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交接班制度标准版本(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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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交接班制度标准版本交接班制度是承上启下、保证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轮流表和统一时间进行交接值班,不得擅自变更。交班人员应提前_分钟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_分钟进入控制室。未经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不得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或暂停接班:1、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末告一段落。2、接班人员酗酒或精神状态明显不好。3、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紧急操作任务,应暂停交接班,值班人员应执行_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接班人员应听从交班班长指挥,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4、公司领导或风电场场长认为需暂缓交班的其它事项。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积极主动为接班人员创造条件作好各种统计记录,整理好工器具、仪表、钥匙、图纸、记录本等,打扫好现场卫生,并由交班班长交清值班期间的内容。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为接班者作好一切准备工作,交班者做到完全彻底。四、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仔细检查站内设备情况及表格记录情况并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者做到心中有数。五、在交接班时,交接班全体人员应按规定到位,所有接班人员均应了解上一班的运行维护情况。六、交接班检查过程中,应由交班班长陪同检查室内二次设备及运行日志,主值陪同检查一次设备,副值陪同检查卫生环境等,仓库管理员陪同检查备品配件,并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在双方均无疑问并符合要求时,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履行交接班手续。七、学习人员未经批准独立值班前,不容许负责岗位的交接班。风电场交接班制度标准版本(二)1、交接班规定1.1交接班双方必须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九点交班,一般不得无故拖延,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1.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作好各种统计记录,整理好工器具、仪表、钥匙、图纸、记录本等,打扫好现场卫生,为接班者作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_分钟进入主控室,做好接班准备工作。1.3交班时,首先由交班主值详细介绍运行方式及主设备潮流,一、二次设备动作、变动、异常运行及处理情况,倒闸操作、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投退情况,缺陷发现和处理情况,修、试、校工作及结果,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情况,上级指示,当值内发生的其他事项以及前两值有必要交待的事宜。1.4交接班双方运行人员在听取交班主值的介绍后,应按照岗位职责对照现场运行设备进行对口交接,作进一步的巡视和核查,现场交接和检查情况由接班人员向接班主值汇报。1.5接班人员将检查结果互相汇报,认为可以接班时,方可签名接班。1.6接班后,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预想。1.7主管厂领导应经常在主控室参加交接班全过程,以便直接了解、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协调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上两人均不在时,由场长指派他人代理。1.8交接班后交班主值应组织召开班后会,对当值的运行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接班主值应组织召开班前会,布置和交代当值的有关运行工作和安排。2、交接班检查的内容2.1全面巡视检查设备(包括室内外配电装置、保护室、所用配电室、蓄电池室绝缘工器具室、生活水泵房)。2.2核对设备及运行方式的变动。2.3主控制室、计算机室、保护室,主控室是否清洁,不清洁不交接。2.4检查端子箱、机构箱、各种屏柜以及保护室、配电室门窗是否关好。2.5核对开关位置,检查监控系统微机模拟图界面与记录、实际位置是否相符,检查监控系统的声光报警、双网及浏览器等运行是否正常。2.6检查保护投入情况,有无异常亮灯、信号等。2.7核对缺陷变动及其处理情况。2.8检查工作票所布置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好,特别注意核对接地刀闸和接地线与记录是否相一致。2.9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是否完善正确,打印记录有无错漏现象。2.10检查微机监控系统信号。2.11检查监控系统各主机运行是否正常,打印机是否完好。2.12清点和检查安全工具,安全工具必须合格完好,清理摆放符合规定。2.13清点公用技术资料、图纸、台帐是否齐全,不齐全不交接班。2.14清点钥匙、保险、工具、用具是否齐全完好。2.15以上各项必须在交接时弄清,钥匙、资料、工具失落必须查找追回,才能交接班,否则一切由接班的班负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3、交接班的要求3.1运行人员按规定的轮值表和时间进行交接班,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值班时间。3.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后方可进行工作,交班人员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开岗位。3.3交接正点时接班人员仍未到达岗位,交班人员应继续留下工作,并将此情况汇报值长,待接班人员到来后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3.4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间前_分钟到达值班地点,按照规定内容进行交接班前的检查,遇有重大操作或特殊实验情况时,值长、主值和主要岗位人员应提前进入现场了解情况。3.5在重要操作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操作,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且接班人员已将运行情况了解清楚后,经交接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3.6设备如有重大缺陷或异常运行情况时,交接班双方同到现场,待情况了解清楚后经交接班值长批准,方可进行交接班。3.7各岗位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簿,实行岗位对口交接。3.8岗位交接班发生矛盾时应立即汇报双方当班负责人。3.9交班前半小时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4、交接班的执行4.1接班人员到现场后,交班人员要主动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全部工作情况,并虚心听取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意见。4.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主动不交班:4.2.1异常运行处理或重大操作未告一段落。4.2.2设备异常未查清。4.2.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佳,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4.3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查阅运行日志和有关技术记录以及工作票的收发情况,对于记录不全的地方要提出疑问,了解清楚。4.4接班人员进行岗位专责设备的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向交班人员提出,不能自行处理。4.5主要接班人员正点前_分钟参加值长或主值或班长主持的班前的碰头会。4.5.1各岗位向值长或主值或班长汇报前几个班的设备变动情况,工作票的收发情况及设备检查情况。4.5.2值长或主值或班长布置当班计划工作,天气变化、设备异常等情况,做好事故预想,防止对策,传达有关部门的命令指示。4.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待交班人员工作结束后方可接班:4.6.1定期倒换及实验中应倒未倒,应试未试,交班工作应做未做或做的不彻底。4.6.2设备异常追查,处理不完善,采取措施不全。4.6.3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做的不全,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4.6.4安全用具、备件、仪表、钥匙、工具、公用资料、急救药箱不全。4.6.5运行方式不合理,违反规程规定。4.6.6设备缺陷应清除,未找检修消除。4.6.7上级有关命令未记录或记录不清。4.6.8岗位卫生未达到要求。4.7交接班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接班者同意接班应先签字,然后交班者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5、交班人员职责5.1交班人员应在_分钟前做好本岗位所辖设备的检查、加油、试验、倒换、清洁卫生等工作,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使设备运行情况处于正常状态。5.2将运行日志、表单、各项记录编写清楚、整理有序,运行日志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和检修情况,设备倒换和定期工作情况、实验情况、主要操作和异常情况,并将各种材料工具清点完好,整理齐全。5.3交班人员有义务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清本班的运行情况,发生的各种异常及其初步分析和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清楚后,并在接班人员检查听取接班者对本班各种的意见和根据所提出的问题做好工作。5.4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发电运行部门负责人和国华公司所属及控股发电公司生产负责人汇报汇报。5.5履行交接手续。5.6交班后参加班后碰头会,向值长或主值或班长汇报本班工作,总结本班中工作的经验教训。6接班人员职责6.1察看运行日志、表单、记录、掌握运行方式,观察表盘各表计指示,各主要参数是否正常。了解前几个班异常教训,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设备缺陷、检修情况及安全隔绝措施,按管辖设备检查路线、检查设备及卫生情况,根据气候条件、设备异常情况及运行薄弱环节做好本班事故预想。6.2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到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交班人员联系并向值长或主值汇报,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电厂生产负责人汇报。6.3履行交接手续。第五篇: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1、总则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是保障全公司安全稳定、持续发展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工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超前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减少火灾危害。为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公司总部及风电场的正常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1、为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防火制度及细则,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1.2、设备区、主控室、车库、油品库、备品备件及工具库等确需动火时,要履行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1.3、主控室、继电保护室、配电室、会议室内、各种库房、生活区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备开关,定期维修和清理,部门领导负责定期检查,以防事故发生。1.4、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规程,技术部门应提出防火安全措施,会同安全部门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1.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水龙带、灭火器、备用沙箱等周围三米内不准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1.6、保持场内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2、防火责任制2.1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企业)正职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并对防火安全检查进行组织领导。消防工作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组织领导。本单位所管辖的生产设施、场所、物资材料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和场所等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2.2成立由场长任组长,值长任副组长,风场运行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风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并对防火安全检查进行组织领导。安全专责行使风场内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场长是本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并对本单位所管辖的生产设施、场所、物资材料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和场所等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2.3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信道。熟悉工作岗位范围内的电源装备消防设施走火通道等位置,时刻做好灭火准备。发现和处置火患,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责任人报告。3、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3.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3.1.1.喷射前应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但喷射时不能倒置;3.1.2按动压把或拉动提环前一定要去掉保险装置;3.1.3使用带喷射软管的灭火器(_千克以上)时,喷射前一定要一只手握住喷管的喷嘴或喷枪后,另一只手再打开释放阀;3.1.4灭火时要站在上风侧,开始时离火_米;3.1.5灭液体火(b类火)时,不能直接向液面喷射,要由近向远,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快速摆动,覆盖燃烧面,切割火焰;3.1.6灭固体有机物,木材(a类火)时可先由上向下压制火焰后,对燃烧物上下左右前后都要喷匀灭火剂,以防止复燃;3.1.7干粉灭火器存放时不能靠近热源或日晒,注意防潮,定期检查驱动气体是否合格。3.1.8不要扑救电压超过5000伏的带电物体火灾。3.2消防设施检查: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由公司联系消防队对公司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中凡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的,应立即书面形式报告综合部,以便及时更换。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3.2.1消防栓检查a.检查消防栓表面是否损坏,宣传警示标志是否脱落。b.发现消防栓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打开箱内,逐项检查消防配套设施,检查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告修理。3.2.2火警铃检查。按下火警铃开关按钮,在公司范围内应能听到响亮的火警铃声。3.2.3安全出口灯和应急灯检查a.安全出口灯无论在照明电供应或停电情况下都应处于发亮状态。b.拉下应急灯开关,断开电源,应急灯应发出强光照明。3.2.4灭火器检查a.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破损现象。b.灭火器保险装置是否被拔掉。c.查看压力表,确定表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内。d.灭火器数量是否与登记在册的数量一致。4、火灾时疏散和逃生注意事项:4.1遇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切不可惊慌喧叫。4.2辨明逃生方向,有照明灯亮着而用绿字写上“安全出口”的地方便是安全出口。4.3逃走时,顺手可将自己工作岗位之电器用具关上。4.4逃走时,行动要迅速而有秩序,千万不要争先恐后,防止跌倒而堵塞信道,影响逃生。4.5逃走时,如遇浓烟,则要沿着地面匍匐前进。4.6逃走时,二层以上楼房建筑,一般情况是往下走4.7发生火警后,应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同时由拨打“119”报警。5、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5.1重点防火部位有主控室、油品库、备品备件及工具库、机房、继电保护室、主变、配电室、档案室5.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5.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5.4动火级别及动火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一般灭火规则6.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6.2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6.3油断路器火灾时,严禁直接切断起火断路器电源,应切断其两侧前后一级的断路器电源,然后进行灭火。首先采用“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扑救。如仅套管外部起火,亦可用喷雾水枪扑救。6.4电力电容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把电容器投向放电电阻或放电电压互感器。6.5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禁止明火取暖。6.6档案室收发档案材料的门洞及窗口应安装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75h,与其他建筑物直接相通的门均应做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不小于2.0h6.7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体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电火花。第14页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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