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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永高速公路(西段)霍州至永和关段质量管理体系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三局集团霍永高速公路(西段)六总队2011年5月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 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1第三章 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2第四章 质量管理职责3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措施4第六章 工程质量目标管理6第七章 工程质量事故7第八章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10第九章 工程质量信息管理11第十章 质量管理制度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各级质量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本项目质量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实现创建优质工程的预期质量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本项目合同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建工交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TJ1-14工区项目部的施工、竣工交接、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第四条:本项目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验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目标,遵守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做好工程质量回访服务,统一应用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认真执行质量奖惩规定,提高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第二章 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第五条:质量管理方针1、贯彻公司“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过程控制;创建人文环境,确保健康安全;不断创新改进,保证顾客满意”的管理方针;2、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行,实现“过程精品”管理;3、保证在合同约定内完成工程项目,同时不降低工程质量;4、发挥和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5、不断创新改进,促进质量管理工作日臻完善,保证顾客满意;6、遵守重庆建工交建遂资眉高速公路遂宁至资阳段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标准。第六条:质量管理目标:1、杜绝因施工质量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努力克服质量通病。2、实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3、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返工后检验合格率100%,分部、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4、竣工文件真实、齐全、有效,收集及时、编制规范,实现一次交验合格。第三章 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主要由项目部的各专业工程师、安质部长、专职质量工程师和检测工程师担任。工区分别设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工作。做到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人员稳定。见重庆建工交建遂资高速公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第八条:工区项目部设专职质量工程师,并依据工程规模和项目管理的需要,配置足够的质量检查管理人员。第九条:项目部的施工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工区各施工队的月质量计划考核评比和相关质量制度措施的制订。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各施工队日常质量工作的巡检工作、并对全线的隧道地质超前、特大桥线型应力监控量测及中心试验室关于质量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重庆建工交建遂资高速公路TJ1-14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工地试验室工程部安全质量部计量合同部材料部试验人员施工测量人员安全人员质检人员材料员各施工队第四章 质量管理职责第十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第十一条: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二条:各专业工程师和各管理人员是项目部现场直接实施人员,代表项目部开展具体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监控、质量检查、质量否决、质量奖罚等职责权限,并负责将情况上报部门或专职领导,对项目质量负直接监管责任;第十三条:项目部负责审核施工队质量计划,并负责本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的编制交底,标准、规范、制度、信息化的建立,牵头组织质量评比及检查通报、质量监控,实施奖惩。第十四条:工区项目部在质量管理上接受总承包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工区项目部质量负责人、技术质量管理人员、作业队长在质量管理上服从总承包项目部驻地或专业工程师具体业务的指导。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及措施第十五条:本工程质量控制,实行“全方位控制,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的三全控制手段。全方位控制:从质量行为、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安全保障、检测手段、施工组织、内外工作协调等进行全面控制。全过程控制:每个分项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复核、现场放样、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各工序的施工一直到该工程完工、检查、验收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全员控制:凡参加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每一个人都要增强质量意识,严肃作业作风,规范质量行为,时时事事按规范操作,坚持质量标准,用严谨的工作态度创造出优质工程。第十六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找出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检查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2、项目部应建立各项有效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程报检制度、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挂牌制度,过程检验制度、质量否决权制度、成品保护制度、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培训上岗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图纸审查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以及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工程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台帐制度等。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总承包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目标及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结合本工程所执行的条款、规范、规程,认真制定施工技术与质量标准。把质量目标分解到各工序,确保工序质量标准,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培训交底及验收控制(1)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质量目标、控制标准等进行培训交底。向总承包项目部提报技术交底台帐及各类专业作业人员名册。(2)材料、设备质量的预控a、凡涉及安全功能方面的有关产品,应有项目经理部质量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验,并按照相关程序报监理批准认可。b、对本工程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产品和设备器具,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采购,现场验收和检验,并按照相关程序报监理批准认可。c、未经检验或经检验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并对去向留下相应的记录。2、过程质量控制(1)、项目部负责工序质量控制。各工序必须按照专用技术条款规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操作工艺标准、质量目标进行控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按照规定制定工序检验制度,组织现场交验。(2)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或者应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的工程必须先做试验段工程,试验段工程经总承包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监理、业主、设计等单位参加检验,签字后方可全面实施。全面实施的标准不得低于样板质量标准。(3)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3、过程质量检查(1)项目部应及时对施工作业面和已完成工序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收集已完工工序的有关工程资料(包含各种检查验证记录、施工图片、音像资料等),审查后进行阶段性归档。(2)项目部应对首个检验批进行旁站,确定、调整检验批施工方案(法)和质量标准。并对所有检验批进行全面检查。第六章 工程质量目标管理第十八条: 为了提高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项目部必须实施质量目标管理。1、制定分项工程质量样板计划及实施方案,报总承包项目部审核备案。2、编制工程质量目标计划,并将其分解到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层层分解。报项目经理批准实施。3、贯彻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先做样板,特别是桥梁的墩柱、盖梁、上部梁体,路面、挡墙、水沟等,经总承包项目部认可后,方可展开全面施工。4、推广“四新”成果,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关键工序、质量通病要组织“QC小组”质量攻关活动,保证工程质量。5、工程质量资料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按规定收集、并制作音像资料。第十九条:项目部按照本办法相关章节中的奖惩规定,对实现质量目标管理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未完成质量管理目标的单位进行处罚。第七章 工程质量事故第二十条:根据(89)建设部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和(90)建设部第55号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事故按严重程度的不同来界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1万元以下。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1万元至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之间。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施工质量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人以上;B、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C、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人以上,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不满万元;C、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人以上,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万以上,不满万元;C、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第二十一条:事故报告程序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现场初步确定事故类别,属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用电话立即将事故的简要情况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属于一般的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属于质量问题,由工区项目经理部自行处理。当现场不能确认工程事故等级时,可先上报后定性。2、发生一般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将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上报总承包项目部。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理1、质量问题,由工区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2、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工区经理部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总承包项目部批准,各单位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组织工区项目经理部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项目业主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处理。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工区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按照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等。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缩小,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各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上报,或已报告上级单位,但未经批准擅自处理者;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自行修改,或用其他手段掩盖实情不如实上报者;3、有意缩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第二十四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调查研究和处理。质量部门负责调查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处理过程中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工作。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改变外形尺寸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处理方案及措施需经设计部门和监理、业主同意。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在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会造成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等问题进行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方面的问题时:政府监督部门发出的质量方面的通报、监理、项目部发出的隐患通知单、停工令;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点或工序;质量检查评比中资料方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工区试验室试验不合格项等。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作业队作好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跟踪验证。如因此类问题责任施工作业对受到相关部门(业主、总承包项目部)的处罚。项目部将对该施工作业队处以相同数额的经济处罚。第八章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管理第二十六条:做好交工交付使用后的服务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承包商信誉,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环节,项目经理领导要高度重视并亲自抓好质量回访、保修工作,必须建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具体做到:1、对所属工程交工交付后的保修工作负责;2、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向总承包项目部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当公布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地点,并说明保修范围、内容、时间及保修承诺;3、竣工交付使用后,总承包项目部应在缺陷责任期以内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对工程质量进行普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工区,责任工区应及时组织力量返修,达到功能要求,使顾客满意。第九章 工程质量信息管理第二十七条:项目部质量管理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软,硬件等设备,第二十八条:利用项目的信息化系统或网络平台,保证质量信息畅通,逐步实现质量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设置一名质量信息员。信息员应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并将质量信息准确输入质量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第三十条:质量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质量标准和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各种经验总结、数据分析、表格图解、文字说明、音像等资料。第三十一条: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小结分析和总结1、工区项目部需报送总承包项目部的主要材料:(1)、XXXX年XX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2)、XXXX年XX月完工工程质量报表(3)、XX工区质量系统人员统计表 (4)、XXXX年XX月质量工作小结统计表(5)、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 (6)、样板工程申报表。(7)、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的报告: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停工整改通知单。2、年度(半年)、月工程质量报表起止期和报送总承包项目部时间规定如下:(1)年度期为:上年12月26日起至本年的12月25日止。报表时间为本年度12月28日。(2)月度期为: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报表时间为本年度当月28日前上报。(3)质量工作的月分析小结、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等正式材料随报表上报。(4)工区项目部报送的报表、材料等应有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其中施工现场调查记录表可只报电子版。电子版本可通过光盘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第十章 质量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质量例会制度1、为使参与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各方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质量状态,在固定时间内进行沟通,并达到共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 促进本项目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科学地搞好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总承包项目部采取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制度。2、项目质量例会分旬、月各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部应立即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工程质量例会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召开,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参加会议。3、质量例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4、质量例会要做好质量例会登记表、质量例会记录表、会议签到表(见附表),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工区,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5、质量例会内容 (1)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地点为项目部会议室,具体时间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通知。 (2)参加人员要求 A、项目部参加人员: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质量部长。B、施工作业队参加人员:各施工作业队长,下属各施工班组。(3)会议内容 A、质量管理状态、存在的质量问题。 B、解决质量问题的办法。 C、质量管理要求。 D、相关部门质量要求。 E、其它相关内容。F、会议由总承包项目部主持。 6、重要会议记录 (1)由业主、总承包项目部、监理、设计、质检站参加和召开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各类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会议内容。如(各种交底会、单位、分部工程验评等) 。 (2)“月份”质量例会等会议内容均由项目部认真做好内容记录,并在有效时间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队传达执行。 7、会议纪律 (1)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迟到者每次每人罚款50 元,如有紧急情况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会议召集人请假获准,无故未经批准不参加者,罚款100 元且承担不知情所造成的工作责任。 (2)会议内容要简明扼要,强调重点,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案。质量例会各类附表样式:附表一、质量例会登记表序号会议名称主 要内容标题会议时间记录人备 注附表二、质量例会记录表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附表三、会议签到表序号参加单位职 务姓 名签到时间第三十三条、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并进行质量评比打分排名。由项目部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总工、副经理、安全质量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参加,组成检查评比组。主要检查各施工作业队运行情况、现场工程质量等,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地分析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限期整改。1、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各级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及专职质检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2)质量检查人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程序文件要求去做,及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2、各阶段质量控制检查要点(1)事前预防、制定措施、明确目标 A、准备工作的质量检查;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重点作好对特种工种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设备性能、到场数量及型号检查;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能力,试验设备的配备和性能检查。B、施工工艺检查。包括进场原材料检查检验;技术工人技术水平检查(焊工操作证、机械手操作上岗证、电工等技术等级)。(2)过程控制工区项目部在施工过程接受总承包项目部以下几方面的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规范执行情况检查;试验路段施工质量检查;工序交验、分项验收质量检查;工艺流程质量检查;工地半成品材料检查(配合比、拌和质量、运输等);产品形成过程质量检查(路基的铺筑、整平、碾压等,高程控制;路面的铺筑、碾压等,砼产品的拌和、振捣等,钢筋绑扎、模板校验等);质量管理交流。(3)质量控制总结质量检查评定;质量收集归档,质量总结,质量缺陷修复,返工项目的质量再控制。(4)不同阶段的质量保证体系运作要求A、事前预防。要求对质量进行超前管理,有预见性,充分估计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对质量形成威胁的因素,事前研究方案加以消除。b、事中过程控制。要求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全员、全方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至每道工序,每一操作,不放过每一影响质量的细节。c、事后质量检查总结。归纳总结质量管理经验,值得推广的继续保持的质量管理做法,应引以为戒的质量管理教训,防止以后再发生的措施。3、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质量控制采用一系列检测、试验、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按照质量策划和质量改进的要求,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的实现。根据公路施工的特点,在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2)充分发挥人的作用的原则(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5)坚持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4、施工质量因素的控制要点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5、工序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项目经理部工程师应主要作好各工序质量控制,并应着重作好以下几方面的控制工作。(1)严格遵守工艺规程(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3)及时检验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并主动予以控制(4)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进行强化控制管理,使工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5)设置质量控制点的要点。技术复杂、精度要求高、不易控制达标的环节,按质量控制危害程度,作为质量控制点来设置。6、关键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1) 地质调查:工区在施工前应对滑坡、断层、软基等不良地质地段,应视情况进行地质调查,查明地质情况(包括滑动层位置、断层位置、软土厚度和性质),认真查对设计资料,分析设计是否符合实际。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以满足施工要求,保证安全质量。(2) 高填路堤:高填路堤是指填方路基高度大于15米的路段,应采用强夯对路堤进行补强压实处理。强夯施工前应进行试夯。以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和工艺。路堤材料同一般路堤,宜优先选用强度高、稳定性好的材料。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时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达到规范规定的压实度后,方可进行强夯补强压实。第一层强夯高度以填方高度为612米范围开始,其上路堤每填高68米强夯一次,达到上路床顶面时应强夯一次。位于曲线超高路段,强夯层顶面横坡应与路面横坡一致。设计采用夯锤重1012吨,提升高度10米,锤径2米,夯点按正方形布置,间距3米,单点夯击次数为4击。夯击遍数暂定为2遍,可根据试夯资料进行修正。高填路堤应优先安排施工,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预留路堤沉降、高度、宽度,并进行动态沉降、位移观测监控。为避免路堤自身不均匀沉降致使路面开裂,一般采用在路面结构下设置三层土工格栅。(3)浸水路堤:对于沿河沟、水塘等浸水路段,均采用浸水路堤。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采用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如挖方中碎(卵)石或石质坚硬不易风化的灰岩、砂岩、片、碎石等,要求所填材料浸水后强度变化不大,当堤外水位变化时,堤身内的水可自由渗出。不致产生渗透压力而影响边坡稳定。重粘土、浸水后容易崩解的岩石、风化的石块、盐渍土及其它不宜用作路堤填筑的一般路基填土,均不宜用作浸水路堤的填料。在浸水路堤设计水位50厘米范围边坡面采用M7.5浆砌片石护坡防护。对受河水冲刷影响的局部路段,设置挡土墙以保证路堤稳定。(4)不良地质软土地基;软土地基处理包括:挖除换填、抛石挤淤、设置垫层、超载预压、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粉喷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砂桩、强夯、铺设土工织物等施工方法。并应进行路堤沉降观测。A、挖除换填:本工程设计对软弱土层厚度小于等于3米的路段,一般采用I、II、III、IV型办法处治,I型适用于需换填至基岩面而且地下水不丰富的路段,或基底压实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零填挖路段。在原始地面以上20厘米至基岩面之间换填合格填料。II型适用于换填至基岩面而且砂砾、碎石等透水性材料丰富的路段。在原始地面以上20厘米至基岩面之间换填砂土、砂砾、碎石等透水性材料。III型适用于只需换填到地土体硬层、且砂砾、碎石等透水性材料丰富的路段。在原始地面以上至土体硬层之间换填砂性土、砂砾、碎石等透水性材料外,在下面大于30厘米的封底层需换填粒径3060厘米的片、块石封底。IV型适用于水田、软基等地下水丰富的路段。在原始地面以下至换填底土体硬层之间均需换填粒径3060厘米的片、块石,在地面以上20厘米分二层砂土、砂砾等材料,下面的10厘米需填筑粒径小于10厘米的碎石、砂砾嵌缝。砂砾、碎石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不含有机质、粘土块和其它有害物质。砂砾最大粒径不大于53毫米,含泥量不大于5%,粉砂不得作为换填材料。片石需有良好的水稳性、抗风化性和较好的强度。一般采用弱风化砂岩、灰岩,不得采用泥岩、页岩和泥灰岩。施工前应先开挖纵横向排水沟,排除地表积水,然后清除软基。换填需采用分层填筑,分层厚度及压实度与路堤部分相同。换填压实后的顶面应高于地面不少于20厘米,并作成单向或双向坡,以利地下水的排除。采用III、IV型处治时,片石封底需用激振力不小于40吨的重型 压路机碾压至不出现弹簧现象和明显压痕为止。B、抛石挤淤:抛石挤淤一般用于填土高度大于6米的冲沟田路段、鱼塘、堰塘、水库、烂泥凼等常年积水、或排水不畅等低洼地段。抛石的片、块石粒径4050厘米(明显较深地段50100厘米),用于嵌缝的细骨料粒径小于10厘米,含泥量不大于5%,并具有良好的透水性。抛石要求:当软土地层平坦时,从路堤中心呈等腰三解形向前分层抛填,渐次向两侧对称抛填至全宽,使泥沼或软土向两侧挤出,当软土地层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分层抛填,并在低侧边部多抛填,使低侧边部有约2米的平台顶面。抛石挤淤程序:清表、分层抛石至软土面或水面、小型石块填隙垫平;每层厚度6080厘米,用击振力不小于40吨的重型压路机碾压,重复抛填至原地面以上50厘米,填细骨料碾压,最后填垫层后再进行正常填筑路堤。碾压质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压实沉降差法和沉降差曲线法。压实沉降差法,沉降差平均值小于810厘米。标准差小于56厘米;沉降差曲线法:作“碾压遍数沉降差曲线”,待曲线走势平衡后即可,每条曲线点数不小于四个。C、碎石桩:对于填方高度大于15米地段处于过湿土或软土厚度大于5米路基进行处治。采用振动沉管碎石灌注桩,辅以土工格栅和砂砾垫层共同处治。桩径5080厘米,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间距1.21.8米,可根据地质情况验算后进行调整。桩顶铺设50厘米的砂砾或碎石垫层,铺设砂砾垫层前,应开挖纵、横向排水沟,将积水排干。砂砾或碎石垫层最大粒径为50毫米,其中小于0.5毫米的颗粒含量应小于10%,通过5毫米筛孔的粒粒应不大于5%。施工前应复查碎石桩处理范围内过湿土层厚度及强度,碎石桩长度应穿过过湿土层达到底部的基岩。路堤填筑时间不少于618个月,填筑过程中应进行沉降和稳定性观测,严格控制填土速率,以免由于加载过快而造成土基破坏。控制沉降标准为: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昼夜不大于1厘米;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昼夜不大于0.5厘米,填筑速率应以水平位移控制为主,如超过此限度应立即停止填筑。路堤竣工后均应预压6个月,方可进行路面、边坡防护等工程的施工。为保证路堤自身的强度和工后沉降,设计要求路堤每填筑3米高度采用冲击碾压20遍进行补充碾压。(5)对挡墙背、涵台背、桥台背,回填前必须将松土、杂物认真清理干净,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能进行回填。回填必须使用礁石土、砂砾等易于压实、沉降小、水稳性好的透水性材料分层填筑,或者采用不透水材料,要求填料最大粒径不大于10厘米,并分层压实,重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地方使用专用机械进行压实,不论使用何种方式压实,均须保证填料达到密实平整,压实度不小于96%,从根本上消除因三背回填不认真,产生下沉导致路面开裂变形。(6)路面施工:路面施工之前必须对路床进行严格的转序检测,包括弯沉值、承载比、压实度三项强度指标及纵断高程、横坡、平整度、宽度等几何尺寸,其中任何一个指标达不到要求,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检测合格为止。为保证路床有较高的强度和均匀性,在转序检测前应采用重型压路机全断面进行碾压,派人跟踪检查,发现有局部松散弹簧等现象要立即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现行的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路床、底基层的强度及其均匀性(弯沉值的偏差系数)。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路面材料的来源,未经批准的路面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路面施工。路面材料应存放于硬化处理的存放场地并分类堆放,同时设防雨棚。路面施工工区在路面结构层施工前,均应铺设长度为100200米的试验段,试验段的目的是为验证混和料的质量和稳定性,检验施工单位采用的机械能否满足备料、运输、摊铺、拌和和压实的要求和工作效率;以及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适应性。试验段确认的压实方法、压实机械类型、工序、压实系数、碾压遍数和压实厚度、最佳含水量等均作为今后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依据。在已完成的垫层上每一作业段或不大于2000m2随机取样6次,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进行压实度试验。底基层、基层混和料应采用厂拌法。运输较远时,应覆盖苫布防止水分蒸发;摊铺机应采用批准的机械进行,应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匀的把料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压实采用1215吨压路机进行碾压;接缝、养生、气候条件均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取样试验应在施工现场每天进行一次或每2000m2取样一次。7、 质量缺陷(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如发现与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所不相符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A、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总承包项目部驻工区工程师应及时制止,责令工区项目经理部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不称职的施工人员;同时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B、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总承包项目部驻工区工程师应立即向工区项目经理部发出停工令(先口头后书面)。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要求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在以后的施工中不再发生类似质量事故,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C、当发现因设计缺陷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时,工区项目经理部须及时提出报告报总承包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由总承包项目部及设计、业主、监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总承包项目部须及时组织缺陷责任工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A、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工区项目经理部提出修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总承包项目部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工区项目经理部进行修补。B、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C、对“让步接收”的工程,须由上级主管单位、总承包项目部、质量监督站、设计院、监理单位、共同研讨,协商决定,但其前提是“让步接收”的工程必须不影响工程的预期使用目标。第三十四条 质量评比考核奖惩制度1、评比考核时间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并组织质量打分评比排名。2、奖罚原则 为了完善本项目工程质量的激励政策,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特制订适用于本项目所属各施工队和人员的质量奖罚管理规定。3、资金来源(1)本工程综合评比办法中关于质量方面的资金。(2)各单位质量罚款。4、奖罚范围(1)奖励范围:项目经理部按照合同和总承包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本工区质量保证计划及措施等要求,圆满完成本月工程施工计划并达到工序检验一次合格率100%,同时未出现质量问题,按照专项奖励基金的奖励办法,实施通报表彰或奖励。(2)处罚标准:a、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或受到第三方质疑、警告的单位。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b、因管理责任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单位处罚5万元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处罚20万元;c、发生业主或用户投诉、媒体曝光等并对项目信誉造成较大损害的工区,视情况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d、质量管理内业资料混乱,资料不齐全,不准确,弄虚作假,竣工后长期因资料问题不能及时交付验收;质量信息不能及时上下传递,影响质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e、施工现场存在违规操作,经多次劝阻,仍然没有改进的;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f、不能履行岗位质量管理职责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建议更换工作岗位。g、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事故的个人,视情节严重,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h、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将给予停工整顿、撤换责任人直至要求撤场。5、实施程序(1)奖励实施:a、项目部质量检查评比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总工程师、副经理、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评比组,对工区作业队的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现场工程质量、资料等进行检查评比。对质量工作做得好的施工队通报表扬,对质量差的施工队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作出相应处罚。b、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制定奖励实施方案细则,报主管领导审核后,经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通知有关单位,实施奖励。c、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样板工程、优质工程、优秀个人评比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部提名,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奖励。d、获奖施工队的奖励分配原则由各施工队制定细则进行奖励,自行分配,其奖励分配方式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备案。(2)处罚实施:a、发生处罚情况时,由当事人填写罚款单,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审核,上报项目部领导批准。b、凡受罚施工队及个人的罚金由项目部根据安全质量部的罚款通知单直接从质量奖励基金中扣除,并对受罚施工队、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c、工区按照制定的奖罚细则,根据岗位人员职责实施处罚,其中项目负责人本人处罚总金额的20%,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人处以总金额的10%。d、项目部采用的处罚表格适用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及停工整改通知单。附表样式:附表一.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受罚单位(人员)受罚原因处罚意见罚款金额(大写)罚款单签发部门(盖章)年月日 受罚单位财务章年月日收款单位财务章年月日注:此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签发人: 收签人:附表二.停工整改通知单编号:签发部门签发日期整改单位收到日期存在的问题:签发人:整改要求:签发人:实施情况:整改方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验收情况:验收方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处置意见:签发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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