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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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唯一的要求!平安,心灵的期盼!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法于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目目 录录第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第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第三、第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第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五、第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第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七第七、附则附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三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专业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专业技术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技术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有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仍有单位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实施,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实施,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对审查结果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业,应当安排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单位或者个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保障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1.企业规模达到多少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规模达到多少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2.生产经营单位的何种职工必须按照国家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何种职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何种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何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证书,才能上岗作业。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有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有何种责任?何种责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 还需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还需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佩戴、使用。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4.在什么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在什么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什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什么标志?么标志?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人职责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人职责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人职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位主要负责人人职责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从业人人员的的权利和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6.依照国家的什么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的什么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的规定,可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安全工作提出批位生产安全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从业人人员的的权利和利和义务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从业人人员的的权利和利和义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予以及时处理。到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予以及时处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督管理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督管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不得拒绝、阻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督管理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理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放置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抢救,放置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立即如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什么?问题提出什么?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何种依法应承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何种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担的责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承担的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格。相应的资格。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法律法律责任任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互互动问题9.什么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什么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答案答案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管理职责的部门。附件附件玻璃行业特殊工种(需要特殊操作证的岗位)玻璃行业特殊工种(需要特殊操作证的岗位)1、特种车辆:叉车操作工、铲车操作工、特种车辆:叉车操作工、铲车操作工 2、起重设备:桁车操作工、码头塔吊工、起重设备:桁车操作工、码头塔吊工 3、输变电:维护电工、高压变电工、输变电:维护电工、高压变电工 4、焊工、焊工 5、压力容器:锅炉工,氮站:制氮工(压力容、压力容器:锅炉工,氮站:制氮工(压力容器操作证),氢站:卸氨操作工、制氢操作工器操作证),氢站:卸氨操作工、制氢操作工(压力容器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证)备注:漳玻公司执行了制氮、制氢持证上岗备注:漳玻公司执行了制氮、制氢持证上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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