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河北省特种设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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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特 种 设 备 处李 强 特 种 设 备 是 指 涉 及 生 命 安全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锅 炉 、 压 力容 器 ( 含 气 瓶 , 下 同 ) 、 压 力管 道 、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 运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和 场 ( 厂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 1、 军 事 装 备 、 核 设 施 、 航 空 航 天 器 、 铁路 机 车 、 海 上 设 施 和 船 舶 以 及 矿 山 井 下使 用 的 特 种 设 备 、 民 用 机 场 专 用 设 备 的安 全 监 察 不 适 用 于 条 例 。2、 房 屋 建 筑 工 地 和 市 政 工 程 工 地 用 起 重机 械 、 场 ( 厂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的 安 装 、使 用 的 监 督 管 理 , 由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 1、 特 种 设 备 法 规 体 系 分 五 个 层 次 , 法 律 最 高 , 具 体 如 下 :第 一 层 次 : 法 律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委 员 会 审 议 通 过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令 公 布 实 施 。目 前 正 在 争 取 制 定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 第 二 层 次 : 法 规 1、 由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发 布 ;2、 由 省 人 大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并 公 布实 施 。 目 前 有 :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特 种 设 备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监 管 的 范 围 依 据 条 例 规 定 。 河 北 省 没 有 特 种 设 备 地 方 性 法 规 。 第 三 层 次 : 规 章 (1)由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局 制 订 以 部 门 首 长 如 部长 令 、 局 长 令 的 形 式 公 布 实 施 的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如 : 总 局 令 第 22号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制 造 监督 管 理 办 法 、 起 重 机 械 安 全 监 察 规 定 ( 局 长 令 第 92号 ) ;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局 长 令 第 140号 ) 。(2)由 省 人 民 政 府 制 订 以 省 长 令 的 形 式 公 布实 施 的 地 方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第 四 层 次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规 范 性 文 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是 指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依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对 特 种设 备 的 安 全 性 能 和 相 应 的 设 计 、 制 造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 使 用 和 检 验 等 活 动制 定 颁 布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 通 常 称 为 规 程 、规 则 、 导 则 、 细 则 等 。 如 : 车 用 气 瓶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 起 重 机 械 安 全技 术 监 察 规 程 桥 式 起 重 机 。 第 五 层 次 : 相 关 标 准 标 准 为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获 得 最 佳 秩 序 , 对 活 动或 其 结 果 规 定 共 同 的 和 重 复 使 用 的 规 则 、 指 导原 则 和 特 性 的 文 件 。 标 准 的 分 类 :a根 据 适 用 范 围 分 :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 地 方标 准 、 企 业 标 准 。b根 据 法 律 的 约 束 力 : 强 制 性 标 准 、 推 荐 性 标 准强 制 性 标 准 必 须 执 行 ; 推 荐 性 标 准 只 有 被 法 规 、规 章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其 它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企 业内 部 管 理 文 件 引 用 后 , 变 为 强 制 执 行 。 2、 关 于 地 方 性 法 规 、 规 章 与 条 例 的关 系 有 关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的 地 方 性 法规 、 规 章 与 条 例 对 同 一 问 题 的 规 定 相 抵触 的 , 应 当 以 条 例 的 规 定 为 准 。 条 例 未作 规 定 的 , 可 以 依 照 现 行 有 效 的 地 方 性法 规 、 规 章 的 规 定 执 行 。 3、 法 规 、 规 章 、 安 全 技 术规 范 上 下 、 前 后 不 一 致 的 执 行规 定 : 按 照 上 位 法 优 于 下 位 法 , 后法 优 于 前 法 的 原 则 执 行 。 4、 条 例 的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条 例 中 所 规 定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管理 部 门 , 是 指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局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和 县 以 上地 方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以 下 简 称 地 方 质监 部 门 )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和 地 方 质 监 部 门 是 本条 例 的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 其 内 设 的 特 种 设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负 责 安 全 监 察 工 作 的 具体 实 施 。 1、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的 职 能 管 理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 电 梯 、起 重 机 械 、 客 运 索 道 、 游 乐 设 施 、 场 内 机 动车 辆 等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工 作 , 对 特 种 设 备 的 设计 、 制 造 、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 保 养 ) 、 使用 ( 充 装 ) 、 检 验 检 测 和 进 出 口 等 环 节 实 施安 全 监 察 和 监 督 检 查 ; 对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进 行调 查 分 析 和 处 理 ; 管 理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构 和 安 全 监 察 、 检 验 检 测 、 作 业 人 员 并 实 施资 质 考 核 ; 监 督 检 查 高 耗 能 特 种 设 备 节 能 标准 的 执 行 情 况 。 ( 1) 特 种 设 备 的 生 产 ( 含 设 计 、 制 造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 、 使 用 、 检 验 检测 及 其 监 督 检 查 。( 2) 气 瓶 监 察 环 节 : 质 检 总 局 第 46号令 气 瓶 安 全 监 察 规 定 规 定 为 : 气 瓶 的 设 计 、 制 造 、 充 装 、 运 输 、储 存 、 销 售 、 使 用 和 检 验 。 一 是 实 行 对 设 计 单 位 的 行 政许 可 ; 二 是 对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鉴 定 。( 1) 实 行 对 设 计 单 位 行 政 许 可 : a、 压 力 容 器 设 计 b、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 2) 实 行 设 计 文 件 鉴 定 的 设 备 : 锅 炉 、 气 瓶 、 氧 舱 和 客 运 索 道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以 及 高 耗 能 特 种 设 备 。 设 计 文 件 鉴 定 通 过 后 , 鉴 定 机构 应 当 在 主 要 设 计 文 件 上 加 盖 特 种设 备 设 计 文 件 鉴 定 专 用 章 。 ( 1) 以 下 设 备 制 造 单 位 实 施 制 造 许 可 制 度 :a、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 运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b、 上 述 设 备 的 安 全 附 件 、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c、 压 力 管 道 用 管 子 、 管 件 、 阀 门 、 法 兰 、 补偿 器 、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等 ( 以 下 简 称 压 力 管 道元 件 ) ;d、 场 ( 厂 )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 ( 2) 监 督 检 验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元 件 、起 重 机 械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的 制 造 过 程 实施 监 督 检 验 。 ( 3) 特 种 设 备 出 厂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特 种 设 备 出 厂 时 , 应 当 附 有 安 全 技术 规 范 要 求 的 设 计 文 件 、 产 品 质 量 合 格证 明 、 安 装 及 使 用 维 修 说 明 、 监 督 检 验证 明 等 文 件 。 ( 1) 实 施 许 可 制 度 的 范 围 :a、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车 用 气 瓶 、 压 力 管道 、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 运 索 道 、 大 型游 乐 设 施 的 安 装 、 改 造 单 位 ;b、 场 ( 厂 )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的 改 造 单 位 。c、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客 运 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 场 ( 厂 ) 内专 用 机 动 车 辆 的 维 修 单 位 。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在 施 工 前 将 拟 进 行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 改 造 、 维修 情 况 书 面 告 知 市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或 其 授 权或 委 托 的 县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告 知 后 即 可 施工 。告 知 方 式 : 1、 直 接 送 达 ; 2、 邮 寄 ; 3、 传 真 ; 4、 将 来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检 验 管 理 系 统 完善 后 实 行 网 上 告 知 。告 知 内 容 : 1、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告 知 单 ;2、 相 应 资 质 复 印 件 (加 盖 资 质 持 有 单 位 公 章 ) 。 ( 3) 监 督 检 验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客 运 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的 安 装 、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过 程 实 施 监 督 检 验 。 条 例 规 定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 气 瓶 充 装 单位 应 当 经 省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许 可 , 方 可 从事 充 装 活 动 。 1、 气 瓶 充 装 依 据 气 瓶 充 装 许 可 规 则 和 河 北 省 气 瓶 充 装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监管 。 2、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依 据 移 动 式 压 力 容器 充 装 许 可 规 则 进 行 监 管 。 使 用 登 记 特 种 设 备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0日内 ,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向 市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局 或 其 授 权 或 委 托 的 县 级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登 记 。 安 装 后 需 要 调 试 的 设 备 可 在 投 入 使 用 后 30日内 办 理 登 记 。 如 电 站 锅 炉 、 反 应 容 器 、 大 型 游 乐设 施 等 。 登 记 标 志 应 当 置 于 或 者 附 着 于 该 特 种 设 备 的显 著 位 置 。 由 特 种 设 备 的 使 用 或 产 权 单 位 办 理使 用 登 记 事 项 。 对 于 合 计 长 度 小 于 200米 非 易 燃 易 爆和 无 毒 介 质 的 小 工 程 压 力 管 道 的 设 计 、安 装 、 安 装 施 工 告 知 、 安 装 质 量 监 督 检验 及 使 用 登 记 , 可 作 为 主 体 设 备 的 附 属设 施 纳 入 主 体 设 备 一 并 管 理 。 特 种 设 备 生 产 、 使 用 单 位 的主 要 负 责 人 应 当 对 本 单 位 特 种 设备 的 安 全 和 节 能 全 面 负 责 。 特 种 设 备 存 在 严 重 事 故 隐 患 ,无 改 造 、 维 修 价 值 , 或 者 超 过 安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使 用 年 限 , 特 种设 备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及 时 予 以 报 废 ,并 应 当 向 原 登 记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注 销 。 实 施 持 证 上 岗 制 度 以 下 设 备 的 作 业 人 员 应 当 按 有 关 规 定 经 考核 合 格 ,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书 , 方 可 从事 相 应 的 作 业 或 者 管 理 工 作 。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 运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 场 ( 厂 ) 内 专 用 机 动 车辆 的 作 业 人 员 及 其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 统 称 特 种 设备 作 业 人 员 )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2011年 第 95号 公告 关 于 公 布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作 业 种 类 与项 目 , 重 新 规 定 了 作 业 人 员 的 种 类 和 项 目 。 ( 1) 检 验 的 种 类 监 督 检 验 、 定 期 检 验 、 型 式 试 验 、无 损 检 测 。 ( 2) 法 定 检 验 , 是 指 按 照 国 家 法 规和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对 特 种 设 备 强 制 进 行 的监 督 检 验 、 定 期 检 验 和 型 式 试 验 。 ( 3) 监 督 检 验 : 是 指 对 特 种 设 备 的制 造 、 安 装 、 改 造 和 重 大 维 修 过 程 的 检验 。 (4)定 期 检 验 : 是 指 按 照 一 定 的 期 限 , 对在 用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性 能 进 行 的 检 验 。 1、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安 全 技 术规 范 的 定 期 检 验 要 求 , 在 安 全 检 验 合 格 有 效期 届 满 前 1个 月 向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提出 定 期 检 验 要 求 。 2、 未 经 定 期 检 验 或 者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特 种设 备 , 不 得 继 续 使 用 。 (5)型 式 试 验 : 是 指 对 特 种 设 备 整机 或 部 件 的 全 面 性 能 和 功 能 的 检验 。(6)在 线 检 验 : 是 指 在 运 行 条 件 下对 在 用 特 种 设 备 进 行 的 检 验 。 (7)机 构 实 施 核 准 制 度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经 国 家质 检 总 局 核 准 。 授 权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核 准 的 项 目气 瓶 检 验 、 安 全 阀 校 验 ; 房 屋 建 筑 工 地 和市 政 工 程 工 地 用 起 重 机 械 、 场 ( 厂 )内 专用 机 动 车 辆 的 定 期 检 验 。 11、 锅 炉 的 定 期 检 验( 1) 、 在 用 锅 炉 的 定 期 检 验 工 作 包 括外 部 检 验 、 内 部 检 验 和 水 压 试 验 。( 2) 、 在 用 锅 炉 检 验 的 周 期 在 用 锅 炉 一 般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外 部检 验 ; 每 两 年 进 行 一 次 内 部 检 验 ; 每 六 年 进 行 一 次 水 压 试 验 。 ( 3) 锅 炉 水 处 理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颁 发 锅 炉 水 ( 介 )质 处 理 监 督 管 理 规 则 ( T S G G5001-2010)规 定 锅 炉 水 ( 介 ) 质 处理 主 要 是 指 为 了 防 止 锅 炉 结 垢 、 腐蚀 , 保 持 受 热 面 清 洁 , 保 证 水 汽 和有 机 热 载 体 质 量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 锅 炉 水 处 理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锅 炉 使 用 单 位 和 化 学 清 洗 单 位应 当 按 照 条 例 的 规 定 , 接 收 检验 机 构 的 水 ( 介 ) 质 处 理 定 期 检 验和 监 督 检 验 。 质 监 部 门 在 核 发 锅 炉 使 用 登 记证 时 , 应 当 核 查 水 ( 介 ) 质 处 理 检验 报 告 。 检 验 不 合 格 , 在 其 整 改 合格 后 方 可 核 发 锅 炉 使 用 登 记 证 。 12、 压 力 容 器 的 定 期 检 验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工 作 包 括 年 度 检 查 、 全 面 检验 和 耐 压 试 验 。 ( 1) 年 度 检 查 : 是 指 为 了 确 保 压 力 容 器 在 检 验周 期 内 的 安 全 而 实 施 的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在 线 检 查 , 每年 至 少 一 次 。 ( 2) 全 面 检 验 是 指 压 力 容 器 停 机 时 的 检 验 。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一 般 应 当 于 投 用 满 3年 时 进 行 首 次全 面 检 验 。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12级 6年 检 验 一 次 ; 3级 36年 检 验 一 次 ; 4级 由 检 验 机 构 确 定 检 验 周 期 ; 5级 报 废 。 13、 液 化 石 油 气 钢 瓶 检 验 周 期 对 在 用 的 YSP-0.5型 、 YSP-2.0型 、YSP-5.0型 、 YSP-10型 和 YSP-15型 钢 瓶 ,自 制 造 日 期 起 , 第 一 次 至 第 三 次 检 验 的 检验 周 期 均 为 4年 , 第 四 次 检 验 有 效 期 为 3年 ;对 在 用 的 YSP-50型 钢 瓶 , 每 3年 检 验 一 次 。十 五 年 报 废 。 14、 钢 质 无 缝 气 瓶 检 验 周 期 盛 装 惰 性 气 体 的 气 瓶 , 每 五 年 检验 一 次 ; 盛 装 腐 蚀 性 气 体 的 气 瓶 、潜 水 气 瓶 以 及 常 与 海 水 接 触 的 气 瓶 ,每 二 年 检 验 一 次 ; 盛 装 其 它 气 体 的气 瓶 , 每 三 年 检 验 一 次 。 三 十 年 报废 。 15、 钢 质 焊 接 气 瓶 检 验 周 期 盛 装 一 般 气 体 的 气 瓶 , 每 三 年 检验 一 次 ; 盛 装 腐 蚀 性 气 体 的 气 瓶 ,每 二 年 检 验 一 次 。 盛 装 腐 蚀 性 介 质的 气 瓶 12年 报 废 , 其 他 气 瓶 20年 报废 。 16、 溶 解 乙 炔 气 瓶 检 验 周 期 乙 炔 瓶 每 三 年 进 行 一 次 定 期检 验 和 评 定 。 库 存 或 停 用 周 期 超 过 三 年 的乙 炔 瓶 , 启 用 前 应 进 行 检 验 。 17、 汽 车 用 压 缩 天 然 气 钢 瓶 检 验 周 期 钢 瓶 的 首 次 检 验 和 第 二 次 检 验 为每 三 年 进 行 一 次 , 第 二 次 检 验 后 每 两年 进 行 一 次 ; 对 出 租 车 、 公 交 车 、 驾 校 教 练 车用 钢 瓶 的 检 验 每 两 年 进 行 一 次 , 第 二次 检 验 后 每 一 年 进 行 一 次 。 汽 车 报 废 时 , 车 用 气 瓶 同 时 报 废 。 18、 汽 车 用 缠 绕 压 缩 天 然 气 钢 瓶 检 验 周 期 钢 瓶 的 首 次 检 验 和 第 二 次 检 验 为 每 三年 进 行 一 次 , 第 二 次 检 验 后 每 两 年 进 行 一次 ; 对 出 租 车 、 公 交 车 、 驾 校 教 练 车 用 钢瓶 的 检 验 每 两 年 进 行 一 次 , 第 二 次 检 验 后每 一 年 进 行 一 次 。 汽 车 报 废 时 , 车 用 气 瓶 同 时 报 废 。 19、 汽 车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钢 瓶 检 验周 期 每 五 年 检 验 一 次 。 汽 车 报 废时 , 车 用 气 瓶 同 时 报 废 。 20、 压 力 管 道 的 定 期 检 验 在 用 工 业 管 道 定 期 检 验 分 为 在 线 检 验和 全 面 检 验 。 检 验 周 期在 线 检 验 是 在 运 行 条 件 下 对 在 用 工 业 管 道进 行 的 检 验 , 在 线 检 验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 在 线 检 验 工 作 由 使 用 单 位 进 行 , 使用 单 位 也 可 将 在 线 检 验 工 作 委 托 给 具 有 压力 管 道 检 验 资 格 的 单 位 。 全 面 检 验 是 按 一 定 的 检 验 周 期 在 在用 工 业 管 道 停 车 期 间 进 行 的 较 为 全 面的 检 验 。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为 1级 和 2级 的 在 用 工 业管 道 , 其 检 验 周 期 一 般 不 超 过 6年 ;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为 3级 的 在 用 工 业 管 道 ,其 检 验 周 期 一 般 不 超 过 3年 。 21、 电 梯 的 检 验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在 用 电 梯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为 一 年 。 22、 起 重 机 械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1) 在 用 起 重 机 械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为 二年 ;( 2) 施 工 升 降 机 的 定 检 周 期 为 一 年 ;( 3) 吊 运 熔 融 金 属 的 起 重 机 械 定 期 检 验周 期 为 一 年 。 23、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在 用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为 一 年 。 24、 客 运 索 道 检 验 定 期 检 验客 运 索 道 定 期 检 验 分 全 面 检 验 和 年 度 检 验 。 检 验 周 期 : 在 用 客 运 索 道 的 全 面 检 验 周 期为 三 年 ; 安 全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 年 度 检 验 周 期 为 一 年 。 25、 场 ( 厂 ) 内 专 用 机 动车 辆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在 用 场 ( 厂 ) 内 专 用 机 动车 辆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为 一 年 。 1、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中 的 “ 三 违 ”现 象 : 违 章 指 挥 、 违 章 操 作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 2、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中 的 “ 三 超 ”现 象 : 超 压 力 、 超 温 度 、 超 能力 。 3、 三 类 九 种 严 重 违 规 违 章 行 为 :一 是 “ 三 非 ” 类 ( 非 法 生 产 、 非 法 使用 和 非 法 充 装 ) 行 为 ;二 是 “ 三 违 ” 类 ( 违 章 指 挥 、 违 章 操作 和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 行 为 ;三 是 “ 三 不 ” 类 ( 设 备 到 期 不 检 验 、设 备 缺 陷 不 消 除 和 人 员 不 持 证 上 岗 )行 为 。 4、 两 有 证 一 检 验 一 预 案 是 指 :( 1) 作 业 人 员 有 资 格 证 ;( 2) 特 种 设 备 有 使 用 登 记 证 ;( 3) 特 种 设 备 进 行 了 定 期 检 验 ;( 4) 单 位 有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案 。 5、 下 列 维 修 活 动 属 于 重 大 维 修 :(1).更 换 、 修 理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压力 管 道 的 受 压 元 件 的 ;(2).更 换 、 修 理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运 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影 响 强 度 的 部件 、 安 全 装 置 的 。 6、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为 严 重 事 故 隐 患 :( 1) 使 用 非 法 生 产 特 种 设 备 的 ;( 2) 超 过 特 种 设 备 的 规 定 参 数 范 围 使 用 的 ;( 3) 缺 少 安 全 附 件 、 安 全 装 置 , 或 者 安 全 附 件 、安 全 装 置 失 灵 而 继 续 使 用 的 ;( 4) 使 用 应 当 予 以 报 废 或 者 经 检 验 检 测 判 为 不 合格 的 特 种 设 备 的 ;( 5) 使 用 有 明 显 故 障 、 异 常 情 况 的 特 种 设 备 , 或者 使 用 经 责 令 改 正 而 未 予 改 正 的 特 种 设 备 的 ;( 6) 特 种 设 备 发 生 事 故 不 予 报 告 而 继 续 使 用 的 。 7、 下 列 行 为 可 以 认 定 为 情 节 严 重 :( 1) 明 知 故 犯 或 者 屡 教 不 改 的 ;( 2) 妨 碍 监 督 检 查 的 ;( 3) 转 移 、 毁 灭 证 据 或 者 擅 自 破 坏 封 存 状 态的 ;( 4) 伪 造 有 关 文 件 、 证 件 , 或 者 作 假 证 、 伪证 , 或 者 威 胁 证 人 作 假 证 、 伪 证 的 ;( 5) 制 造 、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过 程 未 进 行 监督 检 验 设 备 数 量 较 大 的 ;( 6) 造 成 较 大 损 失 或 者 发 生 严 重 事 故 以 上 事故 的 ( 含 严 重 事 故 ) 。 一 、 简 答 题 1、 条 例 对 特 种 设 备 的 定 义 ? 特 种 设 备 是 指 涉 及 生 命 安 全 、 危 险 性 较大 的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含 气 瓶 ) 、 压 力 管 道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 运 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和 场 ( 厂 )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 2、 特 种 设 备 法 规 体 系 分 哪 五 个 层 次 ?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和 规 范性 文 件 、 相 关 标 准 。 3、 法 规 、 规 章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上 下 、 前 后 不 一 致 的 执 行 规定 ? 按 照 上 位 法 优 于 下 位 法 ,后 法 优 于 前 法 的 原 则 执 行 。 4、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管 的 环 节 设 计 、 制 造 、 安 装 、 改 造 、 维 修 、使 用 、 检 验 检 测 。5、 实 行 对 设 计 单 位 行 政 许 可 的 特 种 设备 有 哪 些 ? a、 压 力 容 器 ; b、 压 力 管 道 。 6、 特 种 设 备 出 厂 应 有 哪 些 技 术 文件 ? 特 种 设 备 出 厂 时 , 应 当 附有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的 设 计 文 件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 安 装 及 使 用维 修 说 明 、 监 督 检 验 证 明 等 文 件 。 7、 哪 些 特 种 设 备 可 在 投 入 使 用 后 30日 内办 理 登 记 ? 安 装 后 需 要 调 试 的 设 备 可 在 投 入 使 用 后30日 内 办 理 登 记 。 如 电 站 锅 炉 、 反 应 容 器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等 。 8、 条 例 规 定 什 么 情 况 下 特 种 设 备 应 报 废 ? 特 种 设 备 存 在 严 重 事 故 隐 患 , 无 改 造 、维 修 价 值 ; 超 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使 用 年限 。 9、 什 么 叫 在 线 检 验 ? 在 线 检 验 是 指 在 运 行 条 件 下 对在 用 特 种 设 备 进 行 的 检 验 。10、 什 么 叫 定 期 检 验 ? 定 期 检 验 是 指 按 照 一 定 的 期 限 ,对 在 用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性 能 进 行 的检 验 。 11、 在 用 锅 炉 检 验 的 周 期 ? 在 用 锅 炉 一 般 每 年 进 行 一 次外 部 检 验 ; 每 两 年 进 行 一 次 内 部 检 验 ; 每 六 年 进 行 一 次 水 压 试 验 。 12、 液 化 石 油 气 钢 瓶 检 验 周 期 及 报 废 规 定 ? ( 1) 对 在 用 的 YSP-0.5型 、 YSP-2.0型 、YSP-5.0型 、 YSP-10型 和 YSP-15型 钢 瓶 自 制 造 日 期 起 , 第 一 次 至 第 三 次 检 验的 检 验 周 期 均 为 4年 , 第 四 次 检 验 有 效 期 为3年 ; 十 五 年 报 废 。 ( 2) 对 在 用 的 YSP-50型 钢 瓶 , 每 3年 检 验一 次 ; 十 五 年 报 废 。 13、 起 重 机 械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a、 在 用 起 重 机 械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为二 年 ; b、 施 工 升 降 机 的 定 检 周 期 为 一 年 ; c、 吊 运 熔 融 金 属 的 起 重 机 械 定 期 检验 周 期 为 一 年 。 14、 什 么 叫 “ 两 有 证 一 检 验 一 预 案 ” ? 两 有 证 一 检 验 是 指 :( 1) 作 业 人 员 有 资 格 证 ;( 2) 特 种 设 备 有 使 用 登 记 证 ;( 3) 特 种 设 备 进 行 了 定 期 检 验 ;( 4) 单 位 有 特 种 设 备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15、 哪 些 属 于 特 种 设 备 重 大 维 修 ? 下 列 维 修 活 动 属 于 重 大 维 修 :(1).更 换 、 修 理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压力 管 道 的 受 压 元 件 的 ;(2).更 换 、 修 理 电 梯 、 起 重 机 械 、 客运 索 道 、 大 型 游 乐 设 施 影 响 强 度 的部 件 、 安 全 装 置 的 。 1、 特 种 设 备 的 生 产 环 节 包 括 ( A B D E F) 。A、 设 计 ; B、 制 造 ; C、 检 验 ;D、 安 装 ; E、 改 造 ; F、 维 修 。2、 实 行 设 计 文 件 鉴 定 的 特 种 设 备 有 ( ) 。 、 锅 炉 ; 、 气 瓶 ; 、 氧 舱 ; 、 压 力 容 器 ; 、 客 运 索 道 ; 、 大 型游 乐 设 施 。 3、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告 知 方 式 有 ( A BD) 。A、 直 接 送 达 ; B、 邮 寄 ; C、 电 话 告 知 ; D、 传 真 。4、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告 知 内 容 包 括 ( A C ) 。A、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告 知 单 ;B、 焊 工 合 格 证 ;C、 相 应 资 质 复 印 件 (加 盖 资 质 持 有 单 位 公 章 );D、 无 损 检 测 人 员 资 格 证 。 5、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的 种 类 包 括 (A B D E)。A、 监 督 检 验 ; B、 定 期 检 验 ;C、 在 线 检 验 ; D、 型 式 试 验 ;E、 无 损 检 测 。 6、 特 种 设 备 法 定 检 验 包 括 ( A D E) 。 A、 监 督 检 验 ; B、 无 损 检 测 ; D、 定 期 检 验 ; E、 型 式 试 验 。 7、 电 梯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是 ( C ) 。 A、 三 年 ; B、 两 年 ; 、 一 年 。 8、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中 的 “ 三 违 ” 现 象 是( ACD) 。 A、 违 章 指 挥 ; B、 违 反 组 织 纪 律 ; C、 违 章 操 作 ; D、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 9、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中 的 “ 三 超 ” 现 象 是 指( ABC) 。 A、 超 压 力 ; B、 超 温 度 ; C、 超 能 力 ; D、 超 容 积 。 谢 谢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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