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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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1.提问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提问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见全额的违约金?3提问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当根据约定执行?一、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在中介供应的许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许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0,或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今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见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接着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许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峻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担当此部分违约金。假如合同接着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三、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当根据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假如发生纠纷,并不肯定能完全根据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处性的违约金。因此假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详细说,假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须要适当调低;假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见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拖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内容,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和接着履行的关系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一条对一般违约金与接着履行能否并用没有明示,民法通则等法律也无明确规定。关于违约金与接着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确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说明问题。(1)对于拖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起先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拖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接着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接着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接着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接着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1此时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接着履行就不行并用。当然,当选择了接着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的问题。 (3)不解除就履行不符合约定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合同法供应了要求更换、重作、修理、退货、削减价值或者酬劳等法定的补救措施,并且依据合同法第112条,并没有免除接着履行的责任,补救措施与接着履行可以并用,没有必要就此约定违约金。假如约定了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那么,应当坚持合同自由原则,敬重当事人的选择。但这只是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补偿,并未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守约方在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要求其接着履行合同,依法应当予以支持。若违约方拒不履行合同,依据守约方的恳求,应当依法判令违约方增加对违约金的担当数额。但有三种情形例外: 守约方在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同时,又要求违约方接着履行的,若判令增加违约金数额,就不应支持其提出的接着履行恳求; 依据合同法第10条规定,不能强制履行的,在判令违约金的同时,不能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合同中在约定违约金时,并未指明其详细性质是不履行违约金还是不完全履行违约金,判令违约方担当违约金后,若对守约方来说已经等于或高于合同履行所带来的利益,此时也不应要求违约方接着履行合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违约责任不具有惩处性,二是公序良俗下的契约自由。假如认为违约金及其他违约责任具有惩处性的话,那么,就可以说合同法允许私设惩罚权,这样的话,违反民法或者说私法的最基本原则。美国合同法重述其次版规定:“合同中可预定任何一方应付的违约金,但其金额就预料的损害赔偿或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而言应当合理。假如预定违约金的金额无理过大,则该条款不予执行,因为根据公共政策,这种预定违约金为罚金。”“假如合同的预定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努力公允、合理确定的违约状况下所产生的预期损失,则法律并不对其持否定看法。” 相关条款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篇2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资源、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的房产出售给乙方。 其次条、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第四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按过户要求供应相应过户资料、证件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五条、双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费、过户费等税费及费用均由乙方来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费用。 第六条、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购房款 元,大写 元。产权过户之时,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为了降低办理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签订一份购房款为 元的虚假合同。 甲方(卖方):签名(盖印) 乙方(买方):签名(盖印) 年 月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 身份证号:_ 联系电话: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 身份证号:_ 联系电话: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 其次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 整(¥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修理基金及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办理费用。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供应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房屋全部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状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第八条此合同与出售托付合同、承购托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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