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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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护 士 条 例 解 读 急 诊 科 张 丽 玲 护 士 条 例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介 绍一 、 我 们 国 家 护 士 立 法 的 一 个 进 程二 、 护 士 条 例 一 般 情 况 的 介 绍三 、 护 士 条 例 的 主 要 内 容 解 读 内容 12345 执 业 护 士 考 试 与 注 册护 士 条 例 立 法 的 目 的 、 概念 、 原 则护 士 权 利 和 义 务医 疗 机 构 的 职 责法 律 责 任 护 士 条 例 内 容 解 读 1952年 发 布 医 师 、 药 剂 士 、 助 产 士 、 护 士 、 牙 科 技 士 暂 行 条 例 ; 1956年 发 布 国 家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职 务 名 称 和 职务 晋 升 条 例 ; 1979年 发 布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及 晋 升 条 例 ; 1979年 发 布 关 于 加 强 护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1993年 3月 26日 , 卫 生 部 发 布 了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士 管 理 办 法 护 士 条 例 是 在 2008.1.23国 务 院第 2 0 6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2008.5.12开 始 实 施 的 为 了 维 护 护 士 的 合 法 权 益规 范 护 理 行 为促 进 护 理 事 业 的 发 展保 障 医 疗 安 全 和 人 体 健 康 4123 为 加 强 护 士 管 理 提 高 护 理 质 量保 障 医 疗 和 护 理 安 全 保 护 护 士 的 合 法 权 益 4123 是 指 经 职 业 注 册 ,取 得 护 士 职 业 证 书 ,按 照 本 条 例 规 定 从 事护 理 活 动 , 履 行 保 护生 命 , 减 轻 痛 苦 , 增进 健 康 职 责 的 卫 生 技术 人 员护士的概念 第 一 个 原 则 是 护 士 的 人 格 尊 严 , 人 生 安 全 不 受 侵 犯第 二 个 原 则 是 护 士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受 法 律 保 护第 三 个 原 则 是 全 社 会 都 应 当 尊 重 护 士 在 维 护 护 士 合 法 权 益 上 要 遵 守 的 基 本 原 则 ? 护 士 执 业 应 当 :经 并 取 得 4个 条 件 要 求 1、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人 2、 学 历 要 求 :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完 成 国 务院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普 通 全 日 制 3年 以 上 护 理 助 产 专 业课 程 学 习 包 括 教 学 和 综 合 性 医 院 完 成 八 个 月 以 上 的 护 理临 床 实 习 , 并 取 的 相 应 的 护 士 资 格 证 书 3、 要 通 过 国 务 院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的 护 士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4、 必 须 符 合 国 务 院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健 康 标 准 01 身 份 证02 报 考 护 士 需 要 两 个 条 件毕 业 证 收 到 申 请 的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自 收 到申 请 之 日 起 20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决 定 ,对 具 备 本 条 例 规 定 条 件 的 , 准 予 注 册 ,并 发 给 护 士 执 业 证 书 注 册 的 有 效 期 延 长 到 5年 护 士 在 其 执 业 注 册 有 效 期 内 变 更 执 业 地点 的 , 应 当 向 拟 职 业 地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 变 更 的 时 间 : 收 到 报 告 的 卫 生 主 管 部 门应 当 自 收 到 报 告 之 日 起 7个 工 作 日 内为 其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有 效 期 届 满 需 要 继 续 执 业的 , 应 当 在 护 士 职 业 注 册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30日 向 执 业 地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卫 生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延 续 注 册 。 收 到 申 请 的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对 具 备 本 条 例 规 定 条 件 的 ,准 予 延 续 , 延 续 职 业 注 册 有 效 期 为 5年 ;对 不 具 备 本 条 例 规 定 条 件 的 , 不 予 待 续 延续 , 并 书 面 说 明 理 由 。 符 合 护 士 资 格 注 销 情 况1)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复 验 期 届 满 或 者 有 效期 届 满 未 延 续 的 ,2) 附 予 公 民 特 定 资 格 的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该 公 民 死 亡 或 者 丧 失 行 为 能 力 的 应 该注 销 已 经 取 得 护 士 执 业 证 书 的 这 些 人 应 该怎 么 办? 条 例 施 行 前 , 已 经 取 得 护 士 执 业 证书 的 , 经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卫 生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合 格 , 可 以 发 给 护 士 执业 证 书 , 不 需 要 再 重 新 考 试 、 注 册 。 护 士 权 利 : 第 一 项 是 保 障 护 士 的 工 资 和 福 利 待 遇 的 权 利 第 二 个 方 面 , 做 好 护 士 从 事 护 理 工 作 的 职 业 卫 生 防 护 权利 。 护 士 还 有 晋 升 职 称 , 参 加 学 术 活 动 的 权 利 , 和 接 受 教 育参 加 培 训 的 权 利 , 还 有 参 加 学 术 团 体 , 参 加 学 术 活 动 的权 利 。 护 士 还 有 职 业 的 知 情 权 和 建 议 权 护 士 的 义 务 1、 依 法 执 业 的 义 务 2、 紧 急 处 置 的 义 务 (1) 立 即 通 知 医 生 ( 2) 紧 急 为 抢 救 垂 危 患 者 生 命 , 应 当 先 行 实 施 必 要 的紧 急 救 护 3、 问 题 医 嘱 报 告 义 务 4、 尊 重 关 爱 患 者 , 保 护 患 者 隐 私 5、 服 从 国 家 调 遣 的 义 务 医 疗 机 构 的 第 二 个 义 务对 护 理 工 作 要 求 实 习 护 士 从 事 护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 实 习 护 士 必 须 在 护 士 指 导 下 开 展 有 关工 作 违 反 护 士 条 例 它 的 法 律 责 任 有 哪 些 ?1.卫 生 行 政 机 关 的 责 任2.医 疗 机 构 责 任 四 种 情 况 包 括 什 么 呢 ? 1、 没 有 执 行 国 家 的 有 关 工 资 福 利 待 遇 的 规 定 2、 对 于 在 本 机 构 从 事 护 理 工 作 的 护 士 没 有 按 照 国家 有 关 规 定 足 额 交 了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的 3、 没 有 为 我 们 护 士 提 供 卫 生 防 护 用 品 , 或 者 没 有采 取 有 效 的 卫 生 防 护 措 施 医 疗 保 健 措 施 的 4、 对 于 在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工 作 的 或 者 直 接 从 事 有 毒有 害 物 质 有 感 染 传 染 病 危 险 工 作 的 护 士 , 没 有 按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津 贴 的 护 士 责 任 1、 发 现 患 者 病 情 危 急 , 没 有 立 即 通 知 医 师 的 ; 2、 发 现 医 嘱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或 者 诊 疗 技 术规 范 规 定 的 ; 3、 没 有 按 照 条 例 第 17条 规 定 提 出 或 者 报 告 的 4、 泄 露 患 者 隐 私 ; 5、 在 自 然 灾 害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等 严 重 威 胁 公 众 生命 健 康 突 发 事 件 不 服 从 安 排 参 加 医 疗 救 护 的 ; 也就 是 说 护 士 没 有 依 法 履 行 其 法 律 责 任 的 他 人 侵 犯 护 士 权 益 的 责 任 : 扰 乱 医 疗 机 构 的 秩 序 , 阻 碍 护 士 依法 开 展 职 业 活 动 , 侮 辱 威 胁 殴 打 护 士 ,或 者 有 其 它 侵 犯 护 士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的 , 由 公 安 机 关 依 照 治 安 管 理 处 罚法 的 规 定 , 来 给 予 处 分 处 罚 , 构 成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护 士 条 例 解 读 试 题1、 护 士 变 更 执 业 注 册 的 内 容 是 护 士 执 业 场 所 的 变 化 。 ( )2、 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重 大 决 策 , 护 士 不 应 参 与 。 ( )3、 护 士 的 具 体 职 责 不 包 括 指 导 诊 疗 活 动 。 ( )4、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的 有 效 期 为 2年 。 ( )5、 条 例 共 6章 37条 ( )6、 2008年 1月 23日 , 国 务 院 第 206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了 护 士 条 例 ( ) 护 士 条 例 解 读 试 题1、 护 士 变 更 执 业 注 册 的 内 容 是 护 士 执 业 场 所 的 变 化 。 ( )2、 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重 大 决 策 , 护 士 不 应 参 与 。 ( ) ( 应 该 参 与 )3、 护 士 的 具 体 职 责 不 包 括 指 导 诊 疗 活 动 。 ( )4、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的 有 效 期 为 2年 。 ( ) ( 5年 )5、 条 例 共 6章 37条 ( ) ( 35条 )6、 2008年 1月 23日 , 国 务 院 第 206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了 护 士 条 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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