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区域疾控绩效考核指标介绍XXXX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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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疾控绩效考核指标介绍区域疾控绩效考核指标介绍(20122012区域指标改进1.11.1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100%100%7070(1)计算方法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即有综合或专病防控规划明确控制目标传染病如鼠疫、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疟疾、包虫病等发病分别达该病种国家防控规划目标的情况。计算公式如下: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规划控制甲乙类传染病病种实际达规划目标数/该病种规划明确应实现的目标数100得分省、市、县级规划传染病某病种控制达标率(100%为1)指标分值(按评价病种分摊分值)1.11.1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应达标目标数:规划明确至2015年应实现的目标数。实达标目标数:按规划要求,实际执行,实现的目标数。有相关病种规划控制目标实现情况的自我专题评价报告。1.11.1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传染病防控记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规划控制传染病控制达标情况,由辖区按规划要求在规定周期内组织第三方或自行的中期、终极评价相关资料中获得。(4)资料目录清单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相关的记录、资料规划实施评价的专题报告1.21.2传染病总发病率传染病总发病率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传染病总发病率传染病总发病率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纵向比较,有控制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纵向比较,有控制5050(1)计算方法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及辖区同期统计人口数,计算总发病率。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万)=网络报告考核周期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辖区同期年度统计人口数100000年度统计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传染病报告年度同期常住人口数。得分省、市、县级传染病年总发病率(持平或下降为1)指标分值考核年度传染病总发病率与考核年度近5年(含考核年度)的总发病率平均值比较持平(5%)或下降为1,上升按比例减分。1.21.2传染病总发病率传染病总发病率传染病总发病率:指考核年度,辖区每10万人口中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数。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死亡数: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死亡数。(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1.21.2传染病总发病率传染病总发病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传染病报告卡、报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4)资料目录清单需提供本年度和上一年度疫情报告文字材料:疫情报告信息原始数据统计表疫情报告发病率统计表1.3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疫苗接种率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6060(1)计算方法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适龄儿童人数100%分子分母均为辖区常住适龄儿童,含本地户籍与外地常住适龄儿童。外地常住为非本地户籍且在本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者。区域考核主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保证抽样法,考核辖区6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在规定的免疫接种规程内完成11种疫苗免疫情况。得分:省、市、县级儿童疫苗接种率(达标为1)指标分值1.3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疫苗接种率备注备注:11:11种常规疫苗的接种率均需要计算,具体为:乙肝疫苗种常规疫苗的接种率均需要计算,具体为:乙肝疫苗3 3剂次、卡介苗剂次、卡介苗1 1剂次、脊灰疫苗剂次、脊灰疫苗4 4剂次、百白破剂次、百白破疫苗疫苗4 4剂次、白破疫苗剂次、白破疫苗1 1剂次、麻风疫苗剂次、麻风疫苗1 1剂次、麻腮风疫苗剂次、麻腮风疫苗1 1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2 2剂次、剂次、A A群流脑疫苗群流脑疫苗2 2剂次、剂次、A+CA+C群流脑疫苗群流脑疫苗2 2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1 1剂次。剂次。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本地户籍和外地常住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本地户籍和外地常住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及上次接种时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之和。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及上次接种时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之和。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某疫苗某剂次应种儿童数中,实际接种儿童数。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常住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某疫苗某剂次应种儿童数中,实际接种儿童数。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具有本地户籍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指考核年度,辖区具有本地户籍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与上次接种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之和。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与上次接种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之和。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某疫苗某剂次应种本地户籍儿童数中实际接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的本地户籍儿童数:指考核年度,辖区某疫苗某剂次应种本地户籍儿童数中实际接种儿童数。种儿童数。辖区辖区6 6周岁以下儿童总数:指考核年度周岁以下儿童总数:指考核年度1212月月3131日,辖区本地户籍和外地常住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不满日,辖区本地户籍和外地常住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不满6 6周岁的儿童数。周岁的儿童数。辖区辖区6 6周岁以下儿童常规免疫全程接种人数:指周岁以下儿童常规免疫全程接种人数:指1111种疫苗所有剂次均合格接种(免疫起始月龄正确、剂次种疫苗所有剂次均合格接种(免疫起始月龄正确、剂次间隔正确、在规定的月龄内完成接种)的间隔正确、在规定的月龄内完成接种)的6 6周岁以下儿童数周岁以下儿童数。(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1.3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疫苗接种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数据、免疫规划年报统计口径为依据,可从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接种门诊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表、专项调查报告和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4)资料目录清单免疫规划接种率统计报表(分县区)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免疫规划接种率工作总结与评价报告接种率调查方案、记录、报告本省(市、县)免疫规划接种实施方案2.1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1)计算方法:评价辖区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综合素养及实现规划目标的情况。省、市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级数/同期辖区县级总数10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达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的县级数/同期辖区县级总数100%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行动覆盖率(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50%的县(区、的县(区、市)市)(2)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规划目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规划目标50502.1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县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乡镇(街道)数/同期辖区乡(街道)总数10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街道)覆盖率=考核年度辖区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街道)标准的乡镇(街道)数/同期辖区乡镇(街道)总数100%得分:省、市、县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50%为为1)60%指标分值+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规划目标达规划目标为为1)40%指标分值2.1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辖区县(区)级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县(区)级数:考核年度,开展行动的县区应开展下列所有必开展行动的县区应开展下列所有必选项目,鼓励县区因地制宜开展扩展项目。选项目,鼓励县区因地制宜开展扩展项目。p82.1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建成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区数:考核年度内,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依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经考核达标的县区数,此数据按累计统计。国家考核评价的是达到国标的,各省考核是达到国家与省标的。辖区乡镇社区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乡镇社区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乡镇社区数:考核年度,辖区乡镇社区,按照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案(试行)要求要求,工作场所干预、群众社区健身活动、示范创建、平衡膳食、烟草控制各项措施落实;参与慢性病综合各项措施落实;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县(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县(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考核得分率达60%及以上的乡镇社区数,此数据按累计统计。建成慢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社区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乡镇/街道达省级制定的示范乡镇达省级制定的示范乡镇/街道街道标准的乡镇/街道数。示范乡镇、街道标准参照慢病防控示范社区标准示范乡镇、街道标准参照慢病防控示范社区标准制定。制定。2.1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示范社区标准:一是环境建设一是环境建设。环境整洁,有固定的宣传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有促进身体活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二是活动开展。二是活动开展。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利用固定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符合上述示范社区环境建设3项、活动开展8项标准的为乡镇(街道),有1项没实现为不达标。2.1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按国家统计局行政县区划分的统计口径。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考核年度的有关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中国疾控中心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网络报告系统。以考核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4)资料目录清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工作方案、计划相关统计报表抽查和考核工作报告行动、示范工作相关记录、总结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慢性病综合干预慢性病综合干预覆盖率覆盖率(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合格率达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合格率达标(2)慢性病规范管理达规划目标)慢性病规范管理达规划目标(3)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均达到)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均达到60%(4)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的学校覆盖率达到)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的学校覆盖率达到60%,儿童覆盖率达到,儿童覆盖率达到30%6060(1)计算方法: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评价辖区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情况。辖区健康档案建档情况:辖区健康档案建档情况: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或纸质)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同期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100%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情况: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情况:规范管理是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2011规定的内容管理,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开展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相关信息及时记录更新。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符合国家有关防治指南与手册要求。按照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的视为规范管理。慢性病规范管理中高血压、糖尿病须分别计算规范管理率。计算方法同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的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建档居民明确为慢性病患者总数100%儿童口腔疾病干预措施包括: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预防性树脂充填。详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15号)。开展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的学校覆盖率=辖区至少开展一种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措施的幼儿园和小学数/辖区幼儿园和小学总数100%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措施覆盖率=辖区幼儿园和小学校在校儿童至少开展一种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措施的人数/辖区幼儿园和小学校在校儿童总数100%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管理人群疾病控制情况:慢性病管理人群疾病控制情况:慢性病管理人群疾病控制率规范管理的慢性病患者监测控制指标达标的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患者总数(已建档的居民中明确诊断的慢性病病者)100%按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随访管理要求随访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慢性病防控慢性病防控“十二五十二五”规划明确管理病人中管理病人中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60%;评估得分:评估得分:省、市、县级慢性病综合干预覆盖率得分=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医改标准为1)10%指标分值+健康档案合格率(90%为1)20%指标分值+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高血压、糖尿病(均40%为1)、儿童口腔干预学校覆盖率(60%为1),各占1/3)30%指标分值+慢性病管理人群疾病控制率(高血压、糖尿病均60%为1,各占1/2)40%指标分值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辖区常住人口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区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辖区内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城乡基层卫生机构考核年度,累计已建健康档案的居民总数,包括纸质健康档案和/或电子健康档案。抽查健康档案总份数:考核年度,辖区按疾控年度工作考核实际抽取的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已建的健康档案份数。(2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抽查填写合格的健康档案份数:考核年度,辖区按疾控年度工作考核实际抽取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已建的健康档案中,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合格:即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每年至少有更新记录1次。建档者明确慢性病病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已建健康档案的城乡居民中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人数总和。该数据为累计数据,不包括死亡、户口已迁出的慢性病病人。其中高血压患者人数:其中糖尿病患者人数:管理慢性病病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已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人数总和。管理高血压病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已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病病人总数。管理糖尿病病人数:11血压控制人数:考核年度,辖区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病人,血压控制符合防治指南要求控制标准的高血压病人总数。12血糖控制人数: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2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辖区幼儿园、小学校数:考核年度,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幼儿园和小学校(含公立民办)总数。其中民办幼儿园、小学校数:考核年度,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幼儿园和小学校数中民办的幼儿园、小学校数。辖区开展在校儿童口腔疾病干预幼儿园、小学校数: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预防性树脂充填等措施一种以上的幼儿园、小学校数。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其中开展在校儿童口腔疾病干预民办幼儿园、小学校数: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儿童口腔疾病预防干预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预防性树脂充填等措施一种以上的幼儿园、小学校数中民办幼儿园、小学校数。辖区幼儿园小学校在校儿童总数: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幼儿园和小学校在校儿童总数。辖区幼儿园小学校在校儿童接受口腔疾病预防干预措施的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幼儿园和小学校在校儿童中,接受过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预防性树脂充填等干预措施一种以上的人数。其中辖区民办幼儿园小学校在校儿童接受口腔疾病预防干预措施的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幼儿园和小学校在校儿童接受过局部用氟、窝沟封闭、非创伤性充填、预防性树脂充填等干预措施一种以上的人数。(2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2.22.2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慢性病综合干预覆覆盖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防控、口腔疾病干预相关规范的统计口径。来源于卫生行政社区卫生服务、疾控慢性病综合防制、医疗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的有关规划、方案、报表、指导记录、健康档案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以及中小学体检、体质调研数据。以考核年度统计报表,查阅、收集相关数据。(4)资料目录清单相关工作方案、计划、总结相关工作记录、报表、报告抽查调查评估计划、记录和报告2.32.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计算方法依据国家、省级相关规划、方案和规定。评价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情况。考核省级、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管理、治疗情况。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0%,治疗率达到60%的目标。计算方法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同期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接受治疗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数*100%(*:分母“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数”应减去精神发育迟滞不伴发精神障碍的患者数)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70%70%5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年度年度20122012201320132014201420152015值值2.52.53 33.53.54 42.32.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省、市、县级除评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省、市级还评价辖区县(区)精防网络覆盖率,2015年达95%;县级还评价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率,2015年达50%。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的覆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的覆盖情况。盖情况。计算公式为:县(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建立社区/乡镇精防网络并达标的县(区)数/同期辖区总县(区)数100%县级考核所辖街道县级考核所辖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情况,乡镇精防网络达标情况,计算公式为:辖区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率=精防网络建设达标的街道乡镇数/同期辖区所辖街道乡镇数100%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标准:一是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机制;二是建立精防医生与精神科医生点对点指导关系;三是建立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2.32.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评价。按实际指标计算分值。省、市级省、市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指标值为1)20%分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70%为1)分值2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60%为1)分值20%县(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95%为1)分值40%县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指标值为1)分值2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70%为1)分值2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60%为1)分值20%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率(50%为1)分值40%。(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2.32.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辖区常住人口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该地区实际居住指半年以上的人口数。辖区登记在册确诊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数:考核年度,辖区经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断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并登记在册的患者数。接受管理在册确诊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数:考核年度,辖区登记在册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接受管理的患者数。已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接受治疗的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已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中按规范接受治疗的患者数。辖区县(区)级总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年鉴公布的行政区划建制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街道/乡镇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设达标的县(区)级数:考核年度,辖区所辖县(区)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的县(区)数。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标准见本指标解释(1)计算方法。2.32.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辖区所辖社区(乡镇/街道)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年鉴公布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制总数。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设达标的乡镇/街道数:考核年度,辖区所辖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的乡镇/街道数。街道/乡镇精防网络达标标准见本指标解释(1)计算方法。(3)基本数据收集收集来源、方法资料来源于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报表、信息管理系统。查阅国家、省级制定的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包含社区/乡镇转诊记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出院患者转出记录;精防医生与精神科医生联系表、督查记录;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名单,走访患者了解小组活动。收集核实相关数据。(4)资料目录清单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各类记录、统计报表督导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总结3.1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1)计算方法:报告及时率=各级(、级、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同期、级、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生成报告时间为准,接到初报后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并进行网络直报的事件数。接到初步信息表明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应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待现场核实后可做修订。、级、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是辖区同期按照各途径接报后,所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得分省、市、县级事件报告及时率指标分值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100%100%503.1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考核年度、本辖区已经网络报告的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总数,包括定级的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县级考核年度没发生突发县级考核年度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标化。公共卫生事件的可标化。按规定时限报告数:指已经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中,报告时限符合要求的信息数(包括级、级、级、级和未定级)。时限符合要求的判定。(2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3.1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接报信息,接到报告的时间和系统生成时间间隔应小于2小时。具体时限自发生地县级疾控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初步判定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时间为起点,系统生成时间为终点。网络直报疫情信息,某一疫情或信息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最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至按相关信息报告后系统生成时间的间隔应小于2小时。(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考核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告的所有信息,包括定级的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来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行政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疾控管理、医疗救助等相关部门有关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3.1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核查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自事件确认后到系统生成的时间间隔。自发生地应急、疾控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可初步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间为起点,可从电话记录、初次报告等获取。疫情信息可按照网络直报达到分级标准数量的最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为起点。无确切时间记录视为不合格。(4)资料目录清单本辖区年度内接报信息记录资料,如报告卡、电话记录、举报信函、搜索记录等;已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相关信息清单;报告时限符合要求的信息清单。3.2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1)计算方法按照考核量表考核得分计算每起事件的分值和平均分值。考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辖区定级、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信息系统内辖区定级、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县级考核年度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标化。县级考核年度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标化。抽取事件5起,不足5起全查。如本年度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考核报告的相关信息。如经核实,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上报的,按未报事件数占全年本地事件的比例减分。规范处置指数=抽取事件按规范处置评估量表评分之和/抽取事件起数按照以下评估量表条目逐项评分。评价事件处置相关内容,事件不需要的处置项目可标化。省、区市、县级规范处置指数(达指标要求达指标要求为1)指标分值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省级省级0.85、市级、市级0.80、县级县级0.70603.2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已报告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考核年度、本辖区报告的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已报告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总数:考核年度、本辖区报告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填写5起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注明。已处置的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考核年度本级疾控中本级疾控中心心处置过的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即只要本级机构有现场参与处置的事件都纳入统计范围;如果本级机构没有现场参与处置的事件如果本级机构没有现场参与处置的事件,则统计本级机构对事件处置进行过指导的事件总数。,则统计本级机构对事件处置进行过指导的事件总数。(2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3.2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已处置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总数:考核年度本级疾控中心处置过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即只要本级机构有现场参与处置的事件都纳入统计范围;如果本级机构没有现场参与处置的事件,则统计本级机构对事件处置进行过指导的事件总数。(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为准。主要来源于卫生行政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疫情、职业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资料。主要考核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本年度无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评价报告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处置情况主要根据相关处置证明材料如流调报告(初次、进程、结案等)、报表、流调记录、处置记录、检测报告和记录、评估材料等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评估量表进行评价。(4)资料目录清单:辖区年度内已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定级事件和未定级相关信息清单;本级处置过的事件或信息清单;每件处置事件或信息的相关处置资料目录。4.1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1)计算方法:考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主动监测计划或方案,评价对辖区主要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安全风险的情况。5个指标均达100%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达100%(各占20%),其中有1指标未达100%按比例折算,未开展不得分。l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辖区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企业数/辖区应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的企业数100%;l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测覆盖率=辖区开展监测的诊疗机构数/辖区应开展放射监测的诊疗机构数100;l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辖区开展安全风险监测的食品种类数/辖区应监测的食品种类数100%;生活饮用水监测覆盖率=辖区开展监测的供水单位总数/辖区应开展监测的供水单位总数100%;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10010040404.1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l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监测覆盖率=辖区已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应督导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100%。得分省、市、县级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完成率20%指标分值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测覆盖率20%指标分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20%指标分值生活饮用水监测覆盖率20%指标分值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监测覆盖率20%指标分值(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4.1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应监测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数:考核年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应监测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实监测重点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考核年度,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计划或监测方案,实际监测的重点职业病危害与相关疾病风险评估的企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序序号号职业危害因素名称职业危害因素名称种种类类1粉尘类13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13化学物质类564物理因素45生物因素3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8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3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3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8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4.1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应监测的诊疗机构数:考核年度,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所辖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应开展监测的诊疗机构数。实放射防护监测的诊疗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实际开展放射防护监测的诊疗机构数。应监测食品种类数:考核年度,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食品安全、疾病防控法规和规划要求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应开展监测的各类食品种类数。已监测的各类食品种类数:考核年度,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实际已监测的各类食品种类数。食品分类,参照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2011附录4.1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应监测的供水单位总数:考核年度,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应开展监测的供水单位数。已监测的供水单位数:考核年度,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监测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或监测方案要求,已开展监测的供水单位数。应防治监测的学校总数:考核年度,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应完成各类学生常见病监测、防治督导的各类学校(包含幼托机构)总数,包括学生缺课、健康状况、课桌椅、采光等相关内容的卫生监测)。实监测的学校数:考核年度内,辖区内疾控中心或有关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实际完成学生常见病监测、防治督导的各类学校(包含幼托机构)总数。4.14.1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年度内相关监测计划和方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改水改厕、食品监督等部门和机构的监测资料、总结报告、报表等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系统数据。(4)资料目录清单卫生行政部门或业务指导机构下达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干预工作计划、方案;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干预项目培训资料(包括培训通知、考试卷、培训人员名单等)各类监测报表、汇总表、记录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干预总结报告。4.24.2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1)计算方法考核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立项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卫生审核、审查情况。计算公式如下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评价数同期辖区建设规划等部门新建改(扩)建项目总数100%得分省、市、县级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指标分值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10010030304.24.2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辖区新改(扩)建项目总数:考核年度,辖区建设、规划、发改部门确定的新、改、扩建项目立项总数。此数据可以各省统计年鉴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区施工、投资项目个数和新增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为准。已进行卫生学评价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数:考核年度,辖区已立项新建、改(扩)建项目数中各级卫生评价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和评价的项目数。其中卫生学评价的项目数:考核年度,辖区已卫生审查和评价的项目数中,各有关部门完成卫生学评价的项目数。4.24.2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建设、发改等有关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政府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在考核年度内出具的立项建设项目书、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档案、报表、统计年鉴等资料。(4)资料目录清单卫生评价方案与计划;立项建设项目书登记;专家评审意见书;卫生评价相关记录、报表;卫生学评价报告书;卫生审查资料、报表、总结。4.3 4.3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1)计算方法:农村安全饮用水是指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同期辖区农村人口总数100%农村无害化厕所是农村居民户厕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厕所;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是指农村学校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意见规定的厕所。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同期辖区农村总户数100%;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90%805050 4.3 4.3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同期辖区农村学校总数100%得分省、市、县级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90%为1)50%指标分值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0%为1)40%指标分值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80%为1)10%指标分值(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辖区农村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农村户籍人口总数。指居住在县城(不含)以下的乡(镇)、村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4.3 4.3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辖区饮用农村安全饮用水的常住人口总数。“农村安全饮用水”的判定: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辖区农村总户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区域内一年以上的农村户籍住户。可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获得。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户籍住户使用三格式或沼气式等无害化厕所的农村住户数累计。“农村无害化厕所”的判定: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农村居民户厕。辖区农村学校总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地区各类学校总数。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考核年度,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各类学校总数中累计已建有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总数。4.3 4.3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农村改水改厕普及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有关安全饮用水管理、农业、教育、卫生行政、爱卫会等有关部门考核年度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或当地统计年鉴、年报表、有关监测哨点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农村供水方式的类型、数量、分布和改进情况,农村、学校厕所无害化处理工作计划、方案、统计报告、简报、年终考核计划、总结报告等。(4)资料目录清单农村安全用水、改厕项目工作的相关文件、方案、工作计划;农村安全用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培训等相关资料;现场技术指导、监测、调查、培训等资料;安全用水、改厕监测原始记录表、汇总表和报表等;农村安全用水、改厕项目总结报告。5.1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1)计算方法可选择近年开展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等工作中相关卫生防病知识内容进行调查。计算公式如下: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居民:是辖区常住人口以及活动的重点人群。如公民健康素养的形成重点关注人群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得分省、市、县级=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指标目标值为1)指标分值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居民基本卫生防病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知识知晓率 地区地区 东部东部 中部中部 西部西部农村农村 80%70%60%;城市城市 85%75%65%;40 5.1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城市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城市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问讯应答题目总数。即:(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A)接受调查的城市居民数(n))。城市居民合计答对题数:城市居民合计答对题数:考核年度,指在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中,接受调查的城市居民问讯应答题目总数中回答正确的题目总数。农村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农村居民合计应答题总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问讯应答题目总数。即:(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A)接受调查的农村居民数(n))。农村居民合计答对题数农村居民合计答对题数:考核年度,指在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调查中,接受调查的农村居民问讯应答题目总数中回答正确的题目总数。5.1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宣传、卫生等健康教育相关部门近年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形成的健康教育行动纲要及其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报表、视频音频资料、活动记录和总结以及相应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国家评价省级依据健康素养监测结果填报;市县是监测点的填报监测点监测数据;非监测点依据公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调查监测评价后,收集填报数据。(4)资料目录清单:年度健康教育计划或工作计划;调查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每次调查活动的相关资料目录。5.2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1)计算方法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居民正确行为项数/同期辖区被调查居民行为总项数100%居民:是辖区常住人口以及活动的重点人群,如公民健康素养的形成重点关注人群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得分省、市、县级=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指标目标值为1)指标分值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形成率 地区地区 东部东部 中部中部 西部西部农村农村 70%60%50%;城市城市 75%65%55%;50 5.2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调查城市居民卫生防病行为总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城市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总数。调查城市居民正确的卫生防病行为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城市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行为正确的总项数调查农村居民卫生防病行为总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根据方案,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农村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行为的项目总数。调查农村居民正确的卫生防病行为项数:考核年度,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农村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调查中,接受调查农村居民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正确的项目总数。5.2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精神文明、国家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及其相关部门制定的考核年度国家或有关部门近年健康教育行动纲要、公民健康素养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报表和总结等。国家评价省级依据健康素养监测结果填报;市县是监测点的填报监测点监测数据;非监测点依据公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调查监测评价后,收集填报数据。(4)资料目录清单年度行为干预计划或工作方案示范社区活动记录、总计干预活动的报表相关资料目录调查方案、问卷、调查报告 6.1 6.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1)计算方法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本级财政年度划拨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经费总额/同期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总额100%得分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逐年增加70%指标分值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增长比例30%指标分值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增长比例160160 6.1 6.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经常性财政支出:指当地政府为行使其职能,对筹集的财政资金进行有计划的分配使用的总称。要求填报考核年度及其前年辖区财政或统计部门公布的辖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支出总数。6.1 6.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本级财政年度划拨各类疾控机构各类经费总额:考核年度内本级财政划拨给同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各类经费总额。各类经费为财政部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明确的210类05款疾病预防控制共5项经费,其中:01疾控机构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03重大疾病预防控制04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专项06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支出的投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包括疾控中心、口腔疾病、精神疾病等各类专业防治站所。6.1 6.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财政、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近三年卫生统计年鉴,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预决算、财务凭证、报表等资料。(4)资料目录清单:考核年度内各疾控机构基本支出明细表本年度财务预算报表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6.2 6.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达标单位比例(1)计算方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评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比例实验仪器设备、人均房屋面积和实验室面积均达标的单位数/同期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位总数100%实验仪器设备、人均房屋面积和实验室面积均达标的单位数:下列三个指标均达标的单位,其中有1项不达标即为没达标。实验仪器设备达标率=已达到国家标准的A类仪器设备种数国家标准A类仪器设备总数100%人均房屋面积达标率人均房屋面积数/国家标准人均房屋面积数100%实验室面积达标率=实验室面积数/国家标准实验室面积数100%指标指标指标要求指标要求分值分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90%6060 6.2 6.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达标单位比例(1)计算方法:得分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90%为1)指标分值(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总数:指辖区卫生统计年报,独立法人单位的疾控中心总数。6.2 6.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达标单位比例(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实验室仪器设备达标的疾控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疾控中心中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A类仪器设备台(件)配置率达90%以上的机构数A类仪器设备:省级省级为为97类类244台(件),市级为台(件),市级为57类类115台(件),县级为台(件),县级为39类类61台(件)。台(件)。如省级要求为97类244台(件),其中有96类台(件)数符合标准要求,有1类要求5台(件),已有7台(件),多余的2台(件)需要统计,该类设备达标率为100%;如果仅有4台(件),该类设备达标率为该类设备达标率为80%,检验设备台(件)总,检验设备台(件)总达标率达标率=96/97+4/5(1/97)100%=99.8%。人均建筑面积达标的疾控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疾控中心中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在编职工人均建筑面积达省级70m2/人、市级65m2/人、县级60m2/人标准的机构数。6.2 6.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标单位比例达标单位比例(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实验室面积所占比例达标的疾控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疾控中心中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实验室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达省级41-50%,市级40-48%,县级35-42%标准的机构数。实验室仪器设备、人均建筑面积和实验室面积所占比例三者均达标的疾控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疾控中心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A类仪器设备台(件)配置率达90%以上、实验室面积所占比例达标、在编职工人均建筑面积达标的机构数。人均建筑面积达标状况人均建筑面积达标状况1983年标准省级:36-39m2/人市级:38-41m2/人县级:40-42m2/人2009标准省级:70m2/人市级:65m2/人县级:60m2/人实验室用房指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必须的从事实验活动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寄生虫、理化、毒理、消毒与病媒生物、放射等各类基本项目功能实验室。疾控机构仪器设备标准疾控机构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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