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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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一、立项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 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 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 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 应提交的其它文件。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 5 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 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 4 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 3 个工作日内上报。(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 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 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 请报告(一式 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 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 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 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 资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 4 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 3 个工 作日内上报。二、环保审批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 定(2009年第 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 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 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09 年本) (2009 年第 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 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 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 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执行。(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 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 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 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 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 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 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 材料.权限内的 3 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 上报审批。(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审批登记表、备 案表及其软盘或光盘(苏州市统一格式);3.所在地环保部门的 初审意见;4.敏感项目提供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技术评估意见;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6。发改 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7. 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8。敏感项目提供公众参与意见。权限内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电子文档;2。审批 登记表、备案表及其软盘或光盘(苏州市统一格式);3。所在地 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4。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技术评估意见;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6。发改 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7. 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8。提供公众参与意见;9。若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需 提供污水处理厂接纳证明,若排入水域需附水利部门意见。权限 内的 5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五、规划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规划窗口办理。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所在镇、 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2。意向选址位置的 1:1000或 1:2000 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 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上述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涉及产业政策(发改委)环保、消防、交通、水利及相关管线等 方面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六、用地预审用地预审由国土窗口受理。所有新增建设用地均须凭发改委或外经局立项批文、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书)、矿产资源管理所提出的地质灾害性评估报 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相关资料到国土局耕地保护科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 内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用地单位逐级向上报 批。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窗口办理。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选址红线图);2. 建设项目的有效批文 ;3。国土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须加盖公 章);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上述资料齐全,2 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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