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的评价与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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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食品的评价与管理功能性食品的评价与管理11.毒理学评价2.功能学评价3.功能性食品的管理与法规1.毒理学评价23功能性食品的评价引言功能性食品的评价引言 功能食品的功能食品的评评价价对对于功能性食品生于功能性食品生产产、销销售、售、食用具有重要意食用具有重要意义义。评评价包括价包括毒理学毒理学评评价、功能性价、功能性评评价价及及卫卫生学生学评评价。价。评评价方法涉及到生物学、病理学、价方法涉及到生物学、病理学、实验动实验动物学、物学、解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解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统计统计学等多学学等多学科的知科的知识识。3功能性食品的评价引言 功能食品的评价对于功能性食品生产、4第一节第一节毒理学评价毒理学评价对对功能食品的毒理学功能食品的毒理学评评价是确保人群食用安全的前提,价是确保人群食用安全的前提,应应严严格按照格按照卫卫生部生部食品安全性毒理学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评价程序和方法价程序和方法进进行行。对对于功能食品及功效成分必于功能食品及功效成分必须进须进行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评价程序和方法价程序和方法中中规规定的第一、二定的第一、二阶阶段的毒理学段的毒理学试验试验,并,并依据依据评评判判结结果决定是否果决定是否进进行三、四行三、四阶阶段的毒理学段的毒理学试验试验。若若功能食品的原料功能食品的原料选选自普通食品原料或已批准的自普通食品原料或已批准的药药食两用原食两用原料料则则不再不再进进行行试验试验。4第一节 毒理学评价 对功能食品的毒理学评价是确保人群食用5一、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实验内容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包括经口急性毒性(LD50)和联合急性毒性。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喂养试验。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和代谢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实验(包括致癌试验)5一、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实验内容第一1-1、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8个试验原则试验原则内容1凡属我国创新的物质一般要求进行四个阶段的试验。特别是对其中化学结构提示有慢性毒性、遗传毒性或致癌性可能者或产量大、使用范围广、摄入机会多者,必须进行全部四个阶段的毒性试验。2凡属与已知物质(指经过安全性评价并允许使用者)的化学结构基本相同的衍生物或类似物,则根据第一、二、三阶段毒性试验结果判断是否需进行第四阶段的毒性试验。3凡属已知的化学物质,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布每人每日容许摄入量(ADI),同时又有资料证明我国产品的质量规格与国外产品一致,则可先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若试验结果与国外产品的结果一致,一般不要求进行进一步的毒性试验,否则应进行第三阶段毒性试验。4食品新资源及其食品,原则上应进行第一、二、三个阶段毒性试验,以及必要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应进行第四阶段试验。1-1、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8个试验原则试验原则内容16试验原则内容5凡属毒理学资料比较完整,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布日允许量或不需规定日允许量者,要求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和一项致突变试验,首选Ames试验或小鼠骨髓微核试验。6凡属有一个国际组织或国家批准使用,但世界卫生组织未公布日许量,或资料不完整者,在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后作初步评价,以决定是否需进行进一步的毒性试验。7对于由天然植物制取的单一组分,高纯度的添加剂,凡属新产品需先进行第一、二、三阶段毒性试验,凡属国外已批准使用的,则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8凡属尚无资料可查、国际组织未允许使用的,先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经初步评价后,决定是否需进行进一步试验。试验原则内容5凡属毒理学资料比较完整,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布日允71-2、毒理学试验常用的实验动物(1)大鼠(Rattusnorvegcus)(常用,重要)哺乳纲啮齿目鼠科.食性广泛,寿命-3年,性成熟期2-3月,孕期30天,一年产仔4-7胎,(5-9只).哺乳期30天.饲养:安静、通风、18-25、湿度30-50%。长方铁丝笼、5只、雌雄分养。湿性蒸饼(豆饼、面粉、玉米粉、高粱粉、麸子、鱼粉、骨粉、酵母、饲养方法:上午喂一次,30-35g。清洁水。1-2、毒理学试验常用的实验动物(1)大鼠(Rattus 8(2)小鼠(Masmusculus)(常用,重要)哺乳纲啮齿目鼠科,寿命2年,性成熟期雌:35-55天,雄:45-60天,孕期20-25天,一年产仔4-9胎,(2-1225-只).哺乳期30天.饲养:安静、通风、光线较暗、18-25、湿度50-60%。长方铁皮鼠盒、10只、雌雄分养。生长速度快、耗粮少、易捉香脆干饼(豆饼、面粉、玉米粉、高粱粉、麸子、鱼粉、骨粉、酵母、食盐等按比例烤制)饲养方法:上午喂一次,30-35g。清洁水。(2)小鼠(Mas musculus)(常用,重要)哺乳910二、食品毒理学评价试验的目的与试验内容二、食品毒理学评价试验的目的与试验内容目的试验内容通过测定获得LD50(半致死剂量),了解受试物的毒性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为进一步进行毒性试验的剂量和毒性判定指标的选择提供依据。经口急性毒性(LD50)试验、联合急性毒性试验。1.第一阶段的急性毒性试验10二、食品毒理学评价试验的目的与试验内容 目的试验内容通过112.第二阶段的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喂养试验目的内容(1)遗传毒性试验:对受试物的遗传毒性以及是否具有潜在致癌作用进行筛选。(1)细菌致突变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Ames试验)为首选项目,必要时可另选和加选其他试验。(2)小鼠骨髓微核率测定或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3)小鼠精子畸形分析和睾丸染色体畸变分析。(2)传统致畸试验:了解受试物对胎仔是否具有致畸作用。(3)短期喂养试验:对只需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的受试物,在急性毒性试验的基础上,通过短期(30d)喂养试验,进一步了解其毒性作用,并可初步估计最大无作用剂量。112.第二阶段的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喂养试验 2-1遗传毒性试验选择原则根据受试物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以及对遗传物质作用终点的不同,并兼顾体外和体内试验以及体细胞和生殖细胞的原则。1、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Ames试验)2、小鼠骨髓微核率测定3、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4、小鼠精子畸形分析5、睾丸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选择四项试验2-1遗传毒性试验选择原则根据受试物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以及122-2鼠伤寒沙门氏菌试验(Ames试验)试验原理:具有组氨酸缺陷型的沙门氏菌株,均含有控制His合成的基因,而培养基中不含组氨酸时,它们便不能生长。然而,当某些被检物质具有致突变性时,因这类物质作用于细菌的DNA,使其特定部位发生基因突变而回复为有合成His能力的野生型菌株时,就又能在无组氨酸的培养基中生长。试验原理2-2鼠伤寒沙门氏菌试验(Ames试验)试验原理133.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和代谢试验目的内容观察受试物以不同剂量水平经较长期喂养后对动物的毒性作用性质和靶器官,并初步确定最大作用剂量;了解受试物对动物繁殖及对子代的致畸作用,为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的剂量选择提供依据。(1)90d喂养试验(2)繁殖试验(3)代谢试验: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以及蓄积性,寻找可能的靶器官;为选择慢性毒性试验的合适动物种系提供依据;了解有无毒性代谢产物的形成。3.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和代14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目的内容了解经长期接触受试物后出现的毒性作用,尤其是进行性或不可逆的毒性作用以及致癌作用;最后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为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的最终评价提供依据。工业毒理学慢性试验动物染毒6个月或更长时间;而环境毒理学与食品毒理学则要求实验动物染毒1年以上或2年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目的内容了解经长15三、食品毒理学试验结果的判定16急性毒性试验如LD50剂量小于人的可能摄入量的10倍,则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不再继续其他毒理学试验。如大于10倍者,可进入下一阶段毒理学试验。凡LD50在人的可能摄入量的10倍左右时,应进行重复试验,或用另一种方法进行验证。3-1、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三、食品毒理学试验结果的判定16急性毒性试验如LD50剂量小16(1)遗传毒性试验其中三项试验为阳性则表示该受试物很可能具有遗传毒性作用和致癌作用,一般应放弃该受试物应用于食品;毋需进行其他项目的毒理学试验。其中两项试验为阳性且短期喂养试验显示该受试物具有显著的毒性作用,一般应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如短期喂养试验显示有可疑的毒性作用,则经初步评价后,根据受试物的重要性和可能摄入量等,综合权衡利弊再作出决定。其中一项试验为阳性则再选择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显性致死试验、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程序外DNA修复合成(UDS)试验中的两项遗传毒性试验。如再选的两项试验均为阳性,则无论短期喂养试验和传统致畸试验是否显示有毒性与致畸作用,均应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如有一项为阳性,而在短期喂养试验和传统致畸试验中未见有明显毒性与致畸作用,则可进入第三阶段毒性试验。如四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进入第三阶段毒性试验。3-2、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喂养试验(1)遗传毒性试验其中三项试验为阳性则表示该受试物很可能具有17(2)短期喂养试验在只要求进行两阶段毒性试验时,若短期喂养试验未发现有明显毒性作用,综合其他各项试验即可作出初步评价;若试验中发现有明显毒性作用,尤其是有剂量-反应关系时,则考虑进一步的毒性试验。(2)短期喂养试验结果(2)短期喂养试验 在只要求进行两阶段毒性试验时,若短期喂养183-3、第三阶段毒性试验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根据三项试验中所采用的最敏感指标所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进行评价,最大无作用剂量小于或等于人的可能摄入量的100倍者表示毒性较强,应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最大无作用剂量大于100倍而小于300倍者,应进行毒性试验。大于或等于300倍者则不必进行慢性毒性试验,可进行安全性评价。3-3、第三阶段毒性试验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 193-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根据慢性毒性试验所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进行评价最大无作用剂量可能摄入量的50倍者,表示毒性较强,应放弃该受试物用与食品。最大无作用剂量大于50倍而小于100倍者,经安全性评价后,决定该受试物可否用于食品。最大无作用剂量100倍者,则可考虑允许使用于食品。新资源食品、复合配方的饮料等在试验中,若试样的最大加入量(一般不超过饲料的5%)或液体试样最大可能的浓缩物加入量仍不能达到最大无作用剂量为人的可能摄入量的规定倍数时,则可以综合其他的毒性试验结果和实际食用或饮用量进行安全性评价。3-4、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慢性毒性(包括致癌)20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结果判定总流程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结果判定总流程21毒理学检验时限毒理学检验时限22四、毒理学评价应综合考虑的问题问题内容1、人的可能摄入量除一般人群的摄入量外,还应考虑特殊和敏感人群(如儿童、孕妇及高摄入量人群)2、人体资料由于存在着动物与人之间的种族差异,在将动物试验结果推论到人时,应尽可能收集人群接触受试物后反应的资料,如职业性接触和意外事故接触等。志愿受试者体内的代谢资料对于将动物试验结果推论到人具有重要意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人体试食试验。3、动物毒性试验和体外试验资料各项动物毒性试验和体外试验系统虽然仍有待完善,却是目前水平下所得到的最重要的资料,也是进行评价的主要依据。在试验得到阳性结果,而且结果的判定涉及到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时,需要考虑结果的重要性和剂量-反应关系。四、毒理学评价应综合考虑的问题问题内容1、人的可能摄入量除23问题内容4、安全系数由动物毒性试验结果推论到人时,鉴于动物、人的种属和个体之间的生物特性差异,一般采用安全系数的方法,以确保对人的安全性。安全系数通常为100倍,但可根据受试物的理化性质、毒性大小、代谢特点、接触的人群范围、食品中的使用量及使用范围等因素,综合考虑增大或减小安全系数。5、代谢试验的资料在毒性试验中,原则上应尽量使用与人具有相同代谢途径和模式的动物种系来进行试验。研究受试物在实验动物和人体内吸收、分布、排泄和生物转化方面的差别,6、综合评价在进行最后评价时,必须在受试物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以及其可能的有益作用之间进行权衡。问题内容4、安全系数由动物毒性试验结果推论到人时,鉴于动物、244-1审评结论的判定审评结论的判定内容1认可毒理学试验:试验设计合理,操作规范,试验结果能够证明受试物的安全性。2属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补充资料后建议批准:(1)检验报告格式不规范,需要重新出具检验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2)数据偏离历史对照较大,需检验机构做出解释。(3)未提供某些试验数据,需要补充提供。3重做试验,大会再审,属以下几种情况之一:(1)由于实验操作不规范,根据提供的检验报告无法评价产品的安全性,需要做除30天/90天喂养试验以外的毒理学试验;(2)已有数据提示可能存在安全性问题,但难以下结论,需要重复试验。4-1审评结论的判定内容1认可毒理学试验:试验设计合理,操作25内容4、对产品的安全性不予认可的情况如下(一)(1)毒理学评价的结果表明产品在推荐剂量下对人体具有一定的毒性,存在安全性问题。(2)产品的原料、配方存在明显的安全性问题,如配方含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名单以外的原料,且未进行新资源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3)选择安全性毒理学试验不符合程序规定,未完成相应阶段的毒理学试验。4、对产品的安全性不予认可的情况如下(二)(4)毒理、功能、兴奋剂与卫生学、稳定性试验样品的批号不一致。(5)未按规定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资料的。(6)30天/90天喂养试验剂量设计不合理或某些指标异常,果不可信。内容4、对产品的安全性不予认可的情况如下(一)(1)毒理学评26第二节功能学评价一、功能学评价的基本要求(一)对受试样品的要求1.应提供受试样品的原料组成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有关资料。2.受试样品必须是规格化的定型产品,即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3.提供受试样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以及卫生学检验报告,受试样品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食品。4.应提供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营养成分的名称及含量。5.如需提供受试样品违禁药物检测报告时,应提交与功能学评价同一批次样品的违禁药物检测报告。第二节 功能学评价 一、功能学评价的基本要求(一)对受试样27(二)对实验动物的要求1.根据各项实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动物。2.动物的性别、年龄依实验需要进行选择。实验动物的数量要求为小鼠每组1015只(单一性别),大鼠每组812只(单一性别)。3.动物应符合国家对实验动物的有关规定。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二)对实验动物的要求 1.根据各项实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28(三)对给受试样品剂量及时间的要求各种动物实验至少应设3组,必要时可设阳性对照组或空白对照组。剂量选择应合理,尽可能找出最低有效剂量。在3个剂量组中,其中一个剂量应相当于人体推荐摄入量(折算为每公斤体重的剂量)的5倍(大鼠)或10倍(小鼠),且最高剂量不得超过人体推荐摄入量的30倍(特殊情况除外),受试样品的功能实验剂量必须在毒理学评价确定的安全剂量范围之内。2.给受试样品的时间应根据具体实验而定,一般为30天。当给予受试样品的时间已达30天而实验结果仍为阴性时,则可终止实验。(三)对给受试样品剂量及时间的要求 各种动物实验至少应设3组29(四)对受试样品处理的要求1.受试样品推荐量较大,超过实验动物的灌胃量、掺入饲料的承受量等情况时,可适当减少受试样品的非功效成分的含量。2.对于含乙醇的受试样品,原则上应使用其定型的产品进行功能实验,其三个剂量组的乙醇含量与定型产品相同。3.液体受试样品需要浓缩时,应尽可能选择不破坏其功效成分的方法。4.对于以冲泡形式饮用的受试样品(如袋泡剂),可使用该受试样品的水提取物进行功能实验,提取的方式应与产品推荐饮用的方式相同。(四)对受试样品处理的要求1.受试样品推荐量较大,超过实验30(五)对给受试样品方式的要求必须经口给予受试样品,首选灌胃。如无法灌胃则加入饮水或掺入饲料中,计算受试样品的给予量。(六)对合理设置对照组的要求以载体和功效成分(或原料)组成的受试样品,当载体本身可能具有相同功能时,应将该载体作为对照。(七)人体试食试验规程评价食品保健作用时要考虑的因素:1.人的可能摄入量2.人体资料3.结果的重复性和剂量反应关系(五)对给受试样品方式的要求必须经口给予受试样品,首选灌胃。31二、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一)免疫调节作用1.试验项目:(1)动物试验脏器/体重比值:a.胸腺/体重比值b.脾脏/体重比值细胞免疫功能测定a.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b.迟发型变态反应体液免疫功能测定a.抗体生成细胞检测b.血清溶血素测定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a.小鼠碳廓清试验b.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试验NK细胞活性测定二、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一)免疫调节作用3233(2)人体试食试验细胞免疫功能测定:外周血淋巴细胞转化试验体液免疫功能试验单向免疫扩散法测定IgG、IgA、IgM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吞噬与杀菌试验NK细胞活性测定33(2)人体试食试验342.试验原则要求选择一组能够全面反映免疫系统各方面功能的试验,其中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和单核巨噬细胞功能三个方面至少各选择1种试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人体试食试验。342.试验原则353.结果判定在一组试验中,受试物对免疫系统某方面的试验具有增强作用而对其他试验无抑制作用,可以判定该受试物具有该方面的免疫调节效应;对任何一项免疫试验具有抑制作用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免疫抑制效应。在细胞免疫功能、体液免疫功能、单核巨噬细胞功能及NK细胞功能检测中,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功能检测结果阳性,即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免疫调节作用。353.结果判定36(二)减肥作用1.减肥原则(1)减除体现人多余的脂肪,不单纯以减轻体重为标准。(2)每日营养素的摄入量应基本保证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要求。(3)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2.试验项目(1)动物试验(首先建立动物肥胖模型)体重测定体内脂肪重量测定(2)人体试食试验主要测定指标:体重、体重指数、腰围、腹围、臀围、体内脂肪含量。36(二)减肥作用 1.减肥原则(1)减除体现人多余的脂肪,3.试验原则在进行减肥试验时,除上述指标必测外,还应进行机体营养状况检测,运动耐力测试以及与健康有关的其它指标的观察。该功能的人体试食试验为必做项目,动物试验与人体试食试验相结合,综合进行评价。4.结果判定1、在动物试验中,体重及体内脂肪重量2个指标均阳性,并且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即可初步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减肥作用。2、在人体试食试验中,体内脂肪量显著减少,且对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减肥作用。3.试验原则 在进行减肥试验时,除上述指标必测外,还应进行机37(三)抗辐射作用本功能试验研究是以动物学试验为研究基础1.试验项目(1)亚急性试验30天存活率或平均存活时间白细胞总数(2)亚慢性或慢性试验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2.试验原则较高剂量一次辐射,选择亚急性试验;小剂量多次辐射,选择亚慢性或慢性试验。3.结果判定亚急性试验项目中2项结果为阳性,则可判定该受试物对较高剂量一次辐射有拮抗作用。亚慢性或慢性试验中2项结果为阳性,则可判定该受试物对小剂量多次辐射有拮抗作用。(三)抗辐射作用 本功能试验研究是以动物学试验为研究基础1.38(四)、调节血糖1.试验项目(1)动物实验高血糖模型动物的空腹血糖值、糖耐量试验。正常动物的降糖试验。(2)人体试食试验空腹血糖值、糖耐量试验、胰岛素测定、尿糖测定。2.试验原则(1)建立高血糖动物模型,常用四氧嘧啶作为建模药物。(2)人体试食试验是必须项目,在动物学试验有效基础上并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后进行。试验人群为型糖尿病患者,除测定规定的指标外,应加测一般健康指标。3.结果判定(1)动物实验:动物学试验有一项指标阳性;(2)人体试食试验的空腹血糖值、糖耐量试验两项指标中有一项阳性,胰岛素又未升高,可判定受试样品有降血糖作用。(四)、调节血糖 1.试验项目(1)动物实验(2)人体试食39(五)调节血压1.试验项目(1)动物实验:体重、血压。(2)人体试验:血压、心率、症状与体征。2.试验原则(1)所列动物与人的项目必测。人体可加测一般健康指标。(2)动物试验可用高血压模型和正常动物。(3)人体试验可在治疗基础上进行。3.结果判定(1)实验动物血压下降,对照动物血压无影响,检测结果判定为阳性。(2)人体血压下降症状体征改善,检测结果判定有调节血压功能。其中,舒张压下降2.7kPa(19mmHg),收缩压下降4kPa(3OmmHg)以上为有效;舒张压恢复正常或下降2OmmHg以上为显效。(五)调节血压 1.试验项目(1)动物实验:体重、血压。240(六)延缓衰老作用(七)改善记忆作用(八)促进生长发育作用(九)抗疲劳作用(六)延缓衰老作用(七)改善记忆作用(八)促进生长发育作41三、功能学检验时限三、功能学检验时限42功能学动物试验送检样品要求内容1、送检样品批号应为三批卫生学检验样品中的任一批样品,并且动物功能试验样品要与毒理、人体试验样品批号一致。2、送检样品数量样品数量(推荐剂量60)45动物总重饲养天数;或按简便计法:样品数量每天最大推荐量m倍(小鼠m=200,大鼠m=500)。3、样品包装要求应送定型包装样品。液体产品尽可能不要浓缩,固体产品尽可能不要去辅料。4、含糖量超过30%的样品应说明含糖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5、酒类产品应送市场销售包装样品,样品一般尽可能不要不浓缩,同时要送该产品的酒基。应说明乙醇含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其他类别产品的要求参照毒理学试验送检样品要求,但尽可能送原样。功能学动物试验送检样品要求内容1、送检样品批号应为三批卫43第三节功能性食品的管理与法规我国功能性食品以保健食品申报;一个保健食品最多可以申报两个功能。从2003年5月1日起,对受理和注册的保健食品功能进行了调整,受理注册的功能变为了27个(原22)有两类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功能性食品:一是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部门正式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一是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部门正式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二是从事食品研究开发的科研部门。二是从事食品研究开发的科研部门。一、申报单位第三节 功能性食品的管理与法规我国功能性食品以保健食品申报;44二、审批部门四种机构:1、检测机构2、审批办公室3、评审委员会4、食品与药品管理行政部门两级审批制1、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重点是食品安全毒理的审查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进行终审并批准。二、审批部门四种机构:1、检测机构2、审批办公室3、评审委员45三、保健食品的注册机构: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职能划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审评中心负责保健食品的技术评审工作。4、2003年10月10日起正式履行保健食品的注册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保健食品的注册机构:1、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46四、申报程序四、申报程序47受理程序示意图受理程序示意图48功能性食品的评价与管理课件49国家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22家单位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及检验项目国家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22家单位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及检验项50五、批号1审批合格后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32003年上半年前,“卫食健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2005年后将统一为新的批号,旧的需换号。4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五、批号1审批合格后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2食品药品监督51六、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 1)保健食品申请表;)保健食品申请表;2 2)产品配方及依据;)产品配方及依据;3 3)生产工艺;)生产工艺;4 4)质量标准;)质量标准;5 5)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6 6)保健功能评价报告;)保健功能评价报告;7 7)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名单;)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名单;8 8)功效成分的定性和)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或定量检验方法;9 9)稳定性试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1010)卫生学检验报告;)卫生学检验报告;1111)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1212)国内外有关资料;)国内外有关资料;1313)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他资料;1414)产品样品包装()产品样品包装(3 3个)。个)。六、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保健食品申请表;52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打“经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功能”即可。主要原料填写全部主辅料功效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及其含量注:如无明确功效成分,则此项可以略去,但配料必须详细、明确。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如产品无不适宜人群,此项可省略)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次量,每日次,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规格最小食用单元的质量或体积,如10g/每袋。保质期以月为单位贮藏方法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53功能性食品的评价与管理课件54七、准备申报资料的注意事项1通过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申请表2商标注册证明文件的合法性3包材质量标准,购销合同,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4标签说明书样稿,不要设计花样,避免不必要的审评意见七、准备申报资料的注意事项1通过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申请551、规范性1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2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3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4核对资料有无缺页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1、规范性1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562、研发报告1避免文献的堆砌,论述重点要突出,不要出现与申报功能等无关的表述2参考文献的标注要规范(参考综述的标注形式)3要有研发数据说明,如连续三批中试产品的实验数据,逐一核查数据的合理性2、研发报告1避免文献的堆砌,论述重点要突出,不要出现与申报573、配方与配方依据1配方应包括所有的原料,提取物应标注其原料,同时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工艺。2原料的来源应说明原料产地,季节,部位等,并提供供货商的生产资质证明及检验报告,购销凭证。3植物原料应提供拉丁学名4软胶囊剂型在配方中应标明软胶囊皮的原料。3、配方与配方依据1配方应包括所有的原料,提取物应标注其原料584、生产工艺及简图1生产工艺见图应规范,并在工序旁标注主要工艺参数,以虚线框表明工序所在的生产线的洁净级别。2工艺详细说明中应注意单位的表示应为国际单位。3逐一核对其中的每一工序的表述4、生产工艺及简图1生产工艺见图应规范,并在工序旁标注主要工59八、我国功能性食品管理的相关法规(96年以来)19961996年以来我国卫生部相继颁布的有关保健食品管理法规:年以来我国卫生部相继颁布的有关保健食品管理法规:vv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vv保健食品申报与受理的规定保健食品申报与受理的规定 vv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vv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规定vv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和检验方法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和检验方法八、我国功能性食品管理的相关法规(96年以来)1996年以60vv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vv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保健(功能)关于保健食品管理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保健(功能)食品通用(食品通用(GB16740-1997GB16740-1997)vv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vv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vv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2005.06.092005.06.09)vv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07.012005.07.01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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