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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E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1、目的 为提高公司员工、社会及其他相关方的满意度,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保证企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洗煤分厂、备煤分厂、炼焦分厂、化工分厂、化验室、 发电分厂及各公司下辖所有职能处室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工作。3、职责权限3.1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 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 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2)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3)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5)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 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6) 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7)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3.2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职责1、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生产安全工作负 领导责任。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和修订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 组织贯彻落实。按时召开生产调度会,布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4、主持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5、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分厂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向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提出报告 并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6、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并督促 相关单位严格落实。7、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3.3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 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要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基 本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2、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 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4、负责组织制订与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审查安全技 术规程及各种检修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 施,并督 促限期完成。6、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 有权下达停工整改令,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7、参加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与试车方案的审查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 术规范及要求。8、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伤 亡事故、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9、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 费用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10、负责公司动火安全作业证、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公司高处 作业证等票据审批和管理工作。11、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1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 神。3.4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并通过各职 能部门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全面的领导、管理和监督。1.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 实施。2、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3、听取各部门执行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汇报、审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4、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奖惩方案。5、审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6、审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立项整治工作。7、审定重大对外安全技术、管理交流和考察以及安全技术装备的引进。8、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方案,审批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 领导的处理意见。9、组织、部署检查各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 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3.5安全环保处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安全 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2、对公司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环保工作,负有监督责任。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的制定、 修改、完善。4、参加安全、环保物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措施等 的验收和检查。5、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6、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例会, 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7、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以及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并配 合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8、对各分厂、处室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9、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做好事故统计,找出安全 生产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防范措施。3.6消防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2、负责消防监察工作,确保现场的各个岗位地点的消防设施齐全,并对各 岗位地点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3、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相关消防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4、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及交通安全标志的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5、督促现场各岗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出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纠正。6、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总结考核。7、出现安全问题及时到达现场,并进行取证和记录,作为今后事故处理的 依据。3.7环保管理人员职责1、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措 施,定期组织公司环境状况检查,及环保工作落实情况。2、负责公司环保制度的起草、监督和执行。3、配合上级做好环境监测和各类环保资料的统计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4、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推动公司环保工作顺利、有效 地进行。5、负责公司各类除尘排放点的废气监控,确保废气达标排放。6、发生环保事故,要立即保护现场,当场拍照,及时上报,并积极参加调 查处理。7、负责环保在线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信号传输正常。8、负责公司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管理工作。3.8安全检查员职责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2、监督检查公司所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规定的执行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整改, 责令停止工作等。4、有权检查公司各个环节、所有的岗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 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 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形式(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负 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安全检查 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7、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安全台帐。8、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9、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3.9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3、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岗 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向员工提供合格的卫生防护用品。4、落实职业卫生危害监测,并做好职业病防治有关登记、统计、报表 工作。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监测,落实整改措施确 保各项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6、定期向上级机关和劳动者报告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7、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协助各部门做好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 以及职业病防治教育。4、特殊说明/定义无5、管理规定5.1年度管理目标5.1.1 安全目标:工伤死亡事故为0,重伤率小于0.2%,受伤率小于1%。5.1.3 环境目标:环境污染事故为0。5.2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级)教育:安全环保处负责具体实施。受训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 安全环保处负责将考试情况记入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台帐。经过公司级安全 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二级安全教育程序。5.3安全检查(一)查思想: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识是否正确,能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位 置摆正,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有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行为。(二)查制度: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所有的制度执行情 况,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三)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有擅自脱离岗位,做与生产 工作无关的事。(四)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工作有成绩和贡献的 人是否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认真按“四不 放过”原则办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五)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本单位所属设备、动力、生产工艺控 制、仪表、消防器材、安全装置、操作平台、栏杆、通风装置、厂房构筑等有 无不安全因素;电气设备、静电接地网、避雷装置是否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厂房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是否达标等。5.4安全检修(一)企业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 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经理和总工程师批准。(二)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经技术科办理动土许可证,弄 清拟建区域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影响交通的要通知消防部门。(三)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 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由施工单位编制单项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工。(一)施工现场内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由施工单 位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 或拆除。(二)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 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标志。所有厂内道 路行走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0km/h。(三)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 防煤气中毒,雨季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 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四)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五)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5.5 消防安全管理 ,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维修、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要保持消防车可随时取水。5.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一)危险化学品由安全环保处按有关规定在国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二)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每一种化学品建立一个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化学品名称、危险特性、储量、用途等。(三)危险化学品档案由安全环保处管理,内容有变化要及时更改,保持其资料 为最新。5.7 安全设施管理 ,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 锁装置、事故开关、报警器和蒸汽灭火装置等)总称为安全设施。必须加强维护, 保证灵敏好用。,均由动力分厂仪表班负责管理。 ,均由消防队负责管理。,均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安全装置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并记录等)。,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5.8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职工按标准规定应得的劳动保护用品。,制定公司“劳动保护发放标准”经公司主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监督 实施情况。,报公司主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按时领、按时发。,且要建立公司内每个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卡片”与各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 卡片”一一对应,掌握公司内部各单位劳动保护的发放情况。,采购要保证质量,发放严格按标准执行。,更不能转卖。,应指派专门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人为损坏、丢失者要赔偿。 ,按新岗位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应由安全员写明情况,分厂领导签字,安全环保处批准方可补发。,根据离开岗位的时间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职工(如保卫、消防人员),公司不再另发劳动保护 服装,但肥皂、手套、毛巾可制定发放标准,按标准发放。凡公司与外单位订立承包合同人员,其劳动保护用品均由承包单位自己解决。 凡外来实习、培训人员,原单位解决劳动用品。财务处负责防护用品经费预算和资金支付,并经常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使 用情况。劳保用品不得折价发钱,必须发放实物。5.9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一)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 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损失的事故。(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 到规定数额的事故。(三)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四)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 事故。(五)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 故。1. 一类事故:凡发生事故后造成所有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的,列入一类事故 管理。2. 二类事故:凡发生事故后造成所有经济损失在10 万元以下(含10 万元),5 万 元以上的,列入二类事故管理。3. 三类事故:凡发生事故后造成所有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含5 万元)的,列 入三类事故管理。(一)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处负责管理,并建立生产操作事故台帐。(二)电气、仪器、衡器及其它设备事故由设备科负责管理,并建立设备事故台 帐。(三)火灾事故由保卫处消防队负责管理,并建立事故台帐。(四)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并建立伤亡事故台帐及爆炸 事故台帐。(五)其它事故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按业务范围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六)生产调度室和生产处负责较大事故抢险组织管理工作。(一)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逐级向领导报告。 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其班段长汇报,班段长也要立即向分厂负责人报告,分 厂接到报告后马上向安环处和调度室汇报。必要情况下,班段长同时向调度室报 告。(二)发生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后,责任单位除按以上规定立即报告外,还要依 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漫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生产调度室和安全环保处接到报告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组织抢险工 作。(四)凡发生二类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因抢险需要,公司任何单位和部门均要听 从调度室调遣,配合进行事故抢险。(五)伤亡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 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 1 小时内,由公司安全环保处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六)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七)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 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5.10 职业卫生管理5.10.2 根据检测点及检测周期对公司各检测点按时进行分析,并做好原始记录5.10.3 检测单位及时将分析数据(原始记录)交安全环保处进行统计、整理、 上报,安全环保处将各点数据发放给各点单位的安全员,安全员按时挂标志牌并 及时更改。5.10.4 各设点单位要制订标志牌管理制度,确保标志牌完整、不丢失。5.10.5 如有超标现象,安全环保处应及时通知超标单位整改。5.10.6 安全环保处和公司劳资部门应根据规定对公司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并对职业病发病情况做好登记,以便采取预防整改措施。5.10.7 安全环保处应根据检测数据,对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 有关部门采取措施。5.10.8 为职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5.10.9 新入厂员工必须进行体检;对女性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焦炉及化产回收 岗位职工每年体检一次;现场检测职业病因素每年检测一次,危化品风险评价每 三年评价一次。5.11 安全例会(一)公司安全例会由安全环保处组织召开。(二)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及时解决安全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注:如有特殊 情况,另行通知)5.12 安全生产值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应 重视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公司领导及机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安全生产值班,协调检 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基层单位必须根据各分厂的生 产特点,加强分厂白班、夜班、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值班管理。5.12.2 各生产分厂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单位的白班值班管理,安全员、各 职能人员巡回上岗检查安全生产情况。5.12.3 夜班安全生产值班管理由分厂负责安排,定时巡回检查,每班两次,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室和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原则上非公司下文的任职人员不得值班。5.13 作业票证管理5.13.1 本制度所指票证为:“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容器内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 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等。5.13.2 “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办理。5.13.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处和安全环保处联合负责办理。5.13.4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设备、容器内安全作业 证”由生产处设备科负责办理。5.13.5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技术科负责办理。5.13.6 各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作业票证管理办法,作业票证审批 程序等。5.13.7 作业票证管理要达到安全作业的目的,必须严格票证使用、审批、保管, 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及各环节的管理。5.14 动火、登高、容器内作业管理(一)动火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固定动火区的条件的要求,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 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安全环保处登记审批。(二)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即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级别的划分由安 全环保处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划分。(三)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为有效期 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分析,二级动火证有效期为 2 天(48 小时)。(四)特殊动火证用三红杠动火许可证,一级动火用双红杠动火许可证,二级动 火证用单红杠动火许可证。(五)动火许可证一律由施工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办理程序按动火许可证上的顺 序逐项进行,不得越级填写。(六)动火许可证上所涉及人员的责任按厂区动火许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规定执行。(七)特殊动火证由安全环保处复查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方可动火。(八)动火分析间隔时间、分析数据标准等按厂区动火许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中的规定执行。(九)节假日动火(特殊动火除外)一律由消防队、安全环保处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5.14.2 登高作业管理(一)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所用的工器具,对作业人员的要求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高处安全作业证按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中规定的 格式。(三)高处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分级和种类向施工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 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作业人员留存,一份 施工责任单位留存,一份交安全环保处备案。(四)一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审批。(五)二、三级高处作业(包括高度在2 米以下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 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 空管道、汽车、槽车上作业时)由安全环保处审批,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安环 处备案。(六)特级高处作业(包括:1、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作 业;2、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排水沟、排放管、液体贮 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由安全环保处 审批后,主管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安全环保处监督执行并备案。(七)作业负责人对作业负全责,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 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及注意事项。(八)作业人员在接到“高处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 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发现不具备登高作业的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本 单位领导报告。(九)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的人担 当,监护人员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 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十)审查批准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周围情况,对审批负全责。5.14.3 设备、容器内作业(一)设备、容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堂、沟道、排风道等) 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容器内安全作业证”。(二)“设备、容器内安全作业证”由容器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监护人由作业单 位指派。(三)一般设备、容器内作业由容器所属单位领导审查批准,一式二份,一份由 进入容器人员持有,一份由安全员留存。(四)易燃、有毒容器内作业由安全环保处批准,作业完成后由安全员将票证交 安全环保处存档。(五)工作负责人对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入设备、容器以前了解作业的内容及容 器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的注意事项。(六)作业人员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发现有 问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领导报告。(七)监护人员负责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担任,监护人在作 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米取措施。(八)各级审批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周围情况,对审批负全责。5.15环境保护管理,依据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积极实施清洁 生产审计并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5.15.2建立专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记录 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公司安 全环保处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5.15.3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 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 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5.15.4安全环保处必须在查清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 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确保增产不增污。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 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 求。5.15.6 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 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5.15.7 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 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它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 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5.15.8 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 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 98%以上。5.15.9 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采用 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 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 直接排放。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 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 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 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都要回 收利用或处理,用压力平衡装置回到负压系统,严禁直接排放。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循环 使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焦炉、发电废气排放点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水处 理站出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国家、省颁布新的标准后执行新的排放标准。违犯以上规定根据情况给予 50 元以上罚款。5.15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报经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批准后,由供应部门采购。,不零星发放。,但出勤不满10 班者不予发放。5.15.4 大件劳保用品领用时,记入个人账卡按使用期限换新。休假一个月以上 者,使用期相应顺延。5.15.5 职工调换工种或调离出厂时,大件劳保用品使用期限不到 1/3 期限,按 购进1/3 价残值作价,人力资源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15.6 特殊防护用品不配发给个人,可配发到单位记入单位账卡,集体公用。 ,不准借用。品名使用期工种工作衣一年出炉工、五大车司机、漏煤工、上升管工、调火工、测温 工、铁件工、热修工、清道工、运焦工、放焦工、备煤皮 带工、投煤工、闸门工、配煤工、各车间检修工、电工、 管工、销售处站台、洗煤厂各生产岗位。二年除以上工种外的生产单位、岗位工人和车间管理人员,生 产设备处、安全环保处、企管处、办公室、等现场管理人 员。三年机关处室未发放特种服装的人员毛皮鞋半年出炉工、测温工、调火工、热修工、上升管工一年各车间检修工、运销处站台人员、绝缘鞋一年全厂电工、值班电工农田鞋一年各岗位未配备特种劳保鞋的人员、机关现场管理人员毛巾三个月全厂职工,单位半年一条,司机半年增发一条。洗衣粉每月一袋全厂职工,单位一月一包,小车司机、内部车辆司机二月 加一包。手套1月1双车间岗位工人(各车间检修工、电工、出炉工、闸门工每 月增发1双)原煤化验工、煤场管理、计量员、小车司机、2月1双机关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冬季9月一3月全机关人员白围裙2年2件炊事员保安服2年1件保卫处人员安全帽3年1顶生产岗位工人、机关现场管理人员雨鞋2年1双根据需要配置到各单位公用防尘口罩每月一个炼焦出炉工、装煤、拦焦、熄焦司机导烟车司机、运焦工、皮带工、手捡工6、考核标准6.1依KPI考核体系中对未能遵照本制度落实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以KM单方式进行开单要求即时纠偏改善,并对情节重大缺失事项亦应纳入员 工奖惩管理办法予以惩戒。6.2处罚(一)各分厂,公司各单位无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无报安全处备案)、规章制 度不健全,每项次扣罚分厂50元。(二)员工没有经过三级培训、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每项次扣罚分厂100元。(三)上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合格,每人次扣罚50元。(四)不能按要求上报安全管理工作统计资料,每项次罚款50元。(五)发生轻微伤事故,每人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另罚责任单位一把手100元,主管领导100元;发生轻伤事故和二类事故,每人次罚责任单位1000 元,另罚责任单位一把手300元,主管领导300元,安全环保处200元;发生重伤事故或一类事故,每人次罚责任单位5000元,另罚责任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1000元,安全环保处500元;事故相关责任人根据四不放过原则 另行处罚。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残疾者,扣罚责任单位每人次10000元,负责人5000-10000元,安全管理部门罚2000-5000元,一把手及安全 管理部门领导降级使用,副职就地免职,主管安全副总扣罚5000元。七)无办理动火证审批私自动火,或审批后安全措施不到位,一次处罚单位200元。八)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作业者,一次处罚50元。九)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每次罚100元以上。十)登高、罐体内作业实行审批制度,私自作业者一次罚款100,造成事故者从重处罚。十一)无故不参加公司例会罚30元,例会迟到者罚10元。十二)安全整改不到位或没整改,一次罚10-50元并责令继续整改。 十三)岗位职工必须掌握岗位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一次不会使用者罚10元并责令限期学会。十四)从高空向下乱扔东西,每次罚款50元。十五)临时性安全任务不配合者,一次罚50元。 十六)生产检修、事故排放酸碱及化验室无处理排放污染物,造成污水站污泥大量死亡,按生产事故处理外,另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十七)穿高跟鞋上岗,上班穿拖鞋、女工长发上岗,每次罚款20元。十八)将无关人员带入操作岗位,每次罚款100元。 十九)对于禁火场所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写出检查,全厂通报,当班班长罚款3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300元。二十)凡在禁烟区各分厂范围内每发现一个烟头,处罚责任单位20元。(炼焦分厂地下室、化工分厂、发电厂煤压机房和燃机房、发电厂气柜、各分厂的中控室、配电室、35kv变电站等)二十一)刁难、漫骂安检人员,粗暴干涉安检人员工作者,罚款100元并停班待岗。二十二)违犯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者,每次罚款100元。(二十三)破坏或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每次罚款100-300元,造成人员伤亡 或生产事故,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十四)擅自进入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区域,每次罚款30元。 (二十五)私拉乱接临时电线,每次罚款100元。(二十六)车辆未经许可进入禁火区,罚款100元。(二十七)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罚款100元,并按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进行经 济处罚。(二十八)无办理检修票、高空作业证、塔类容器检修证等需安全审批证者, 或审批后安全措施不到位,一次处罚单位100元。6.3奖励(一)凡是发现隐患上报,并能积极主动督促或协助处理安全隐患者,奖励 50-200元。(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50-100元:1. 敢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作斗争,并能积极劝阻者。2. 抓“三违”,反“三违”成绩显著者(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工艺纪律、违反 安全规定)。3. 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效果显著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0-500元:1. 安全生产中采取小发明、小创造,取得一定成效者。2. 发生事故及时汇报,并为抢救事故做出积极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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