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5规划字19关于执行《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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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车建工规划字 201419 号 关于执行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关于执行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为明确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相关重要层次的权责,加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考核,提升公司在项目变更索赔方面的整体创新与工作效率,特制定 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特此通知。附: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 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发展部 2014 年 9 月 24 日 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明确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相关重要层次的权责,加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考核,提升公司在项目变更、索赔方面的整体创效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及工程措施等调整所引起的所有工程变更;本办法所称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给予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本办法所称反索赔是指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及权责划分及权责划分 第四条第四条 管理机构 公司变更(索赔)组织体系由公司和子(分)公司两级组成: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总经济师为常务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副组长,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合约部是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是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公司变更(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子(分)公司要建立以子(分)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变更(索赔)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置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合约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等部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日常业务由合约部牵头组织。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权责 负责建立全公司的变更(索赔)管理体系,确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机制,组织制定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的战略规划、操作规定或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检查指导子(分)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项目的变更(索赔)进行决策、组织、指导、审核和协调,组织相关考核。第第六六条条 子(分)公司权责 依据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办法成立子(分)公司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公司备案,负责传达、落实公司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在项目业主下发变更(索赔)相关管理办法后一周内,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对所属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业务指导。第第七七条条 子(分)公司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变更(索赔)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在子(分)公司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所在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审核承包商、协作单位上报的变更(索赔)资料,并负责向公司上报需公司审核的相关资料;(二)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三)了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或运行情况,并进行总体测算;(四)参与项目期中结算(工程计量款)的审核上报;(五)督促对重大的合同变更进行审核,组织各类索赔;(六)具体负责合同变更(索赔)的提出、澄清、洽谈、处理,完善变更(索赔)资料;(七)参与项目竣工结算与完工结算;(八)对所有变更(索赔)资料统一参照合同要求管理;(九)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公司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特别是信息管理及内部传递等;(十)有高度的责任心,及时沟通、跟踪解决所在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十一)注重搞好对承包商、协作单位的反索赔工作。第八条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合约部的职责:1、负责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编制、出台、修订变更(索赔)管理办法。2、搜集与发布国家有关部委、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变更(索赔)政策。3、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费用编制、审批,协助落实项目的变更(索赔)方案,对业务人员进行变更(索赔)技能培训。4、是变更(索赔)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研究项目合同,寻求变更(索赔)方向,挖掘潜在的变更(索赔)机会,策划变更(索赔)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组织项目变更(索赔)工作会议,通过策划方案及工作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时限及需达到的质量要求,督促各相关部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计划,必要时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6、负责工作计划内的本部门职责。7、对各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汇总、梳理,在完善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变更(索赔)费用报告,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具体沟通办理变更(索赔)事宜。8、负责对承包商、协作单位的反索赔工作。(二)市场营销部职责:负责中标项目的投标交底工作。(三)工程部职责:1、负责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评审,牵头组织对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方案的制定、审批,协助落实项目的变更(索赔)设计方案,并负责将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2、负责变更(索赔)技术资料的编制、签认。3、协助对承包商、协作单位的反索赔工作。(四)安质部、物资部职责:参与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评审和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方案的制定、审批,协助落实项目的变更(索赔)设计方案。第三章第三章 变更(索赔)原则变更(索赔)原则 第第九九条条 工程变更(索赔)应结合工程实践,本着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则进行。严禁利用工程变更(索赔)来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和扩大规模。变更(索赔)的总体原则是:(一)日常化。变更(索赔)工作要贯穿于公司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单位(部门)要把变更(索赔)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效益最大化。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减亏增盈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质量、安全、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三)依法合规化。变更(索赔)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确保能经得起审计、财政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的检验。第十条第十条 反索赔要求:(一)在招投标阶段,制定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树立全面的招投标理念,把不合适的投标人挡在投标门槛之外,从源头上减少索赔机会。(二)在合同签订阶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合同评审、审批等流程,保证内容全面考虑到工程在未来建设和结算中的各种可能的风险,把工程建设管理紧扣在合同之内。(三)在工程实施阶段,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并实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出现偏差,若出现偏差要及时修正,避免反索赔发生。第第四四章章 变更变更(索赔)(索赔)分类分类 第第十十一一条条 工程变更(索赔)的表现形式:(一)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二)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三)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四)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五)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六)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第第十十二二条条 工程变更(索赔)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类。(一)类工程变更(索赔):变更已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及重大设计方案鉴定意见等,一次变更增减投资 200 万元(含)以上的变更(索赔)。(二)类工程变更(索赔):变更经批准的个别工点的一般性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功能;线路平、纵断面的较大变更或变更装饰风格;虽不属于上述范围,但一次变更增减投资为 50 万元(含)200 万元(不含)的变更(索赔)。(三)类工程变更(索赔):除、类工程变更外的一般性或常规性工程变更,或一次变更增减投资额为 10万元(含)50 万元(不含)的变更(索赔)。(四)类工程变更(索赔):除、类工程变更外的工程变更且一次变更增减投资额为 10 万元(不含)以内的变更(索赔)。第第五五章章 资料整理资料整理 第第十十三三条条 本办法所指资料按变更与索赔提出处理的不同性质,分变更资料和索赔资料两类。变更资料重点要整理好合同双方对某些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会谈纪要、备忘录、修正案,以及项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指令等。索赔资料是指发生难以预见情况、合同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致公司受到损失时,向对方提出工期延长或费用赔偿要求的材料。第第十十四四条条 变更(索赔)资料应尽量包含以下内容:(一)变更(索赔)的原因或依据。(二)变更(索赔)的内容及范围。(三)变更(索赔)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额的增减估算(含因变更引起废弃工程的费用)。(四)变更(索赔)对工期的影响。(五)变更(索赔)对已进场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的影响。(六)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七)对工程变更(索赔)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八)变更(索赔)的类别。第第十十五五条条 变更(索赔)工作责任人必须审校所有的变更(索赔)资料,每月至少汇总梳理一次当期发生或需要报送的所有资料。第六章第六章 变更(索赔)流程及审批权限变更(索赔)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十六第十六条条 项目业主、公司及子(分)公司、设计、承包商、监理单位均可根据设计问题及施工工艺、材料采购、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合理地提出变更(索赔)的建议。变更(索赔)要先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索赔)申请,并注明变更(索赔)理由。第十第十七七条条 变更(索赔)的流程:(一)子(分)公司提出的变更(索赔):1、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子(分)公司提出变更(索赔)申请公司审核项目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项目业主。2、向承包商或协作单位提出的索赔:子(分)公司提出变更(索赔)申请公司审核承包商或协作单位。(二)项目其他参与方提出的变更(索赔):项目其他参与方(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业主等单位)提出的变更(索赔)申请,子(分)分公司按项目业主相关流程执行,同时上报公司审核。待项目业主批复后可以按批复意见实施,子(分)公司在公司批复后才可对其验工计价。第十第十八八条条 变更(索赔)的审批权限:、类变更(索赔)由公司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类变更(索赔)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批。类变更(索赔)由公司合约部部长审批。第第七七章章 信息管理及内部传递信息管理及内部传递 第十第十九九条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变更(索赔)相关部门之间应充分做好内部信息传递工作,有效服务公司范围内的变更(索赔)工作。第二十第二十条条 信息获取、收集工作不局限于变更(索赔)责任部门,但各相关部门有义务及时整理与施工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有关的动态信息,重要信息要准确迅速报送至合约部。第第二十二十一一条条 子(分)公司变更(索赔)工作责任人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好信息管理基础工作,如建立相关方档案、已报送和待报送资料记录、工程变更台帐、工程索赔台帐等。第第二十二十二二条条 各子(分)公司合约部建立工程变更(索赔)台帐,应含工程项目名称、资料申报确认情况、申报、批复金额、动态跟踪沟通情况等,对未被及时批复或暂被搁置的项目还应说明关键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并将此台账按月度上报至公司合约部。第第二十二十三三条条 公司合约部应做好各子(分)公司变更(索赔)的信息管理工作。第第八八章章 督导检查督导检查 第二十第二十四四条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济师为组长的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公司合约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第二十第二十五五条条 督导组的工作职责是:督导组负责检查指导工程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指导帮助各子(分)公司搞好变更(索赔)策划,对变更(索赔)项目跟踪预控,力求达到最佳效果。具体包括组织职责、指导职责、检查职责、监督职责、考核评价职责、调研与信息反馈职责、咨询与服务职责等七大职责。第二十第二十六六条条 督导组在工程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及工程收尾竣工阶段均需对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调研、信息反馈、咨询。第第九九章章 考核评价及奖惩措施考核评价及奖惩措施 第第二十二十七七条条 子(分)公司每季度对责任人按责任人考评指标分解表实行定期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分为能力素质、态度作风、基础工作、工作实效等四项,考评结果按工作实际情况分很好、一般、较差三个档次。子(分)公司合约部对变更(索赔)工作责任人季度考评结果定期进行汇总评优并通报。第第二十二十八八条条 每个项目结束后,根据最终批复竣工结算,由子(分)公司上报变更(索赔)净收益额,经公司审批,公司主要对主动性、合理性、技巧性变更进行奖励。第第十十章章 附则附则 第第二十二十九九条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约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第三十三十条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变更(索赔)申请单变更(索赔)申请单 编号:工程名称 合 同编号 标段工程名称 标段合同编号 承包商名称 原估算投 资 预计变更(索赔)类别 原设计图号 申请日期 变更(索赔)的内容、原因(含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附有关支持性文件)主要增减工程数量:合同金额 费用增减+变更后金额 工期影响:子(分)公司意见 工程部(章):年 月 日 合约部(章):年 月 日 总经理:年 月 日 公司意见 合约部(章):年 月 日 总经济师: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责任人考评指标分解表责任人考评指标分解表 时间:序号 部门 责任人 考评内容(共 100 分)合计得分 等级 能力素质(30分)工作实效(30分)基础工作(20分)态度作风(20分)备注:1、等级分很好、一般、较差三种。2、合计得分低于 60 分(含)的为“较差”;合计得分为 60 分(不含)80 分(含)为“一般”;合计得分在 80分以上的为“很好”。抄送:公司各部门 北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9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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