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矿山绿色开采水平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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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全面提升矿山绿色开采水平工作计划一、 全面提升矿山绿色开采水平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源头减少尾矿、废石产生量。鼓励矿山企业对尾矿、废石、废渣等进行综合利用,推进尾矿、矿山废石充填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广含钨废石和尾矿再选,废石和尾矿用作建筑用砂石料,探索尾矿在筑路、土壤治理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机制砂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充分依托矿山资源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形成散装水泥一砂石一混凝土(砂浆)一体化经营格局。二、 无废城市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我国首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未来进一步深入系统推进我国无废城市建设,仍面临着缺乏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管理体制运行不畅、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经济激励和市场化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不足等诸多挑战。(一)系统性顶层设计不足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将零废弃(zero-waste)、循环经济作为国家和地区战略之一,从国家和地区层面制定了中长期规划,明确了未来1030年的战略目标、实施路线图和具体行动计划。例如:芬兰发布20182023年国家废弃物方案:从回收向循环经济迈进,计划到2030年,建筑废弃物实现70%的再生利用、城市生活固废回收率达55%、餐厨废弃物减少50%,并将其作为该国2035年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荷兰在2016年制定循环经济2050蓝图,提出到2030年主要原材料使用量减少一半、到2050年实现废物100%循环的分阶段目标。我国国家层面中长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尚不够具体、明确,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缺乏分类指导,其与经济社会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约束性目标协同推进等方面的战略研究和部署不足。(二)城市固废管理与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的融合统筹不足发达国家普遍把减量化、资源化作为城市废弃物管理的优先层级,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城市零废弃的主要路径。从我国首批试点实践来看,当前无废城市建设更多关注各类固废产生后的处理处置,偏重固废的后端治理。虽然国家层面成立了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但具体到11+5个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层面,主要是由负责城市固废监督管理工作的各地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推动;受制于当前管理体制和部门责任分工,首批试点建设实践增量内容更侧重环境监管、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等,对固废的源头减量化(避免产生或少产生)、资源化管理的统筹能力不足。由于首批无废城市试点周期仅1年多,加上疫情影响等,成效总结中不少内容是对前期已开展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试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绿色工厂试点等单项试点工作的材料收集和整合,发改、工信、住建等其他部门对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的实际参与度不高,试点建设与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三)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的关键制度缺失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注重固废分级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构建了完善的涵盖废弃物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而我国固废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3部核心法律支撑,但配套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尚未健全,尚未涵盖全生命周期各关键环节。已有法规中对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多以鼓励、引导为主,缺少法律强制性要求和管理抓手,对企业、个人等主体的责任规制及激励作用不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关键制度不完善,涵盖领域较窄;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质量分类标准和检测标准缺乏,且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之处。这些管理制度障碍很难靠地方试点去解决,因而极大阻碍了长效机制的形成。(四)缺乏有效的经济手段和市场化措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灵活多样的经济政策和市场手段,激励废弃物产生者改变行为,同时也将其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但我国当前固废管理相关经济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十分有限,市场培育、扶持力度不够。在资源利用的客观约束,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等方面规定欠缺。现行资源税对资源的稀缺性体现不足,自然资源价值被低估。综合利用财税激励力度不足,例如,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覆盖类别有限,仅占全部类别的16%左右,且对生产原料的使用限制过多。固废处理处置产业体系市场化程度低,地方垄断问题普遍存在。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危险废物处理等通常由12家国有企业负责,民营企业很难参与;且存在垄断定价、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部分固废法新规执行困难,例如:缺乏落实差别化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具体办法;推动固废跨行政区协同处置的价格机制等配套措施尚未建立等。(五)固废的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创新及转化不足1、技术创新不足近年来,虽然我国从事固废综合利用的企业越来越多(据统计,2019年全国从事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有3万多家,比2018年增长25%),但所采用的综合利用技术大多为制烧结砖、加气块等低值化利用技术,大宗工业固废的高值化利用技术、创新性技术及应用不足;固废资源化利用与其他产业链衔接、多源固废的协同处理处置技术缺乏;对于某些特定种类的固废,如焚烧飞灰、农业秸秆、医疗废物等,尚缺乏成熟、可推广、成本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技术。2、技术转化及产业化困难,缺乏可持续的商业化模式由于固废循环利用行业整体经济效益不高,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偏低,部分技术和项目还存在循环但不经济、不低碳的问题,导致技术转化的综合成本效益优势不明显,企业参与技术转化的内生动力不足。同时,由于固废综合利用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加上我国现阶段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尚不完善,很难界定侵权范围,导致一些掌握创新性固废高值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企业不愿申请技术专利,而是将先进技术方案作为商业秘密,仅在企业内部小规模使用。此外,一些地方虽建有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却偏重于技术评价,技术推广应用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先进技术交流及产业化推广应用,严重阻碍了产业的高值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三、 我国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进展及成效通过实地调研、文献梳理和专家咨询访谈等,对首批试点建设成效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总体而言,各试点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原定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几大类固废,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从制度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到技术支撑,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创新生产、生活方式等,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模式,为全国进一步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下重要基础。四、 无废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总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弘扬井冈山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泰和作出贡献。五、 无废城市建设的意义和历程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产生固体废物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建设无废城市意义重大,我从不同的认知角度将无废城市概括。(1)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2)无废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在要求。(3)无废城市建设是动员全社会参与,推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4)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长效体制机制;有利于解决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2018年12月29日,首次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2019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城市印发实施方案。2020年,生态环境部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确定11(城市)+5(区)试点(附件4)。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附件3),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2022年4月24日,为指导地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国家生态环境部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数量扩大到100+(见附件5),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未来将掀起新一轮无废城市建设浪潮。六、 无废城市的基本概念无废一词,最早于1973年在美国提出,源自英文ZeroWaste,常被译为零废物、零废弃物、零废弃、零垃圾、零填埋和零浪费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建设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有关专家指出: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少,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也可以说,无废城市不是城市内不产生废物,而是不在城市中存放废物,首先是尽可能少产生废物,不得不产生废物后,要及时回收再利用,暂时没有办法利用的可就近(市郊)填埋。例如,回收餐厨垃圾做沼气和有机肥,回收废旧家电拆解后循环利用和转化为其它有价值的物质。七、 无废城市标准体系建设保障措施(一)强化固废源头减量化、资源化管理的法律约束力在资源综合利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制修订中,强化对前端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法律规制,明确企业、个人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义务及奖惩机制;强化固废产生者责任,加快扩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押金制度等关键制度的覆盖范围。(二)完善生态设计、轻量化设计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激励企业从产品设计之初,考虑节材、产品耐用性、易回收性、废弃后的环境影响等;建立典型行业大宗固废规模化清洁高值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质量分类和检测标准,解决现行标准间交叉、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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