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doc

上传人:xiaot****aing 文档编号:227871379 上传时间:2023-08-16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_学时。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_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_学时。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_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_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_学时。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_学时。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二)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_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_学时。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由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_学时。3.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且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_学时。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_学时。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_学时。6.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_学时。7.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_学时。8.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_学时、项目_学时、班组_学时。外来施工队安全教育由联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二、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_公司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2.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3.凡离岗_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三、其它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可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进行;.“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_有限公司_年_月_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1适用范围1.1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是指。安全技能、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法制教育等。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工、合同工、临时工、分包工),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及其他相关方等。2工作主体职责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各类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育培训资金计划。_公司安全部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协助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教师的配备和教材讲义的准备。_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计划、资金及实施,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的延续。_项目部负责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2.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制责任部门,应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编制最新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计划或补充计划,报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并报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3.1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项目经理不少于_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_学时;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_学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_学时;公司、分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_学时;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_学时;_公司招聘的新员工(指公司本部招聘的大学生、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技师、操作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分别不少于_学时、_学时、_学时。_公司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在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证明资料,进入现场工作或作业前,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进行上岗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安全教育培训。_公司招聘的新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3.5施工现场新进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进行。3.6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并进行书面总结评价。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_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2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能任职。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安全部统一组织,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经过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岗位资格取证培训。4.5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4.5.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_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5.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4.5.4易发生事故的类型和预防的基本知识;4.5.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4.5.6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管理;4.5.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应急演练管理;4.5.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救援管理;4.5.9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4.5.10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4.5.11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_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_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基本要求:5.1.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行业及公司、分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_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5.1.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1.4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_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形式。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_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5.3.1教育培训对象。主要对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5.3.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2.业主、发包方和集团总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要求。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和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_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5.3.3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5.4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5.4.1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组织现场劳务作业队长、班组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5.4.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_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使用的基本知识。7.冬雨期、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8.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9.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5.4.3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5.5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5.5.1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信号工、特种设备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岗前需经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5.5.2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3.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员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维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5.5.3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设备、安全管理等人员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物资设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方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_项目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5.6.1各作业队(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5.6.2施工作业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_小时。(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3)使用新仪器、新设备和新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4)发生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件;(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5.6.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务求取得实效。6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管理6.1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等)的取证、换证资料和由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其他培训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或安全部建立档案并管理;_公司、分公司各部门组织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一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等档案,由相关部门自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组卷归档。_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等档案,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或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移交。7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1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计划或季度计划或阶段计划等)。7.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变更记录表(见附件1)。7.3项目、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见附件2。表c2.9.3)。7.4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见附件3。表c2.9.4)。7.5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表(见附件4)。7.6本制度制定依据(见附件5)。8管理与追责8.1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_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证上岗;8.1.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8.1.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2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下罚款:8.2.1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8.2.2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处_万元以下的罚款。8.2.3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_万元以下的罚款。8.2.4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5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_元以上_元以下的罚款。8.2.6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_元以上_元以下的罚款。8.2.7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9附则9.1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9.2本制度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9.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培训计划表附培训记录表附件5:本制度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_号)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_号)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_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_号)7.山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晋建建字_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二一三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_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第五章岗前培训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天,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_天。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第十五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生活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大田煤矿“三违”处罚条例、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第二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第二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培训要求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第二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第二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二)培训考评制度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人员为:(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3、调查座谈内容:(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22页共2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