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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解读 目 录CONTENTS 1 法律要点 2 守法要点 3 工作要点 01法律要点 一 、 概 述 目标 网络安全, 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l 在 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范围 l 法律条文:共7章,79条l 2016年11月7日发布l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总览 制定网络安全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u 是 落 实 党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维 护 网 络 安 全 、 国 家 安 全 的 迫 切 需 要 ;u 是 维 护 网 络 空 间 国 家 主 权 的 迫 切 需 要 ;u 是 深 化 网 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 保 护 国 家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和 大 数 据 安 全 的 迫 切 需 要 ;u 是 打 击 网 络 违 法 犯 罪 、 维 护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利 益 的 迫 切 需 要 ;u 是 参 与 互 联 网 国 际 竞 争 和 国 际 治 理 的 迫 切 需 要一 、 概 述 网络安全法的亮点u 一 是 明 确 了 网 络 空 间 主 权 的 原 则 ;u 二 是 明 确 了 网 络 产 品 和 服 务 提 供 者 的 安 全 义 务 ;u 三 是 明 确 了 网 络 运 营 者 的 安 全 义 务 ;u 四 是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个 人 信 息 保 护 规 则 ;u 五 是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由 政 策 推 动 上 升 为 法 律 要 求 ;u 六 是 提 出 了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保 护 制 度 ;u 七 是 确 立 了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重 要 数 据 跨 境 传 输 的 规 则一 、 概 述 法律体系 网 络 安 全 法 构 成 我 国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管 理 的 基 本 法 律 , 与 国 家 安 全 法 、 反 恐 怖主 义 法 、 刑 法 、 保 密 法 、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 、 关 于 加 强 网 络 信 息 保 护 的决 定 、 关 于 维 护 互 联 网 安 全 的 决 定 、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 互 联网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等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共 同 构 成 中 国 关 于 网 络 安 全 管 理 的 法 律 系 统 。 配套法规国 务 院 及 相 关 的 部 门 会 制 定 和 颁 布 一 系 列 的 配 套 法 律 法 规 , 比 如 网 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认 定 和 保 护 办 法 、 数 据 跨 境 传 输 的 安 全 评 估 办 法 、 网 络 产 品 和 服 务的 国 家 安 全 审 查 制 度 等 , 数 量 上 可 能 会 达 十 余 部 。一 、 概 述 法律适用与管辖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建 设 、 运 营 、 维 护 和 使 用 网 络 , 以 及 网 络 安 全 的 监 督 管 理 , 适用 本 法 。 域外管辖 网 络 安 全 法 采 取 了 有 限 的 域 外 管 辖 原 则 , 依 照 法 七 十 五 条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依 法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 且 中 国执 法 机 关 可 实 施 财 产 冻 结 等 制 裁 措 施 , 这 是 为 应 对 日 益 严 重 的 全 球 网 络 安 全 威 胁 的 需要 。一 、 概 述 目标u 保 障 网 络 安 全 , 维 护 网 络 空 间 主 权 和 国 家 安 全 、 公 共 利 益 , 保 护 合 法 权 益 . 国家职责u 网 络 安 全 与 信 息 化 发 展 并 重u 制 定 、 完 善 网 络 安 全 战 略u 监 测 、 防 御 、 处 置 网 络 安 全 风 险 及 威 胁u 倡 导 诚 实 守 信 、 健 康 文 明 的 网 络 行 为u 积 极 推 进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u 国 家 网 信 部 门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网 络 安 全 工 作 和 相 关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国 务 院 电 信 主 管 部 门 、公 安 部 门 等 各 司 其 职二 、 总 则 网信部门在网络安全保障中的地位和职责二 、 总 则 信息安全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二 、 总 则网 信 部 门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网 络 安 全 工 作 和 相 关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互 联网 信 息 内 容 监 督 执 法 ,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抽 查 检 测 评 估 , 制 定 、公 布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目 录 , 制 定 风 险 评 估 、 应 急 机 制 和 预 案 ;公 安 机 关 负 责 等 级 保 护 工 作 的 监 督 、 检 查 、 指 导 , 是 等 保 工 作 的牵 头 部 门 ;国 家 保 密 部 门 负 责 等 保 工 作 中 有 关 保 密 工 作 的 监 督 、 检 查 、 指 导 ;国 家 密 码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等 保 工 作 中 有 关 密 码 工 作 的 监 督 、 检 查 、指 导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门 负 责 网 络 建 设 相 关 工 作 , 承 担 电 信 和 互 联 网 行业 网 络 安 全 审 查 相 关 工 作 , 负 责 网 络 安 全 防 护 、 应 急 管 理 和 处 置 。国 家 安 全 部 门 是 负 责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相 关 工 作 的 执 法 机 构 , 负 责 处理 危 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安 全 的 行 为 。 网络运营者职责u遵 守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履 行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义 务u接 受 政 府 和 社 会 的 监 督 ,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u保 障 网 络 安 全 、 稳 定 运 行 , 维 护 网 络 数 据 的 完 整 性 、 保 密 性 和 可 用 性 。 行业组织职责u网 络 相 关 行 业 组 织 按 照 章 程 , 加 强 行 业 自 律 , 制 定 网 络 安 全 行 为 规 范 , 指 导会 员 加 强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 提 高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水 平 ,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二 、 总 则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 国 家 实 行 网 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 安 全 保 护 义 务 包 括 :1) 制 定 , 确 定 , 落 实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责 任 ;2) 采 取 防 范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网 络 攻 击 、 网 络 侵 入 等 危 害 网 络 安 全 行 为 的 技 术 措 施 ;3) 采 取 监 测 、 记 录 网 络 运 行 状 态 、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的 技 术 措 施 , 并 按 照 规 定 留 存 相 关 的 网络 日 志 ;4) 采 取 数 据 分 类 、 重 要 数 据 备 份 和 加 密 等 措 施 ;5)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义 务 。 解读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由 政 策 推 动 上 升 为 法 律 要 求已 实 施 多 年 , 目 前 的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更 改 为。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现 在 世 界 上 一 共 有 13个 根 域 名 服 务 器 ,10个 在 美 国 ,2个 在 欧 洲 ,1个 在 日 本 .而 中 国 只 有3个 根 域 名 镜 像 服 务 器 。 2010年 6月在 伊 朗 的 纳 坦 兹 核 电 站 中 潜 藏 三 年 的 Stuxnet蠕 虫 病 毒 被 首 次 曝 光 2016年 4月 孟 加 拉 国 央 行 被 黑 客 攻 击 。 原 本 想 窃 取 至 少 10亿 美 元 的 黑 客 , 由 于 拼 写 错 误 最 终只 转 走 了 8100万 美 元 2016 年 10 月 21 日 , 美 国 近 一 半 的 互 联 网 因 DDOS攻 击 瘫 痪 2014年 8月 1日 晚 上 7点 , 黑 客 攻 击 温 州 46.5万 台 机 顶 盒 播 放 反 动 图 文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范围国 家 对 公 共 通 信 和 信 息 服 务 、 能 源 、 交 通 、 水 利 、 金 融 、 公 共 服 务 、 电 子政 务 等 重 要 行 业 和 领 域 , 以 及 其 他 一 旦 遭 到 破 坏 、 丧 失 功 能 或 者 数 据 泄 露 ,可 能 严 重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 国 计 民 生 、 公 共 利 益 的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 在 网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的 基 础 上 , 实 行 重 点 保 护 。 国 务 院 另 行 制 定 关 键 信 息基 础 设 施 的 具 体 范 围 和 安 全 保 护 办 法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重要信息系统范围u2003年 中 央 办 公 厅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的 国 家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关 于 加强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意 见 ( 中 办 发 【 2003】 27号 ) 指 出 , 要 重 点 保护 基 础 信 息 网 络 和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 经 济 命 脉 、 社 会 稳 定 等 方 面 的 重 要 信息 系 统 。u2005年 4月 , 国 务 院 信 息 化 办 公 室 联 合 起 草 的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灾 难 恢 复 指南 ,确 定 电 子 政 务 、 银 行 、 电 力 、 铁 路 、 民 航 、 证 券 、 保 险 、 海 关 、 税务 等 八 大 重 点 行 业 的 电 信 网 、 广 播 电 视 网 、 计 算 机 互 联 网 三 大 基 础 信 息网 络 为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国 家 网 络 安 全 检 查 操 作 指 南2016年 6月 , 中 央 网 信 办 颁 布 的 网 络 安 全 检 查 操 作 指 南 中 , 其 明 确 提出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确 定 指 南 ( 试 行 )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主 要 涵 盖 14大 行 业 :( 1) 能 源 ; ( 2) 金 融 ; ( 3) 交 通 ; ( 4) 水 利 ; ( 5) 医 疗 卫 生 ; ( 6)环 境 保 护 ; ( 7) 工 业 制 造 ( 原 材 料 、 装 备 、 消 费 品 、 电 子 制 造 ) ; ( 8)市 政 ; ( 9) 电 信 与 互 联 网 ; ( 10) 广 播 电 视 ; ( 11) 教 育 ; ( 12) 新 闻网 站 ; ( 13) 商 业 平 台 ; ( 14) 政 府 部 门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国 家 网 络 安 全 检 查 操 作 指 南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包 括 :1、 网 站 类 , 如 党 政 机 关 网 站 、 企 事 业 单 位 网 站 、 新 闻 网 站 等 ;2、 平 台 类 , 如 即 时 通 信 、 网 上 购 物 、 网 上 支 付 、 搜 索 引 擎 、 电子 邮 件 、 论 坛 、 地 图 、 音 视 频 等 网 络 服 务 平 台 ;3、 生 产 业 务 类 , 如 办 公 和 业 务 系 统 、 工 业 控 制 系 统 、 大 型 数 据中 心 、 云 计 算 平 台 、 电 视 转 播 系 统 等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国 家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战 略 2016年 12月 27日 , 中 央 网 信 办 批 准 ,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发 布 国 家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战 略 指 出 , 国 家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是 指 关系 国 家 安 全 、 国 计 民 生 , 一 旦 数 据 泄 露 、 遭 到 破 坏 或 者 丧 失 功 能可 能 严 重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 公 共 利 益 的 信 息 设 施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供 公 共 通 信 、 广 播 电 视 传 输 等 服 务 的 基 础 信 息 网 络 , 能 源 、 金 融 、交 通 、 教 育 、 科 研 、 水 利 、 工 业 制 造 、 医 疗 卫 生 、 社 会 保 障 、 公用 事 业 等 领 域 和 国 家 机 关 的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 重 要 互 联 网 应 用 系 统等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国 外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工 作 开 展 情 况美 国 : 先 后 出 台 1993年 国 家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行 动 动 议 、 1996年 国 家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法 案 、 2001年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法 案 、 联 邦 信息 安 全 管 理 法 案 、 2002年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信 息 法 案 、 2003年 关 键基 础 设 施 和 重 要 资 产 物 理 保 护 的 国 家 战 略 、 2006年 、 2009年 、 2013年 国 家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计 划 2014年 联 邦 信 息 安 全 现 代 化 法 案 2014年 网 络 安 全 加 强 法 案 2014年 国 家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法 案 等 法 律 以 及 多 部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行 政 令 和 总 统 令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法律义务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运 营 者 将 会 承 担 相 应 的 网 络 安 全 保 护 法 定 义 务 :1) 建 设 要 求 : 业 务 运 行 稳 定 可 靠 ,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同 步 规 划 、 同 步 建 设 、 同 步 使 用 ;2) 安 全 保 护 : 专 门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安 全 管 理 负 责 人 ; 安 全 教 育 、 培 训 、 考 核 ; 容 灾 备 份 ; 应 急 预 案 、 定 期 演 练3) 安 全 审 查 : 采 购 网 络 产 品 和 服 务 , 应 当 通 过 国 家 安 全 审 查4) 保 密 要 求 : 签 订 安 全 保 密 协 议 , 明 确 安 全 和 保 密 义 务 与 责 任 5) 境 内 存 储 : 个 人 信 息 和 重 要 数 据 应 当 在 境 内 存 储6) 检 测 评 估 :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 报 送 检 测 评 估 情 况 和 改 进 措 施 。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法律义务7) 统 筹 协 调 : 国 家 网 信 部 门 应 当 统 筹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对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安 全 保 护 采 取下 列 措 施 :( 一 ) 对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安 全 风 险 进 行 抽 查 检 测 ,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 必 要 时 可 以 委 托 网络 安 全 服 务 机 构 对 网 络 存 在 的 安 全 风 险 进 行 检 测 评 估 ;( 二 ) 定 期 组 织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运 营 者 进 行 网 络 安 全 应 急 演 练 , 提 高 应 对 网 络 安 全 事件 的 水 平 和 协 同 配 合 能 力 ;( 三 ) 促 进 有 关 部 门 、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运 营 者 以 及 有 关 研 究 机 构 、 网 络 安 全 服 务 机 构 等 之 间 的 网 络 安 全 信 息 共 享 ;( 四 ) 对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置 与 网 络 功 能 的 恢 复 等 ,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和 协 助 。 网络产品和服务u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的 强 制 性 要 求u 不 得 设 置 恶 意 程 序u 发 现 存 在 安 全 缺 陷 、 漏 洞 等 风 险 时 , 应 当 立 即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按 照 规 定 及 时 告 知 用 户并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u 持 续 提 供 安 全 维 护 ; 在 规 定 或 者 当 事 人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 不 得 终 止 提 供 安 全 维 护 。u 用 户 信 息 和 个 人 信 息 合 规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u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 由 具 备 资 格 的 机 构 安 全 认 证 合 格 或 者 安 全 检 测符 合 要 求 后 , 方 可 销 售 或 者 提 供 。 u 国 家 网 信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 公 布 网 络 关 键 设 备 和 网 络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目 录 ,并 推 动 安 全 认 证 和 安 全 检 测 结 果 互 认 , 避 免 重 复 认 证 、 检 测 。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三 、 网 络 运 行 安 全 网络实名制u网 络 运 营 者 为 用 户 办 理入 网 手 续 , 或 者 为 用 户 提 供 等 服 务 , 在 与 用 户 签 订 协 议 或者 确 认 提 供 服 务 时 , 应 当 要 求 用 户 提 供 。 用 户 不 提 供 真 实 身 份 信息 的 , 网 络 运 营 者 不 得 为 其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u国 家 实 施 网 络 可 信 身 份 战 略 , 支 持 研 究 开 发 安 全 、 方 便 的 ,推 动 不 同 电 子 身 份 认 证 之 间 的 互 认 。 数据保护范围: 个 人 信 息 保 护 、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和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四 、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数 据 保 护 个人信息: 个 人 信 息 是 指 以 电 子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记 录 的 能 够 单 独 或 者 与 其他 信 息 结 合 识 别 的 各 种 信 息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然 人 的 姓名 、 出 生 日 期 、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 个 人 生 物 识 别 信 息 、 住 址 、 电 话 号 码 等 。 用户信息: 引 入 了 “用 户 信 息 ”的 概 念 , 可 以 理 解 为 在 用 户 使 用 产 品 或 服务 过 程 中 收 集 的 信 息 构 成 用 户 信 息 , 包 括 IP地 址 、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 上 网时 间 、 Cookie信 息 等 。 商业秘密: 是 指 不 为 公 众 所 知 悉 、 能 为 权 利 人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 具 有 实 用性 并 经 权 利 人 采 取 保 密 措 施 的 技 术 信 息 和 经 营 信 息 。 用户信息保护要点u 收 集 : 网 络 产 品 、 服 务 具 有 收 集 用 户 信 息 功 能 的 , 其 提 供 者 应 当 向 用 户明 示 并 取 得 同 意 ;u 保 护 : 网 络 运 营 者 应 当 对 其 收 集 的 用 户 信 息 严 格 保 密 , 并 建 立 健 全 用 户信 息 保 护 制 度 。四 、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数 据 保 护 商业秘密保护要点u 依 法 负 有 网 络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 必 须 对 在 履 行 职 责 中 知悉 的 个 人 信 息 、 隐 私 和 商 业 秘 密 严 格 保 密 , 不 得 泄 露 、 出 售 或 者 非 法 向 他 人 提供 。 四 、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数 据 保 护 个人信息保护: 与 以 往 法 律 法 规 相 比 , 增 加 了 删 除 权 和 更 正 权 :u 应 当 遵 守 本 法 和 的 规 定 。 u 收 集 、 使 用 个 人 信 息 : 应 当 遵 循 的 原 则 , 公 开 收 集 、, 明 示 收 集 、 使 用 信 息 的 目 的 、 方 式 和 范 围 , 并 经 被 收 集 者 。u 不 得 泄 露 、 篡 改 、 毁 损 其 收 集 的 个 人 信 息 : 1) 采 取 和 其 他 必 要 措 施 保护 ; 2) 若 泄 漏 , 立 即 采 取 , 并 。u 未 经 被 收 集 者 同 意 , 不 得 向 他 人 提 供 个 人 信 息 。 u 个 人 信 息 主 体 拥 有 ( 保 护 使 用 不 当 ) 和 ( 有 误 )u 不 得 非 法 获 取 、 窃 取 , 不 得 非 法 出 售 、 非 法 向 他 人 提 供不 得 泄 露 履 行 职 责 中 知 悉 的 个 人 信 息 数据本地化u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运 营 者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运 营 中 收 集 和 产生 的 。u 因 业 务 需 要 , 确 需 向 境 外 提 供 的 , 应 当 进 行 安 全 评 估 ; 法 律 、 行 政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 依 照 其 规 定 。四 、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数 据 本 地 化 其它规定u 下 列 数 据 在 其 它 法 律 里 有 本 地 化 要 求 : 国 家 秘 密 和 国 家 安 全 数 据 、征 信 数 据 、 个 人 金 融 信 息 、 地 图 数 据 、 网 络 出 版 服 务 所 需 的 必 要 的技 术 设 备 、 网 约 车 相 关 数 据 和 信 息 。 四 、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网 络 行 为 u 任 何 个 人 和 组 织 应 当 对 其 使 用 网络 的 行 为 负 责 , 用 于 实施 诈 骗 , 传 授 犯 罪 方 法 , 制 作 或者 销 售 违 禁 物 品 、 管 制 物 品 等 ,利 用 网 络 涉 及 实 施 诈 骗 ,制 作 或 者 销 售 违 禁 物 品 、 管 制 物 品 以 及 其 他 。 网络行为要求 国家及主管部门u 建 立 网 络 安 全 监 测 预 警 和 信 息 通 报 制 度 。 按 照 规 定u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保 护 工 作 的 部 门 ,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本 行 业 、 本 领 域 的, 并 按 照 规 定 报 送 网 络 安 全 监 测 预 警 信 息u 国 家 网 信 部 门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建 立 健 全 网 络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和 应 急 工 作 机 制 , 制 定 网 络 安全 事 件u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发 生 的 风 险 增 大 时 ,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权 限 和程 序 , 并 根 据 网 络 安 全 风 险 的 特 点 和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害 :u 发 生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 应 当 立 即 , 对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进 行 调 查和 评 估 , 要 求 网 络 运 营 者 采 取 技 术 措 施 和 其 他 必 要 措 施 ,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 防 止 危 害 扩大 , 并 及 时 向 社 会 发 布 与 公 众 有 关 的 警 示 信 息五 、 监 测 预 警 与 应 急 处 理 国家及有关部门u 省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在 履 行 网 络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中 , 发 现 网 络 存 在 较 大 安全 风 险 或 者 发 生 安 全 事 件 的 , 可 以 按 照 规 定 的 权 限 和 程 序 对 该 网 络 的 运 营 者 的 法 定代 表 人 或 者 主 要 负 责 人 进 行 。u 因 的 , 应 当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处 置 。u 因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和 社 会 公 共 秩 序 , 处 置 重 大 突 发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的 需 要 , 经 国 务 院 决定 或 者 批 准 , 可 以 在 特 定 区 域 对 。 网络运营者 u 存 在 较 大 安 全 风 险 或 发 生 安 全 事 件 : 网 络 运 营 者 应 当 按 照 要 求 , 进 行。 五 、 监 测 预 警 与 应 急 处 理 行政处罚u 责 令 改 正 、 警 告 、 罚 款 ,u 责 令 暂 停 相 关 业 务 、 停 业 整 顿 、 关 闭 网 站 、 吊 销 相 关 业 务 许 可 证 或 者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等 进 行 罚 款 等 ;u 有 关 机 关 还 可 以 把 违 法 行 为 记 录 到 信 用 档 案 。u 对 于 “ 非 法 入 侵 ” 等 , 法 律 还 建 立 了 职 业 禁 入 的 制 度 。 六 、 法 律 责 任 民事责任u 违 法 网 络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网 络 运 营 者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的 民 事 责 任 。 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责任 u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构 成 违 反 治 安 管 理 行 为 的 , 依 法 给 予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02守法要点 守 法 要 点 网络运营者法律合规要求需 要 网 络 运 营 者 建 立 企 业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以 满 足 法 律 合 规 性 的 要求 , 避 免 法 律 风 险 ,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1) 与 实 施 网 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制 度 相 关 的 义 务 和 制 度 建 设 , 包 括 制 定 内 部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确 定 网 络 安 全 负 责 人 等 ( 第 二 十 一 条 ) ;2) 健 全 用 户 信 息 保 护 制 度 ( 第 二 十 二 条 和 第 四 十 条 ) ;3) 落 实 网 络 实 名 制 ( 第 二 十 四 条 ) ;4)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第 二 十 五 条 ) ;5)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的 安 全 保 护 义 务 , 包 括 : 设 置 专 门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安 全 管 理 负 责 人 , 并 对 该 负 责 人 和 关 键 岗 位 的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背 景 审 查 ; 定期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网 络 安 全 教 育 、 技 术 培 训 和 技 能 考 核 ; 对 重 要 系 统 和 数据 库 进 行 容 灾 备 份 ; 制 定 网 络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并 定 期 进 行 演 练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义 务 ( 第 三 十 四 条 ) ; 守 法 要 点 网络运营者法律合规要求6) 采 购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保 密 制 度 ( 第 三 十 六 条 ) ;7)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性 的 年 度 评 估 ( 第 三 十 六 条 ) ;8) 个 人 信 息 的 收 集 和 利 用 规 则 及 制 度 ( 第 四 十 一 条 和 第 四 十 二 条 ) ;9) 个 人 信 息 泄 露 事 件 的 报 告 制 度 ( 第 四 十 二 条 ) ;10) 违 法 使 用 个 人 信 息 删 除 和 错 误 个 人 信 息 更 正 制 度 ( 第 四 十 三 条 ) ;11) 网 络 运 营 者 对 用 户 非 法 信 息 传 播 的 监 管 ( 第 四 十 七 条 ) ;12)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投 诉 、 举 报 制 度 ( 第 四 十 九 条 ) 。 守 法 要 点 产品研发u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 不 得 设 置 恶 意 程 序 ; 发 现 存 在 安 全 缺 陷 、 漏 洞 等 风险 时 , 应 当 立 即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及 时 告 知 用 户 并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u 持 续 提 供 安 全 维 护 ; 在 规 定 或 者 当 事 人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 不 得 终 止 提 供 安 全 维 护 。u 网 络 关 键 设 备 和 网 络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安 全 认 证 合 格 或 者 安 全 检 测 符 合 要 求 后 , 方 可 销 售 个人u 规 范 上 网 行 为 :u 诈 骗 、 传 授 诈 骗 方 法 、 制 售 违 禁 物 品 u 不 得 危 害 网 络 安 全 ( 入 侵 、 窃 取 等 ) 、 国 家 安 全 ;u 不 得 发 布 不 良 信 息u 不 得 侵 犯 他 人 权 益u 不 为 上 述 违 法 行 为 提 供 便 利 03工作要点 工 作 要 点 产品运营u 国 家 鼓 励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以 外 的 网 络 运 营 者 自 愿 参 与 关 键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体 系 。u 国 家 推 进 网 络 安 全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 鼓 励 有 关 企 业 、 机 构 开 展 网 络 安 全 认 证 、 检 测 和 风 险 评 估 等 安 全 服 务 。u 国 家 支 持 企 业 和 高 等 学 校 、 职 业 学 校 等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开 展 网 络 安 全 相 关 教 育 与 培 训 。 标准制定u 国 家 支 持 企 业 、 研 究 机 构 、 高 等 学 校 、 网 络 相 关 行 业 组 织 参 与 网 络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标 准 的 制 定 ( 网 络 安 全 管 理 以 及 网 络 产 品 、 服 务 和 运 行 安 全 ) 。 宣传教育工 作 要 点 愿景工 作 要 点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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