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开放本专科)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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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开放本专科)复习题黔东南电大: 杨旭 2010-6 一、名词解释:1、公司法P19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P89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一人公司时注册资本必须一次性缴纳而且最低法定资本为10万元,当其公司承担责任时,如果不能证明其生活来源的消费独立于公司效益,其承担无限责任。3、国有独资公司P12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P130 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5、公司设立P45 公司的设立是指发起人为了使公司成立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及所经法律程序的总称。6、累积投票制度p150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表决制度。7、高级管理人员P154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2项的解释,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8、上市公司P157上市公司是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它具有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9、独立董事P160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10股票P163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它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1)股票是证明股东权的证权证券;(2)股票是要式证券;(3)股票是有价证券;(4)股票是流通证券。 11、股东平等原则P145 所谓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在一切法律关系中,按照股份数额比例而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12、公司债券P191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3、法定公积金P225 也叫强制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的比例和数额由法律直接规定,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加以改变。14、公司分立P238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15、公司清算P247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16、公积金P225 公积金,又称储备金或准备金,是指为了巩固公司的资本基础,维护公司信用,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弥补可能发生的经营亏损,公司按照法律、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依法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不作股利分配而留存于公司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基金。 二、单项选择题1、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可将公司分为( D )。A、上级公司与下级公司 B、总公司与分公司C、大公司与小公司 D、母公司与子公司2、公司一经成立,便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 C )。A、财产经营权 B、财产所有权C、法人财产权 D、财产收益使用权3、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C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4、公司以其( A )为住所。A、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C、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地 D、总公司营业部所在地5、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因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下列哪个选项所列之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A )A、执行董事 B、监事会主席C、董事长 D、股东大会指定的负责人6、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后,取得法人资格的日期应当是( C )。A、公司获得设立批准之日 B、公司设立公告发布之日 C、公司营业执照颁布之日 D、首次股东会召开之日7、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C )。 A、50% B、30% C、25% D、20%8、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 B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A、三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B、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C、五十个以下 D、三十个以下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 A )召集和主持,并依法行使职权。P109 A、出资最多的股东 B、公司的临时执行机构 C、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 D、出资额超过半数的股东10、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D )P112A、要求重新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B、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讨论和表决C、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会D、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1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 C )。 A、五人以上 B、二人以上 C、二到二百人 D、五到二百人1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B )。A、10% B、20% C、30% D、50%13、甲、乙、丙、丁、戊分别出资10万元、20万元、10万元、30万元、15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经营期间,丁提出将自己的全部出资转让给自己的弟弟小丁。在对该转让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丙表示不同意转让,但又表示不购买丁转让的出资额。那么,丁能否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小丁?( C ) A、丁不能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小丁,否则即违法B、甲、乙、丙必须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购买丁转让的出资C、甲、乙、丙应当购买丁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就视为同意转让,丁就可转让D、甲、乙、丙必须共同购买丁转让的出资,否则承担连带责任1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就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 必须经超过全体董事的( A )通过。 A、1/2 B、1/3 C、2/3 D、3/415、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C )。 A、2000万元 B、1000万元 C、500万元 D、300万元16、根据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C )万元。A、三 B、五 C、十 D、十五17、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解散,必须经下列何种程序做出决议( C ) A、股东会的一致同意 B、股东会的过半数同意C、代表2/3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 D、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8、国有独资公司是( D )的一种特殊类型。A、上市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独资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19、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实行( D ) A、法定资本制 B、资本分期缴纳制 C、授权资本制 D、折中授权资本制20、纪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该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他并未成为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新公司法规定,他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在( D )转让。 A、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后 B、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 C、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后 D、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后21、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增为公司资本时,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B )。P226A、20% B、25% C、30% D、35%2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 D )A、三到十三人 B、三到十五人 C、五到十五人 D、五到十九人23、甲、乙二人共同出资6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不大,二人决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而不再另设董事会,由乙担任财务负责人,此外,他们又聘请了丙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 D ) A、甲 B、乙 C、丙 D、甲或者丙24、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C ) A、1/6 B、1/5 C、1/3 D、1/225、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 C )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26、王某,原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2006年2月17日离职,请问王某所持的该公司股份何时可以转让( B ) A、2006年2月17日 B、2006年8月18日 C、2006年8月17日 D、2007年2月17日27、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D )。P93 A、50万元 B、30万元 C、10万元 D、3万元28、某外国公司拟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分支机构,遂聘请一中国律师作咨询,该律师就分支机构 的法律性质和设立条件、程序作了解答,下列所列解答中,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有( D )。 A、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具有该国法人资格; B、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C、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亦受中国法律保护; 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按照该国法律规定。29、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准备与乙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由( C )作出决定。 A、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B、该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会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主管部门30、我国现行公司法于( D )正式实施。A、1993年12月29日 B、2005年10月27日C、1994年7月19日 D、2006年1月1日 3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 B )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应当 B、可以 C、不能 D、自愿三多项选择题1、依照我国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主体投资( ABCD )。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C、外资企业 D、合伙企业2、公司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他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ABCD )。 A、资产受益权 B、重大事项决策权C、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D、公司破产、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3、下列哪些职权,必须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行使( ACD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D、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下列哪些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BCD )。 A、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B、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的形式 C、公司修改章程 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下列哪些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BCD )。 A、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才能行使( ACD ) A、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公司连续三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三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C、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7、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下列人员哪些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ACD )。P156A、公司董事长柴某 B、公司职工高某C、公司所在市的政协副主席张某 D、公司总会计师孔某8、下列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中,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有( ABC )。 A、合并与分立 B、解散 C、增减资本 D、发行公司债券9、下列哪些人员,依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A D )。A、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C、担任因违法被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D、个人负债达三十万元且到期仍未清偿的人10、有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正确的有( BCD )。 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 B、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三万元 C、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外,不少于五百万元 D、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11、公司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他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ABCD )。 A、资产受益权 B、重大事项决策权C、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D、公司破产、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1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下列哪些方式作为出资( ABCD )。 A、货币 B、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C、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D、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等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下列哪些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BCD )。 A、公司董事长就公司重大紧急事项提出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B、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 ABCD )具有约束力。 A、公司 B、股东 C、董事、监事 D、高级管理人员15、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行使的职权包括( BCD ) A、召集股东大会 B、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C、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D、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16、股份有限公司向下面哪些主体发行股票时,应当采用记名股票形式( AC )。A、发起人 B、控股股东C、法人 D、其他组织和公民1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面哪些情形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 ( ABCD ) 。A、减少公司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18、公司法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设立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下列哪些属于这样的规则( ABCD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B、公司合并的, 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四论述题1、 简述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P11_P12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其以一定上的股份被母公司所拥有,并因此受到母公司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还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2、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P87_88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最大的差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承担责任和分配盈余,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股份是等额的,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总数承担责任和分配盈余.其他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简单,人数有限制,股份转让有严格的法定条件.而股份有限公司理论上没有人数的限制,设立程序复杂,股份可以自由转让. 首先,注册资金要求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求要低的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500万元人民币,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只要3万元就行了。 第二,股东人数。有限公司不超过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人数限制。 第三,有限公司的成立一般只要注册就行了,而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后才可以注册。 第四,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上市。3、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哪些?P114答: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4、 试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P115答: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般义务,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人员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己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勤勉义务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义务在形式上的表现。5、 什么是公司债券?比较分析其与股票的异同;P191 193答: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坏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与股票都是有价证券,是公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两种重要方式,都要受到公司和证券法等法律规范的调整。两种不同主要表现在:(1)两者所表彰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2)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3)投资者所享受的权利不同。(4)发行公司的种类不同。6、 简述公司解散的原因;P246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1条及183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公司自愿解散。公司自愿解散,是指因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作出决议所导致的公司解散。(2)公司被强制解散。根据公司被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所导致的公司解散。(3)公司被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4)公司破产解散。公司破产解散,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而导致的公司解散。7、 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原则及限制。P168-171答:基于股份转让对股东河公司的重要意义,股份一经发行,转让就成为不可避免。因此各国公司法都规定股份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因此,为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个够公司法都对股份转让作了必要的限制,以便将股份转让肯产生的弊端限制在尽肯小的范围。我国公司法也采取这种做法,首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同时从减少股票投机、稳定公司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股份转让作出了如下限制:(1)对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并缴纳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成立之后,发起人即转为股东。(2)公司法地142条地2款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3)禁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我国公司法第143条规定,除法定情形之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4)对公司 股票质押的限制。公司法地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8、 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主体独立,那么就必须健全公司法人格制度,请分析公司法人格否认是否与之矛盾,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P68_69答:两者是不矛盾的。市场主体的独立地位是为了在市场机制的运做中,明晰权利和义务的归属者,更好的落实市场主体的责任,市场主体地位制度是市场高效运转的必要条件。而公司法中的人格否认制度是说在公司的股东、主要负责人员等在公司的运转过程中滥用股东权利或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否认公司的独立性,揭开公司面纱,追究其背后股东等相关人员的责任。9、 试述法定资本制的内容及其利弊。10、五、案例分析:案例1:爱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监事会全部七名成员坚决反对,但董事会坚持决议。于是,监事会中的三名成员联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监时股东会议。除两名股东因故未参加股东会以外,其他股东全部参加。与会股东最终以2/3人数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认为会议的表决未到法定人数,因而决议无效。董事会认为,监事越权召开股东会,会后又对会议通过的决议横加指责,纯属无理之举。问题:(1)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3)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答:(1)该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增加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由股东会作出。(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合法.公司法规定,1/3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由三名监事召集,该公司共有监事七人,达到1/3以上。(3)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无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应当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此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只是参加本次股东会的2/3股东通过。案例2: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立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问题:1、 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 饮料公司设立的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务应如何承担?3、乙转让股权时应遵循股权转让的何种规则?答:1、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法上属于公司(或法人)分立。分立前饮料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 3、乙转让股权时应遵循: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或购买权)。案例3: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答:(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A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3)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都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 案例4:甲公司是由张氏兄弟三人于2001年11月各投资20万元发起成立的服装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28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李某是一个经营服装百货的个体户,在2000年曾因拖欠某服装厂贷款,被法院派决败诉,并将其商店的财产和他个人的摩托车变卖偿还债务。之后李某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开拓市场,经其努力经营,其商店恢复生气,同时与甲公司建立了长期业务往来。2002年6月甲公司从李某处批了一批工作服,欠下20万元迟迟未还。甲某向法院起诉甲公司归还贷款,法院判决李某胜诉,但甲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已无力偿还债务故迟迟执行判决。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张氏兄弟,要求变卖张氏兄弟的个人住房以抵偿债务。问题:李某能否要求张氏兄弟承担责任?答:李某不能要求张氏兄弟承担责任。 如果没有其他债权人起诉申请甲公司破产,或者张氏兄弟没有申请甲公司破产,李某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取得债权人地位,从破产财产中获得赔偿。 理由很简单,因为是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的财产支付,不能以股东个人财产支付,除非李某能够证明,张氏兄弟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可以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由张氏兄弟偿还公司债务。案例5: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任命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答:(1) 丁未做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2) 乙、丙均主张优先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 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丁直接提起诉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6: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等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答:(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达到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已超过了30%的最低限额。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而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不得劳务、信用、商誉、特许使用权出资。甲和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而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其余部分股款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甲、乙的股款都在两年内缴足,而丙则拖到了第三年。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作出规定。案例7:某房地产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后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公司年底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经营亏损,亏损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某股东据此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决定于次年4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3月20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向所有的股东发出了会议通知。通知确定的会议议程包括以下事项: (1)选举更换部分董事,选举更换董事长; (2)选举更换全部监事; (3)更换公司总经理; (4)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5)就公司与另一房地产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在股东大会上,上述各事项均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发生亏损后,在股东请求时,应否召开股东大会?为什么? (2)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过程中,有无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地方?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答:(1)应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了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法第101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第一项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无权选举更换。 第二项不一定能更换全部监事,看有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了。 公司法第38条 (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三项股东大会无权更换总经理 公司法第47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第五项合并决议仅有半数通过是不够的。 公司法第104条 (表决权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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