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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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第六章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1991年3月22日由国务院发布,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改以后的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且从200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加强了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保护。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房屋拆迁概述城市房屋拆迁概述 一、房屋拆迁的概念和种类一、房屋拆迁的概念和种类(一)房屋拆迁的概念:(一)房屋拆迁的概念:“拆:拆除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迁”:将原有的土地使用者进行迁移(二)房屋拆迁的种类(二)房屋拆迁的种类 1、市政拆迁和社会动迁 资金来源作为标准 2、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 土地权属作为标准 3、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和委托拆迁 拆迁主题作为标准二、房屋拆迁应注意的事项二、房屋拆迁应注意的事项 1、服从国家利益 2、符合城市规划 3、保护合法权益 4、谁拆迁、谁负责安置补偿 三、房屋拆迁的程序三、房屋拆迁的程序(一)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二)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三)申领房屋拆许可证(四)发布拆迁公告(五)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六)实施房屋拆迁 第二节第二节 城市房屋拆迁的城市房屋拆迁的 补偿与安置补偿与安置 一、拆迁补偿一、拆迁补偿(一)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对象:房屋所有人;范围: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拆迁补偿的方式(二)拆迁补偿的方式 1、产权调换:异地的房屋或原地再建的房屋被拆迁人的房屋 2、作价补偿:评估作价,支付货币 (三)拆迁补偿标准(三)拆迁补偿标准 1、作价补偿的标准 重置价格?市场价格!新的条例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2、产权调换的标准、产权调换的标准(1)非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2)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四)拆迁补偿的几种(四)拆迁补偿的几种 特殊情况特殊情况 1、拆除出租住宅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2、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 3、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二、拆迁安置二、拆迁安置(一)拆迁安置的对象与方式 房屋使用人(旧条例)房屋所有人(新条例)(二)拆迁安置地点 原地安置、异地安置(三)拆迁安置的标准 考虑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四)拆迁安置费(四)拆迁安置费 a)搬迁补助费: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b)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c)损失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七章第七章 城市房地产交易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房地产交易的范围房地产交易的范围:从转让的法律形式或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来划分,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的买卖、出租、抵押、赠与、投资、出典、交换等形式。从交易的客体来看,可以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与房屋转让两种形式。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法中的重点内容,理论比较复杂,而且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应重点掌握。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交易概述城市房地产交易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特征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特征(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下列行为:下列行为:(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四)以房地产抵债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房地产交易的特征(二)房地产交易的特征 1、对象的特殊性 2、交易形式的确定性 3、包括数种典型合同 4、要式法律行为 二、房地产转让、抵押二、房地产转让、抵押 应注意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转让(二)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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