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公司企业信用评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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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公司企业信用评级总结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公司企业信用评级总结目录一、 信用风险的含义2二、 信用风险管理2三、 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介绍5四、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7五、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9六、 项目概况10七、 公司概况1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14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14八、 法人治理14九、 组织架构分析30劳动定员一览表30一、 信用风险的含义信用风险是指信用交易的受信方不能正常履约,因为给信用交易的授信方带来损失的风险,多表现为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其债务造成信用销售合同违约,给赊销企业或金融授信机构带来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又被称为违约风险。然而,随着现代风险环境的变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信用风险定义已经不能充分反映现代信用风险及其管理的性质与特点。信用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表现为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发生原因不确定、发生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不确定。信用风险还表现为由于债务人信用评级的变动和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二、 信用风险管理(一)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广义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指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等经济主体和社会团体所实施的与信用风险管理相关的一切法规措施、经济行为和社会活动。其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架构;对各类信用风险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的规定与监管;对企业和消费者个人所做的信用风险管理。狭义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含义是对消费者个人的信用和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征信和信用评级。在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国家,信用管理的侧重点在于对消费者个人进行信用管理,而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信用管理更侧重于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当前,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定义主要指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对从客户资信调查、付款方式的选择、信用限额的确定到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应收款项的安全和及时回收。(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与传统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相比,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主要分为利用模型管理、资信评级、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等。1、数学模型管理法按照模型类别可将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分为两个阶段:传统信用风险度量和现代信用风险度量。(1)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分为专家分析法和Z评分模型、Zeta评分模型法。专家分析法是指信贷决策权由该机构中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员掌握,并由他们来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即5W,6P要素法。Z评分模型是将主要财务指标乘以相应权重,得出的结果与临界值做比较,从而判断借款人是否属于违约组。Zeta评分模型是在Z评分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变量,以提高辨认精度和适用范围。(2)现代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主要包括JP摩根CreditMetrics模型、KMV模型、宏观模拟模型等。JP摩根银行最早在1994年提出一种市场风险策略和管理的新工具,其标志性产品是风险度量模型CreditMetrics,专门用于对非交易性金融资产如贷款和私募债券的价值和风险进行度量的模型。KMV模型是美国旧金山市KMV公司于1997年建立的用来估计借款企业违约概率的方法。宏观模拟模型根据经济周期变化对企业违约概率的变化有重大影响这一事实,将各种影响违约概率以及相关联的信用风险等级转换概率的宏观因素纳入一个体系中,从而克服信用度量制方法的诸多偏差。2、资信评级经济合同中的一方在决定是否向另一方提供信用时,可以参考资信评级机构对其评级的结果。资信评级机构对被评级对象的资金、信誉度,从质和量两方面进行检验和评估,并客观、科学地做出全面评价。评级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评估对象的偿债能力、信誉状况、违约的可能性程度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进而做出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将其结果公开。3、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信用控制主要是指授信人所在机构指定的有关向客户或者借款人提供信用的方式、条件、信用政策及授信程序和权限。在各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内部建立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应包括:(1)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包括拒绝对某类客户提供信用,对某个特定评级的客户设置信用上限,控制总信用量。(2)建立高效的操作程序。建立高效的操作程序主要包括汇票处理和债务管理。这些操作活动有质询控制和追收逾期账款。(3)对单个客户分布进行信用管理。对单个客户分布进行信用管理是指应该有一个体系用来评估单个客户的信用度以便制定信用政策。(4)监督信用管理的成效。监督信用管理的成效是指要监督和控制该体系本身。应当给信用经理设置一个目标,通过该目标来监督他们的绩效表现。三、 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介绍(一)企业信用等级符号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银发20069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规范。其中,意见中提出“信用评级机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要素、标识及含义的要求,在对债务人主体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经营能力、盈利能力等整体信用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债务的违约可能性及清偿程度进行综合判断,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信用等级。”意见对评级机构采用的评级符号及含义进行了统一。企业信用等级分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二)信用评级报告撰写信用评级报告的结构必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系统完整地表述信用评级的结论。通常信用评级报告除了本报告外,还要附一份信用评级分析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是信用评级工作的总结报告,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是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化,它要围绕信用评级报告的评估结论,系统地表述信用评级的情况、指标分析的数据以及评估结论形成的根据。1、主体(债务人)评级报告我国对主体(债务人)评级报告的撰写并没有详细的行业规定,各家评级机构一般都采用自己的报告格式,但基本结构相似。2、跟踪评级报告信用评级机构在首次评级报告中应当明确跟踪评级的相关事项。一般来说,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应针对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内部运营及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前次评级报告体积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说明其变化对受评对象的影响,并对原有信用级别是否进行调整做出明确说明。四、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企业信用风险分为可控信用风险和不可控信用风险。可控信用风险是指企业通过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借助征信服务就可以规避、控制、转移的风险。应对可控信用风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是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功能。不可控的信用风险,是指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对于不可控的信用风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是转移风险。面对任何可能产生的企业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各种信用工具和风险管理手段,识别风险,筛选出合格的信用交易客户,利用各种风险控制和转移的办法,将信用风险降低到适合的水平。1、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识别风险是对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辨别和系统性的归类,以揭示出潜在的风险及其性质。通常以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和对客户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为主,以对客户所在行业和所在国别的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分析为辅进行调查。风险评估是对于特定类型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应的损失程度进行估计,准确地去评估各类风险及其破坏性,是信用风险控制的依据。2、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企业信用风险控制的过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处理的全程信用管理控制。企业全程信用管理的操作过程如下:(1)签约前的客户资信收集和客户筛选。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务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客户信用信息的搜集;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客户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2)签约时信用分析评估和决策。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表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之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3)签约后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大部分企业虽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远不能适应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和达到现代企业信用管理的要求和水平。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进一步改善这方面的管理问题,应实行具体的制度化、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债权保障管理制度。五、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企业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最主要的表现是企业的客户到期不付款或到期没有能力付款而给企业造成损失。一般来说,企业希望现金销售而不是信用销售,但由于竞争压力迫使许多企业进行信用销售,这就使企业面临两难:一方面,信用销售可以吸引客户,从而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信用销售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增加管理成本,降低企业利润,一旦信用销售产生的资金周转风险和坏账风险失控必然会威胁企业的生存。信用销售正如一把双刃剑,要想运用好它,就要进行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通常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累积,一般不容易发现。它虽然具有隐蔽性,普遍反映在受信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但只要留意观察,就会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产生的环节及其发展程度。六、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扩建3、项目建设地点:xxx(待定)4、项目联系人:张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89.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5970.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833.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22%;建设期利息229.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9%;流动资金4907.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89%。(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25970.96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6584.57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9386.39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52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4401.79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907.14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3.89%。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29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4585.82万元(产值)。(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七、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张xx3、注册资本:138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6-8-77、营业期限:2016-8-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8118.396494.716088.79负债总额2497.771998.221873.33股东权益合计5620.624496.504215.4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32227.2125781.7724170.41营业利润6992.805594.245244.60利润总额6401.445121.154801.08净利润4801.083744.843456.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1.083744.843456.78八、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被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2、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6、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7、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9、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0、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2、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于会议召开三日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13、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5、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或者以书面表决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或召开电话会议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17、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2、本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4、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10)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5、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裁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 组织架构分析(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353人。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劳动定员(人)备注1生产操作岗位229正常运营年份2技术指导岗位353管理工作岗位354质量检测岗位53合计353(二)员工技能培训为使生产线顺利投产,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应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可分阶段进行。1、生产骨干和技术人员应在设备安装初期进入施工现场,随同施工队伍共同进行设备安装工作,以达到边安装边深入熟悉设备结构,为后期的单机调试和试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2、应在试车前2个月左右时间内,组织主要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理论培训工作,然后在到同类型、同规模工厂进行实习操作训练,以便于调试及生产之需要。3、在设备调试前,给技术人员、操作工人详细介绍本生产线的工艺、设备的特点、操作要点、安全生产规程等。在调试过程中,要在安装调试人员和设计人员的指导监督下,熟练掌握各工艺工序的操作,了解掌握各工段设备的操作规程。4、投产前,组织有关技术讲座,使公司技术人员了解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了解项目采用技术的发展情况。要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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