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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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目 录总 则第一节 工作服、 防护工具使用的安全规定第二节 生产用电、 生活用电的安全规定第三节 设备装置安装使用的安全规定第四节 搬运、 吊装重大物件的安全规定第五节 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规定第六节 使用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规定第一章 制粉部分第一节 制粉清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磨粉机安全操作规程二 高方筛安全操作规程三 关风器、 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四 打麸机、 粉料筛、 打麦机、 精选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着水机、 螺旋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六 打包机、 缝( 封) 口机、 秤安全操作规程七 提升机、 刮板机、 输送带安全操作规程八 清理筛、 振动圆筛、 皮前粗筛、 去石机安全操作规程九 喂料器、 微量添加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十 粉碎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一 磨粉机( GFY1820) 安全操作规程第二节 气动设备与压力管网一 气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二 空压机、 空压机站安全规定三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规定四 多路阀安全操作规程第二章 维修工与机加工设备第一节 维修工与机加工安全规定第二节 机加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二 刨床安全操作规程三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四 拉丝、 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六 铅床安全操作规程七 裁板机、 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八 插床安全操作规程第三节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板金工安全操作规程四 管工安全操作规程五 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四节 木工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木工车间及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定二 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三 圆盘锯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四 木工多用机床安全操作规程第五节 工具部分安全操作规程一 手电钻、 手电锤安全操作规程二 手砂轮机、 角向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三 手电锯、 曲线锯、 手持式电剪刀安全操作规程四 手电刨安全操作规程五 安全行灯使用安全规定六 圆盘截材锯安全操作规程七 液压起重器( 千斤顶) 安全操作规程八 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九 喷灯安全操作规程十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十一 钢丝绳安全使用规定十二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三 升降车安全操作规程十四 射钉枪安全操作规程十五 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十六 管道疏通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七 剪草机安全操作规程十八 高压洗车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九 树木剪枝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第三章 特殊工种 第一节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设备运行人员岗位安全规定三 电气设备维修人员安全工作规定四 变( 配) 电所安全管理操作规定五 主要电器设备安全运行规定六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二节 电、 气焊工一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二 电焊设备安全使用规定三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定四 气焊设备安全使用规定第三节 叉车司机及设备一 叉车司机岗位安全管理规定二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三 叉车修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四节 电梯司机及设备一 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使用电梯的安全规定第四章 辅助工种第一节 码面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二节 接皮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三节 打包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四节 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五节 粉间辅助班安全操作规程第六节 绷筛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七节 汽车接粮安全操作规程第八节 汽车修理间安全操作规程第九节 职工之家安全管理规定第十节 装卸队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节 使用电话交换机注意事项第十二节 大米分装车间管理制度第十三节 散粉发放仓操作规程第十四节 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制度第十五节 火车接粮牵引安全操作规程第五章 锅炉工及锅炉设备第一节 锅炉运行管理的安全规定一 锅炉管理的安全规定二 购置锅炉设备的安全规定三 报装安装锅炉的安全规定四 锅炉运行检修的安全规定五 锅炉安全运行制度第二节 无压燃油锅炉一 购置安装无压燃油锅炉的安全规定二 使用无压燃油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三节 高压蒸气及元器件的使用第四节 电热水器第六章 专项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粉麦清仓安全操作规程第二节 放射源安全使用规定第三节 紫外线杀菌设备安全使用规定第四节 电炉使用的安全规定第五节 电暖器使用的安全规定第六节 充电机、 蓄电池使用的安全规定第七节 擦玻璃的安全规定第八节 检化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粉质仪安全操作规程二 茂富炉的安全操作规程三 电蒸箱、 醒发箱安全操作规程第九节 检化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第七章 食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食堂安全管理规定第二节 食堂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二 切面机安全操作规程三 绞肉机、 绞馅机安全操作规程四 电饼铛、 烤蒸箱安全操作规程第三节 液化气安全使用保管的规定第八章 小包装部分第一节 面粉小包装车间及配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二节 BETA8型全自动面粉小包装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第三节 面粉5kg、 10kg包装机、 自动灌装机安全操作规程第四节 面粉混合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第五节 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第六节 保险筛安全操作规程前 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北京市政府以及劳动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条例, 使我单位管理人员、 职工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特编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以下简称汇编) 。本汇编内容编排上, 力求达到可操作性强, 凡属生产人员均应遵照执行的共性内容, 编入本汇编的总则中, 对制粉、 机电维修、 机械加工及其它工种, 按专业、 专项作业分类, 做到各种作业都有严格的规定、 规程来制约, 凡没有做为独立章节论述的设备及相关的作业参照总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工种参照国家及专业部门相关规程进行编制。相同设备在不同车间都有运行的, 本汇编将这类设备编入在使用数量较多车间章节中, 其它车间参照执行。在执行汇编过程中, 要结合设备的特点及时完善、 补充, 以便增强汇编可操作性。本汇编做为面粉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法规,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违反此汇编中的规定、 规程, 本汇编由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汇编如有与政府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法令、 法规不符的, 以政府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法令、 法规为准。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北京市面粉公司一九九二年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元月总 则全厂职工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教育”, 经过实地考核符合上岗条件后, 方可从事生产活动。第一节 工作服、 防护工具使用的安全规定一 生产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工作服、 工作鞋、 戴工作帽, 女职工长发不准外露, 不许佩戴饰物。二 电工、 电焊工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绝缘鞋, 阻燃工作服。三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带。四 实施立体作业人员必须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五 从事强酸、 强碱等有腐蚀性物质作业时须戴防护手套, 防护围裙、 防护眼镜, 穿耐腐蚀的工作服,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伤害其它人员。六 使用电动工具和切削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七 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 严禁吸烟, 在班前、 班中严禁饮酒。第二节 生产、 生活用电的安全规定一 非专业人员, 不得从事电器设备的拆装, 不得对电器的各种保护装置调整、 更换。二 切断电源作业, 必须由电工操作, 并挂”警示牌”或”禁止牌”, 此牌非电工严禁移动或拆除。三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用电器具, 必须插接到电工指定电源, 严禁私接乱接。四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 生活用电器设备应加装漏电保护器。五 严禁用水冲刷各种电器设施, 当遇水浸电器设施等意外情况时, 非电气人员应远离电器设施, 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处理。六 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 只限本岗人员和指派人员操作, 未经允许人员严禁操作。七 启动各种电驱动设备, 均需与相关岗位取得联系, 互相配合, 未经允许严禁开机。八 出现电器故障, 操作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专业人员, 遇有特殊情况, 可使用紧急停车系统, 不得自行处理故障。九 潮湿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应有采用24V安全电压, 变压器选用双圈电磁隔离式, 高压引线不能置于金属容器内, 引线必须选用双绝缘及保护层的电缆, 引线必须完好无损, 原则上不许有接头。十 电源线不能固定在金属柱, 或其它导电材料上, 移动电源线不能强拉硬拽防止损坏绝缘层, 造成触电隐患。十一 各种移动式电动工具、 电焊机的插头必须完好无损, 无插头严禁使用, 必须使用保护线。十二 移动设备的局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十三 各类电器设备的清扫, 必须由专业人员在监护人的监督下完成。十四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使用电炉。第三节 设备装置安装使用的安全规定一 未经安全主管部门验收的设备禁止投入运行。二 各种设备的轮、 轴等外露的旋转部位、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 不许任意拆卸丢弃, 否则不得投入运行。三 设备启动前严格执行开停机操作程序, 必须与有关人员互相配合, 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开机。四 不许缺角带运行, 新旧角带不能搭配使用, 并及时调整角带的松紧度。五 随时注意机器运转的声音、 温度、 异味, 如有异常情况, 及时采取措施。六 设备起火,涉及风网系统的先停风机, 切断电源, 按火警通知有关人员。七 禁止攀扶、 跨越登踩正在运行中的设备, 如果必须攀登, 应采以相应的安全措施, 并要有人监护。八 对在高温、 高压、 腐蚀环境下作业的人员, 必须进行专业培训, 取得上岗证后, 方可上岗。九 禁止在设备运行中处理故障或清理设备。十 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各种安全装置, 检修完成后的设备, 其安全设施必须恢复。十一 设备运行中, 身体各部位不得进入防护装置防范的区域内部。十二 各种操作平台、 作业通道, 应时刻保持畅通, 禁止码放物品。十三 凡要长期封存的设备重新启用时, 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四节 搬运、 吊装重大物件的安全规定一 搬运、 吊装重大物件要由技安员会同有关人员拟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并报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审批, 否则不得作业。二 各种搬运吊装设备、 用具, 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不得使用。三 参加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现场安全教育, 并实地考核合格后, 方可进入作业现场。四 多部门、 多工种协同作业时, 必须有统一的现场指挥, 禁止多头指挥。五 禁止作业人员在起重臂、 吊装物品下、 钢丝绳附近经过或停留。六 使用滚杠移动物件时, 两滚杠之间禁止站人。七 车间吊装孔洞, 必须加装可靠的防护栏网。第五节 高空作业及使用梯、 台的安全规程一 从事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带, 衣着整齐, 禁止穿硬底或带钉、 易滑的鞋, 作业现场要有监护人进行监护, 不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特殊作业场所不具备使用安全带条件的要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二 凡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 贫血病、 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 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三 遇有恶劣气候( 如风力在六级以上、 雷电等) 影响施工安全时, 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四 电气人员的架空线路作业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五 1.梯子不得缺档, 梯子横档间距30cm为宜。2 梯子禁止垫高或接长使用,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 下端应有防滑脚,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为宜。人字梯夹角约为宜, 并有可靠的限跨装置。 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梯子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缺档、 缺防滑脚、 缺限跨装置的梯子禁止使用。六 禁止在屋架、 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作业, 禁止使用盛装易燃、 易爆物品的容器登高作业。七 超过二米的台、 凳要加装防护栏。用平板搭制的平台, 平板须扎牢, 以防探头板翻倒, 使用跳板的宽度单人通道不得小于0.6米, 双人通道不得小于1.2米, 坡度不得大于: 。八 载货电梯或吊篮, 禁止人员乘坐, 禁止人员攀登起重臂, 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 吊物上下。九 在铺设石棉瓦或其它轻体材料的屋顶上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严禁直接踩踏。十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 工具应能随手放入工具袋( 套) 内, 严禁抛掷传递工具、 物料。十一 高空作业时, 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应由专业人员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十二 作业完毕后, 建筑物、 工作台的孔洞必须加盖封闭防止人员误入。第六节 使用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规定一 厂区或车间使用明火必须持有保卫部门出具的用火证方可作业。二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妥善管理,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移动或使用。三 厂区内的禁烟区域和生产车间严禁吸烟。四 使用过的含油棉丝和废油必须妥善处理, 禁止随意遗撒。五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用库房,禁止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电器设施必须采取防爆措施。六 燃煤取暖炉, 必须有专人管理, 煤灰残火必须有指定地点存放, 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止使用燃煤炉取暖。第一章 制粉部分第一节 制粉清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磨粉机安全操作规程 磨粉机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磨辊、 分流辊内掉进杂物禁止用手清理, 停机后处理。 禁止开机挂卸链条和传动带。 严禁开机加注润滑油。 检查内辊时, 不得用手触摸磨上辊面,须从下部进行。 更换磨辊的起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电力导线不得脱落或在地上拖拉。二 高方筛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的吊杆、 保险钢丝绳必须经常检查, 发现破损不得投入运行。 无立轴式高方筛必须在静止状态下启动。 操作人员检查粉眼时工作帽沿必须向前方以防止碰撞头部。 检查高方筛布腿时, 身体与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cm。 禁止在设备运行中紧固螺栓。三 关风器、 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 关风器发生蹩堵禁止开机处理故障。 清理关风器内部物料, 必须停机断电后在有人监护下由单人操作, 禁止多人参与处理。 禁止用手直接从关风器中掏取物料, 可借助非金属工具进行。 运行中的除尘器出现异味应立即停机和停相关关风机并报警。 检查除尘器清扫器必须停机, 禁止运行中清理除尘器、 清扫器或排除故障。四、 打麸机、 粉料筛、 打麦机、 精选机安全操作规程 打麸机、 打麦机、 精选机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检查门必须关好锁牢。 设备发生机械或蹩堵故障, 必须停机处理, 禁止开机排除故障。 发现设备内部异响在设备未停稳时禁止打开检查门。五、 着水机、 螺旋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设备内部不得存有物料。各种盖门应关好、 盖牢。 设备发生蹩堵禁止在未停机状态下清理。 设备发生蹩堵禁止用铁丝等带钩或可能弯曲缠绕的物件捅钩物料。 着水机的喂料绞龙上禁止站人。 禁止随意打开带有放射物质的控制箱门。 用水发生外泄故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放射源的使用应参照有关章节执行。六、 打包机、 缝( 封) 口机、 秤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打包机, 应防止袋夹伤人, 操作时手严禁伸入筒内, 托扳与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0毫米。 清理、 检修缝口机必须停机。 秤的平衡重锤必须安装牢固防止人为碰撞脱落造成伤人事故。 使用高温热封设备, 禁止用手触措高温部位以防止灼伤。 检修、 清扫各种气动装置, 必须在断气泄、 压后进行。 小型全自动包装机运行中禁止打开防护门、 防护网等设施。 小型全自动包装机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七、 提升机、 刮板机、 输送带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的输送链、 带, 禁止在过松或过紧状态下运行。 设备发生蹩堵应停机断电后处理。禁止将手伸入运行中的设备中。 设备的各种观察孔、 检查窗运行时必须关闭, 禁止在开启状态运行。 清理头尾轮的缠绕物必须停机。 提升机必须装设防倒转、 防低速保护装置。 刮板机必须装设防堵, 防断链保护装置。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接口部分出现损坏、 开胶等缺陷时不得继续使用。 操作人员禁止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输送机。 大型移动输送机在移动时应将电源线收好, 在有人监护, 有人指挥的条件下进行。行进应注意设备的高度, 以保持与建筑物、 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设备移动行进时要平稳, 禁止猛冲、 猛拐。 移动式输送机械的各种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牢固。电源导线、 插头必须安全可靠无破损。 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断电后处理。发现皮带跑偏, 螺栓松动、 牙轮打牙, 轴承损坏, 升降失灵, 机械异响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 移动式输送机, 不准使用手搬式电器开关, 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长时间不用的输送机或无人看守的输送机, 均应断开电源开关。八、 清理筛、 振动圆筛、 皮前粗筛、 去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投入运行前应检查其各部位联接支撑装置, 发现破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 不得投入运行。 运行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 禁止开机处理。 装有防运行开门装置的设备, 防护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 设备发生蹩堵应停机处理, 严禁开机时伸手排除物料。 检查运行中的设备时, 工作服不得敞开, 防止挂、 扯。九、 喂料器、 微量添加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安装要牢固。 喂料口应加装防止人身体各部位误入的防护网。不能安装防护网的设备必须停机喂料。 禁止坚硬或金属物质进入设备中。 物料应严格按规定加入微量添加机, 严禁超量, 剩余物料不用时, 应及时排出, 防止腐蚀结块、 损坏设备。 发生蹩堵必须停机断电后在有人监护下处理。十、 粉碎机操作安全规程 工作前要对机组作以下项目检查: () 检查电器设备元件、 电线是否漏电; () 机组各部分的连接螺钉是否紧固; () 用手转动皮带轮, 检查有无碰撞、 磨擦现象( 转动皮带轮不可用力太猛) 。 待粉碎的物料应放在清洁的地方, 严防金属物及较大的石块混入, 损坏机器。 开车空转分钟, 观察粉碎机转向是否正确, 待机组达到额定转速, 平稳后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时, 操作者衣袖要扎紧, 操作人员要站在机器两侧工作, 勿站在入料口正前方。 工作时, 严禁将手伸进喂料口, 操作者应使用专用工具辅助入料( 切忌用铁器) 。 机器运转时, 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不准拆看机器任何部位, 工具不得放在料堆和机器上。听到机器有异常声响时, 立即拉闸停车, 待机器停稳后方可拆检。 每项工作完毕后, 空转分钟以清残料。因故障停车拆检, 要先将机内存料清出后开车, 空转启动。 如不用风路输送时, 拆下风扇管后, 风扇管吸入口一定用较厚的硬纸片贴盖上。如较长时间不用, 要把扇盘从轴口上拆下来存放好。十一、 磨粉机( ) 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者必须熟知本规程各条款。 本设备指定由专人保管, 操作及日常维修。 操作者应熟悉本设备结构、 性能、 使用说明书, 并能正确、 熟练地进行操作。 每次操作者应有人员协同工作, 协同者应服从操作者的安排、 指挥。 操作者按以下程序, 在开机前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以及相关的准备工作。 检查皮带的松紧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 各部位的紧固螺钉、 地脚螺钉、 安全罩螺钉等不允许有松动现象。 上下料时, 磨辊上及筛内不允许有任何异物。 磨粉机在未启动时, 磨辊应处于离闸状态。 按磨粉机使用说明书要求, 对主轴轴承、 圆筛轴承齿轮润滑等按时加油、 换油。 操作程序( 参考使用说明书) 转动微量调节手轮, 使滑块移动到所需位置。 将所需磨制的物料放入料斗。 启动设备。 缓慢地推动流量调节手柄至工作位置, 并检查研碎的程度及喂料情况, 分别调节流量手轮和微量手轮。 研磨结束后, 应让圆筛继续运转一段时间, 使磨下物不要积存筛筒内, 断电停机后打开两扇磨门及磨窗通风, 让里面的热气散去。第二节 气动设备与压力管网一、 气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气动元件必须符合气动系统最高气压作业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元器件禁止投入运行。 各种气动设备的用气现场必须安装专门为该装置服务的断气阀和泄压装置。 气动装置的调整检修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充气调试时人身各部位与气动装置运行区域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高压管线应避开高温和电器设施。所选材料必须符合管网最高压力的要求, 联接应牢固, 禁止用重力击打。 各种仪表、 调压阀、 油水分离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未经安全检测的调压器禁止投入运行。二、 空压机、 空压机站的安全规定 空压机、 空压机站的设计安装必须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书的第一册通用规则中有关条款安装验收。 空压机的运行、 维修必须由专人进行, 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自行拆装或调整。 空压机的安全阀、 压力表、 气压开关等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如发生故障必须停机。 两台以上空压机并列运行时, 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安全阀和断气开关, 止逆阀不能做为断气开关使用。 操作时必须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生产厂制订的操作规程执行。三、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规定 使用压力容器必须遵照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压力容器管理的要求执行。未经登记检测的压力容器严禁投入使用。 使用压力容器必须符合设备技术要求,不得挪用或替代。压力容器禁止在超压、 超温、 超载状态下运行。 压力容器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如: 泄压阀、 放水阀必须齐全可靠, 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更换禁止带病运行。 检修压力容器的辅助元件必须在断气泄压后进行, 对存有易燃、 易爆、 有毒气体的罐体, 检修前必须排空通风后进行。 须进入罐体内作业时, 必须使用低于的安全照明灯具, 须使用高于的仪表, 电焊等工具时必须设有良好的接地, 并需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经检测报废的压力容器禁止使用, 已经报停封存的压力容器重新使用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可运行。四多路阀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检修多路阀必须断气断电, 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检修调试时人身与设备的运动区域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远距离两地开机试车时, 要有可靠的联络工具并由专人指挥操作。 禁止在运行时打开多路阀的防护设施。第二章 维修工与机加工设备第一节 维修工与机加工安全规定 一 作业环境应经常保持整洁无油污。废油、 废棉丝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各种器具物料必须在指定区域内码放整齐。机修车间内的作业区和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二 机加工人员严禁戴手套作用操作机床。三 各种机加工设备必须设置木质踏板, 禁止蹬、 踏、 倚、 靠、 攀扶设备。四 所用工具、 量具必须妥善存放, 禁止在机床、 导轨工作台上存放工具、 量具。五 机床电焊等设备工作时发生跳闸、 停电等故障必须切断现场电源退出刀具。发生设备故障必须停机断电后处理。六 机床及其它作业需使用照明灯具时, 必须采用以下的安全灯具。七 进行磨削、 切削加工必须按要求配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八 发生重大设备和人身事故,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未经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移动现场物品, 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第二节 机加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装卸卡盘应使用坚实的木质材料垫牢。工件刀具开机前必须紧固。刀架转换应停机并与工件保持cm以上的安全距离。导轨、 刀架上不得存放工件器具。 加工较长工件时20mm以上的工件不准超出车头1米。15mm以下不准超出床头。当工件超出机床外时, 周围必须加装临时防护栏, 并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加工偏心工件应加配重, 严禁高速切削。 高速切削大、 重工件时禁止使用紧急制动或突然变换旋转方向。加工细长轴时必须使用顶尘和中心架。 打磨或抛光工件时, 刀架必须退到安全位置。 机床作业时禁止下列行为: () 禁止离开作业区。() 禁止测量、 装卸工卡具。()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卡盘和刀具。() 禁止用脚蹬设备工件、 齿轮箱、 油盘、 光杆、 丝杆、 变速杆等部位。() 禁止修正、 调整工件。 车床前方必须设置防护网。 切削下的铁屑必须及时清理。清理铁屑必须停车。加工时应避免产生长屑。二 刨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刨床时, 工件、 刀具必须卡紧, 刨刀螺栓必须随时检查, 调整手柄用后, 必须及时退出, 工作台上不得存放工器具和杂物。 合理调整吃车量, 防止工件被刀具顶出或打坏刀具。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侧方, 严禁头、 手等部位伸入刀头行程内检查触摸工件。 刨床运转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工作岗位。 禁止用手拨或嘴吹切屑, 必须使用刷子等工具清理切屑。三 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加工工件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工作台上不得放工具和杂物。调整手柄用后必须及时退出。 合理调整吃刀量, 加工金属材质应采取冷却措施。 操作铣床禁止戴手套, 必须戴防护眼镜。 铣刀接近工件时禁止采取高速进刀方法。自动进刀时只能向一个方向开动, 禁止连续正反启动, 防止损坏设备。 铣床运行时, 禁止用手直接清理铁屑, 必须使用刷子等工具清理。 铣床变速, 装换刀具, 测量工件时必须停机。调整滑枕不得过位, 更换铣头防止砸伤, 使用旋转工作台必须先找正再开机防止打刀。四、 拉丝、 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行程内有无障碍物, 行程限位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磨光拉丝必须合理调整吃刀量, 刀具工件必须卡紧。 设备运转时禁止用手触措刀具工件和滑动部位。 吊装运输磨辊应平稳, 重物下禁止站人。磨辊码放要垫平卡实, 不得滚动, 轴头应加防护套。 使用砂轮磨辊时, 开机必须检查轮片防护罩, 如发现砂轮片有裂纹、 缺损, 直径小于新片直径的13时禁止使用。 砂轮片更换时禁止重力击打, 砂轮片同心度要符合技术要求。机床运转时, 操作人员禁止站在砂轮的正前方。与砂轮机垂直方向 。五、 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喷砂机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的除尘系统、 防护门、 喷嘴限位装置等必须安全灵敏, 按要求开车试运转无异常情况方可开始工作。 磨辊要卡放平稳、 牢固, 防护门要关好。 金刚砂使用前应筛选检查防止掺杂异物。 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调整工作气压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技术要求, 禁止违章作业。 定期检查设备电机、 风叶、 滤芯、 压力包、 手控自动除尘装置, 以确保机器负压环境, 净化机内外空气, 纯洁喷料粒度, 保证辊体表面粗糙效果。六、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钻头、 工件必须卡紧固定, 大型工件禁止单人作业。 操作人员手、 头等部位禁止接触旋转部位。设备旋转时禁止清理铁屑等切削物。 合理调整吃刀量, 禁止借助加力杆操作。 摇臂旋转区内禁止存放物料或作业人员停留。 小型钻床必须有专人管理, 大摇臂钻床必须由专人操作。 使用钻床加工薄板时, 必须使用专用钻头。 钻床的转速调整必须根据工件的材质和设备的功率设定, 禁止不按设备的技术要求的违章操作。七、 剪板机、 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剪板机、 弯板机必须由掌握机器性能和了解技术要求的人员操作, 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场地内物料必须码放整齐, 边角附料应及时清除以保证足够的作业空间。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的防护罩、 开关、 限位装置等必须齐全可靠, 弯板机上下刀应吻合。 脚踏开关必须采用有防护罩的专用电器开关。 裁板机发生重复冲落故障时, 必须停机检修。 加工重大工件时, 必须事先指定操作开关人员, 禁止同一台机械多人同时作业。 开弯板机对线时必须将进刀手柄旋至安全位置, 进刀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工件活动区域。八、 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插床必须由掌握操作技术的专门人员操作。 工作台和导轨上禁止存放工器具和杂物。 刀具工件必须卡紧, 合理调整吃刀量, 更换工作刀具, 必须停机断电后进行。 禁止触摸运动部位或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对刀时必须用手盘调整行程, 禁止开机对刀防止顶撞工件。 测量工件时必须停机, 头部与设备必须保持安全距离。第三节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工必须掌握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的技术要求和维修技能。 使用工具、 动用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与之相关的安全规程。 检修设备时拆卸下来的零部件, 必须码放平稳不得, 堵占作业通道。 必须执行作业后的工具清点制度和试车验收制度。 检修设备时, 必须执行停电、 验电挂警告牌制度。 挂摘传动带、 链时必须松开张紧装置, 多人同时挂摘时, 动作要一致, 防止发生夹手事故。 用过的废油和含油棉丝必须存放到指定地点, 禁止随意丢弃。 发生重大设备、 人身事故必须保护现场,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物品( 除因不及时排作会造成危险或引起严重后果的) , 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遇阴雨潮湿天气, 要对淋湿或受潮的设备进行漏电测试, 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交付使用。二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锉刀、 刮刀必须镶有木把, 錾子、 扁铲有卷边裂绞必须停止使用。 手锤、 大锤必须安装木把, 使用时禁止带手套。 各种工具沾染油污必须及时清除。 使用台钳时不得用加力杆加力, 夹固工件时钳口张开范围不得超过总行程的23。 操作台两侧同时作业时, 中间必须装设防护网。 使用移动照明工具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在吊起的设备或重大工件下部作业时必须有支架保险等措施。 组装设备时禁止将手插入联接面、 螺孔中。 维修后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恢复, 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 禁止用有毒物品淬火。 搬运重大、 超长的工件时, 必须遵照本规程第一章第四节的有关条款执行。 超长超大工件、 设备的码放必须平稳, 圆形物品必须垫稳卡牢。三 板金工安全规程 使用手锤大锤应安装木把, 打锤时禁止戴手套, 打锤与握钳、 扶工件人应成90度角, 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使用电烙铁应有漏电保护器, 酸性材料应妥善保管, 电烙铁长时间不用应断电, 电烙铁通电加温时应有耐温支架, 禁止电烙铁的导线吊挂传递物品。 使用剪刀剪铁板时, 要注意不要挤手, 铁刺不要扎手。 登高安装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总则第五节的有关条款执行。 禁止攀扶风网管路或骑跨在风网管道上作业。四 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 人力搬运时起落要一致。经过沟、 井要搭好行走通道, 不得负重跨越, 用滚扛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 并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 滚杠的前方不得有人停留。 用克子切断铸铁管时应戴防护眼镜, 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锯床、 锯子、 切管器、 砂轮切管机时, 工件要垫平卡牢, 用力不得过猛。 灌沙煨管时砂子必须烘干, 装沙架必须坚固, 并设有防护栏, 用机械工具振打时, 下方不得有人, 管子加热时管口前方不得有人停留。 用卷扬机煨弯时, 地锚、 挂环、 钢丝绳要坚固可靠, 人员不得站在所煨方向内侧。 套丝时工件要夹装牢固, 工作台要坚固平稳, 两人以上同时作业时, 动作要协调, 防止柄把打伤。 管子串动对口时动作要协调, 手禁止放在联接部位。 翻动工件应从运动相反方向进行, 防止滑动倾倒伤人。 沟内施工, 遇有沟壁松动裂缝渗水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禁止用固壁的支撑物代替扶梯或吊装架。 用人力或倒链往沟槽内下管时, 所用工具必须牢固安全, 沟槽内禁止站人。 开凿墙壁, 地板透孔时, 对面和下部必须设志人监护, 或装设防护栏。 在锅炉上汽包内胀管时, 花板孔、 管孔必须盖好, 夏季作业应有通风措施。 氧气管道安装后吹扫试压时所用工具零部件物料不得沾有油污。 拆卸移动废旧管道时必须确切了解管道的类别, 如遇有易燃易爆有毒管道, 必须采取对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管道试压必须严格执行试压标准, 非参与试压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管道吹扫口应固定, 禁止对准电器设备和有人活动区, 阀门开启必须缓慢避免发生物料冲击, 产生水锤、 气锤。五 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加油工必须与设备操作者取得联系经同意方可操作。 加油作业时必须断开现场电器开关, 禁止开机加油。 加油作业必须避开明火, 发生渗泄时必须及时清理。 各种油料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 加油作业必须两人进行, 监护人必须时刻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明火。 废油和含油棉丝必须及时清除存放到指定地点。第四节 木工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木工车间及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车间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废旧边角料必须及时清理, 原料成品必须码放整齐。圆形材料必须码齐卡牢, 避免发生滚动, 有钉子的物料必须随时收集严禁随意丢弃。 3木工车间内禁止使用电焊机、 气焊设备、 砂轮切割机、 砂轮机、 角向磨光机。 4搬运、 移动木料要抓紧拿稳, 防止扎手、 砸伤。 5木工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 电器控制设备必须采用全封闭方式的器材, 各控制箱柜必须有门、 有罩, 随时关闭。控制箱柜必须定期清扫, 不得存有易燃物。 6使用木工机械必须戴防护眼镜。二 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平刨机使用前必须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发现破损、 失灵禁止使用。 刨削量不应超过1.5毫米, 进料时要保持均速, 禁止从刨刀上方回料, 刨削板形物料必须使用送料压板。 禁止刨厚度小于1.5厘米, 长度小于30厘米的材料。 遇有节疤、 要及时减小刨削厚度, 放慢推进速度, 操作人员的手要远离节疤, 刨削旧料必须预先清理铁钉和其它金属物。 更换刀具必须断电,换刀后必须试车35分钟, 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试车时作业现场人员应远离设备的旋转前方。 刨机的各刀刃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夹板必须吻合, 刀片发现有裂缝禁止使用。紧固刀具的螺栓必须入槽, 并保证距刀背的距离不少于10毫米。 厚度不同的两种木料禁止同时加工。 作业后必须及时清扫设备( 特别是电机) 上的木屑, 以保证通风散热, 防止火灾。三 圆盘锯、 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开机前必须检查锯片是否有破损裂缝, 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开机后操作人员禁止停留在与锯片垂直的方向。 入料速度必须保持均匀, 接料人员的手距离锯片间距不小于15厘米。 料长小于锯片直径加15厘米的原料加工时必须使用辅助工具送料。厚度超过锯片加工半径的厚料禁止上锯。 更换锯片必须断电, 更换后必须试车35分钟, 确认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 吊截锯加工时物料与锯片必须垂直, 手距锯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厘米, 短于25厘米的原料禁止加工。四 木工多用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车床必须由专人使用, 禁止其它人操作。 装卸工件、 刀具必须停机断电。 开机前刀架必须退至安全位置, 工件要卡牢紧固, 合理调整吃刀量, 防止工件断裂。 严格遵守设备的技术要求, 禁止超范围加工。 禁止车削偏心或不平衡差过大的工件。 磨光时刀架必须退至安全位置。 开机后, 禁止测量、 调整工件, 禁止频繁正反启动设备。 操作车床禁止戴手套。 使用钻机部分参照本规程第二章第二节有关内容执行。第五节 工具部分安全操作规程一 手电钻、 手电锤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电钻电锤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漏电保安器。 开机前必须检查插头导线发现破损禁止使用。 作业时工件要安放平稳, 操作人要把牢站稳, 衣服、 导线要避开旋转部位, 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严格遵守设备的技术要求, 禁止借助辅助工具加力。 从事穿墙开孔作业时, 工作面反方必须设有现场监护人或防护栏。 更换钻头必须断电后进行。二 手砂轮机、 角向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手砂轮机, 角向磨光机必须戴绝缘手套, 戴防护眼镜,使用漏电保安器。 使用前必须检查插头导线有无破损,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禁止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操作时工件要放平稳, 操作人员要把牢站稳, 衣服、 导线要避开旋转部位。 作业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时禁止使用手砂轮机和角向磨光机。 使用砂轮机、 角向磨光机必须有人监护, 监护人要随时观察作业现场情况, 对飞溅物要视作业现场情况做必要的遮拦。 砂轮片发现有裂纹、 缺损、 磨损, 剩余新片直径的13时禁止使用。三 手电锯、 曲线锯、 手持式电剪刀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手电锯、 曲线锯、 手持式电剪刀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漏电保安器。 开机前必须检查插头、 导线, 发现破损禁止使用。 操作时工作要平稳, 操作人员要把牢站稳, 衣服、 导线要避开旋转和运动部位。 合理调整进刀速度, 避免发生超负荷运行。 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发生缺损禁止使用。四 手电刨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手电刨必须戴绝缘手套, 使用漏电保安器。 使用前必须检查插头导线有无破损。 操作时工件要放稳, 操作人员要站稳。衣服、 导线要避开旋转活动部位。 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发现缺毁失灵禁止开机。 工件加工前必须清理检查, 禁止有钉子或其它金属物。 严格遵守设备的技术要求吃刀量, 推进时速度要合理, 发生蹩卡必须停机断电处理。五 安全行灯安全使用规定 行灯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使用行灯时工作电压不得超过12V。 安全行灯的导线长度不得超过50米。 安全行灯的导线不得做为绳索捆绑或提拉物品。六、 圆盘截材锯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圆盘截材锯必须戴绝缘手套, 戴防护眼镜, 使用漏电保安器。 操作前必须检查锯片, 发现破损裂纹, 直径磨损小于新片直径的13时禁止使用。 作业区内存有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开机。 开机后设备旋转方向不得有人停留, 飞溅物必须设有遮拦措施。 工件加工时必须夹固, 进刀量要均匀避免冲击工件。 更换砂轮片后要试运行35分钟, 发现跳动禁止使用, 防护装置必须牢固可靠, 禁止随意拆除。七、 液压起重器( 千斤顶) 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液压起重器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要求, 禁止超负荷作业。 使用前必须对丝杆缸体进行检查, 发现裂纹禁止使用。 负重作业时保险塞动作方向禁止站人。 液压起重器提升最大负载时丝杆齿条不得超过全长的34。 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器同时作业时, 每台起重器所载负重不得超过设备安全负载的34。 禁止用起重器长期支撑重物。八、 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手拉葫芦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要求, 严禁超负荷作业。 作业前必须检查吊钩、 链节等部位, 发现裂纹, 过度磨损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 两台或两台上以上手拉葫芦同时作业时, 每台葫芦所载负荷不得超过安全负荷的34。 禁止用手拉葫芦长期载吊重物。 葫芦负重后必须将手链打结固定, 防止滑落。九、 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喷灯使用时必须按要求加注燃料禁止用煤油、 酒精等化工原料代替。 喷灯的加油量不得大于容器的34, 发现有渗漏现象必须停止使用。 喷灯加油时必须灭火, 冷却后进行, 严禁在喷灯燃烧时加油或打开加油孔。 使用喷灯必须有监护人, 点火后喷灯禁止离人。 在粉尘浓度大, 有可燃气挥发, 存有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喷灯。十、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购置起重设备必须是由劳动部门批准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并需随机附合格证、 验收报告等资料。 自制起重机械, 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预先将设计方案、 主要部件图纸等与安全有关的资料报当地劳动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制造。 自制起重机械制造完成后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检验, 领取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必须将最大作业负荷标注在设备上, 禁止超负荷作业, 或将起重机械用于其它非起重作业上。 起重机械检修需由专人负责, 更换钢丝绳等中修以上检修项目结束后, 必须由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吊钩发生下列现象之一, 必须报废: () 出现裂纹; () 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 ()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 扭转变形超过10度; ()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 板式吊钩的中心轴磨达到原尺寸的5时。 起重机必须由专人操作, 吊臂钢丝绳、 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 起重过程中, 发生故障或物件倾斜时, 必须落地调整后再起吊。十一、 钢丝绳安全使用的规定 使用钢丝绳必须严格执行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的规定, 凡属报废的钢丝绳禁止使用。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参照下列各表执行。() 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 一) 数值时应报废表( 一) 钢丝绳 断 ( 根) 丝安全系数 数 ( 根) 钢丝绳结构绳6W( 19) 6 19绳6( 37) 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交互栓同向栓交互栓同向栓6126221167147261371683015注: ( A) 表中断丝数是指钢丝绳中的细钢丝, 粗钢丝每根相当于1.7根细钢丝。 ( B) 一个节距是指每股钢丝绳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二) 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应将表( 一) 报废断丝数按表( 三) 拆减, 并按拆减后的断丝数报废。表( 二) 安全系数选用序号钢丝绳适用种类安全系数1一般机械起重机用钢丝绳5.52治金铸用钢丝绳6.03导动起重机用钢丝绳4.54供升降吊臂或用作拉杆起重机桅索3.55带有小钩小环供吊挂用钢丝绳6.06捆绑重物的钢丝绳10表( 三) 折减系数表钢丝绳表面磨损锈蚀 10152025304040拆减系数85757060500(三)钢丝绳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报废: ( ) 钢丝绳被烧坏或者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锈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的以上时; ( ) 受过死角拧扭, 部分受压变形时; ( ) 钢丝绳在一个距内的断丝的达到表( 四) 所列的数值时: 表( 四) 互捻制的7互捻制的互捻制的1819互捻制的以下363840注: 为钢丝绳线接触性钢丝绳( ) 为瓦林吞式点接触钢丝绳 ( ) X为西鲁式线接触钢丝绳十二、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卷扬机必须是劳动部门批准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设备必须有劳动安全部门检验合格的批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卷扬机使用时要安装平稳, 视野良好, 地锚必须牢固, 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水平垂直, 卷扬机与导向轮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米。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 作业时最大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不少于三圈。 吊超重物后停留时, 除使用制动器外还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操作人员禁止离开作业现场。 工作时要设立专人指挥, 遵守统一信号, 禁止一人操作, 钢丝绳受力后两侧禁止站人。 作业时突然停电应立即断电, 并将物件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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