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培训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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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职教中心义煤职教中心 郑留安郑留安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已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审议通过,将于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正式施行。日正式施行。一、工会在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一、工会在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 替代的作用替代的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二者的经济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二者的经济利益直接对立又具有统一性。企业是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利益的直接对立又具有统一性。企业是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利益的共同体,要建立均衡的利益分配机制,互惠互利。共同体,要建立均衡的利益分配机制,互惠互利。新型劳动关系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新型劳动关系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1 1、劳动关系主体双方选择市场化;、劳动关系主体双方选择市场化;2 2、劳动关系调节方式契约化、劳动关系调节方式契约化 ;3 3、劳动关系规范方式法制化、劳动关系规范方式法制化 。二、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的基本内容1 1、关于立法宗旨、关于立法宗旨 侧重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侧重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和利益的平衡。力量和利益的平衡。2 2、关于调整范围、关于调整范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建立劳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未作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按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规定的按本法有关规定执行)3 3、关于规章制度、关于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决定公示。4 4、关于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关于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5 5、关于无固定期限、关于无固定期限 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6 6、关于试用期、关于试用期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不成立仅约定试用期的不成立。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的应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的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理由。违反本法规定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本法规定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动者支付赔偿金。7 7、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付劳动报酬 ,安排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安排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同时。同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8 8、关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关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保险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权益的;因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9 9、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不改正的;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010、关于经济性裁员、关于经济性裁员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革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企业转产、重大技革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及家庭无其他就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劳动者。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的人员。1111、关于集体合同、关于集体合同 职工一方可以职工一方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行政方订立集体合同或订立与行政方订立集体合同或订立劳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同、区域性集体合同。1212、关于工会、关于工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会应当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1313、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载明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外,还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外,还应载明被派遣的用工单位应载明被派遣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同工同酬的权利。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参加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或者组织工会 1414、关于监督检查、关于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1515、关于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关于劳动者的权利救济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1616、关于过渡期规定、关于过渡期规定 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次数,自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的应自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者终止;经济补偿年限自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年限自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三、当前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三、当前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 ;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 合法权益。合法权益。四、四、工会在工会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 1、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 者合法权利。者合法权利。2 2、企业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企业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 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要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要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要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实施过程工会或职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实施过程工会或职 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修改意见。3 3、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工会和企业方代表,建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工会和企业方代表,建 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五、工会在五、工会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要发挥五项基本作用实施过程中要发挥五项基本作用 一是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认定,工会发一是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认定,工会发挥的是指导作用;挥的是指导作用;二是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诉求,工会发二是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诉求,工会发挥的是表达作用;挥的是表达作用;三是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实现,工会发三是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利益实现,工会发挥的是维护作用;挥的是维护作用;四是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工会四是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工会发挥的是制约作用发挥的是制约作用;五是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工会五是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工会发挥的是协助作用发挥的是协助作用 ;为此,工会应做好以下工作:为此,工会应做好以下工作:1 1、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企业主企业主要应对,检查之前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规章要应对,检查之前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规章 制度必须符合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合法”、“公示公示”三个条件。三个条件。劳动者劳动者通过工会的帮助、指导,避免在无法明确认定通过工会的帮助、指导,避免在无法明确认定 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2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实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3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全面正确实施。全面正确实施。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部 门要承担社会责任,工会也同样要承担社会责任。门要承担社会责任,工会也同样要承担社会责任。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重了对工会组织的责任要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重了对工会组织的责任要求 :要有广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有敢于要有广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有敢于对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键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键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和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始终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始终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作主线,在不断增进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理解合作的同时,作主线,在不断增进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理解合作的同时,切实加大维权工作的力度,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切实加大维权工作的力度,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要抓住全国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要抓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利时机,主动配合党政的有利时机,主动配合党政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提高劳动合同的签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的覆盖率,不断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订率和集体合同的覆盖率,不断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水平。工权益的工作水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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