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管理制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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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操纵中心兽医实验室治理制度2012年8月目录一、实验室岗位责任制41.1 实验室最高治理者:中心主任41.2 实验室主任41.3 实验室副主任51.4 技术负责人51.5 质量负责人61.6 质量监视员61.7 内审员71.8 实验室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职能职责71.8.1 洗涤室71.8.2 仪器室71.8.3 接样及样品保存室81.8.4 血清室91.8.5 病原学检测室91.8.6 档案室101.8.7 解剖室11二、实验室档案材料治理制度122.1 记录的填写与更改122.2 记录档案归档手续132.3 记录档案的保管132.4 保密制度142.5 记录档案的利用和借阅14三、仪器设备使用治理制度153.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调研 、计划、购置)153.2安装、调试、验收153.3使用163.4维护、保养163.5维修173.6报废和事故的处理173.7仪器设备档案、台帐173.8标识18四、药品试剂治理制度184.1 试剂的购置184.2 试剂的保管184.3 试剂的领用以及无害化处理19五、病料采集、保存及运输制度205.1 病料的采集205.2 病料的保存205.3 病料的运输21六、实验室卫生平安制度216.1 实验室卫生制度216.2 实验室平安制度22七、实验室生物平安治理制度227.1 人员进入规定227.2 实验人员着装要求:237.3 实验人员保护:237.4 操作准则247.5 实验室工作区257.6 实验室中标本的平安操作257.7 防止感染性物质的扩散267.8防止感染性物质的食入以及与皮肤和眼睛的接触267.9 防止感染性物质的注入277.10 实验室设备的生物平安使用277.10.1 生物平安柜的使用277.10.2 离心机的使用287.10.3 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的使用297.11 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和应急程序307.11.1 刺伤、切割伤或擦伤307.11.2 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平安柜以外)307.11.3 容器破裂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317.11.4 火灾和自然灾祸31八、 实验室样品治理制度328.1 样品的接收与保存328.2 样品的备份与处理32九、实验纪录、检验报告审核制度339.1 实验记录的填写:339.2 检验报告的填写:339.3 相关审核制度:339.4 归档:34十、实验室剧毒药品治理领取使用制度3410.1 实验室剧毒药品的领取:3410.2 实验室剧毒药品的使用及治理:34十一、实验室废弃物及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制度3511.1 分类进展无害化处理:3511.2 无害化处理方法:3611.3 包装运输到临时存储地点:3611.4 分类存放:3711.5 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38一、实验室岗位责任制1.1 实验室最高治理者:中心主任主要职责和权限:1.1.1 确定实验室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资源配置;1.1.2 确定各室的职责、权力委派及各室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命;1.1.3 负责实验室报告/证书的最终审核和签发,对签发的结果承担技术和法律责任。1.1.4 负责实验室组织和治理等宏观协调工作。1.1.5 确保治理人员、技术质保人员、技术人员有职权资源、识别预防减少偏离。1.2 实验室主任主要职责与权限:1.2.1 贯彻执行国家法令、法规、政策,领导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坚持四项根本原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2.2 负责实验室的行政、业务治理工作。1.2.3 负责实验室组织、建立工作。1.2.4 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的科研工作。1.2.5 保障实验室检验公正性、独立性、老实性。1.3 实验室副主任主要职责与权限:1.3.1 在主任领导下,组织施行实验室工作,协助实验室主任抓好各项工作。1.3.2 协助负责实验室的行政、业务治理工作。1.3.3 协助修订、完善实验室的各项规章、治理制度,并组织落实。1.3.4 实验室主任不在时,代理主任行使职权,做好实验室组织和治理工作。1.3.5 负责各室的协调工作。1.3.6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1.4 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与权限:1.4.1 负责实验室技术治理工作,组织研究处理检验工作中的技术征询题。1.4.2 负责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和施行,提高实验室检验技术水平。1.4.3 负责详细的组织和治理工作,保证各室负责人具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利和资源。1.4.4 全面负责所要进展的检验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检验方法。服从检验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标准操作,如有修正,记录修正内容及缘故。1.4.5 记录在检验工作中所得的所有原始材料。1.4.6 检验完毕时要把检验计划,最终报告及辅助原始材料、样品、幻灯片等存档。1.5 质量负责人主要职责与权限:1.5.1 负责组织机构设置及各机构人员组成的筹划;1.5.2 负责推荐各室负责人及室的职责;1.5.3 负责各室负责人及质量监视人员职权的协调工作;1.5.4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检测人员的工作质量进展抽查,并以插入标样或“密码样”的方式随时对检测工作质量进展检查和操纵,以保证检测工作质量;1.5.5 负责实验室治理制度的编制、审核和发放。1.6 质量监视员主要职责和权限:1.6.1 负责监视质量构成全过程中各室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检测任务。1.7 内审员主要职责和权限:1.7.1 按内审程序要求,对质量体系施行不连续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1.7.2 对审核结果进展评价,并向质量体系评审会议报告审核中发觉的重要征询题及纠正措施完成情况。1.8 实验室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职能职责1.8.1 洗涤室主要岗位职责:1.8.1.1 依照有关国家标准配制标准溶液、认真做好记录。实验室及器材消毒和实验室预备工作。1.8.1.2 保持洗涤消毒室清洁、整齐,要符合标准溶液配制和存放条件。1.8.1.3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8.2 仪器室主要岗位职责:1.8.2.1 负责整个实验室有关物资试剂、劳保用品的供给。1.8.2.2 严格执行物资器材治理制度,掌握所管器材和各类物资性质、用处及保管考前须知。1.8.2.3 验收核对入库器材、药品试剂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严格领用手续、分类记帐、定期盘点;库房内的器材、药品试剂应分类摆放整齐,搞好库房内卫生,留意防水、防盗、防潮、防火和通风。1.8.2.4 要有试剂器材详细清单,做到一目了然。1.8.2.5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和保养。1.8.2.6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8.3 接样及样品保存室主要岗位职责:1.8.3.1 负责样品抽取(接收),核算收费额度,样品登记编号、传递,及时下达检验任务。1.8.3.2 样品送达后应立即登记,并把样品分为“正样”和“副样”。正样按测试要求进展处理,副样以原始状态入库保存。1.8.3.3 样品应分类治理,退库样品与副样编目清晰,保存样品环境条件应符合其储存要求,不使样品污染、发霉或变质。1.8.3.4 入库样品的存放时间,应依照样品的性质和质量确定,原则上应尽可能长。1.8.3.5 超过保存期的样品,应及时处理,将处理时间、所用方法和结果记录在案。1.8.3.6 坚守岗位,热情待客,做到优质文明效劳。1.8.3.7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8.4 血清室主要岗位职责:1.8.4.1 预备好检验用器材、药品、符合标准的原始记录纸等。1.8.4.2 检查仪器设备,器具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水、电、气等是否正常。1.8.4.3 检查被检样品的情况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1.8.4.4 开场检验工作前,应作好各项预备工作,熟悉被检样品的检测技术。1.8.4.5 结果断定应按现行技术标准,有关技术文件、合同和协议进展。1.8.4.6 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性,送检样品均按“盲样”处理,检验人员无需明白样品来源。1.8.4.7 必须严格恪守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精确性、可靠性。1.8.4.8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8.5 病原学检测室主要岗位职责:1.8.5.1 预备好检验用器材、药品、符合标准的原始记录纸等。1.8.5.2 检查仪器设备,器具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水、电、气等是否正常。1.8.5.3 检查被检样品的情况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1.8.5.4 开场检验工作前,应作好各项预备工作,熟悉被检样品的检测技术。1.8.5.5 结果断定应按现行技术标准,有关技术文件、合同和协议进展。1.8.5.6 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性,送检样品均按“盲样”处理,检验人员无需明白样品来源。1.8.5.7 必须严格恪守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精确性、可靠性。1.8.5.8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8.6 档案室主要岗位职责:1.8.6.1 负责各类档案应按时归档,编目清晰,治理标准,查阅方便,严格执行治理及保密制度,要搞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1.8.6.2 技术材料档案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得外借、复制、更不准涂改和损坏。1.8.6.3 失去保管价值或超过保管期的档案,要定期检查清理,经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时要登记注册,并有注销人签字。1.8.6.4 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室,档案治理人员要随时关好门窗。1.8.6.5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1.8.7 解剖室主要岗位职责:1.8.7.1.全面负责解剖室的治理工作:1.8.7.2 对解剖室的仪器、设备及水、电使用平安负责。1.8.7.3 仪器、器械摆放整齐,有明显标记,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展检查、维护,填写仪器维护记录表,发觉异常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络,及时解除毛病,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1.8.7.4 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并定期进展消毒。1.8.7.5 依照试验内容要求预备解剖所需的物品,包括解剖器械、固定瓶、固定瓶标签、固定液、天平、校正砝码、解剖服等。1.8.7.6 解剖完毕后对使用过的解剖器械及时进展清洗、消毒,假设发觉解剖器械有磨损,应及时报废并申购。1.8.7.7 对解剖产生的医用垃圾、动物尸体、废弃液等应分类搜集并与有关部门责任人获得联络,及时进展处理。1.8.7.8 承办实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实验室档案材料治理制度2.1 记录的填写与更改2.1.1 记录档案用钢笔(篮、黑)、签字笔书写。要求规格统一、字迹工整、格式符合标准、字迹符合耐久要求,禁止用铅笔、园珠笔、复写纸书写档案。2.1.1实验室的原始记录中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依照这些信息能再现检验过程。各环节诊断检测工作完毕后,要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填写要做到内容详细、工程齐全、格式标准。实事求是,要有检测人员的亲笔签字。2.1.1记录中参与抽样、样品预备和检验的人员,签字必须完好、齐全。原始记录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核对,不仅要对检测结果核对,也要对结果的真实性核对。检测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要以原始记录为依照进展汇总并构成实验室检测报告。2.1.1记录档案(包括原始记录)不能随意更改,特别情况需要修正时,可用两条平行线将错误的记录划去,将正确的写在右上方,注明日期,修正人员在修正处上方签章,废除的记录应保持能看清原字迹,不得就字涂改,也不能用涂抹方法掩盖。一份完好的原始记录修正不能超过三处。记录档案必须由质保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修正。2.2 记录档案归档手续不管移交零散材料或案卷,都应填写移交文字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点清份数后,由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各执一份备查。2.3 记录档案的保管2.3.1 档案材料治理人员对实验室档案应妥善保管,采取防盗、防高温、防水、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发觉征询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2.3.2原始记录、检测结果等每年整理一次,归档保存。实验室主任每年对档案的平安(结合保密工作)检查两次,做好平安检查记录。对破损、褪变的记录档案,要及时修护、抢救。2.3.3 做好档案保管过程中的整理、鉴定、统计工作,积累必要的治理材料。2.3.4 建立健全保管过程中的移交,销毁登记制度,统一台帐,随时掌握记录档案变化情况及库存数量。2.3.5 保持库内的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库内严禁吸烟、堆放杂物,非档案室人员不得入内。2.3.6 实验室检验有关记录保存期为十年,仪器设备有关材料保存期限为该设备报废后一年,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该人员离开实验室后一年,技术材料永久保存。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档案按现规定销毁。2.4 保密制度2.4.1 认真贯彻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文件收发治理和阅文制度。2.4.2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必须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不准作为个人材料私自保存,更不准私自外借 (传)。严禁携带档案回家、进入公共场所。因公摘抄、复印档案材料,必须登记,并经质保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办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工作完毕后立即交回档案室。原始记录、检测结果等不同意无关人员和无关单位随意查阅,如确实需要,由实验室主任审批。2.4.3 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操纵档案利用范围。定期检查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平安。2.5 记录档案的利用和借阅2.5.1 记录档案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积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2.5.2 凡需查阅档案,须先填写“记录档案借阅单”,并向档案人员提供查阅线索。(作者、内容、文号、年代)。2.5.3 实验室工作人员借阅记录档案,必须经质保负责人批准。2.5.4 非实验室人员一般不能查阅记录档案,特别情况由质保负责人批准。2.5.5 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恪守有关保密制度,对档案材料要保护,不得涂改、划圈、抽页、损坏、污染。归还时,档案治理人员要认真检查,如有违背保密规定或不保护行为要惩以行政、经济以致法律处分。2.5.6 借阅的档案材料必须按期归还。三、仪器设备使用治理制度3.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调研 、计划、购置)3.1.1 实验室主任依照工作需要,对欲购仪器设备的调研,提出购置建议。建议内容包括:购置理由、用处、适用范围、型号、价格功能、消费厂商(包括其信誉和质量保证情况),并作出年度购置计划,由中心主任审批。3.1.3 年度购置计划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要在局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按本程序提交。3.1.4 急需购置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随时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特批后报局主管部门。3.2安装、调试、验收3.2.1 新购置的大型和常规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会同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及仪器设备治理人,开箱验货,核对合同、装箱单及实物并检查安装条件和环境(水、电、气等)符合要求后,进展安装、调试和验收。3.2.2 仪器设备治理人负责记录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并负责填写“仪器设备档案册”,依照使用说明书编写“操作规程”,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以及将全部随机说明书登记保管。3.2.3 新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检验器具,由仪器设备治理员组织有关人员及仪器使用人对其进展验收,并及时录入档案。3.3使用3.3.1 各类大型、常规仪器,使用时应填写仪器使用登记。在投入使用前,应对设备及软件进展校准或核查,符合有关标准标准。应针对仪器检测特点及对检测结果有重点妨碍的仪器关键参数或关键值,制定出校准计划,列出该计划的执行情况明示单,置于仪器四周的明显部位。3.3.3 仪器操作人员应能够方便地使用设备的最新指导书,操作仪器时,必须严格恪守该机的操作规程。4.3.4 假如仪器设备因过载或错误操作,显示结果可疑或其它明显妨碍结果的毛病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加贴红色停用标签。4.3.5 在仪器挪动到位、启封后重新安装或毛病修复后,应立即对设备进展检查和校准。待仪器显示出能够正常工作后方可使用。3.4维护、保养3.4.1 各仪器设备治理人负责该机的平安运转,按使用说明和“仪器设备档案册”的要求定期或需要时对仪器进展校验和维护、功能正常。随时填写仪器设备的校验维护、保养记录和“仪器设备档案册”。3.5维修3.5.1当仪器设备出现毛病时,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观察记录现场情况,分析缘故。属事故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事故缘故,上报中心主任。3.5.2仪器设备发生毛病后,应立即停顿使用,加贴标识,经室主任或中心主任审批后上报局主管部门,及时维修。3.5.3档案室负责人要及时将仪器设备的维修情况填入“仪器设备档案册”中。3.6报废和事故的处理3.6.1当仪器设备的技术功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并将降级使用情况或报废报告存入仪器设备档案。3.6.2降级、报废手续由实验室主任提交,经中心主任审核上报报局主管部门。3.7仪器设备档案、台帐3.7.1单机购置费在二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检测设备及其软件均需建立档案,填写“仪器设备档案册”,由档案室负责人治理。3.8标识3.8.1检测仪器及其软件均应作唯一性标识。3.8.2检测仪器设备应依照“仪器设备校准程序”规定,加贴说明仪器设备校准状态的标识(红、黄、绿三色标志),标识应包括校准日期及有效期。3.8.3维修、挪动后的仪器设备应依照其技术要求重新校准,依照其校准结果重新加贴正确的标识。3.8.4三色标识的含义:绿色为合格;黄色为准用;红色为停用。详见计量检定治理程序。四、药品试剂治理制度4.1 试剂的购置4.1.1 实验室购进的试剂须为有关部门注册、批准消费的产品。4.1.2 所有购迸、领用的试剂须登记造册,其内容包括,名称 (商品名、化学名、英文名及分子式)、规格、数(重)量、质量等级、有效期、购置/领取人、存放地点、供货单位名称联络等。4.2 试剂的保管4.2.1 所有试剂必须妥善保管。化学试剂应保存于枯燥、避光、阴凉处并远离火源;生物制剂按其特定要求存放;易燃易爆药品、氧化剂、腐蚀性药品须分别存放,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及灭火器。4.2.2 危险物品的治理: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药(物)及剧毒药品均属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专库专帐保管,经批准后万可出入库。4.2.3 危险物品必须贴有完好明晰的警示标志,严防误用。4.2.4 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要按其理化性质采取相应的平安操作,紧密封固。4.3 试剂的领用以及无害化处理4.3.1 危险物品的领用须填领用单,领取后末用或用后剩余的未经污染的危险物品应注明数量及时退回库房,使用后的有毒残液应进展无害化处理。4.3.2 试剂须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要定期核查,对过期、潮解、变质的试剂要及时清理并进展无害化处理。4.3.2.1 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废液应分开搜集,在质量监视员监视下及时进展中和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能够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放下水道。4.3.2.2 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尽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运送至指定的暂存在点储存。4.3.3 对贴有有毒有害标记的化学和生物试剂,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装备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五、病料采集、保存及运输制度5.1 病料的采集5.1.1 采集前应预备好经消毒的器械和容器。5.1.2 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在解剖前,必须做血液涂片,染色镜检,排除炭疽后方能解剖取样。5.1.3 病料的采取,须于动物死后6小时以内进展,假如时间过长,由于肠道微生物的侵入,使尸体易于腐败,不利于病原微生物的检出。5.1.4 采样时必须做到无菌操作,采集有病变的脏器和组织,应尽早送检。5.1.5 为了提高病原微生物的阳性别离率,采取的病料要尽可能齐全,除了内脏、淋巴结和部分病变组织外,还应采取脑组织。5.1.6 病料采集后要及时对尸体进展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场地要进展完全消毒。5.1.7 在解剖采样过程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手套,留意个人卫生防护。5.2 病料的保存5.2.1 天气酷热或不能立即送检的用作细菌检验的材料,可用30%甘油缓冲盐水保存;作病毒检验的材料,可用50%甘油缓冲盐水保存,并要求低温保存传递。5.2.2 盛载病料的容器在装病料后应加盖并用胶布或蜡密封,在容器外壁贴上标签,注明病料的名称、采取日期。5.2.3 认真填好病料送检单。送检单上应详细记录病料的来源、时间、地点、畜主、送检单位、发病动物的流行病学、病症、病理变化等情况。5.3 病料的运输5.3.1 病料严格密封运送,防止泄漏。如病料能在采后24小时内送抵实验室,可放在4左右的容器中运送;24小时内不能送抵实验室,须在冷冻条件运送。六、实验室卫生平安制度6.1 实验室卫生制度6.1.1 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平安工作。对实验室人员进展各种危险品的性质、使用要求及各种仪器设备的平安使用培训及有关中毒、受伤急救措施的培训,做好个人防护。6.1.2 实验室要保持实验台面、地面、各种仪器设备的洁净、整洁。禁止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饮食。实验操作时须穿戴工作衣、帽、手套。6.1.3 无菌室、无菌罩、超净工作台应保持清洁,定期做熏蒸消毒处理。每次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30分钟,使用后用70%的酒精消毒台面,对实验废弃物进展消毒、灭菌处理。6.1.4 检测烈性传染病、外来病或新发疫病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工作记录。用过的工作衣、帽须高压灭菌后方可再次使用。6.1.5 常规实验用过的培养基、试剂、试管、平皿、吸管等实验用品须经有效消毒处理后方可丢弃或清洗。6.1.6 在存放操作毒种、菌种、病料的设备上和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危害的地点加贴危害标记和平安提示语。6.2 实验室平安制度 6.2.1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严格按 药品试剂治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执行。6.2.2 每日上班后检查温箱、冰箱的工作情况,并建档记录温度升降情况。下班前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平安。发觉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领导。6.2.3 实验室应装备适用于各种火灾情况的小型灭火器,所有实验室人员都应熟知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觉火灾及时报警。七、实验室生物平安治理制度7.1 人员进入规定7.1.1 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7.1.2 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7.1.3 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7.1.4 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同意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7.2 实验人员着装要求:7.2.1 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7.2.2 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一直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7.2.3 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需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7.2.4 实验室工作区不同意吃、喝、化装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点储存人用食品及饮料。7.2.5 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装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7.3 实验人员保护:7.3.1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7.3.2 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7.3.3 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别化合物有其他反响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7.3.4 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 “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7.3.5 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截了当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需要戴上适宜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7.3.6 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展“六步法”洗手。7.3.7 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7.4 操作准则7.4.1 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即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7.4.2 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本人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7.4.3 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7.4.4 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平安方式处理和处置。7.4.5 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操纵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平安柜里进展。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截了当排放。7.4.6 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到达三分之二前置换。7.4.7 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7.4.8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洁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完毕后,工作台外表应消毒。7.4.9 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到达生物学平安。7.5 实验室工作区7.5.1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摆放和实验无关的物品。7.5.2 发生具有潜在危害性的材料溢出以及在每天工作完毕之后,都必须去除工作台面的污染。7.5.3 所有遭到污染的材料、标本和培养物在废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必须去除污染。7.5.4 在进展包装和运输时必须遵照国家和或国际的相关规定。7.5.5 假如窗户能够打开,则应安装防止节肢动物进入的纱窗。7.6 实验室中标本的平安操作7.6.1 标本容器标本容器能够是玻璃的,但最好使用塑料制品。标本容器应当巩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应无泄漏。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容器上应当正确地粘贴标签以便于识别。标本的要求或说明书不能够卷在容器外面,而是要分开放置,最好放置在防水的袋子里。7.6.2 标本接收设有接收大量标本的专门的房间或空间。7.6.3 打开包装接收和打开标本的人员应当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接受过如何采纳标准防护方法的培训。标本的内层容器要在生物平安柜内打开,并预备好消毒剂。7.7 防止感染性物质的扩散7.7.1 为了防止被接种物洒落,微生物接种环的直径应为23mm 并完全封闭,柄的长度应小于6cm 以减小抖动。7.7.2 预备高压灭菌和或将被处理的废弃标本和培养物应当放置在防漏的容器内(如实验室废弃物袋)。7.7.3 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毕后,必须采纳适当的消毒剂去除工作区的污染。7.8防止感染性物质的食入以及与皮肤和眼睛的接触7.8.1 微生物操作中释放的较大粒子和液滴(直径大于5m) 会迅速沉降到工作台面和操作者的手上。实验室人员在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防止触摸口、眼及面部。7.8.2 不能在实验室内饮食和储存食品。7.8.3 在实验室里时,嘴里不应有东西钢笔、铅笔、口香糖。 7.8.4 不应在实验室化装。7.8.5 在所有可能产生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的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将面部、口和眼遮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7.9 防止感染性物质的注入7.9.1 通过认真练习和细心操作,能够防止破损玻璃器皿的刺伤所引起的接种感染。应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7.9.2 锐器损伤(如通过皮下注射针头、巴斯德玻璃吸管以及破裂的玻璃)可能引起意外注入感染性物质。7.9.3 减少使用注射器和针头,可用一些简单的工具来打开瓶塞,然后使用吸管取样而不用注射器和针头。7.9.4 不要重新给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戴护套。一次性物品应丢弃在防耐穿透的带盖容器中。7.9.5 应当用塑料吸管代替玻璃吸管。7.10 实验室设备的生物平安使用7.10.1 生物平安柜的使用7.10.1.1 参考国家标准和相关文献,对所有可能的使用者都介绍生物平安柜的使用方法和局限性。发给工作人员书面的规章、平安手册或操作手册。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当出现溢出破损或不良操作时,平安柜就不再能保护操作者。7.10.1.2 生物平安柜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7.10.1.3 生物平安柜在使用中不能打开玻璃观察挡板。7.10.1.4 平安柜内应尽量少放置器材或标本,不能妨碍后部压力排风系统的气流循环。7.10.1.5 所有工作必须在工作台面的中后部进展,并能够通过玻璃观察挡板看到。7.10.1.6 尽量减少操作者身后的人员活动。7.10.1.7 操作者不应反复移出和伸进手臂以免干扰气流。7.10.1.8 不要使实验记录本移液管以及其他物品阻挠空气格栅,由于这将干扰气体流淌, 引起物品的潜在污染和操作者的暴露。7.10.1.9 工作完成后以及每天下班前,使用消毒液对生物平安柜的外表进展擦拭。7.10.1.10 在平安柜内的工作开场前和完毕后,平安柜的风机应至少运转5min。7.10.1.11 在生物平安柜内操作时,不能进展文字工作。7.10.2 离心机的使用7.10.2.1 在使用实验室离心机时,仪器良好的机械功能是保障微生物平安的前提条件。7.10.2.2 按照操作手册来操作离心机。7.10.2.3 离心机放置的高度应当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够看到离心机内部。7.10.2.4 用于离心的试管和标本容器应当一直结实盖紧(最好使用螺旋盖)。7.10.2.5 当使用固定角离心转子时,必须小心不能将离心管装得过满,同时留意配平,否则会导致漏液或者离心机严峻损坏。7.10.2.6 每天检查离心机内转子部位的腔壁是否被污染或弄脏。如污染明显,应重新评估离心操作标准。7.10.2.7 每天检查离心转子和离心桶是否有腐蚀或细微裂痕。7.10.2.8 每次使用后,要去除离心桶、转子和离心机腔的污染。7.10.2.9 使用后将离心桶倒置存放使平衡液流干。7.10.3 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的使用7.10.3.1 应使用移液辅助器,严禁用口汲取。7.10.3.2 所有移液管应带有棉塞以减少移液器具的污染。7.10.3.3 不能向含有感染性物质的溶液中吹入气体。7.10.3.4 感染性物质不能使用移液管反复吹吸混合。7.10.3.5 不能将液体从移液管内用力吹出。7.10.3.6 污染的移液管应该完全浸泡在盛有适当消毒液的防碎容器中。移液管应当在消毒剂中浸泡适当时间后再进展处理。7.10.3.7 盛放废弃移液管的容器不能放在外面,应当放在生物平安柜内。7.10.3.8 有固定皮下注射针头的注射器不能够用于移液。7.10.3.9 在打开隔膜封口的瓶子时, 应使用能够使用移液管的工具,而防止使用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7.10.3.10 为了防止感染性物质从移液管中滴出而扩散,在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将其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7.11 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和应急程序7.11.1 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受伤人员应当脱下防护服,清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当的皮肤消毒剂,必要时进展医学处理。记录受伤缘故和相关的微生物,保存完好适当的医疗记录。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并进展医学处理。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存完好适当的医疗记录。7.11.2 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平安柜以外)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征询。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科室平安主管。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1 h内严禁人员入内。假如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24h内严禁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生物平安主管的指导下去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7.11.3 容器破裂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裂物品。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然后将布、纸巾以及破裂物品清理掉;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假如用簸箕清理破裂物,应当对他们进展高压灭菌或放在有效的消毒液内浸泡。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在所有这些操作过程中都应戴手套。假如实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将这些信息复制,并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弃物的容器内。7.11.4 火灾和自然灾祸事先告知消防人员和其他效劳人员哪些房间有潜在的感染性物质。要安排这些人员参观实验室,让他们熟悉实验室的规划和设备。发生自然灾祸时,应就实验室建筑内和或附近建筑物的潜在危险向当地或国家紧急救助人员提出警告。只有在受过训练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他们才能进入这些地区。感染性物质应搜集在防漏的盒子内或结实的一次性袋子中。由生物平安人员依照当地的规定决定接着利用或是最终丢弃。八、 实验室样品治理制度8.1 样品的接收与保存8.1.1 样品接样人员按样品接收程序接收检验样品,并详细填写接样登记表。 8.1.2 样品的保管须分类、有序存放。8.1.3 样品的保管要按相应的温度、湿度要求存放。8.1.4 样品室要做到器具整洁,定期清理消毒。8.1.5 样品的保存时间:依照样品性质不同,制定不同的样品保存期限。8.2 样品的备份与处理8.2.1 检测样品均应备份留样,留样统一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样品量少,缺乏以备份,样品治理员应在流转卡上注明,并向客户方说明。8.2.2 检验后剩余的检测样品由检验科按相应的保存条件集中妥善保存。8.2.3 检验样品未经同意不得另作它用。8.2.4 超过保存(质)期的样品,要及时报批,并由专人进展无害化处理。8.2.5 样品的处理要做好登记。九、实验纪录、检验报告审核制度9.1 实验记录的填写:原始记录应由检测人在试验完成时填写,同时使用由本中心统一印制的实验原始记录表,检测人员应严格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工整、明晰。填写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性质、样品编号、检测工程、送检日期、检验日期、审核人员、检验方法、试剂名称以及编号、使用仪器设备、及检测环境。如发觉原始记录有误需要更正,可将错误文字中划一横线,在横线上方写下纠正文字,并由本人签名。假如有必要附上其他记录作为佐证,应将其附在原始记录后装订。试验完毕后,检测人迅速做好记录,同时签字。9.2 检验报告的填写:检验报告由电脑打印,由实验室副主任填写,实验数据和内容应该与原始实验记录完全吻合,并由拥有检验报告检验项的受权的签字人进展复核签字,最后由拥有报告签发受权的签字人进展确认签字。9.3 相关审核制度:实验室副主任应汇总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有关标准材料经拥有检验报告检验项的受权的签字人进展复核签字,最后由拥有报告签发受权的签字人进展确认签字,并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盖骑缝章发出,实行三级审治理制度,否则所出具的报告没有公正性。检验报告一般在收样后一周内发出。9.4 归档: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由档案室登记编号,并分类存档。 十、实验室剧毒药品治理领取使用制度10.1 实验室剧毒药品的领取:10.1.1 剧毒品治理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治理要求,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10.1.2 购置运输不得自行运输,必须由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10.1.3 剧毒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10.2 实验室剧毒药品的使用及治理:10.2.1 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使用必须恪守各项平安消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平安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10.2.2 包装容器一律不得出厂,由仓库统一回收,送有资质处理的单位处理。10.2.3 剧毒品应严格管控,发觉剧毒品丧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门锁。十一、实验室废弃物及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制度11.1 分类进展无害化处理:11.1.1 废弃病料、实验动物以及废弃的污染材料在移交给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前均需消毒。消毒方法首选高压蒸汽灭菌,其次为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包括:盛放过病原微生物的器皿及废弃的培养物,如: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等11.1.2 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材料,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材料不应事先清洗,任何必要的清洗、修复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展。 11.1.3 采取病料、玻片染色等相关程序所涉及的污水应专用容器存储,并在煮沸消毒并参加消毒药后排入专门排污道内进展无害化处理。实验室排污处理系统工作运转正常,处理后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要求。11.1.4 当发生病原微生物污染屋面、地面、衣服和器械等时应立即采取消毒措施。11.1.5 皮下注射针头用后不可再重复使用,包括不能从注射器上取下、回套针头护套、截断等,应将其完好地置于专用一次性锐器盒中按医疗废物处置规程进展处置。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绝对不能丢弃于生活垃圾中。11.2 无害化处理方法:11.2.1 消毒的首选方法为压力蒸汽灭菌。需要进展压力蒸汽灭菌的实验废弃物,应放置在无渗漏、耐压力蒸汽并能够被蒸汽穿透的包装容器中。灭菌处理后,用专门运输工具运送至暂存地点。11.2.2 使用消毒液消毒实验废弃物时,应使其与废弃物充分接触,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气泡阻隔,并保证足够的作用时间。11.2.3 由专人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查11.3 包装运输到临时存储地点:11.3.1 实验室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搜集、运送工作。11.3.2 实验室内和实验台上必须设置搜集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建议使用塑料容器。11.3.3 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外表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11.3.4 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到达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11.3.5 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觉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展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11.3.5 从事实验废弃物运送、储存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展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11.3.6 在进展实验废弃物搜集、运送、储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11.3.7 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妨碍的措施。11.3.8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实验废弃物在运送至临时储存地点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进展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11.4 分类存放:11.4.1 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包装,按照中心实验废弃物运送时间、道路,将废物搜集、运送至临时储存地点。临时储存地点应有专用储存容器,应能够防渗漏、遗撤,同时在使用后应及时消毒清洁,指定专人负责。11.4.2 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一般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11.4.3 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11.4.4 实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展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搜集处理。11.4.5 严禁在储存设备以外堆放实验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实验废弃物。11.5 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11.5.1 定期将按本规程处理完毕同时包装完毕的医疗废物由专人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做好废物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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