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40554692 上传时间:2024-04-1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全国水利普查 China Census for Water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2011年表号: P 2 0 8 表制定机关:水 利 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1.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及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 (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村 行政区划代码 - - 2.塘坝工程2.1是否有塘坝工程 是 (继续填写2.22.5项指标) 否(填写窖池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分类2.2工程数量(处)2.3总容积 (万m3)主要效益2.4实际灌溉面积(亩)2.5供水人口(人)500 m31万m31万m35万m35万m310万m310万m3及以上3.窖池工程3.1是否有窖(池)工程 是(继续填写3.23.5项指标) 否类别工程规模分类3.2工程数量(处)3.3总容积(m3)主要效益3.4抗旱补水面积(亩)3.5 供水人口(人)10m3100m3100m3500m3填表人: 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 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 月 日审查人: 日期:201 年 月 日P208表 塘坝及窖池工程普查表填表说明本表适用于容积500m3的塘坝工程和10m3容积500m3的窖池工程。1、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1.所在行政区名称及代码】填写塘坝和窖池所在行政区名称及行政区划代码,要求填写到行政村。【2.塘坝】按照塘坝工程规模分类,分别填写工程数量、总容积、实际灌溉面积和供水人口。【2.1是否有塘坝工程】选择是或否两项之一填写,在相应项的内打“”。若行政村有未报废的塘坝工程,则选“是”,须填写第2.22.5项指标;反之则选“否”,转填窖池工程。【2.2工程数量】分别填写容积500m3(含)1万m3之间、1万m3(含)5万m3之间、5万m3(含)10万m3之间及容积10万m3及以上塘坝工程的数量,单位:处,填写数据精确到个位。【2.3总容积】 分别填写容积500m3(含)1万m3之间、1万m3(含)5万m3之间、5万m3(含)10万m3之间及容积10万m3及以上塘坝工程的总容积,填写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填写总容积时,应先逐一统计不同规模的各个塘坝容积,再进行汇总求和。【2.4实际灌溉面积】分别填写容积500m3(含)1万m3之间、1万m3(含)5万m3之间、5万m3(含)10万m3之间及容积10万m3及以上的塘坝工程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单位:亩。灌溉面积包括农田、林地、果园、牧草等灌溉面积。【2.5供水人口】分别填写容积500m3(含)1万m3之间、1万m3(含)5万m3之间、5万m3(含)10万m3之间及容积10万m3及以上的塘坝工程2011年实际供水保障的人口数量,单位:人。【3.窖池】按照窖池工程规模分类,分别填写工程数量、总容积、抗旱补水面积和供水人口。【3.1是否有窖池工程】选择是或否两项之一填写,在相应项的内打“”。若行政村有未报废的窖池工程,则选“是”,须填写第3.23.5项指标;反之则选“否”结束填表工作。【3.2工程数量】分别填写容积在10m3(含)100m 3之间及容积在100m3(含)500m3之间窖池工程的数量,填写数据精确到个位。【3.3总容积】分别填写容积在10m3(含)100m 3之间及容积在100m3(含)500m3之间窖池工程的总容积,填写数据精确到个位。在填写总容积时,应先逐一统计不同规模的各个窖池容积,再进行汇总求和。【3.4抗旱补水面积】分别填写容积在10m3(含)100 m 3之间及容积在100m3(含)500m3之间窖池工程2011年实际抗旱补水面积,即窖池控制面积及供水人口范围内的在季节性干旱发生时,可采取抗旱措施灌溉的耕地面积,单位:亩,填写数据精确到个位。【3.5供水人口】分别填写容积在10m3(含)100m 3之间及容积在100m3(含)500m3之间窖池工程2011年实际供水保障的人口数量,单位: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际灌溉面积、供水人口及抗旱补水面积在行政村级普查表中的单位分别为“亩”和“人”;而在县级及县级以上普查汇总表中的单位分别为“万亩”和“万人”。2、审核关系1)表内审核(1)工程数量0;(2)总容积0;(3)灌溉面积0;(4)供水人口0;(5)抗旱补水面积0;(6)塘坝类别中,1总容积/工程数量的比值0.05 ;(7)塘坝类别中,5总容积/工程数量的比值1 ;(8)塘坝类别中,10总容积/工程数量的比值5 ;(9)塘坝类别中,总容积/工程数量的比值10;(10)窖池类别中,100总容积/工程数量的比值10;(11)窖池类别中,500总容积/工程数量的比值100;2)表间审核塘坝普查表格中的“灌溉面积”与灌排工程普查中灌溉面积表格中的“塘坝灌溉面积”一致。7五、成果汇总与审核(一)汇总内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的汇总方式为:县级工程一览汇总、按河流的工程一览汇总、按行政区、按流域的工程规模及不同分类的工程数量汇总。主要内容为:1、水库工程。按名称、类型、所在河流、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特征水位及特征库容、坝高、坝长、供水量等进行汇总。2、水电站工程。按名称、所在河流、所在水资源三级区、水电站类型、装机容量、保证出力、额定水头、年发电量等进行汇总。3、水闸工程。按名称、类型、所在河流、所在水资源三级区、所在灌区(引调水工程)、水闸类型、过闸流量等进行汇总。4、泵站工程。按名称、所在河流、所在水资源三级区、所在灌区(引调水工程)、泵站类型、装机流量、装机功率、设计扬程等进行汇总。5、引调水工程。按工程名称、水源名称、设计引水流量、设计年引水量、设计灌溉面积、输水干线总长度等进行汇总。6、堤防工程。按名称、所在河流、堤防型式、防洪(潮)标准、堤防级别、堤防长度等进行汇总。7、农村供水工程。按工程名称、供水规模、供水人口、取水水源类型、工程类型、供水方式、管网长度、配套功率、净水方式、水质检测方式、水价与水费等指标进行汇总。8、塘坝工程。按工程规模对塘坝的数量、容积及工程效益进行汇总。9、窖池工程。按工程规模对窖池的数量、容积及工程效益进行汇总。(二)各级成果汇总与审核1、县级成果汇总与审核县级普查机构对普查表审定合格后,由普查人员通过“水利普查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普查表的录入,对录入时发现的逻辑错误等问题要及时核实、更正。对录入成果进行复核后,形成县级汇总表。对于规模以下的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堤防工程,应先将清查成果分别按县级行政区和河流汇总后,再与规模以上各类工程进行县级汇总。对于设计供水规模200m3/d及以上或设计供水人口2000人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200m3/d以下且设计供水人口2000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同时进行县级汇总。对于塘坝和窖池工程,应先按规模汇总后,再进行县级汇总。在普查表的基础上,以县级行政区分不同地貌类型区、不同规模、不同用途,对塘坝、窖池数量、容积、实际灌溉面积和供水人口进行汇总。县级普查机构在进行汇总时应重点核查各类工程的数量、规模及特性指标,并与水利统计年鉴、水力资源复查等资料进行对比,检查有无遗漏、重复,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并分析原因,及时返回填表单位核查、校正。县级普查机构将审查合格后的各类水利工程的普查表及县级汇总表报地级普查机构。2、地级成果汇总与审核地级普查机构对县级普查机构上报的各类水利工程的普查汇总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并汇入本级的普查汇总成果(即管理单位隶属关系为地级的引调水工程普查汇总成果),形成地级汇总成果,复核后报省级普查机构。地级普查机构要重点核查各类工程的数量、规模及特性指标,并将汇总成果与水利统计年鉴、水力资源复查等资料进行对比,对异常的数据进行核实并分析原因,及时返回县级普查机构核查校正。地级普查机构还要特别注意对跨界堤防的汇总及审核,重点核查堤防的级别、规模和名称,进行剔重查疑,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并及时返回县级普查机构,审核合格后,形成完整的地级堤防工程汇总成果。3、省级成果汇总与审核省级普查机构对地级普查机构上报的各类水利工程的普查汇总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并汇入本级的普查汇总成果(即管理单位隶属关系为省级的引调水工程普查汇总成果),形成省级汇总成果,复核后报国家及流域普查机构。省级普查机构要重点核查各类工程的数量、规模及特性指标,并将汇总成果与水利统计年鉴、水力资源复查等资料进行对比,对异常的数据进行核实并分析原因,及时返回地级普查机构核查校正。省级普查机构还要特别注意对跨界堤防的汇总及审核,重点核查堤防的级别、规模和名称,对地级汇总成果进行剔重查疑,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并及时返回地级普查机构,审核合格后,形成完整的省级堤防工程汇总成果。4、流域成果汇总与审核流域普查机构对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各类水利工程的普查汇总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流域汇总成果,复核后报国家普查机构。流域普查机构要重点核查各类工程的数量、规模及特性指标,并将汇总成果与水利统计年鉴、水力资源复查等资料进行对比,对异常的数据进行核实并分析原因,及时返回省级普查机构核查校正。流域普查机构要特别注意对跨界堤防的汇总及审核,重点核查堤防的级别、规模和名称,对省级汇总成果进行剔重查疑,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并及时返回省级普查机构,审核合格后,形成完整的流域堤防工程汇总成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