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须知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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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要尊重学法律的朋友笑话:要尊重学法律的朋友v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暴力抗拒不成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是被发现,暴力抗拒不成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至少判十年。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分别给他讲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咨询,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你本来是想强士咨询,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你本来是想强奸,但发现这个女的奇丑无比后逃跑被抓的,这样就不会奸,但发现这个女的奇丑无比后逃跑被抓的,这样就不会被判刑了嘛!因为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再后来他咨被判刑了嘛!因为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再后来他咨询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说,询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说,你早就看上这家男主人,这次好不容易逮住时机想强奸他,你早就看上这家男主人,这次好不容易逮住时机想强奸他,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这样就无罪了嘛!因为刑法没有规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这样就无罪了嘛!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维保须知罪与罚维保须知罪与罚一、什么行为是犯罪?一、什么行为是犯罪?二、什么行为似罪非罪?二、什么行为似罪非罪?三、维保人员应重点注意的几个罪名。三、维保人员应重点注意的几个罪名。v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一、什么行为是犯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分。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一犯罪构成犯罪犯罪 犯罪犯罪犯犯罪罪 犯犯罪罪 主主观观方方面面客客观观方方面面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A A、完完 全全 负负刑刑 事事 责责 任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有识别有识别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16周岁周岁1 1犯罪主体什么人:犯罪主体什么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承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犯罪主体包括:犯罪主体包括:只对只对 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承担刑事责任。已满 14 14 周岁不满周岁不满 18 18 周岁的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B B、相相 对对 负负刑刑 事事 责责 任任已满已满1414周岁周岁不满不满1616周周岁的人岁的人 2002年年6月月16日凌晨日凌晨2时时40分许,北京分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发生的一起恶意号院内发生的一起恶意报复纵火事件,致使报复纵火事件,致使25人死亡、人死亡、12人不同人不同程度受伤。程度受伤。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两名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名因不满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岁而免于刑事责任。C C、完完 全全 不不负负刑刑事事责责任任 经法定程序鉴定,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不满1414周岁的人周岁的人 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犯罪成心和犯罪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几种因素。2 2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故意意过过失失直直接接故故意意间间接接 故意疏疏忽忽大大意意的的过过失失过过于于自自信信的的过过失失主主观观上上的的过过错错成心与过失成心与过失案例 乙自愿喝毒酒案v被告人甲女与开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因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因经营困困难,乙想自,乙想自杀,但,但其家人与甲均不知情。一日,乙与妻子、甲女等朋友吃其家人与甲均不知情。一日,乙与妻子、甲女等朋友吃饭喝酒。喝酒。劝酒酒时,被告人甲,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乙即他不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喝酒,就是1059即即剧毒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开玩笑地问到:到:“你家有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乙说:“你喝啊?乙即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于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乙的喉咙,想,想让乙把乙把农药吐出来,但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v问:本案中,甲的行: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什么?v评析v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她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首先,她没有杀害乙的直接成心;其次,她也无法预见乙会真的喝剧毒农药。甲是在和乙开玩笑,并没有逼迫乙喝农药。她认为乙作为一个成年人是不可能自愿喝农药的,这种看法并无错误。所以她对乙的死亡也不存在间接成心和过失。对于甲来说,乙的死亡是一个意外事件。v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希望,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积极追希望,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积极追求的态度。求的态度。v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的“放任,是指行为人虽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放任,是指行为人虽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也没有表现出确实不希望甚至阻止危害的发生,但也没有表现出确实不希望甚至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结果的发生,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漠不关心的态度。犯罪的成心明知故犯犯罪的过失犯罪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没防止。但没防止。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疏忽大意、没有预见。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防止、没有防止。轻信能够防止、没有防止。v看见仇人过,从塔楼上扔东西击中死亡,看见仇人过,从塔楼上扔东西击中死亡,直接成心;直接成心;v外面闹,塔楼上的人扔出啤酒瓶子,伤人,外面闹,塔楼上的人扔出啤酒瓶子,伤人,间接成心;间接成心;v收拾屋子,不用的酒瓶子,扔出击中人,收拾屋子,不用的酒瓶子,扔出击中人,回想不对,回头一看,打中人,疏忽大意回想不对,回头一看,打中人,疏忽大意的过失;的过失;v假设看见楼下没有人,扔出酒瓶子,仍击假设看见楼下没有人,扔出酒瓶子,仍击中人,过于自信的过失。中人,过于自信的过失。1.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不止。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成心 B.直接成心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3 3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体 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关系。思想品德与法律根底-第八章-刑法 2004年5月,河南某村40岁男村民刘某因家境贫寒而萌生以气功和“祖传秘方 主治不治之症等欺骗手段生财的念头。同年8月开始外出行骗。2005年9月,2名病人因接受刘某气功治疗延误病情而死亡。问题:本案的犯罪客体是什么?我国刑法所保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护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主义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犯罪犯罪客体客体 犯罪客体的法理分析 本案的本案的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公民的人身健公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权利康和生命权利公共平安4 4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v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等。非法捕捞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捞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必然因果关系偶然因果关系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犯罪结果不作为作 为物质性损害非物质性损害犯犯罪罪客客观观方方面面 E.E.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采取威胁、恫吓的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采取威胁、恫吓的方法非法索取财物方法非法索取财物 D.D.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方法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方法B.B.乘人不备,公开抢夺乘人不备,公开抢夺C.C.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非法占有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的非法占有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在犯罪构成中出于核心地位在犯罪构成中出于核心地位A.A.以隐秘、秘密的方式进行窃取公共、他人的财物以隐秘、秘密的方式进行窃取公共、他人的财物如侵犯财产罪如侵犯财产罪盗窃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夺罪抢劫罪抢劫罪诈骗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包括作为的犯罪和不作为犯罪。包括作为的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作为: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动作实施刑法禁止的危作为: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动作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是犯罪中最常见的形式,如盗窃、抢劫害行为。是犯罪中最常见的形式,如盗窃、抢劫等。不当为而为之等。不当为而为之不作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的行为人,能够履行该不作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的行为人,能够履行该种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如母亲不哺乳婴儿导致种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如母亲不哺乳婴儿导致婴儿饿死、消防员不去救火、派出所民警不去抓婴儿饿死、消防员不去救火、派出所民警不去抓贼等行为。当为而不为贼等行为。当为而不为犯罪行为犯罪行为v例:甲乙二人为夫妻。一天,二人吵例:甲乙二人为夫妻。一天,二人吵架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乙称要架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乙称要上吊自杀。甲说,上吊自杀。甲说,“随你的便。乙随你的便。乙当面上吊,甲将门一关,溜走了。结当面上吊,甲将门一关,溜走了。结果乙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是果乙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否构成犯罪?v是不作为的犯罪。是不作为的犯罪。犯罪结果v犯罪结果,亦称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是犯罪结果,亦称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犯罪客体指犯罪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犯罪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物质性的损害结果物质性的损害结果,如财产遭受的损失和造成重伤、死亡等;如财产遭受的损失和造成重伤、死亡等;也包括也包括非物质性的损害结果非物质性的损害结果,如对社会秩,如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序的破坏,对名誉、信誉、人格名誉、信誉、人格的损害等,的损害等,但凭借人们的理性认识和价值观念,仍可但凭借人们的理性认识和价值观念,仍可作出适当的估价。作出适当的估价。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外表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损害结果,外表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二、什么行为似罪非罪?犯罪的例外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当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条件1必须具有正当目的2必须针对不法行为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4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视频视频:黄中权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黄中权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v2004年年8月月1日日22时时40分,长沙市出租车司分,长沙市出租车司机黄中权在搭载姜伟和另一青年男子时被两人抢劫,机黄中权在搭载姜伟和另一青年男子时被两人抢劫,两人得手后将拔下的出租车钥匙丢在汽车左前轮旁两人得手后将拔下的出租车钥匙丢在汽车左前轮旁的地上,然后朝车尾方向逃跑。黄中权拾回钥匙上的地上,然后朝车尾方向逃跑。黄中权拾回钥匙上车并发动汽车,准备追赶姜伟与其同伙,但两人已车并发动汽车,准备追赶姜伟与其同伙,但两人已不知去向。于是,黄中权便沿着其停车处左侧房子不知去向。于是,黄中权便沿着其停车处左侧房子绕了一圈寻找两人,结果在一处三角地发现两人便绕了一圈寻找两人,结果在一处三角地发现两人便驾车追赶,途中把姜伟撞到,后姜伟经抢救无效死驾车追赶,途中把姜伟撞到,后姜伟经抢救无效死亡。亡。v2005年年3月月23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作出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中权犯成心伤害罪,但犯罪后自首且一审判决:黄中权犯成心伤害罪,但犯罪后自首且被害人姜伟有重大过错,判处黄中权有期徒刑被害人姜伟有重大过错,判处黄中权有期徒刑3年年6个月,赔偿姜伟之父经济损失个月,赔偿姜伟之父经济损失36998.78元。元。v20212021年年3 3月月2626日报道日报道 2021 2021年年7 7月月1313日凌晨,顺德女司机龙日凌晨,顺德女司机龙女士开车将女士开车将3 3名劫匪撞倒,致其中名劫匪撞倒,致其中1 1人死亡,该事件曾一度人死亡,该事件曾一度引起社会热议。后来,佛山中院对其余两名劫匪进行了终引起社会热议。后来,佛山中院对其余两名劫匪进行了终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不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不等。在对于龙女士的处理问题上,佛山中院首度表态,认等。在对于龙女士的处理问题上,佛山中院首度表态,认为歹徒仍在龙女士的视野范围内,因此其抢劫行为仍然是为歹徒仍在龙女士的视野范围内,因此其抢劫行为仍然是在进行过程中,龙女士的行为完全符合在进行过程中,龙女士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伤害的,不负刑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事责任。第一款中关于防止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第一款中关于防止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分析说明分析说明这里所说的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警察等的职业义务。v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第一,有危险发生;第二,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第三,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第四,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第五,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甲正被一条恶犬追赶,见路边有一户人家,甲破门而入将恶犬关在门外。甲的行为就属于紧急避险。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990 1990年年5 5月月5 5日,某市公交车司机孙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日,某市公交车司机孙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违章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违章迎面驶来,眼看一场沉重的车祸就要发生,孙某见状眼疾迎面驶来,眼看一场沉重的车祸就要发生,孙某见状眼疾手快,急忙转动方向盘,往右一拐,驶入人行道,车祸是手快,急忙转动方向盘,往右一拐,驶入人行道,车祸是防止了,却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某撞伤。郭某经过医院防止了,却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某撞伤。郭某经过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治疗,花去医疗费3 3万元。事后,郭某找到市公交公司,万元。事后,郭某找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5 5万元。公交公司万元。公交公司那么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一手造成的,责任在于那么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一手造成的,责任在于李某。而李某那么称,自己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应由交李某。而李某那么称,自己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应由交通法规及通法规及?治安管理处分条例治安管理处分条例?来处理,对郭某的损失不来处理,对郭某的损失不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郭某诉至法院。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郭某诉至法院。问题问题11什么是紧急避险什么是紧急避险?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急避险?2?2本案的责任应如何承担本案的责任应如何承担?v答:答:1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紧急危险、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实施的以的合法权益,在紧急危险、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实施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孙某驾车驶入人行道是在情中孙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孙某驾车驶入人行道是在情况紧急、马上就要发生车祸的情势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的,况紧急、马上就要发生车祸的情势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的,而且以撞伤郭某的较小损害来防止了一起两车相撞、车毁而且以撞伤郭某的较小损害来防止了一起两车相撞、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孙某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孙某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2本案的责任应由出租车司机李某一人来承担。根据本案的责任应由出租车司机李某一人来承担。根据?民民法通那么法通那么?第第129条的规定,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造条的规定,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李某是成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李某是引起险情的人,当然应由李某来承担郭某的一切损失赔偿引起险情的人,当然应由李某来承担郭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责任。三、维保人员应重点注意的几个罪名。三、维保人员应重点注意的几个罪名。v柳州市龙城保安效劳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柳州市公柳州市龙城保安效劳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柳州市公安局领导,以人防、技防、押运为一体的大型国安局领导,以人防、技防、押运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有企业。v各位学员的身份就是国有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各位学员的身份就是国有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管临时工还是正式工的,合同制的还是政府任不管临时工还是正式工的,合同制的还是政府任命的,反正您们的身份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命的,反正您们的身份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谁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贪污贿赂、渎职、侵犯公民谁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贪污贿赂、渎职、侵犯公民民主人身权利犯罪,那就是职务犯罪。民主人身权利犯罪,那就是职务犯罪。一贪污罪一贪污罪v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v1国家工作人员: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国家工作人员:一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务的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协助人三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特定行政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人民政府从事特定行政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人员。员。v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v这种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以承这种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以承包、租赁、临时聘用等方式管理、经营国有财产包、租赁、临时聘用等方式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种人成为贪污罪主体需是特定的委托的人员。这种人成为贪污罪主体需是特定的委托主体、特定的委托内容。主体、特定的委托内容。v3另外,一般公民因共同犯罪也可成为本罪的另外,一般公民因共同犯罪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即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主体,即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的。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的。v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v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受托管理、经营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经手,受托管理、经营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件。v利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利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凭工作人员身份容易进入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凭工作人员身份容易进入某些单位等方便条件,而侵吞、窃取、骗取或以某些单位等方便条件,而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是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是“利用职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构成贪污罪。上的便利,不构成贪污罪。v2行为手段: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行为手段: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共同点:都利用了职务便利共同点:都利用了职务便利v侵吞:与狭义的侵占是同义语,侵吞:与狭义的侵占是同义语,“监守自盗监守自盗自己占有、管理的公共财物自己占有、管理的公共财物v窃取:窃取:“监守自盗与他人共同占有、管理的公监守自盗与他人共同占有、管理的公共财物共财物v骗取:利用职务的便利骗取他人占有、管理的公骗取:利用职务的便利骗取他人占有、管理的公共财物共财物v其他手段:侵吞、窃取、骗取意外的、利用职务其他手段:侵吞、窃取、骗取意外的、利用职务之便取得公共财物的手段。如将公车登记为自己所之便取得公共财物的手段。如将公车登记为自己所有、将公物赠与他人等有、将公物赠与他人等v与不利用职务便利的诈骗等罪不同与不利用职务便利的诈骗等罪不同v3行为对象: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行为对象: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v因此,公共财产物包括四种,不仅包括因此,公共财产物包括四种,不仅包括国有财产物,还包括其他非国有的公共财产国有财产物,还包括其他非国有的公共财产物。物。v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对象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对象公共财物。公共财物。v拟制的国家工作人员拟制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财产。国有财产。3、主观方面、主观方面v为成心,并且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为成心,并且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v不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成心,就不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成心,就不构本钱罪。如挪用公共财物归个人使用,不构本钱罪。如挪用公共财物归个人使用,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贪污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贪污罪。罪。4贪污罪的认定贪污罪的认定v是不是以是不是以5000元为起点?元为起点?v并非以数额大小为罪与非罪的要件:虽然并非以数额大小为罪与非罪的要件:虽然5000元是本罪的一般起点数额,但不满元是本罪的一般起点数额,但不满5000元并非就一定不以犯罪论处;在元并非就一定不以犯罪论处;在“情节较重时,情节较重时,如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如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消灭证据、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消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以贪污罪论处。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以贪污罪论处。5贪污罪的处分贪污罪的处分v关键记住有死刑的规定关键记住有死刑的规定v个人贪污数额在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并处没收财产。v所谓所谓“情节特别严重,理论上认为,是指从总体上讲,贪污情节特别严重,理论上认为,是指从总体上讲,贪污受贿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危害到达了最为严重、受贿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危害到达了最为严重、无以复加的程度并且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从贪污受贿无以复加的程度并且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从贪污受贿的手段、性质、数额、危害结果以及它所引起的社会政治和的手段、性质、数额、危害结果以及它所引起的社会政治和国际影响等后果进行综合判断后,认定其行为已经到达刑法国际影响等后果进行综合判断后,认定其行为已经到达刑法总那么所规定的适用死刑的实质性要件总那么所规定的适用死刑的实质性要件“罪行极其严重程度。罪行极其严重程度。二挪用公款罪二挪用公款罪v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v对于贪污罪的第二类主体,即受国家机关、对于贪污罪的第二类主体,即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存在争议:体,存在争议:v一般认为,既然立法未作规定,那么依罪刑一般认为,既然立法未作规定,那么依罪刑法定原那么,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只能成为挪法定原那么,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只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但在这种人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用资金罪的主体;但在这种人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构本钱罪。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构本钱罪。v2、本罪的行为方式:立法作了如下规定、本罪的行为方式:立法作了如下规定v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v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营利活动的v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过3个月未还的个月未还的v?后二者是否需以?后二者是否需以“归个人使用即公款私用归个人使用即公款私用为要件?为要件?v后二者是否需以后二者是否需以“归个人使用即公款私用为要件?归个人使用即公款私用为要件?v需要。需要。“归个人使用是本罪的根本特征。实际上,归个人使用是本罪的根本特征。实际上,对本罪行为方式的正确理解和表述应是:对本罪行为方式的正确理解和表述应是:v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法活动的非法活动型非法活动型v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的利活动,数额较大的营利活动型营利活动型v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的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的超期未还型超期未还型v何谓何谓“归个人使用?归个人使用?v这里的这里的“个人是不是仅指挪用者本人?个人是不是仅指挪用者本人?v不是。根据不是。根据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关于刑法第第384条第条第1款的解释款的解释?规定,包括三种情况此前规定,包括三种情况此前有检察和审判解释,以立法解释为准:有检察和审判解释,以立法解释为准:v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v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v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假设不谋取个人利益,不构本钱取个人利益的。假设不谋取个人利益,不构本钱罪罪v3、行为对象:公款,包括特定款物、行为对象:公款,包括特定款物v何谓何谓“公款?立法和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公款?立法和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我认为,应是基于我认为,应是基于“国家工作人员这个主体主管、国家工作人员这个主体主管、管理、经手的所有职务款项。因此,这里的公款,管理、经手的所有职务款项。因此,这里的公款,不仅包括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还包括国家工作不仅包括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主管、管理、经手的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人员主管、管理、经手的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不仅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主管、管理、经手的资金,不仅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主管、管理、经手的资金,还包括他们主管、管理、经手的特定物资。还包括他们主管、管理、经手的特定物资。v4、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分、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分v刑法第刑法第273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严重的,处3年以上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v关键是挪用的用途和目的不同。本罪是归个关键是挪用的用途和目的不同。本罪是归个人使用即公款私用,后罪是挪作单位他用即虽是人使用即公款私用,后罪是挪作单位他用即虽是公款公用但为公款他用;本罪是为个人谋私利,公款公用但为公款他用;本罪是为个人谋私利,后罪是为单位谋公利。后罪是为单位谋公利。5、挪用公款罪的处分、挪用公款罪的处分v1根本犯:处根本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v2加重犯:情节严重的,处加重犯: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无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无死刑。死刑。v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到达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屡次挪用公款;数额虽未到达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屡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v这里的这里的“数额巨大以数额巨大以15-20万元为起点。万元为起点。v3法定情节: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法定情节: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分。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分。三玩忽职守罪三玩忽职守罪v2005年年10月月17日,徐某日,徐某(女,现在逃女,现在逃)因涉嫌诈骗人民币因涉嫌诈骗人民币350余万余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徐某尚在哺乳期,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徐某尚在哺乳期,2006年年1月月20日,公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于次日决定在徐某家里对其监视居住,由某派出安机关将其抓获后,于次日决定在徐某家里对其监视居住,由某派出所负责执行。因某派出所警力不够,遂请求江西省抚州市保安公司派所负责执行。因某派出所警力不够,遂请求江西省抚州市保安公司派员协助执行监视居住,并签订了一份保安效劳合同。自员协助执行监视居住,并签订了一份保安效劳合同。自2006年年1月月21日始,市保安公司按合同要求,派保安员日始,市保安公司按合同要求,派保安员24小时轮流对徐某的住小时轮流对徐某的住宅执行监视居住。某派出所也每天派出值班民警上门进行检查。宅执行监视居住。某派出所也每天派出值班民警上门进行检查。2006年年6月月27日晚,被告人何某和保安员杨某日晚,被告人何某和保安员杨某(女,另案处理女,另案处理)受市受市保安公司的委派,到徐某家按班。何某叫杨某反锁上平安门后,便坐保安公司的委派,到徐某家按班。何某叫杨某反锁上平安门后,便坐在客厅看电视,杨某在卧室睡觉。当晚在客厅看电视,杨某在卧室睡觉。当晚10时至次日次晨时至次日次晨4时,徐某以时,徐某以各种借口先后三次到客厅及厨房活动,但何某均未加以警觉,继续坐各种借口先后三次到客厅及厨房活动,但何某均未加以警觉,继续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后睡着了。次日凌晨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后睡着了。次日凌晨6时许,何某醒来发现平时许,何某醒来发现平安门被翻开,徐某不在家中,便赶忙叫醒杨某四处查找,但没有找到。安门被翻开,徐某不在家中,便赶忙叫醒杨某四处查找,但没有找到。后公安机关闻讯派出大批警力追捕,但徐某至今仍未归案。后公安机关闻讯派出大批警力追捕,但徐某至今仍未归案。v2006年年10月月,何某被以,何某被以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判刑。理由是:判刑。理由是:何某作为抚州市保安何某作为抚州市保安公司聘用的保安员受抚州市保安公司公司聘用的保安员受抚州市保安公司的指派,协助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的指派,协助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执行监视居住工作,犯罪嫌疑人徐某执行监视居住工作,期间,由于何某的思想麻痹,致使徐期间,由于何某的思想麻痹,致使徐某脱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某脱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刑法条文刑法条文v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玩忽职守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v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玩忽职守v严重不负责任严重不负责任v工作中草率马虎工作中草率马虎v不履行不履行v或者不正确履行公职或者不正确履行公职重大损失重大损失v(1)死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或者轻伤人以上的,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人以上的;v(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损失超过万元,但间接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v(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v(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产的;v(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的;v(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v(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大损失的情形;v(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玩忽职守罪的处分玩忽职守罪的处分v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397条第条第1款的规定,对玩忽职守款的规定,对玩忽职守罪分两种情况来处分:罪分两种情况来处分:v其一,一般的玩忽职守罪,对行为人处其一,一般的玩忽职守罪,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期徒刑或者拘役;v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玩忽职守罪,对行为人处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玩忽职守罪,对行为人处3年以上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四侵犯商业秘密罪四侵犯商业秘密罪v?刑法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以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以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造成特别严重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分金: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分金:v(一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们商业秘密的;v(二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人的商业秘密的;v(三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的商业秘密的。v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v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能为权利人带来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具有,具有实用性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v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Q1Q1:究竟怎么才能算作商业秘密呢?:究竟怎么才能算作商业秘密呢?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知悉: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者行业惯例;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六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六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新颖性、实用性、新颖性、实用性、新颖性、实用性、新颖性、实用性、价值型、保密性价值型、保密性价值型、保密性价值型、保密性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一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二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三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四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五签订保密协议;六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七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性实性实章用章用 一研究所五年前研制出一种传染病快速检测装置,一研究所五年前研制出一种传染病快速检测装置,但由于准确率不高,一直没能正式投放市场。但由于准确率不高,一直没能正式投放市场。一天,刚进研究所的小张听说此仪器,心存邪念。一天,刚进研究所的小张听说此仪器,心存邪念。于是,趁他人不注意,盗取了老李电脑里有关该仪器的结于是,趁他人不注意,盗取了老李电脑里有关该仪器的结构图以及一些核心技术,并卖给了一家医疗器材制造公司。构图以及一些核心技术,并卖给了一家医疗器材制造公司。后案发。后案发。KEYKEYKEYKEY:无论研制、开发者的投入有多大,虽然其可能存在潜:无论研制、开发者的投入有多大,虽然其可能存在潜:无论研制、开发者的投入有多大,虽然其可能存在潜:无论研制、开发者的投入有多大,虽然其可能存在潜在价值,但刑法上是不能认定其具有实用性的,自然不具在价值,但刑法上是不能认定其具有实用性的,自然不具在价值,但刑法上是不能认定其具有实用性的,自然不具在价值,但刑法上是不能认定其具有实用性的,自然不具有经济价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不应承担有经济价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不应承担有经济价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不应承担有经济价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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