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汇报(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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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汇报(共3篇) 第1篇: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新版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根据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民发xx号)和x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x民发xx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如下:一、主要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x)和x族自治区地名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清理整治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下简称“大、洋、怪、重”)等不规范现象。(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本地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x族自治区地名条例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将“洋”地名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清理整治。在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x年)以前命名、已经约定俗成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则上不列入这次的清理整治范围;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志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行业领域的不规范地名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清理整治清单和处理意见,依照自治区审核意见和标准地名录,清理、规范和更新地名信息。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存在的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变更或逐步变更的方式予以更换,并确保变更期间相关证照正常使用。(三)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围绕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x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户外标志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标准地名使用,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四)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机制。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为契机,依照x族自治区地名条例,结合地名管理实际,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把关,坚决遏制新不规范地名产生。二、任务分工 (一)动员部署。 1.成立x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做好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及时协调召开工作联系会,组织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3月底 2.组织开展社会宣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成员单位 (二)排查摸底。3.对领域内不规范地名进行摸底排查,对地名中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4.对城市交通指示牌上的不规范地名标注及法律文书、户籍登记、身份证明等各类公文和证件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 5.对居民区、建筑物及其审批项目或规划项目中使用不规范地名以及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6.对市政道路地名和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名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7.对待建、在建和已建成但尚未经民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的桥梁、公交站点、乡镇道路交通标志名称及标志牌的不规范地名标注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8.对城市房地产广告、户外广告和标志标识中使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4月中旬9.对旅游景点、文化场馆、文化保护单位等名称及标志牌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10.对登记注册含有不规范地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名称进行摸底排查,确定不规范地名名称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中旬11.对各类媒介发布房地产广告使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排查摸底,确定不规范地名名称清单,提出标准化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4月中旬12.组织全市不规范地名摸底排查督查,汇总全市不规范地名排查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4月 (三)标准化处理。13.结合摸底排查情况,采取地名征集、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方式,对拟清理的不规范地名充分征求意见,建立清理整治清单,报自治区研究核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14.依照自治区审核意见,依法组织开展命名、更名工作;向社会公布市标准地名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7月 (四)规范整治。15.做好领域地名名称的清理、规范、标准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16.按照标准化地名处理结果,对城市交通指示牌上不规范地名标注进行清理、规范、更新;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配合对不规范的门(楼)牌号进行调整编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17.对法律文书、户籍登记、身份证明等各类公文和证件中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18.对居民区、建筑物等及其审批项目或规划项目中使用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督促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或企业及时更改网络电子地图上的不规范地名,监督出版单位在新版的公开出版地图中使用标准地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19.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名办理、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20.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名,对市政道路和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名进行清理、规范;按照标准地名办理立项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交易、产权变更、产权证发放及房屋预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8月21.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名,对桥梁、公交站点、乡镇道路交通标志的名称及标志牌进行清理、规范、更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22.对城市房地产广告、户外广告和不规范标志标识中使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规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8月23.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名,对行业领域内名称不规范、标示不准确、标志牌不健全、设置不合理的名称及标志牌进行清理、更新;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发布的地名信息以及地图类、工具书类等公开出版物使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规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8月中旬24.对各类媒介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使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对登记注册含有不规范地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名称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8月25.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名,对营业执照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进行标准化变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26.积极关注社会舆情动向,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27.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地名,对地名标志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进行清理更换,组织清理整治督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28.做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经费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等专项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29.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对各工业园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8月(五)总结上报。及时形成本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地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0.各县(市、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民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区) 完成时限:9月10日31.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工作总结,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9月15日 三、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事关地名文化传承,事关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要充分认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其在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增强地域认同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认清“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地名文脉、损害民族文化、妨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危害。要增强政治自觉,把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部署,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协作,合力整治。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科学性强的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做实、做细。同时,地名清理也是一项系统工作,与地名管理各成员单位都有关联,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纠正”的原则,主动担当牵好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整体推进。清理整治既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工作。x区要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协作,主动提供地名普查相关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不规范地名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全覆盖。(三)严格标准,稳妥推进。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按照“整治存量、遏制增量”要求,认真摸底排查,扎实清理整治,在对不规范地名进行分类、有序清理的同时,依法稳慎推进地名命名、更名工作,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各部门要加强对全市业务领域内工作情况的督查检查和把关,对群众已经_惯、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对已有不规范地名标志要结合实际进行更正修补或逐步更换,不搞“一刀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更换各类证照,保证不影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和变更期间正常使用。(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地名法规、标准和政策,宣传清理不规范地名的重大意义,提高公众对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及标准地名使用的认知度,引导社会各界自觉使用标准地名,争取社会理解支持,压缩和“零容忍”不规范地名滋生蔓延的空间,加强对地名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扭转地名标志设置不标准、指位不准确、管理不到位、拼写不规范以及不使用标准地名特别是使用“大、洋、怪、重”等现象,全面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第2篇:陕西遴选分析题:整治不规范地名 稳妥为上年6月,各地推进落实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舆论不断发酵。当前,各地正按照六部门部署,积极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但个别地方也存在政策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等情况。总体来讲,网民对这项工作开展是非常支持的,讨论的焦点并不是“该不该改”,而是“怎么改”。 提出观点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能够涵养民族文化自信。在执行过程中,要规范工作原则,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公示不走形式,调研不走过场,将顶层设计、社情民意与当地实际结合。 综合分析 地名作为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中华文化的重要举措。许多地名都能折射出中华民族的思维、民俗、历史、哲学等文化因素,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认知水平、生活态度及精神状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也屡屡受到社会公众诟病。在这种背景下,中央六部委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洋气”“霸气”“怪异”的地名,不仅会让人体验在中国“周游世界”尴尬,还是文化不自信的具体表现。纵容地名乱象的后果,轻则误导民众,损害一个地方的形象;重则破坏传统,影响居民的文化认同乃至城市文脉的保护与传承。说到底,清理整治的是地名乱象,涵养的是民族文化自信。参考对策 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一要“准”,即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也不能简单搞“一刀切”,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二要“细”,避免工作简单化。对地名更改可能伴随出现的问题,如更改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信息等,个别地方没有清晰的方案,或者有了方案但没有提前向社会广泛告知和说明,就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引发公众情绪焦虑。为此,要将改动所产生的社会成本降到可控范围,将认知分歧降到最低程度,并取得最广泛的社会共识。三要注意从源头寻求解决办法,及时发现地名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甚至制度设计问题,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避免“大、洋、怪、重”或其他形式的不规范地名再度抬头。第3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清理不规范不文明广告标语情况汇报根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文明办、创建办的工作部署,我县广泛开展了清理与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洛阳市关于清理乡村不规范标语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成立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传达洛创文指办()20号文件和洛创文电()35号文件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各乡镇制定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定工作内容,把整治重点范围放在县城区、乡镇所在地、示范村、主要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乡镇、村庄。对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门前、施工现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等重点责任区的综合整治。二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张挂标语横额、印发宣传单、编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的重要意义。二是利用简报、工作提示函,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治理。通过大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整治氛围。三是重点整治,狠抓落实。在城区主要街道、生活区、办公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主要公路沿线整治工作中,共发现标语和户外广告5393条,其中清理不规范标语1187条,清理不文明户外广告1923条,清理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743条,新增公益宣传标语广告138条,目前保留标语1678条。全面规范治理了城区沿街的不规范不文明标语户外广告,清理一批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了有碍市容的牌匾及临街住宅防盗网,对街道交通和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四是强化督查,限期整改。一是领导亲自抓督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延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素伟亲自带领文明办、创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由文明办、创建办、新农办、爱卫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多次对城区和各乡镇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1、个别乡镇、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清理规范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2、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分健全完善。3、电线杆、路灯杆等公益设施上的小广告、小张贴清理不到位。4、未经审批的涉医涉药、不雅广告清理不到位。5、过多过滥墙体标语清理不到位。6、一些陈旧、破损标语、对联、横幅清理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大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的开展好集中整治和监管工作。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把户外广告和墙体标语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环境创优测评体系,列入创建文明村镇和“清洁家园行动”工作考评内容,凡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强化大局观念,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集中清理和日常监管工作。三、集中清理,狠抓落实。组织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治理主要公路沿线,高速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乡镇要打造一条精品线路,三个亮点村,力争在一周内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升我县城乡面貌和对外形象。四、建章立制,跟踪问责。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的审批制度、检查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从源头杜绝新增不规范、不文明户外广告和过多过滥墙体宣传标语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清理整改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纠正,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五、高标准严要求。对整形、涉医广告全部覆盖或撤换,覆盖颜料必须和广告同色,不得形成新的视觉污染,对破旧广告要整体拆除。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广告(龙门架、距公路中心线过近的、设施老化),不符合办理程序的广告(未经审批、审批程序不合格、不符合规划设计),不符合文明要求的广告(广告内容画面不文明、空白无内容、广告表面破损严重),要坚决拆除。六、加大督查力度。督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即采取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督查力度,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清理整治工作汇报(共20篇)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汇报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汇报散煤市场清理整治工作汇报党组清理规范工作汇报(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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