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办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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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BSZNT100178000*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办事指南(完整版)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4日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办事指南(完整版)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 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 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 废的。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申请内容、范围和条件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 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 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 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 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 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 偿。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 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 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 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 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 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 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 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 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 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 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 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三、实施机关师宗县国土资源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办理四、许可条件(一)予以许可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 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 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 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范围条件。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政府核准本项目实施的相关 批文、批复、批示、公告及会 议纪要等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2书面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申请”,说明收回注销土地证 原因、依据及具体事项,并说 明补偿安置是否到位。若安置 补偿未到位,需承诺同意按协 议约定方式安置补偿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 记证书),宗地图原件及复印 件1份申请人自备4原土地使用权人“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证土地权属情况说明”(说明该地块四至清楚、经济 关系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法 院查封与抵押登记记录等)。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5拆迁补偿协议或国有土 地收购协议,补偿票据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签注 盖章日期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注:申请材料所需文书、表单可从XX网站下载或者在受理部门领取。八、办结时限受理时限:5 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3 个工作日。九、许可收费及依据不收取任何费用。十、办理流程(一)申请:1.窗口受理: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乘车方式:自驾或步行2.其他受理方式:具体以公告为准。(二)受理:符合受理范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现场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 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补 件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对不在受理范围、申请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 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审核受理后5 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流程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政府审批,审批 通过后,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出具书面批准文件。 对不予许可的,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送达方式:到师宗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十一、许可服务(一)咨询1.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师宗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电话咨询:0874-5750336(3)网络咨询:暂不受理(4)信函咨询: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咨询回复回复机构: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回复时限:20日内回复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回复(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县公告的行政审批查询平台查询事项办理进程。(三)监督投诉窗口投诉: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874-5757870网上投诉:暂不受理 信函投诉: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名 称:师宗县人民政府或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原交警大队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申请。行政诉讼 的部门名称:法院 地址:麒麟区法院十二、附件附件 1 办事流程示意图审核申请材料图 1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附件 2 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经审查,提交的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xxx国土资源局决定予以受理。(印章)年 月 日附件 3 补正材料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经审查,提交的申请,经审核,该申请材料存在以下问题:请补正上述申请资料。(印章)年 月 日附件 4 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查,提交的申请,xxx国土资源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XXXXX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印章)年 月 日附件 5 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XXX国土资源局:我单位于XX年XX月XX日取得,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予以配合办理许可手续,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附件 6 不予批准决定书不予批准决定书根据有关规定,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受理后,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存在以下问题:XXX国土资源局决定不予批准。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XXXXX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印章)年 月 日附件 7:予以许可通知书(示范文本)准予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许可通知书申请人你提交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收悉。经审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同意收回。批复如下:、同意收回xxx位于X国有土地使用权。二、该宗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不动产权证书号):XXX, 土 地使用权面积为XXX平方米,证载用途为XXX,土地使用权类型 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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