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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01、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202、屠宰工岗位职责303、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404、屠宰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505、生猪进场验收制度606、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707、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808、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909、屠宰场卫生消毒工作制度1010、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1111、定点屠宰场检疫程序图解1212、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13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 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 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 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 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 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 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验 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 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 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 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 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 不得进场。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 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 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屠宰工岗位职责一、屠宰工必须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带工作帽,并做到勤换、勤 洗、勤消毒。二、屠宰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无人畜共患的传染 性疾病。三、屠宰生猪必须凭准宰证方可屠宰,并按生猪屠宰 操作规程、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范等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操作。四、生猪刺杀放血不得刺破心脏,不得使猪呛膈、淤血。 掌握浸烫温度和时间,脱毛干净,开膛净腔不得刺破内脏, 在屠宰过程中生猪产品不得落地.五、屠宰过程中发现所宰生猪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 检疫检验人员及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报告,并协同处理。六、加工工具、用具等器件,必须有专人保管,用后及 时清洗、消毒,按规定存放。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一、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品质检验员负责肉品及其产品的检验工作,肉品品质检验必 须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对肉品检验的部位、方法和处理 办法必须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生猪屠宰产 品品质检验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实施。三、肉品品质检验的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 及晚阉猪),坚决制止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 验合格率100%。五、如实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并对检验结果及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屠宰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一、屠宰场场长负责屠宰场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场肉 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二、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 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江 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责任人,保证 全场生产规范运行,保证出场肉品品质。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检疫检验规程,加强对生 猪入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 猪源不得入场.四、严格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 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 无害化处理。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 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得入场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 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 化处理,不屠宰公(母)种猪、注水猪、病死猪,不屠宰明 知有化学物质残留等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猪。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 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 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 能部门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 给的工作任务。生猪进场验收制度一、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 法标志的生猪不得进场。二、驻场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进 场生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 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 定做好“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无异 常情况后方可进场待宰。三、屠宰场积极配合驻场检疫人员做好检疫检验工作; 加强对生猪入场的管理,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认真开展生 猪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四、驻场检疫人员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生猪,应及时 向上级兽医管理部门及屠宰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 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屠宰场(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五、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卸猪车辆必须经消毒后,方可离场。六、驻场检疫人员、屠宰场检验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 猪进场前检测台帐和生猪进场登记台账,检疫检验证 明逐日收齐,按月装订。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屠宰场应严格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的管理,所 有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必须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 存根留存保管制度。二、生猪及猪肉销售票据上应当载明购货人、销售数量 及金额、生猪经营者、销售时间、开票人、收款人等事项。三、代宰生猪销售原则参照屠宰场自营生猪销售执行, 严禁无记录代宰生猪、销售生猪行为。四、开票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猪肉品销售台帐,屠 宰场按时上报每日屠宰及销售数据,生猪肉品销售台帐 按月装订,妥善保管。五、屠宰场生猪屠宰、销售数据应定期同检疫检验数据 核对,并保持一致。六、生猪及肉品销售使用票据的存根及台帐的保管时 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 索证索票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 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 况后方可入场待宰。二、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 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 量控制.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 制。四、严格执行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对猪肉销售 过程进行控制。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生猪入场、 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 台帐记录体系。六、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 关信息的报送责任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一、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及相关规定,对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及晚阉猪), 坚决制止出场、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 化处理。二、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对检验结果及出具的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三、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 无害化处理。四、对不合格肉品的受害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五、对召回的肉品进行化验,分析原因,对造成不合格 肉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屠宰场卫生消毒工作制度一、有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二、必须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责任落实 到人。三、有必要的冲洗和消毒设备,按规定及时冲洗、消毒, 并有1530日的消毒药品库存。四、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卸猪车辆必须经消毒后,方可离场。五、屠宰车间应备防蝇、防蚊、防鼠设备,不得使用药 物灭害。六、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每日宰前、宰后各消 毒一次。七、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刀、钩等)触 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 使用。八、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九、发生疫情时的消毒,按相关疫情处理规定执行。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严禁污水 直接外排.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一、屠宰场证章是指生猪定点标志牌、动物防疫合格证、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 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 卫生监督执法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等.二、坚持“一厂一牌”,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应悬挂在企 业门前显著位置。三、实行一猪两证两印。出场生猪必须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草、肉品品质检验验 讫印章齐全。四、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 训取得资格证书,凭证屠宰和检验。五、加强证章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不 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验讫印章要保持清 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 门报告。六、屠宰场证章必须齐全有效,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 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定点屠宰场检疫程序图解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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