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保健食品四非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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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商局保健食品四非行动方案撰写人:_日 期:_工商局保健食品四非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针对保健食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规范市场秩序为基础,打击“四非”为重点,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净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安全。二、工作重点(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做好保健食品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严厉查处无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现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协助保健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对保健食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市场开办者未依法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对批发企业、专卖店、超市和医院周边食品商店,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保健食品、以及经营假冒伪劣、“三无”保健食品的行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依法打击、驱散、教育、约谈等措施。发现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协助保健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重点以及可疑保健食品品种的监督抽检,查处非法添加药物行为。严厉打击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以及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行为。发现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主要包括以下7类情况:1.擅自发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广告;2.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批文已过有效期或超出审批(备案)内容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3.超出核定的功能范围,对产品功能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4.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保健食品广告;5.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的广告;6.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治疗作用,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7.含有未经审批的性生活、性暗示等不良低俗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现上述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和广告法、省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应规定予以处罚。若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应条款予以处罚。三、工作步骤此次专项行动从xx年xx月开始至xx月底,分为组织部署、检查整治、案件查办、规范提高四个阶段。(一)组织部署阶段(xx月xx日前)。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底数排摸,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保健食品广告经营单位名单,公布12315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专项行动。(二)检查整治阶段(xx月xx月)。按照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批发企业、专卖店、药店、超市和医院周边食品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将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多、群众举报反映比较集中、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产品作为检查重点,深入排查案件线索。(三)案件查办阶段(xx月xx月)。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完成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及时反馈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汇总分析案件查办情况,及时上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和重大案件。(四)规范提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总结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分析整治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配合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清理一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分局、所主要领导要真正负起责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大力度,严查大案要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四非”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三)加强沟通,做好信息报送。第 6 页 共 6 页 范文仅供参考 感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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