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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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 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的合理安排、规范发放,切实维 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 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 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 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个人申请, 学校申报,部门联审,国库支付,银行打卡,专户发放”的资助工 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资助资金,主要是指由国家、省、市安排的用于资 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资金,包括普通高 校奖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普通高 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 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以及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 生入学资助项目等专项资金。二、资助对象1、资助资金资助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 立,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 全日制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读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以及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本市籍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 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3、其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需要资助的学生。下列对象不得享受专项资金资助:1、以成人教育大专班、本科班名义招收的学生;2、虽注册为全日制学籍但未能按全日制要求参加学习、实习的 学生;3、非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4、各种形式的短训班、提高班学生;5、个别高等学校招收且注册学籍的“预科生”;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寄宿生;7、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8、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学生。三、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优先条件1、孤儿;2、烈士子女;3、少数民族子女;4、低保户家庭子女;5、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6、丧失劳动能力、重大疾病家庭子女;7、因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导致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8、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困难家庭子女;9、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子女;10、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四、申办程序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 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15%),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 年1500元。普通髙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全日制普通髙中学校在籍在读 学生的 20%,可重点向农村普通高中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较集中的 普通高中学校倾斜;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500元,分为 3档, 具体标准为 3000 元、2000 元、1000 元。中职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按学年 申请和评审、学期微调,分学期发放,办理程序为:1、学生入学前必须办理好身份证;2、学生填写XX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1) 或XX市普通髙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2),在新学年开学一 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 料主要包括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学校严格按国家助学金资助 面限定的比例范围内,将资助指标合理分配到年级到班,班级通过 民主评议初定资助对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年级组、 班主任、科任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确定上报同级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的受助对象,按先低年级后髙年级,有序、分班 填写好XX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表3) 或XX市普通髙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表4),等 额呈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呈报时间为每年 10月30 日前;4、同级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同级学生资助部门收到汇总表后进 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学校在醒目位置将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同级学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 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再由学校到指定银行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 生资助卡,并发到每个受助学生手中,同时上报XX市中等职业学 校学生资助卡申办汇总表(附表5)或XX市普通髙中学校学生资 助卡申办汇总表(附表 6)。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助学 金打入办卡银行,办卡银行在 10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 资助卡中。受助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办卡银行激活资助卡, 方可取款。(二)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 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 资助对象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 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10%,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 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 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申请免学费补助资金必须填写XX市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表 7 )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 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 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 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 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 照不髙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 适当补助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 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 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髙于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部 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中 职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办理程序为:1、期初学生人数自报。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上报XX市201年 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期初在校人数基本 情况统计表(附表 8)。从 2013 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每年新招注 册中职学籍符合相关资助规定的学生,统一实行学生资助信息卡制 度,中职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卡(附表9-11)由各学校学生资助机构 自行办理(具体办理办法见关于在全市中职学校实行学生资助信 息卡制度的通知;2、学生人数异动月报:对于转进转出和流失的学生各中职学校 必须每月2 5日前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生学 籍及资助异动处理,同时上报经经办人、复核人、法人(校长)签 字的纸质月报表(附表12),保证应该享受资助的学生全部在信息系 统受助名单内,对于流失学生信息要及时删除;3、学期人数清查:每个学期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须会同同级 财政部门、教育纪监、职成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下到每一所 学校,进行人数清查(上学期为5月,下学期为11月)。清查学生人 数时,事先不通知学校,严格对照XX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 息卡上的信息、照片,点名核对,确保资助学生信息的准确性。 清查人数结果必须由学校经办人、校长(法人)和检查组成员签字 认可;4、下达免学费补助资金计划: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清查 人数结果下达免学费补助资金计划;5、受助对象公示:学校根据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免学 费补助资金计划上报XX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学费学生汇总花名 册(附表13),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受助对象后,由 学校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6、资金发放: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的 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免学费补助资金打 入学校专用账户。(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 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办理程序为:1、个人申请:凡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寄宿的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每学期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XX市义务教育阶 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附表 14),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 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凡 新办或停办寄宿生的学校,每期期初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 申报一次,贫困寄宿生每学期核定一次;2、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选派工作人员对提出申 请的学生入户调查摸底。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对提出申请的 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名单;3、公示发放:补助资金到学校账户后5 个工作日内,学校评审 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依计划数确定受助对象并予以张榜公示 5 个 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资金按标准足额发 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时填写好XX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 活费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附表 15)作现金付讫凭证,其复印件签 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备案。(四)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我市从 2012 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金,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比例平江县按在园幼儿 总数 15%确定,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按在园幼儿总数 7.5%确定, 同时可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按学期评审和发放。幼儿园于每 学期开园后 10 天内受理资助申请。办理程序为:1、个人申请: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监 护人)要如实填写XX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申请表(附 表 16)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民政 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 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 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同时还需提交受资助幼儿和 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所有原始证件和一份复 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还给受助幼儿 监护人,复印件由幼儿园留存备查;2、幼儿园评审小组初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评审小组确定 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公示;3、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将XX 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附表 17)(同 时上报电子版)交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同 级财政部门审批,再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打入同级学 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4、银行打卡发放:各幼儿园在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的银 行为每位受助幼儿(监护人)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填报XX市家庭 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发放表(附表18 )交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审核备案,入园补助金由银行直接打入受助幼儿(监护人)银行 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困难幼儿入园补 助金。(五)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和新生入学资助。1、国家奖、助学金(我市管辖的髙校为XX职业技术学院和XX 民族职业学院 2所)。(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髙校全日制 本专科(含髙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 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 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 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 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办 理程序为: 髙校学生资助机构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 研究审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市级学生 资助机构初审后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核; 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教育部于每年 11 月 15 日前批复并公告; 髙校于每年 11 月 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 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 髙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髙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髙校在校生 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办理程序为: 学生本人申请,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申请条件 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表 19);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 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市级学生 资助机构初审后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核; 省级教育部门于 11 月 15日前批复; 高校于每年1 1 月 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 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髙校全日 制本专科(含髙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髙校和髙等职业学 校在校生总数的20% (髙校必须在每年秋季学期将髙校在籍在读学 生花名册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元。分为三等,名额比例为1:1:1,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 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 生每年2000元。办理程序为: 学生本人申请: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申请条件 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髙校、髙等 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20)。 班级推荐,院(系)评选:学生所在班级根据学生申请情况 进行推荐,院(系)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 受助对象审核公示:髙校学生资助机构对院(系)资助评审的受助对象和档次进行初审,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初定,报市级学生 资助机构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评审结果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资金发放:市级财政局根据核准的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金额,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打入髙校专用账户,再由髙校通过银行打卡发放。2、普通髙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普通髙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为中国教育发展基金 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一次性补助普 通髙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及入 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 1000 元。办理程序为:(1)下达计划: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下达我市的专项资助资金数额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分配给有关县(市)区和市直各 髙中学校。市本级和相关县(市)区按照下达计划分配到各髙中学 校。(2)评审认定:各普通髙中学校要对普通髙校家庭经济困难新 生入学资助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髙考录取结束后根据考入 省内、省外院校学生人数组织学生申请,填写XX市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表 21),普通高中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按程序评审初定受助名单,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 XX 市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附表 22)纸 质和电子文档。(3)审核上报:市级学生资助中心收集汇总县(市)区和市属 高中学校上报信息后,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打卡发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入学资助资金打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再由同级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打入受助学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五、工作要求1、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明确要求的资金配套比例,确保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同时还要密切配合财政、物价、审计、纪监、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检 查,切实做到按章操作,所有资助活动必须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 各界的监督,接受上级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考核、检查。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建立 健全校内资助体系,从事业性收入中提取 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 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此项经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必须实行专门预算,确保专款专用。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园)长责任制。校(园)长为第一责 任人,分管校(园)长为直接责任人,资助专干为具体责任人。校 (园)长对上报的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资助资金的使用管 理工作负总责。资助专干对上报学生信息和其它交办事项的规范性、 合法性和时效性负直接责任。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资 助工作领导与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细化岗位职责,明 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4、加强对资助对象的管理。资助对象确定必须坚持个人申请、班级 评议、学校审定和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制度。受助学生名 单及其他需要张榜公示的资助信息必须按规定的公示时间在醒目位置张 榜公示,并拍好照片作为档案资料备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 对受助对象的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让广 大受助学生及幼儿园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5、加强对资助资金的使用监督。资助对象的受助资金通过银行 卡发放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凡银行转账支付资金必须由学生本人 或学生家长签字认可,签字表一式两份,原件留存学校做账,复印 件上交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弄虚作 假、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专项资金,也不得滞留、少发、扣发专项 资金。凡出现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违纪、违 法行为,除全额追回有关资助资金外,对相关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6、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与专项资金挂钩的捐赠助学活动, 违者一律视为乱收费并按乱收费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不 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资助资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卡(资助 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7、加强对资助文书资料的管理。资助工作必须按国家、省有关 文件要求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各种与受助相关的表册、 公示照片、资金发放有关凭证等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8、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 目资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其执行与落实情况纳入资助工作年度 考核目标及评价范围。附表:XX 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学生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民族专业涉农非涉 农年 级班 级入学 时间家庭 成员 情况姓名年龄与本人 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 经济 状况户籍性质农村县镇县城城市主要 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编 联系电话家庭人口 总数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申请 助学 金的 主要 理由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班级 审核 意见班主任签名:年 月日学校 审核 意见 及公 示结 果校长签名:公章年 月 日XX 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学生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民族身份 证号年 级班级入学 时间家庭 成员 情况姓名年龄与本人 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 经济 状况户籍性质农村城市3主要 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编和 联系电话家庭人口 总数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申请 助学 金的 主要 理由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班级 审核 意见班主任签名:年 月 日学校 审核 意见 及公 示结果校长签名:公章年 月 日学校学校XX市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电子注册学籍号年级级学制年专业家庭详细 住址班级在校联系方式学生申请理由(简述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 学牛签字:年一月日民 主 评 议经班级民主评议,该同学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意推荐作为至 学年度免学费对象。班长签字:班主仟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审 核 认 定学校 学生 资助 管理 机构 意见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主 任审核,拟同意认定为免学费对 象。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加盖机构公章)学校 学生 资助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意见和校内 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认定为免学 费对象。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加盖学校公章)1、学生所有信息应与其学籍信息保持一致;2、“年级”应填写年份,如“20*”。附表8:XX 市 201 年 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期初在校人数基本学校名称流失学生人数二年级教学实习、三年级顶岗实习情况自报在校人数(涉农专业在专业人数后用“N ”注明)(签章)2011级: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人专业:人2012 级: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2013 级: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专业:_人_专业:_人(此栏限公办学校填报)二年级教学实习:教学实习须交教学实习申请报告、合 同协议、教学实习计划、教学实习学生 名单经职成科审核后,报学生资助中心 备案。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年 月曰至年 月曰实习人数:人(三年级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人实习地点:实习企业:填报人: 校长(法人代表): 填报时间:20* 年学校名称 入校时间: 年季学期贴相片处姓名性别班级序号民族专业学制身份证号学籍号家庭详细 住址联系 电话本人签名:在校 情况一年级上期二年级上期三年级上期卜期卜期卜期XX 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卡学校名称 入校时间: 年季学期贴相片处姓名性别班级序号民族专业学制身份证号学籍号家庭详细 住址联系 电话本人签名:在校 情况一年级上期二年级上期三年级上期卜期卜期卜期XX 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卡学校名称 入校时间: 年季学期贴相片处姓名性别班级序号民族专业学制身份证号学籍号家庭详细 住址联系 电话本人签名:在校 情况一年级上期-二二7年级上期三年级上期卜期年级下期下期XX 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卡汇总册起始学期: 年 季学期班级:班专业:专业学制:年注册人数:人受助人数:人XXX学校(公章)年月日学校(签章)姓名增力口减转入其他转出退学班级专业学制班级专业学制班级专业学制班级专业学制班纟合计增加:人减少:人净增(备注注:“其他”类须在“备注”栏内说明具体原因。学校负责人(签章):分管负责人(签章):附表 12:XX 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报送时间:一序号名 姓性别学生类 型业 专籍 学 册 注 子电号银证学相 份与名致 身名籍一/男女式业只/专F / 格职/!专中M+制 报于中中通炒/3年 填限高业普加专五别名为与统护持 类血须,系维保 业专必称国业息致 专和称全全专信一并验 氏量1X2345678匸1X匚2匸34567匚8匸9匸备注:第十列属其它原因异动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如本月无异动信息,也请在此栏注明。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异动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人(校长)签字:附表13:XX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汇总花名册注:1、户籍性质为“农村(含县镇非农)”、“城市”; 2、年学费标准和免费金额单位均为“元”,免费金额为1个学 是学生本人的,也可以是学生家长的,但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的联系方式。经办人:复核人:法人(校长)签名:附表 14:XX 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乡镇 学校 填表日期:年月日学生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民族班级年级家庭 成员 情况姓名年龄与本人 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 经济 状况户籍性质主要 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编 联系电话家庭人口 总数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申请 困难 补助 主要 理由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年 月日班级 审核 意见班主任签名:年 月 日学校 审核 意见 及公 示结果校长签名:年 月 日附表 15:XX 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汇校长签名: 经办人签名:附表 16XX 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申请表镇(街道)村(社区)幼儿园幼儿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民族入园 时间身份 证号家庭 住址班级班园籍号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情况姓名年龄与幼儿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经济状况户籍 性质农村城市主要收入来源家庭人 口总数家庭年收入(元)人均年收入(元)低保证号残疾人证号儿童福利证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资助理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年月日村委会或居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幼儿园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附表17XX 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受助幼儿名册汇幼儿园(盖章)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同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备案,一份由幼儿园存档.幼儿园(盖章)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同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备案,一份由幼儿园存档.附表 19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本人 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政治 面貌入学时间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大学学院系班曾获何种奖励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户口A、城镇B、农才寸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学习成绩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附表20: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政治 面貌入学时间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大学学院系班家 庭 经 济 情 况家庭户口A、城镇B、农村家庭人口 总数家庭月 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家 庭 成 员 情 况姓名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附表 21:XX 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本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照片民族政治面 貌联系电 话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录取院校院系专业录取学历 层次本科专科录取院校 位置省内省外家庭情况家庭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 数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 入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 要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附表 22:XX 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此处加盖公章)1. 本表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填写,并报送*;2. “编号”从1开始,依次为2、3,依此类推,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的总资助学生名额数为止;3. “地级市”和“县(区、市)”填写毕业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和县(区、市);4. “录取学历层次”填写“本科”或“专科”,“录取院校位置”填写“省内”或“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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