年复核一次。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新原料审批审批 审批部门:卫生部审批部门:卫生部 依据:卫生部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依据:卫生部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年9月月26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年11月月13日卫生部日卫生部令第令第3号发布)第九条:号发布)第九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7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n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 部门:卫生部部门:卫生部 依据;卫生部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依据;卫生部行政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年9月月26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年11月月13日卫生部日卫生部令第令第3号发布)第十条:号发布)第十条:“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n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首次进口的化妆品 审批部门:卫生部审批部门:卫生部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年9月月26日国日国务院批准务院批准 1989年年11月月13日卫生部令第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十五号发布)第十五条:条:“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的说明书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政部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签订进口合同。8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 (Hygienic Standard for Cosmetics)(Hygienic Standard for Cosmetics)共五个部分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总则总则 (General PrincipleGeneral Principle)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毒理学试验方法毒理学试验方法 (Methods of Toxicological Test)(Methods of Toxicological Test)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化妆品卫生化学检验方法化妆品卫生化学检验方法(Methods of Hygienic Chemical Test for Cosmetics)(Methods of Hygienic Chemical Test for Cosmetics)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Methods Methods of of Microbiological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Examination for for CosmeticsCosmetics)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Methods Methods of of Safety Safety and and Functional Functional Evaluation Evaluation for for Cosmetics on Human BodyCosmetics on Human Body)9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三、化妆品卫生监督的主体三、化妆品卫生监督的主体卫生监督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卫生监督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权权力,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力,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主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主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FDA,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我国的现况我国的现况机构设置的明确和稳定机构设置的明确和稳定法律法规的完善(如监督没包括供顾客使用者)法律法规的完善(如监督没包括供顾客使用者)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者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素质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10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四、化妆品四、化妆品生产生产的卫生监督的卫生监督生产生产企业企业许可许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效期4年每年每2年复核,期满前年复核,期满前3个月申请换发。个月申请换发。生产生产原材料监督原材料监督:原料、辅料、容器、包装材料:原料、辅料、容器、包装材料GB,新原料需经卫生部批准。,新原料需经卫生部批准。生产条件监督生产条件监督:建设:建设设计设计和工程审查,和工程审查,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体检,体检,容器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监督,化妆品材料监督,化妆品标识标识监督。监督。化妆品质量监督:化妆品质量监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批准文号制度,产品需通过殊用途化妆品实行批准文号制度,产品需通过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日常的卫生监督日常的卫生监督:生产过程的: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卫生状况,禁用和禁用和限用物质限用物质的使用,产品出厂的的使用,产品出厂的卫生质量检验卫生质量检验记记录,产品卫生质量,录,产品卫生质量,标签和包装标签和包装说明,生产环说明,生产环境,境,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管理。管理。11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目前的检验机构(广东):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保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卫生安全性指定检验机构)12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五、化妆品五、化妆品经营经营的卫生监督的卫生监督1 化妆品销售化妆品销售监督监督禁止销售的有:禁止销售的有:未取得生产未取得生产企业企业许可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妆品;无质量合格标记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的化妆品;标签、小包装、说标签、小包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无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 化妆品广告化妆品广告监督监督广告禁止的内容:名称、制法、效用性能广告禁止的内容:名称、制法、效用性能虚假夸大虚假夸大;使;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使人误解暗示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其效用的;宣传医疗医疗作用作用。3 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 进口经销单位需提供说明、质量标准、检进口经销单位需提供说明、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资料及验方法等资料及出口国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出口国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卫生部经卫生部批准,产品需经批准,产品需经商检部门检验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合格。13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14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卫生监督机构与人员卫生监督机构与人员: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泄露泄露企业企业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有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化妆品生产与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化妆品生产与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警告和责令限期改进(警告和责令限期改进(县级以上县级以上)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30天以内的处罚(天以内的处罚(县级以上县级以上)吊销许可证:停产后无改进,转让伪造倒卖许可证者吊销许可证:停产后无改进,转让伪造倒卖许可证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并可撤消批倍罚款,并可撤消批准文号(准文号(卫生部卫生部)15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监管问题:监管问题:经营者未能运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范经营行为,而经营者未能运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范经营行为,而“条例条例”对经营过程中对经营过程中证件不全证件不全者未作出明确的者未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处罚规定,致使对这一行为缺乏处罚的法律依据;致使对这一行为缺乏处罚的法律依据;对美容美发这类涉及面广、用量大的场所如对美容美发这类涉及面广、用量大的场所如美容美发院美容美发院,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卫生监督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卫生监督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目前目前地市局地市局已开展对一些已开展对一些“港货店、化妆品名店港货店、化妆品名店”销售的销售的产品实施检查,重点是合法来源,和美容美发美体店、洗产品实施检查,重点是合法来源,和美容美发美体店、洗浴中心、足疗等经营场所使用浴中心、足疗等经营场所使用假冒伪劣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对牙膏类的监督管理缺乏相关的条例;对牙膏类的监督管理缺乏相关的条例;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众多,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众多,监督力量监督力量有限,存在监督的的有限,存在监督的的真真空空地带。地带。16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第二节第二节 公共场所的卫生法规与监督公共场所的卫生法规与监督一、公共场所的定义与分类一、公共场所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定义:公共场所是指人群聚集,并供公众从事各种社:公共场所是指人群聚集,并供公众从事各种社会生活使用的一切有会生活使用的一切有围护结构围护结构的公用建筑物、场所的公用建筑物、场所或设施。或设施。分类: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共分类: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共7类类28种)种)17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公共场所公共场所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酒吧、茶座;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音乐厅;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18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卫生部卫生部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实施细则1991技技术规范:范: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要点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要点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大纲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标准检验方法公共场所标准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规范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规范19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年4月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四条:日国务院发布)第四条:“国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制度。制度。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主管司局:卫生部监督局主管司局:卫生部监督局20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卫监督发20095号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目标:目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健康。原则:原则:(一)量化评价(一)量化评价 (二)属地管理(二)属地管理 (三)动态监管(三)动态监管 (四)公开透明。(四)公开透明。21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实施方法:实施方法:(一)确定量化评价(一)确定量化评价内容内容(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按按100分标化分标化 90分以上分以上 卫生信誉度为卫生信誉度为A级;级;7089分,卫生信誉度为分,卫生信誉度为B级;级;6069分,卫生信誉度为分,卫生信誉度为C级;级;低于低于60,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理。(四)卫生监督频次(四)卫生监督频次 22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机构与内容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机构与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卫生监督所(局)各级卫生监督所(局)职责职责 对对不同功能部位、公共用品和卫生不同功能部位、公共用品和卫生设施的卫生状况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进行卫生监测和技术指导。卫生监测和技术指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新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的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审查卫生审查。审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核发放卫生许可证经经常性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资料数据的核对验证。常性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资料数据的核对验证。卫生设备的使用运转卫生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及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健康危害事故的管理与处罚;对违反条例经营单位的康危害事故的管理与处罚;对违反条例经营单位的卫卫生行政处罚生行政处罚。23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范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范围: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条例规定的7类场所,类场所,饭店饭店的监督范围指的监督范围指安装空调安装空调设施的就餐场设施的就餐场所,所,公园公园是指有是指有围护结构围护结构的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商场、书店商场、书店在城市在城市营业面积在营业面积在300m2,县乡,县乡镇营业面积在镇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的场所。以上的场所。集贸集贸市场、市场、邮电局邮电局、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营业厅所营业厅未未列入列入监督范围。监督范围。24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的监督管理发证发证(县以上监督所县以上监督所)申请申请 审查审查 签发签发 工商登记工商登记自主自主卫生管理卫生管理的监督的监督卫生管理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消毒管理、卫生条件、知识普及、体检、疾病报告等。消毒管理、卫生条件、知识普及、体检、疾病报告等。卫生知识卫生知识培训培训 岗前培训合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督健康状况监督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每年的健康检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每年的健康检查,可疑传染病人的诊断及调离。查,可疑传染病人的诊断及调离。25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各类场所的卫生各类场所的卫生监督要点:监督要点:宾馆、饭店宾馆、饭店:室内外:室内外环境卫生环境卫生、用具清洗与消毒用具清洗与消毒、空调空调换气、二次供水换气、二次供水普通旅馆、招待所普通旅馆、招待所:卧具卧具更换、脸脚盆的配备、更换、脸脚盆的配备、床位面积床位面积、公共卫生间保洁公共卫生间保洁、蚊蝇鼠蟑防制。、蚊蝇鼠蟑防制。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内外环境卫生、禁:室内外环境卫生、禁止吸烟、止吸烟、场次间隔时间场次间隔时间、通风通风、厕所保洁厕所保洁26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禁烟、:禁烟、噪声、茶具消毒噪声、茶具消毒、保洁保洁通风通风等。等。公共浴室:公共浴室:顾客顾客用具的更换与消毒用具的更换与消毒、浴池水浴池水的补充的补充与净化、与净化、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与卫生状况。理发、美容店:理发、美容店:工具毛巾消毒工具毛巾消毒效果、工作人员操作效果、工作人员操作卫生、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健康与个人卫生。与个人卫生。27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游泳场馆游泳场馆:池水净化消毒池水净化消毒设备,消毒效果、水质、强制设备,消毒效果、水质、强制淋浴、浸脚消毒、禁止泳衣出租、泳客健康等淋浴、浸脚消毒、禁止泳衣出租、泳客健康等候诊室:候诊室:湿式清扫、垃圾废弃处理、湿式清扫、垃圾废弃处理、通风、消毒措施通风、消毒措施落落实、实、厕所保洁厕所保洁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舱内保洁、卧具更换、供水水质、茶餐:舱内保洁、卧具更换、供水水质、茶餐具消毒、卫生间保洁、粪便处理、蚊蝇鼠蟑防制、从具消毒、卫生间保洁、粪便处理、蚊蝇鼠蟑防制、从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业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候车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候车室28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29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30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32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四、相关的法律责任四、相关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卫生质量不达标继续营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直接为卫生质量不达标继续营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拒绝卫生监督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顾客服务的、拒绝卫生监督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停业整自营业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民事民事责任责任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致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致严重危害严重危害公民公民健康健康事故事故刑事刑事责任责任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致人残疾或死亡致人残疾或死亡,构成犯,构成犯罪的需承担罪的需承担33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第三节第三节 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法规与监督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法规与监督一、饮用水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一、饮用水卫生监督的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34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国务院第412号令)保留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号令)保留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条:号)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主管:卫生部监督局主管:卫生部监督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审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审批 部门:卫生部部门: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国务院第412号令)保留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号令)保留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条:号)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二十第二十一条:一条:“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凡报卫生部备案。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主管:卫生部监督局主管:卫生部监督局35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卫生标准GB17051-97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未发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未发布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未发布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未发布36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37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达标的生活饮用水达标的生活饮用水38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后果39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大学城自来水水质监测采样点大学城自来水水质监测采样点40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二、饮用水卫生监督的范围二、饮用水卫生监督的范围集中式供水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消毒后,由输水管网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到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到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交通运输工具)。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交通运输工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料、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料、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质处理器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41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三、生活饮用水卫生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监督要点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预防性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1 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供水单位供水单位(4年年/每年复查每年复查)涉水产品涉水产品2 卫生卫生审查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新建、扩建、改建供水工程供水工程3 生产生产人员健康人员健康检查检查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经常性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1 各类水源供、用水设施档案各类水源供、用水设施档案2 对供、用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对供、用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3 定期水质监督定期水质监督4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42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四、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四、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产品申报与审批产品申报与审批成分、配方成分、配方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应包括卫生安全性指标)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应包括卫生安全性指标)产品质量检验,包括毒性检验报告(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包括毒性检验报告(资质)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使用年限使用年限产品包装、说明书产品包装、说明书进口产品需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证明文件进口产品需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证明文件新产品需毒理学实验验证报告新产品需毒理学实验验证报告43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思考题 西江引水工程的卫生审查涉及哪些内容 水源水量、水质、卫生防护 输配水安全 管材管件的卫生许可 净水工艺与水源切换的衔接44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第四节 其他环境的卫生监督一、消毒产品一、消毒产品二、办公场所的卫生监督,二、办公场所的卫生监督,SBS三、室内空气质量的卫生监督三、室内空气质量的卫生监督 民用住宅的竣工与装修民用住宅的竣工与装修四、城市垃圾收集与转运,垃圾压缩站等四、城市垃圾收集与转运,垃圾压缩站等五、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卫生学预评价五、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卫生学预评价六、环境污染健康效应的监督与评价六、环境污染健康效应的监督与评价45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46环境卫生与相关产品的法律制度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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