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产品项目质量管理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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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农药产品项目质量管理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质量认证的相关概念4二、 产品质量认证6三、 审核的相关术语14四、 审核的原则与分类16五、 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18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1七、 质量监督的概念23八、 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27九、 质量改进工作的管理30十、 质量改进的内涵34十一、 六西格玛管理的实施44十二、 六西格玛管理的策划47十三、 质量及相关术语53十四、 产品及相关术语62十五、 标准化工作67十六、 质量责任制74十七、 公司简介78十八、 产业环境分析79十九、 行业上下游关系79二十、 必要性分析80二十一、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80建设投资估算表8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83流动资金估算表85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86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87二十二、 进度计划方案8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88二十三、 项目经济效益90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90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9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94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96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98一、 质量认证的相关概念21世纪,经济向全球化发展,贸易趋向国际化,质量意识、质量竞争贯穿于全球交易,不同国家、行业都存在不同的认证要求,不同的认证要求已经成为各组织继续发展的障碍。组织实施质量认证犹如雨后春笋成为世界性的大趋势,了解、研究、发展质量认证的有关知识已成为组织的迫切需求,也是时代的需求。1、合格评定根据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17000:2004)中的定义,合格评定是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从定义中可见:合格评定的对象是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合格评定的依据是认证认可法规、指南和标准。合格评定的方法一般包括检测、检查、认证、审核、评价和批准等。现代合格评定制度起源于英国,1903年,英国ESC(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第一次使用“风筝”标志,用来说明标有“风筝”标志的钢轨是合格品。1922年,该标志依照英国商标法注册,成为第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认证标志。(1)认证。认证根据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17000:2004)中的定义:认证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在注意里说明,管理体系认证有时也称作注册;认证适合于除了合格评定机构外的所有合格评定对象,认可适合于合格评定机构。认证通常分为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大家较为熟悉的CCC认证就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而体系认证包括:以ISO9001(GB/T19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ISO14001(GB/T14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GB/T28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等。还有以体育场所服务标志为依据开展的体育服务认证。(2)认可。认可(Accreditation)是指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即是一个权威机构依据程序对某一团体或个人具有从事特定任务的能力给予正式确认。认可包括三部分: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认证机构认可、审核员/评审员资格认可。2、认证与认可的区别(1)认证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认可是由权威机构进行的。认证工作由具有第三方地位的机构进行,以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机构通常是由政府部门授权组建的一个组织,以确保认可的权威性。我国的认可机构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统一负责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2)认证是书面保证,认可是正式承认。书面保证是通过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使有关方面确信经认证的产品或质量体系符合规定的要求。正式承认则意味着经批准准予从事某项活动。(3)认证是证明符合性,认可是证明具备能力。经认证的产品是指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该产品符合特定产品标准的规定,经认证的质量体系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该质量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经认可的认证机构表明该机构具有从事特定任务(如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质量体系审核、产品检验)的能力。二、 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1、产品质量认证的性质按照产品质量认证的性质或强制程度可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两类。(1)自愿性认证。由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绝大多数工业、农业、节能产品都实行自愿性合格认证。(2)强制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我国的强制性认证是CCC认证,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施加认证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施加认证标志。我国于2001年12月3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CNCA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19类产品目录,至今已达到22类产品。2、产品认证的范围区分按产品认证制度作用范围分,认证可分为国际认证、区域认证、国家认证三种。(1)国际认证。国际认证是“由政府或非政府的国际团体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认证,其成员资格向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开放”。目前,国际认证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组织采用的质量认证。(2)区域认证。区域认证是由政府或非政府的区域团体组织和管理的认证。它的成员资格通常限于世界某一区域的国家。目前,在国际上较有权威的区域认证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认证。(3)国家认证。国家认证是由国家级的政府或非政府团体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认证,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多的一种质量认证。一般根据不同的国家和组织有不同的产品认证标志,这些认证标志,多数与本国的国家标准或标准化团体的代号、文字、图形相同。3、产品质量认证的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产品认证的发展,尤其是为了给发展中国家的质量认证活动提供建议和指导。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委员会(ISO/CERTICO)组织编写的认证的原则与实践,第一次依据质量认证的要素,总结了下列八种产品质量认证模式。第5种产品认证方式是一种比较严格又科学合理的认证方式。ISO与IEC制定的有关质量认证指南(如:ISO/IEC指南28)均以这种方式为基本依据。(1)一次性型式试验。一次性型式试验的认证模式,是指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从企业或市场随机抽取的产品样本进行型式试验,从而判断被检验的样品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这种方式是一种最简单的产品质量认证方式,只经过一次试验,不能完全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都符合标准要求,有较大的偶然性。比如有时候认证机构受顾客委托,对某企业产品抽样进行ROHS检测,然后出具检测报告。(2)型式试验+市场上抽样监督检验的事后监督。型式试验+市场上抽样监督检验的事后监督的认证模式,是一种以型式试验为基础,随后又对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的办法是从市场上购买样品或从批发商、零售商的仓库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以证明认证产品的质量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这种形式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信任程度。(3)型式试验+生产企业产品抽样监督检验(工厂抽样检验)。型式试验+工厂抽样检验的认证模式,与第二种形式相近,区别在于认证后的监督检验方式不同。它是从工厂发货前的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这种认证形式同样可以证明认证产品的质量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也可以使用产品认证标志,还可以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信任程度。(4)型式试验+对市场和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监督检验(工厂和市场抽样检验)。型式试验+工厂和市场抽样检验认证模式,实际上是第二和第三两种形式的结合。认证后监督抽取的样品,既来自市场又来自工厂的成品库,因而监督的力度更强。通过这种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认证标志,提供产品质量的信任程度也较前两种高。但是由于没有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因此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就有可能不完善。(5)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审+市场和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监督检验。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审+市场和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监督检验认证模式,是目前很多国家采取的产品认证方式。它既要求产品依据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又要求生产企业有一个完善的质量体系确保具有持续生产合格品的能力,它能对顾客提供最高程度的信任。这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向各国推荐的一种认证形式。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的典型工作流程也是采用这种模式,通过这种形式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认证标志。(6)工厂质量体系评审。工厂质量体系评审认证模式,是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定,从而证实生产企业具有按既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其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不是产品,因此,通过这种形式认证的企业,不能在出厂的产品上使用产品认证标志,而是由认证机构给予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质量体系注册登记,发给注册证书,表明该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如企业进行ISO9001:2008认证,这是典型的工厂质量体系评审。(7)批量抽样检验。批量抽样检验认证模式,是依据统计抽样技术按规定的抽样方案对企业生产的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认证。其目的主要是帮助买方判断该批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这种认证形式,只有在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有效地执行,就该批产品而言,能提供相当高的质量信任。这种认证方式只对该批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认证证书,而不授予认证标志。如某企业出口一批产品,委托某国外认证机构按照某标准对该批产品进行检查(验货)。(8)全数检验。全数检验的认证模式,是对认证产品做100%的检验,这种检验是由经过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按照指定的标准来进行的。因而所需费用很高,一般只在政府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下才采用这种认证形式。它一般适用于产品结构复杂,性能要求高、批量少的高、精、尖产品(如飞机、火箭等)及与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例如,英国和法国政府对体温表有特殊规定,必须经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对每件产品检验合格并做上标志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4、产品质量认证的管理产品质量认证的管理包括流程和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的管理。(1)产品质量认证流程。国内外产品认证机构,尽管都有自己的产品认证规范和程序,但它们一般都采用ISO/IEC认证的原则和实践中所推荐的第五种方式,即通过对产品的试验和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的评审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然后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并对企业进行获证后的监督。申请阶段。*提出产品认证意向。申请产品认证的企业要在自评认为具有认证条件时,向多家已被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表述申请认证意向,索取有关文件和申请表,了解认证机构经授权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或程序、收费标准(尤其涉及单元的划分)。*咨询。必要时,申请者可邀请有关产品认证专家或咨询公司进行咨询,以便确认如何更高效地满足认证要求。*申请产品认证。依据产品认证机构的授权范围、其权威性、组织顾客的意向等因素选定认证机构,并向其正式提出认证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资料。*审查申请材料。产品认证机构对申请者的申请表及其材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签订认证合同。如果认证机构同意受理申请,则应该与申请者签订认证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受理,则应该通知申请者,并说明原因和理由。评审与试验。合同生效后,产品认证机构应该从产品试验与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和检验。*产品试验。认证机构应开具产品质量检测委托书,委托已认可的实验室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或型式试验,试验要根据产品的类型和规格按照规定的单元进行。产品检验机构依据委托书,安排产品抽样计划,并按计划抽样,进行检测或型式试验,试验完成后填写和提交检测报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一般在产品试验合格后,产品认证机构指派审核组或委托有关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选配审核组,在对其质量体系文件审核合格后,到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体系标准及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现场评审,并在评审后编制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报告。有时候,也可以在现场评审合格后,进行产品抽样,交产品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试验。批准与发证。如果产品检测与体系评审都合格,则可批准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认证后监督。对已获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认证机构应按照程序规定安排抽样检测或体系评审。认证证书期满后,申请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重新申请认证。(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是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符合认证要求的法定证明文件。申请企业取得认证证书后,应按国家的法规和认证机构的规定加以使用,未经认证机构许可,不得复制、转让。一般地,认证证书可以在广告、展销会、订货会等产品推销活动中宣传、展示,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由认证机构设计并发布的一种专用质量标志。它由认证机构代表国家认证授权机构来颁发。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经认证机构批准,可以使用在认证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出厂合格证上,用来证明该产品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三、 审核的相关术语1、审核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的定义:“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活动。”2、审核准则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准则的定义:“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3、审核证据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证据的定义:“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4、审核发现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发现的定义:“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5、审核结论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结论的定义:“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6、审核方案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方案的定义:“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ISO9001:2008倡导审核以过程和PDCA循环相结合的方式来运行,而审核是C(Check检查)的重要方法。审核准则的定义是:“用作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因此审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审核证据并客观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系统性表现在审核要根据审核的策划而进行有条理的行动。审核的独立性表现在审核是由审核员独立完成的,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审核的客观性表现在审核准则和审核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并非审核员的主观臆断。根据审核方的不同,审核分为第一方审核(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相关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的审核)。四、 审核的原则与分类1、审核原则审核的特征在于其遵循若干原则。这些原则使审核成为支持管理方针和控制的有效与可靠的工具,并为组织提供可以改进其绩效的信息。遵循这些原则是得出相应和充分的审核结论的前提,也是审核员独立工作时,在相似的情况下得出相似结论的前提。以下原则与审核员有关。(1)道德行为。这是职业的基础。对审核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是最基本的。(2)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审核发现、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真实和准确地反映审核活动。报告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及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3)职业素养。在审核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审核员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及审核委托方和其他相关方对自己的信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以下原则与审核有关,并通过独立性和系统性来明确。(4)独立性。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审核员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5)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审核证据是可证实的。由于审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核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本标准的其他条款所给出的指南建立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2、审核分类质量审核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审核对象分类法、审核方分类法和审核范围分类法。对于审核的对象,分为产品质量审核、过程(工序)质量审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1)产品质量审核是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评价的活动,用以确定产品质量的符合性。(2)过程(工序)质量审核是独立地对制造过程进行检查评价以确定其有效性的审核活动,评价过程因素的控制情况,研究因素波动与质量特性间的关系,确定过程控制的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改进质量控制的方法、提高过程能力。(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独立地对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所进行的审核以确定体系能否符合产品实现策划的安排、符合标准要求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同时确定体系是否能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五、 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产品质量法正式颁布前,国务院已经陆续发布了若干条例,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并成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始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1、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共分七章二十条,详细描述了条例所涉及的产品范围、职责、管理原则、申请程序、受理和决定、对许可证书和标志的管理要求,监督要求等。其主要特点如下。(1)强制性特点,由于工业生产许可证所涉及的产品都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因此,我国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批准并授权管理。(2)四个统一特点。即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3)评价性特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质量评价制度。(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2、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范围生产许可证涉及的具体产品范围是根据2007年第1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目前共有66类。3、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意义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该条例的主要意义如下。(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强制手段。建立许可制度,能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2)能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如2004年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国家质检部门针对当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存在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过快,有些偷工减料,忽视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在市场准入把关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对钢铁、水泥、铝型材等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不颁发生产许可证等方式平衡社会需求,防止盲目投资。(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为一项典型的行政审批制度,从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对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起到清源截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构建一个坚实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除有产业政策规定的外,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求符合条件,能保证质量安全,就准予许可。(4)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生产许可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使申请取证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取证条件,企业通过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完善生产技术装备,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产品质量,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国务院第549号令中公布的,条例由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签署,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做了具体的规定。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做了法规上的要求,并对其事故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如下。(1)强调安全第一。条例强调以预防为主,事先严格准入,强化政府监管和行政许可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2)企业负责。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了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3)权责一致。条例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4)统一监管。履行WTO承诺,统一进口特种设备和国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制度.做到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规范、监管收费“四个统一”。对七大类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立法、统一监管。(5)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等均有监督权、建议权、举报权。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产品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内容,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意义(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把监察制度法制化已被社会广泛认可。(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特种设备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都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监察,国家特种设备监察司每月要把有关特种设备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公布,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其安全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立法、采取行政手段等强制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是把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的程度。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七、 质量监督的概念1、质量监督的含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质量监督的定义是:“为了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1)质量监督的对象是“实体”。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单独进行描述和考虑的事物都可以成为质量监督的对象,包括产品、活动、过程、组织、体系、人或者他们的有机组合。(2)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使监督对象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所谓规定的要求,可以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这些规定的实施,通过质量监督来保证。因此,质量监督的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或法律规定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对生产、流通、运输、储存领域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3)质量监督的手段是监视、验证,并对记录进行检查、分析,其方式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定期的;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延时的。(4)质量监督实施的主体是顾客或顾客的代表。顾客代表主要是指顾客授权的代表(如第三方检验机构)或代表顾客利益的人或组织(如国家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等。2、质量监督的类型质量监督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和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又可以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种类型。(1)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是为了保证满足质量要求,由管理者授权的相关人员对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或服务进行随机检查,对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并予以记录,并督促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所以,也称企业内部监督为自我监督。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涉及各个职能部门所管辖的全部工作和活动。例如,质量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条件的监控和对外购、外协物资、工序、零部件和成品的验证;工艺部门和工艺人员负责工艺系统对执行规定操作要求和工艺纪律的监督;计量部门及其人员负责计量值传递,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和测试设备的配置是否满足产品检验的精密度与准确度的管理和监督等。企业内部主要是由质量检验部门和质量职能部门通过质量保证部门来进行质量监督。(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一种行政监督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国家机关,利用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来行使的,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执法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以法律为依据,不受部门、行业利益的局限,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不受其他单位的影响和干扰。我国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涉及的主要产品是针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的活动。(3)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由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本行业或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计划,指导企业按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创建名牌产品,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行业质量监督不能与国家监督等同,无权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实行行政处罚。(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顾客)或消费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协助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助顾客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揭露和投诉,进行一般质量争议的协调等工作。社会监督还包括媒体和电视、电台、报刊等的舆论监督。奥论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如2011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慢头事件”就是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上述的质量监督实施者的类型,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行使的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活动和监管体系。因此,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验证,并对检查、检验、验证的记录进行分析的活动。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八、 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其职责为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国家质检总局内设20个司(厅、局),即:办公厅、法规司、质量管理司、计量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食品生产监管司、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国际合作司(WTO办公室)、科技司、人事司、计划财务司、督察内审司、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另外,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向国家质检总局派驻了纪律检查组和监察局。国家质检总局对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认监委)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简称国家标准委)实施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下设15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行业学、协会挂靠在国家质检总局。为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全国共设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280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有质量技术监督人员18万余人。质检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其中几个重要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如下。(1)质量管理司。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有关事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组织国家宏观质量水平测评工作,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重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2)计量司。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进口计量器具的审批和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等。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司。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3号),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有关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相应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4)产品质量监督司。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实施QS标志制度。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检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5)食品生产监管司。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九、 质量改进工作的管理质量改进的目的是通过全员的共同参与,从质量、环境、安全、成本优化和顾客满意度等方面获取改进的潜能,不断改进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顾客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实现质量改进的目的,质量改进工作的管理包括对质量改进活动的组织、策划、测量和评审。1、质量改进的组织质量改进的组织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由企业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承担的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委员会;二是由员工参与的质量改进小组,就是质量改进的实施组织,即质量改进的执行团队。(1)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每个组织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负责质量改进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与任务是:提出质量改进的方针、策略和目标,明确指导思想,支持和协调。组织内各单位、部门的质量改进活动;组织跨部门的质量改进活动,确定其目标并配备所需资源以满足质量改进活动的需要;组织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自主管理小组)活动,实现质量改进目标;鼓励组织内每个成员开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质量改进活动,并协调这些活动的开展;评审和评估质量改进活动的进展情况等。(2)质量改进执行团队的主要职责。组织内各单位层次质量改进的职责是:识别并策划本单位的质量改进活动,并能持续开展;测量与跟踪质量损失减少情况,开发和保持一个使各工作人员有权力、有能力和有责任持续改进质量的环境。在跨部门的过程中,组织质量改进的职责主要是:规定过程目标,在部门之间建立和保持联系,识别过程中内外顾客的需要和期望,并转化为具体的顾客要求,寻找过程质量改进机会,配置质量改进所需资源,并监督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2、质量改进的策划质量改进活动应在策划的基础上付诸实施。质量改进策划是组织的管理者及质量改进管理机构的一个首要职责,应把质量改进目标和计划作为本组织经营计划中的一部分,以提高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并围绕减少质量损失来制订质量改进计划及实施方案。质量改进的策划要吸收组织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成员参与,以保证策划符合实际,并且具有可行性,可取得积极绩效,质量改进的策划应注意质量改进计划的点与面的关系,既要注意组织层面跨单位、跨部门的改进活动,又要注意把组织单位、部门层面的质量改进纳入计划之中,并制定有关的指导、监督、控制措施。质量改进策划要特别处理好主攻方向,把质量改进空间较大、可以取得明显绩效的项目作为重点,取得突破,扩大战果,带动全面,以获全胜。3、质量改进的测量每个组织都应建立一个与顾客满意度、过程效率相联系的测量系统。既可识别和诊断质量改进机会,又能测量质量改进活动的结果。一个良好的测量系统应能开展组织内各个部门及各个层次的测量,重点测量下列三个方面的信息。(1)与顾客满意度相联系的质量损失方面的信息,如对现有顾客和潜在顾客的调查,对同类竞争性产品和服务的调查,产品或服务特性记录,年收人的变化情况及顾客抱怨和索赔等。(2)与过程效率相联系的质量损失方面的信息,包括劳动力、资金和物资的利用,返工和报废等不满意过程输出,过程的调整,等候时间及周期,储运、库存规模、时间,不必要的设计及过程能力,稳定性的统计测量等。(3)社会质量损失方面的信息,如雇员满意度,污染和废物处置造成的危害等。所有测量结果均应进行统计分析,以了解其发展趋势,同时,也应测量与跟踪偏离以往情况“基线”的趋势,并把测量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管理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4、质量改进的评审质量改进活动要有激励机制,而激励机制的基础在于对项目绩效的合理评审。这种评审不仅在项目终结时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且在项目开展的每一阶段,也将推进活动的深入发展。评审主要考察质量改进各级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性、质量改进计划实施的有效性、质,量改进成果的顾客满意性及效率提高程度等。各级管理者均应定期评审质量改进活动的绩效。通过质量改进活动的定期评审,达到或确保:质量改进组织能有效地起到作用;完善和落实质量改进计划;完善质量改进的测量,引导向令人满意的方向发展;把评审结果反映到下轮质量改进策划中去。当然,通过质量改进活动的评审,也可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并对其采取适当的措施。十、 质量改进的内涵1、朱兰质量管理三部曲朱兰在阐述质量管理的过程时,提出了著名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改进”三部曲。当人们在讨论质量改进之时,把它置于“三部曲”的其中一个部曲的地位予以考察和审视,说明质量改进是建立在一些基本过程之上的,要想持续地进行质量改进,了解质量改进与质量策划、质量控制之间的关系,将加深和拓展对其的认识和理解。(1)质量策划。质量策划是以实现质量目标为其根本目的的,因此,其主要内容是致力于质量目标的制定,并且规定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需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源。质量策划是质量管理最初始的一个部曲,在策划中,确定顾客是谁、顾客需求是什么,由此才能开发产品,进而开发产品生产的过程。策划的输出即是把策划制订的整个方案输入运作部门来运行。质量策划对于新产品的设计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正是有质量策划,才能确保产品以顾客适用的特性提供给顾客。质量策划也可用于对过程的修改与完善,这时质量策划应广泛地吸收质量管理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必须修改的方面作为策划的输入,从而提出使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的目标得以实现的计划。(2)质量控制。质量控制针对这样一个事实,尽管进行了质量策划,但在实际的运作中,生产带有缺陷的产品总不能避免,由于质量低劣而需返工的产品总是不断产生,从而造成浪费。诚然,这种情况的发生,质量策划尚未做到尽善尽美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在运作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控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质量控制是一个必需的重要的质量管理部曲。有时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突发性的非策划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异常波动的情况很可能发生,这将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和浪费,这时质量控制的运作机制更应积极反应,采取预案措施,以确保运行过程回到正常状态,这是质量控制的又一个重要的内容。由此可见,质量控制确实是以“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的。(3)质量改进。质量改进是朱兰三部曲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部曲,只有实施质量改进,才能有组织地促成有益的改变得以实施,并达到前所未有的业绩水平,即质量突破得以成为现实。2、质量成本减少失误造成的质量成本损失是任何一个质量改进过程的主要目标。从根本上说,就是与钱有关的质量经济性,质量成本不仅是管理和投资方面的语言,而且还是衡量一个质量改进过程是否成功的最佳办法。20世纪50年代,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费根堡姆把产品质量预防和鉴定的费用同产品不合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一起加以考虑,首先提出质量成本的概念,质量成本是指为确保和保证满意的质量而导致的费用及没有获得满意的质量而导致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质量成本管理导则(GB/T133391991)采用国际上流行的“预防、鉴定和损失”质量成本模式(即PAF,P一预防;A一鉴定;F一损失),将质量成本项目分为五大类。(1)预防成本。预防成本包括质量策划费用、顾客调查费用、质量培训费用及提高工作能力的费用、产品设计和鉴定/生产前预评审费用、质量体系的研究和管理费用和供应商评价费用等。质量策划费用是指有关部门和人员用于策划所需的时间的费用支出。过程控制费用是为质量控制和改进现有过程能力的研究和分析制造过程(包括供应商的制造工序)所需全部时间的费用。顾客调查费用是为了掌握顾客的需求所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和分析所花费的费用。质量培训费及提高工作能力的费用是用于改进和提高质量水平所花费的相关费用。产品设计和鉴定/生产前预评审费用是为了鉴定设计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而评价试制产品或产品规范早期审批时所支出的费用。此外还包括生产前预评审费。质量体系的研究和管理费是指用于整个质量体系的和管理费用,以及辅助费用。供应商评价费用是指为了实施供应链管理而对供方进行的评价活动费用。其他预防费用还包括质量及可靠性组织机构的行政管理(不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及行政办公室人员的工资及差旅费)以及零缺陷计划、厂房设备维护等预防性措施费用。(2)鉴定成本。鉴定成本包括外购材料的试验和检验费用、实验室或其他计量服务费用、检验费、试验费、试验与检验装置的调整费,质量审核费用和顾客满意度调查费等。外购材料的试验和检验费用指由实验室或其他试验单位所进行的为评价外购材料质量所支出的费用,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可能用到的任何费用,还包括检验人员到供货厂评价所购材料时所支出的差旅费。实验室或其他计量服务费用指实验室计量服务有关仪器的校准和维修费用,以及工序监测等的费用。检验费指检验人员评价厂内产品技术性能时的支出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可能支出的有关费用,但不包括对外购材料的检验费用及机器设备、公用设施、有关工具或其他材料的检验费。试验费指试验人员评价厂内产品技术性能时的支出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可能支出的有关费用,但不包括对外购材料的试验费用及机器设备、公用设施、有关工具或其他材料的试验费。试验与检验装置的调整费指有关人员进行性能而调整产品及有关设备所需时间的费用支出。质量审核费用是用于产品和体系的审核费,包括内审和外审。外部担保费用指外部实验室的酬金,保险检验费等,顾客满意度调查费是为了了解顾客(包括内部)对产品质量满意程度而进行相关调查分析的费用。(3)内部故障(损失)费用。内部故障费用包括报废损失费、返工或返修损失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和内审、外审等的纠正措施费等。报废损失费是因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达不到质量要求且无法修复或在经济上不值得修复造成报废所损失的费用,以及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在采购、运输、仓储、筛选等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所损失的费用,不包括由于其他原因而废弃的材料。返工或返修损失费是为修复不合格品使之达到质量要求或预期使用要求所支付的费用,包括重新投入运行前的再次检验费用。降级损失费是因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而降级或让步所损失的费用。停工损失费是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停工所损失的费用。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是因处理内部质量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如重检验或重新筛选等支付的费用。内审、外审等的纠正措施费是指解决内审和外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和产品质量问题所支出的费用,包括防止问题再发生的相关费用。内部故障费用还包括输入延迟、重新设计、资源闲置等费用。(4)外部故障(损失)费用。外部故障(损失)费用。包括投诉费、产品售后服务及保修费、产品责任费等。投诉费是指在保单约定范围内,对顾客投诉的调查研究、修理或更换所支出的费用,或在保单期满之后用于顾客特殊投诉的调查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产品售后服务及保修费是指直接用于校正误差或特殊试验,保修产品或零件及用于纠正不在投诉范围的故障和缺陷等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不包括安装服务费及合同规定的维修费用。产品责任费是指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有关赔偿损失费用(含法律诉讼、仲裁等费用)。外部损失费用还包括失误引起的服务、付款延迟及坏账、库存、由顾客不满意而引起的成交机会丧失和纠正措施等费用。3、质量改进的意义质量改进强调的是突破和发展,不断提高质量水平,所追求的是卓越、零缺陷和一次成功。坚持不懈地进行质量改进,必然给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效益,所以质量改进是企业的一种创造性变革。组织内的每一项活动或每一项工作都包含着一个或若干个过程,质量改进就是通过改进过程质量来实现这些过程,它实际上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果和效率为目标的持续的质量活动。主动寻找改进机会的质量改进活动,质量改进应该而且必须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1)杜绝长期浪费,促进企业成本的降低。质量管理活动的一个根本性的目标在于降低成本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质量成本的降低一直是质量改进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在质量改进中,人们的目标除了显而易见地降低成本之外,还有降低长期浪费。长期浪费是指在产品生产的运作过程中,一定含有不合格事项而需要返工的工作。据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企业工作量的1/3是耗费在出产品缺陷而造成的返工上,并且这种浪费如果不采用改进措施加以制止,那么会不断地延续下去,形成长期浪费。降低长期浪费成为企业必须开展的一项长期工作,这一任务自然地落在质量改进上,并且消除与降低劣质成本是质量改进的持续活动,其空间之大往往使质量改进活动的每一次努力都总有收益,犹如一座挖掘不尽的金矿。(2)不断突破,提高产品质量和推动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有一对矛盾,即“维持”和“突破(或改进)”。维持呈现的特性是按照质量管理的预订计划和运行方案监督、保持运作的平稳、有序,努力排除各子系统空间的摩擦或碰撞、努力克服外界对系统的干扰和冲击,“稳定”和防止“混乱”是“维持”的基本目的。人们不能消极地低估“维持”的重要性,从“维持稳定”、“防止和消除”“混乱”的角度来看,“维持”是质量管理系统的生命所在,没有“维持”就没有“质量管理”乃至企业整个经营管理的“生命”。然而一个系统仅仅有“维持”是不够的,从系统内部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定有某些单元因长期运作而老化、死亡;从系统外部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系统必定会提出新的要求、新的标准、新的规则,系统不适应环境也必定导致死亡。这就要求系统调整、修正、改进、突破、创新,以给自身增添新的活力,以针对环境适应其新需求。因此,“维持”和“突破”各有其自身存在的依据和价值。“维持”是相对的,“突破”是绝对的。整个质量管理活动则是沿着“维持一突破一再维持一再突破”螺旋上升,每一个循环不是回复到原地,而是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实现了质的飞跃,从这种意义而言,质量改进是质量管理中一种最具生命、最富活力的突破因素。因此,质量改进必将推动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由此,把顾客需求合理地转化为对产品的质量特性的设计,构建产品生产的新的运作程序,以提升产品对顾客而言的质量信誉程度,这必将要求对企业原有的质量管理模式进行改进或创新,一个新的产品投入市场是否能取得成功,除了新产品的质量是否能完全满足顾客的需求或引导顾客产生新的需求之外,还必须有一整套高质量运行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予以保证。要求企业制定高效的促销策略,构建高质量运行的销售渠道,建立快速应对顾客反馈信息的服务机制,这些活动都必须高质、高效地进行,它必须在质量改进的层面上予以保证,离开了质量改进,离开了创新,企业是难以前进一步的。(3)改进过程,不断提高企业运作的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长期浪费离不开过程的改进,产品质量是质量策划所设计的“过程”的产物,而长期浪费则伴随产品质量同时产生,因此,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长期浪费,离开过程的改进就不能前进一步。所以,质量改进应在所有的生产过程及业务过程中进行,应设计新过程以替代原有过程,或对原过程进行突破性的修改。用系统论的观点来考察过程,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转换系统,具有输入和输出,转换过程的实现离不开人力资源和设施、技术、服务、管理等其他资源,并且输出并不是输入的等价物,而应具有系统的增强效应。据此改进过程应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以此对改进过程进行监控和测评,衡量其绩效。人们在强调对过程进行重新设计的时候,并不能忽视或放弃对过程的某一局部、某一阶段小过程的改进,要注意量的积聚可以导致质的飞跃,全过程的改进往往是各个小过程改进的总和与提升。在论及过程改进时,还应重视过程与周边环境的协同关系。输入、输出端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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