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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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11、目的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 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依据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3、内容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 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3.2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 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 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3.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3.6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 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 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3.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3.8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3.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 人监护。3.10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3.11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3.12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 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3.13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 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 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3.14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 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 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 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 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 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3.15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3.16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 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3.17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 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3.18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3.19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 行测量工作。3 . 20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 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0米35kV 1.00 米3 . 2 1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 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3.22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 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3.23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 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 修。3.24 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 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 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 12V。3.25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 36V。3.26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3.27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3.28 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3.29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3.30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3.31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 装是否正确。3.32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 丝代替。3.33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3.34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3.35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3.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 10M 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 10M 以内,应用单足 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3.3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 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 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3.38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 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3.3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 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 灭火器或1211 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 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 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2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 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 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 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 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 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 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 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 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 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21、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22、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 按规定重新工作。23、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24、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25、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 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 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26、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 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2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 器、1211灭火器、黄沙等;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 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 危险。28、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3一、安全用电基本知识(一)、电气线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使用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 期检查。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要及时更换。不准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到作为保护线用。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将插头(座)内保护 接地给予工作中性线连接一起。、用电设备基本安全要求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器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 或悬挂物品。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 缆或护套软线做电源线,同装设漏电保护器。(二)、电器火灾的预防正常使用时会残生飞溅火花、灼热飞肖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 备,如电砂轮、电锯、电热炉等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封、隔离措施。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灭 火。用电设备应安装合理容保险装置,禁止用捅死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二、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保安全(一)、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电器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电器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正确穿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非电工禁止从事电器作业。(二)、带电作业安全要求带电作业,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零线;接线时,先接零先后接相线。 带电作业段街道显示,不许带负荷操作。不得再有导电粉尘、易燃、易爆、高温、特潮湿环境下带电操作。断接导线应用绝缘布包好。(三)、按要求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在变电所(室)内、送电的开关、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 闸、有人工作”或“有电危险”等警示牌。再用电设备的控制柜、控制线路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根据使用内容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小心有电”等标示牌。在变(配)电所外悬挂“配电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牌。(四)、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设备,使用时的安全要求长期停用的电器设备重新使用时,应进行电器安全检查。用500v摇表 进行绝缘检查,如绝缘电阻小于规定值,应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应做空载试验,听声音是否正常,又无异常发热部位和气味, 转动是否正常,正常后再使用。三、电动工具及照明设备安全(一)、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携带式、移动式用电设备,适用前必须进行外观和电器绝缘检查,保证 完好。用电设备应有连接接地保护的插头、插座。如单相三孔和三项四孔插 头、插座,其一孔为保护接地用,禁止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启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二)、.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照明设备安装要求应作防腐处理。照明灯具按章高度:室内距地面不能低于2m,室外2.5 m,厂房内2.5 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竖直上方、不能安装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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