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第三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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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刑法.第三章刑法.1第一第一节 刑法概述刑法概述 一一、刑法的定、刑法的定义、分、分类、任、任务、特征及解、特征及解释(一)刑法的定(一)刑法的定义刑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刑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和程序制定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基本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之一。.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定义、分类、任务、特征及解释2 2(二)刑法的分(二)刑法的分类1.狭狭义刑法与广刑法与广义刑法:在我国,狭刑法:在我国,狭义刑刑法就是刑法典。广法就是刑法典。广义刑法,不刑法,不仅包括刑法包括刑法典,典,还包括其他包括其他规定有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定有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的法律规范。范。2.普通刑法与特殊刑法:普通刑法与特殊刑法:这是从适用的效是从适用的效力角度而力角度而论的,一般的,一般认为,刑法典是普通,刑法典是普通刑法,而特刑法,而特别刑法是指使用特刑法是指使用特别人、特人、特别时、特、特别地或特地或特别事事项。单行刑法与附属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是典型的特刑法是典型的特别刑法,港澳台的刑法,港澳台的“刑法刑法”就属于中国的特就属于中国的特别刑法。刑法。.(二)刑法的分类.3 3(三)刑法的任(三)刑法的任务(四)刑法的特征(四)刑法的特征1.独立性。独立性。2.广泛性。广泛性。3.严厉性。严厉性。4.最后性。最后性。(五)刑法的解(五)刑法的解释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2.司法解释。司法解释。3.学理解释。学理解释。.(三)刑法的任务.4 4二二、刑法的基本原、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含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罪刑法定原则含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要求定罪处罚的依据具有较高的法律)要求定罪处罚的依据具有较高的法律形式,排斥习惯法。形式,排斥习惯法。(2)尊重刑法用语字面的普通含义进行解)尊重刑法用语字面的普通含义进行解释。释。(3)哪些行为构成犯罪,犯何种罪名,犯)哪些行为构成犯罪,犯何种罪名,犯罪的具体构成条件是什么,作何种处罚,罪的具体构成条件是什么,作何种处罚,必须依据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刑法没有必须依据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即使具有社会危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即使具有社会危害性,也不得定罪处罚。害性,也不得定罪处罚。.二、刑法的基本原则.5 5(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刑法第4条条规定:定:“对任何人任何人对任何人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三)罪行相适(三)罪行相适应原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又被称为罪行相当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又被称为罪行相当原则,罪行均衡原则。这一原则蕴含着罪行等价、罪行均衡原则。这一原则蕴含着罪行等价、相当、均衡的观念。相当、均衡的观念。.(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6 6三三、刑法适用效力、刑法适用效力(一)刑法的空(一)刑法的空间效力效力空间效力,是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是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就是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就是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1.属地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原则。2.属人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3保护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4.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三、刑法适用效力.7 7(二)刑法的(二)刑法的时间效力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对它生效前的行为失效时间以及刑法对它生效前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是否有溯及力。1.1.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生效时间。2.2.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3.3.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二)刑法的时间效力.8 8第二第二节 犯罪犯罪一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一)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概念各国刑法定义犯罪概念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各国刑法定义犯罪概念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方式,一是从形式上定义犯罪概念,如将方式,一是从形式上定义犯罪概念,如将犯罪定义为法律规定用刑罚威胁的行为。犯罪定义为法律规定用刑罚威胁的行为。二从实质上定义犯罪概念,如将犯罪定义二从实质上定义犯罪概念,如将犯罪定义为危害社会的行为。三是将犯罪的形式内为危害社会的行为。三是将犯罪的形式内容与实质内容结合起来定义,我国刑法对容与实质内容结合起来定义,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定义采取的是第三种方式。犯罪的定义采取的是第三种方式。.第二节 犯罪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9 9(二)犯罪的特征(二)犯罪的特征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二是刑事违法性,三是应受惩罚性。二是刑事违法性,三是应受惩罚性。二、犯罪构成二、犯罪构成犯犯罪罪构构成成是是指指我我国国刑刑法法所所规规定定的的、确确定定某某一一具具体体行行为为具具有有社社会会危危害害性性并并且且达达到到犯犯罪罪程度所必须的一系列要件的整体。程度所必须的一系列要件的整体。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二)犯罪的特征.1010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这三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这三者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者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是一般与特殊、整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体与部分的关系。(二)犯罪客(二)犯罪客观方面方面1危害行为危害行为 刑法所讲的行为,不是一般的行为,而是刑法所讲的行为,不是一般的行为,而是具有特殊含义的危害行为。危害社会的行具有特殊含义的危害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为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对我国社)必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有危害性的,为刑法所禁止的会主义社会有危害性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行为。(2)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的行为。.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这三者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1111 刑法中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有多种多样刑法中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但是归纳起来,可以分作为的表现形式,但是归纳起来,可以分作为与不作为这两大类与不作为这两大类。2危害结果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我国刑危害结果,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我国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作出了种种规定,这些规刑法对危害结果作出了种种规定,这些规定反映出在不同犯罪中危害结果的不同意定反映出在不同犯罪中危害结果的不同意义。义。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刑法中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但是归纳起1212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4时间、地点、方法时间、地点、方法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不以一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不以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为要件。但是,在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为要件。但是,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件下,是否具有法律要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件下,是否具有法律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划分罪与非罪求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的重要标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1313(三)犯罪主体(三)犯罪主体1.自然人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自自然然人人主主体体是是指指达达到到刑刑事事责责任任年年龄龄、具具备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单单位位主主体体是是指指公公司司、企企业业、事事业业单单位位、机机关关、团团体体为为了了单单位位的的利利益益,以以单单位位的的名名义义实实施施刑刑法法明明文文规规定定的的由由单单位位实实施施的的危危害害社社会会的的行行为为,犯犯罪罪所所得得归归单单位位所所有有,应应当当瘦瘦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三)犯罪主体.1414(四)犯罪主(四)犯罪主观方面方面1.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根根据据意意识识和和意意志志这这两两个个方方面面的的不不同同情情况况,刑刑法法理理论论将将犯犯罪罪故故意意分分为为直直接接故故意意和和间间接接故意。故意。2.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根根据据罪罪过过内内容容方方面面特特点点,刑刑法法理理论论将将犯犯罪罪过过失失分分为为疏疏忽忽大大意意的的过过失失和和过过于于自自信信的的过过失。失。3.犯罪目的与动机犯罪目的与动机.(四)犯罪主观方面.1515三、排除犯罪性行三、排除犯罪性行为(一)正当防(一)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必必须须是是为为了了使使国国家家、公公共共利利益益、本本人人或或者者他他人人的的人人身身、财财产产权权利利和和其其他他权权利利免免受受不不法法侵侵害害而而实实施施的的;必必须须有有不不法法侵侵害害行行为为发发生生;必必须须是是正正在在进进行行的的不不法法侵侵害害;必必须须是是针针对对不不法法侵侵害害者者本本人人实实行行;不不能能明明显显超超过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防卫过当。防卫过当。3.特殊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三、排除犯罪性行为.1616(二)(二)紧急避急避险1.紧急避险成立的要件。紧急避险成立的要件。(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二)紧急避险.17172.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不同点与相同点。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不同点与相同点。区别区别:危险的来源不同;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危险的来源不同;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对主体的对主体的要求不同;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要求不同;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实施对象不同。的也是合法的利益;实施对象不同。相同点:相同点:目的相同。目的相同。前提相同。前提相同。责任相同。责任相同。.2.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不同点与相同点。.1818四、犯罪形四、犯罪形态(一)犯罪(一)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在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实行行为,在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活动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件活动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进入实行阶段的状态。进入实行阶段的状态。犯罪预备有两种类型:犯罪预备有两种类型:1、为犯罪准备工具。、为犯罪准备工具。2、为犯罪创造条件。、为犯罪创造条件。.四、犯罪形态.1919(二)犯罪未遂(二)犯罪未遂(二)犯罪未遂(二)犯罪未遂我国刑法第我国刑法第我国刑法第我国刑法第2323条条条条规规定:定:定:定:“已已已已经经着手着手着手着手实实行犯罪,行犯罪,行犯罪,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罪未遂。罪未遂。罪未遂。”特征:特征:特征:特征:1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 2、犯罪没有得逞、犯罪没有得逞、犯罪没有得逞、犯罪没有得逞3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二)犯罪未遂.2020(三)犯罪中止(三)犯罪中止刑法刑法24条条规定:定:“在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如下特征:犯罪中止有如下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时间性 2.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自动性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的客观性.(三)犯罪中止.2121五、共同犯罪五、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共同实施的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故意而共同实施的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1)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2)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3)主体条件)主体条件(4)主观条件)主观条件.五、共同犯罪.2222(二)共同犯罪人的分(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和责任形式任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分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又称共同共犯的种,又称共同共犯的种类或共犯者的种或共犯者的种类,是依照一定的,是依照一定的标准,准,对共同犯罪人所共同犯罪人所进行的适当分行的适当分类,其目的在,其目的在于确定各个共同犯罪人的刑事于确定各个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任。我国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主犯及其刑事责任(2)、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及其刑事责任(3)、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4)、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责任形式.2323第三第三节 刑刑罚一、刑一、刑罚的概念、特征和目的的概念、特征和目的(一)刑(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的概念和特征1.刑罚的概念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强制性和刑罚性是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强制性和刑罚性是刑罚的本质属性。刑罚的本质属性。.第三节 刑罚一、刑罚的概念、特征和目的.24242.刑罚的特征刑罚的特征(1)刑罚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强制方法。)刑罚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强制方法。(2)刑罚是用以惩罚犯罪人的强制方法。)刑罚是用以惩罚犯罪人的强制方法。(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实体)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实体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进行惩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进行惩处。(4)刑罚分别由法律授权的特定机关执刑罚分别由法律授权的特定机关执行的强制方法。行的强制方法。(二)刑(二)刑罚的目的的目的1.特殊预防特殊预防 2.一般预防一般预防.2.刑罚的特征.2525二、刑二、刑罚的种的种类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两大类型,一类为主刑,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两大类型,一类为主刑,分为五种,即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分为五种,即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一类为附加刑,即为:无期徒刑、死刑。一类为附加刑,即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力、没收财产、驱逐出罚金、剥夺政治权力、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境。(一)、主刑(一)、主刑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二、刑罚的种类.2626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方法。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5、死刑、死刑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手段。.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2727(二)、附加刑(二)、附加刑 1、罚金金是人民法院判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一定数额金金钱的刑的刑罚方法。方法。对于于罚金金2、剥、剥夺政治政治权力力指剥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利的刑罚方法。方法。3、没收、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制无偿地收地收归国有的刑国有的刑罚方法。方法。4、驱逐出境逐出境是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国国(边)境的刑)境的刑罚方法。方法。.(二)、附加刑.2828三、刑三、刑罚的裁量的裁量(一)(一)量刑原量刑原则与量刑情与量刑情节(二)(二)累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到一定的刑罚处罚,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到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在法定期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犯罪人,我国刑法将累犯内又犯一定罪的犯罪人,我国刑法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三)(三)自首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的自首分为一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的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般自首和特殊自首。.三、刑罚的裁量.2929(四)(四)立功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索,从而得以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或者协助司法机助司法机关抓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我国立功分其他嫌疑人的。我国立功分为一般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立功与重大立功。(五)(五)数罪并数罪并罚(六)(六)缓刑刑1.缓刑适用的对象和条件:缓刑适用的对象和条件:2.缓刑的考验期。缓刑的考验期。.(四)立功.3030四、刑四、刑罚的的执行行(一)(一)行刑行刑(二)(二)减刑减刑(三)(三)假假释.四、刑罚的执行.3131第四第四节 刑法分刑法分则规定的各定的各类犯犯罪概述罪概述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害的同类客体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害的同类客体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将各种犯罪分为十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将各种犯罪分为十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人身、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法职责罪。赂罪;渎职罪;军人违法职责罪。.第四节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类犯罪概述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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