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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观念、特征与意义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提要】 民法对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来完成的。 民事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符合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 从静态的角度观察,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从动的角度观察,民事法律关系因为特定的民事法律事实而发生、变更和消灭。,【重点问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民事权利的分类、行使与保护 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5、民事法律事实,引例1: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要钱治疗,甲便给乙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乙接收,并表示谢意。三年以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以该款系赠与以及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问题:本案为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分析:案例所涉及的实际上就是对民事法律事实的判断问题。甲送钱、乙接受实际上就意味着双方通过各自的行为默示的成立了一个合同。合同性质上属于法律行为,合同所引发的法律效果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从甲的意思表示看其只是允许乙使用这笔钱,并无赠与的意思,因此应认定为借款合同关系。,引例2 :甲和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甲遂精心准备一桌饭菜,耗资600元,并备好酒一瓶,价值400元。但周日中午乙一时心情不好,没有前往。该饭菜只能由甲夫妇自己吃,酒没有喝。甲提出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甲能否就其损失要求乙承担民事责任?,分析:甲邀请乙吃饭的行为,性质上属于社交行为或情谊行为。当事人并无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未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即便乙夫妇爽约,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了解:1、人无时不刻不在民事法律关系中。2、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形式。它的实际内容则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关系如财产所有关系、使用关系等。,其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思考: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06年司考) 甲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甲不知乙不慎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甲应同事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分析:本题的考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答案为。 尚未进入缔约阶段,不具有法律意义; 双方不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乙对甲的身亡没有过错,二、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2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确认的法律关系,具有特定的范围。 3、民事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民事主体的私益。,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一)与日常生活相关联。 (二)对民法理论的意义。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 (三)对民法实务的意义。民事法律关系是实务中处理民事案件最基本的方法论,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构成 引例:甲委托乙 ,到广东丙厂采购时装5000套,乙到达广东丙厂以后,通过洽谈,签订了购买时装5000套的合同。请分析:此案中包含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各由什么法律事实引起?并分析每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有两种含义: (1)就特定权利而言指该特定权利的归属,例如某街某号房产的所有权主体为某甲; (2)抽象而言,系指可以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例如幼儿虽无意思能力也可成为民事权利主体。 2、分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分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物: 是指有一定形体、占据一定空间,能够为人掌握、利用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包括天然存在的和人工制造出来的物质财富。 行为: 指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活动以及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活动。一般包括三类:一是给付财产的行为;二是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行为;三是直接提供劳务和服务,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 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包括各种科学发现、发明、设计、作品等。商业标志是商业活动中使用的用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的标志,如商标、商号等。,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与身份利益。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所以它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而是客体要素。其中,人格利益是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身份利益则是身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民事主体为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民事权利是从积极的方面实现它,民事义务则是从消极的方面实现它。因此,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引例 :王家村有两户养鱼专业户,甲家和乙家,其鱼池相邻。一年夏天,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中的鱼跃入乙家鱼池,当场有人所见,一共跃入20条。甲家要求乙家返还20条鱼,乙家认为,该鱼是自己跃入其鱼池之中,拒绝返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分析:本案涉及民事法律事实问题。甲家鱼池的鱼跃入乙家的鱼池中,为民法上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了甲家和乙家财产关系变化,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之债。乙家应予以返还。,一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一)概念: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情况。 其特征:1、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现象 2、必须是民法规定的 3、必须能产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行为 行为 准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事实 事实行为 事件 非行为事实 状态,(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1、行为与行为的结合:如民间借贷 2、事件与事件的结合:如代位继承 3、事件与行为的结合:如遗嘱继承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思考: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思考)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创设;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分析:本题的考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和要素。答案为。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法律事实而发生的,但法律事实既可以的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事实;主体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还有其他如非法人组织等;内容除由法律规定外,还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第四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引例: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经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得喷雾器一架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运达后收货人某丙肉食公司觉得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实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以后残留所致。 问题:农场有权向谁索赔?,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是主要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尤其是对请求权关系的判断。农场在本案中要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两个方面的途径,一是其作为生猪的所有人享有的所有权。基于此权利,在他人过错行为造成生猪损害的情况下,其有权基于侵权责任要求损害赔偿。二是其作为运输公司的托运人享有的合同权利。基于此权利,在承运人没有及时、安全的将生猪送达目的地时,其有权根据违约责任要求损害赔偿。,本案中,虽然生猪的中毒系张某、杨某的行为所致,但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因此没有过错,故农场不能追究其侵权责任。农户李某对此无过错,也不能承担侵权责任。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的瑕疵,是造成生猪中毒的直接原因,但农资公司出卖瑕疵产品的过错行为与生猪中毒之间很难认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故也不构成侵权行为。因此,本案中农场无法通过侵权责任提出请求。,违约责任请求权以双方之间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案中农场只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因此其只能向运输公司提出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 运输公司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基于其和农资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向农资公司追偿。,一、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民事权利由意思自由、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以及法律的强制保护力三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具体内容:1、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某种行为。 2、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实现或享有某种利益。 3、权利人因他人的行为而使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保护。,(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力与从权力; 5、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6、既得权与期得权; 7、原权利与救济权。,注意把握 : 支配权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请求权包括:赔偿损失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碍、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支配权与请求权比较: 支配权:(1)直接支配客体,无需他人协助(2)义务人不特定(3)排他性 请求权:(1)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2)义务人特定(3)债权具有相容性,形成权: 要点:(1)是一种单方决定权无需他人同意,能决定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命运;(2)包括: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撤销权、选择权等;(3)形成权的行使:法律有要求时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无要求时单方通知;(4)行使的期间:除斥期间,思考: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05年司考) 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分析:本题的考点就是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的性质。答案为。抵销权是抵销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发生效力,是形成权;知识产权以权利人支配知识产品为内容,属于支配权;债权请求权是请求权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只有相对性,不具有排他性;支配权虽然不能对应作为义务,但存在对应的不作为义务。,(三)民事权利的行使: 是指民事主体实现其权利内容的行为。 事实行为方式 法律行为方式,(四)民事权利的保护 例1:刘某在某店已经住了一个星期,一直未付房钱,又过了一天,房东发现刘某在收拾行李准备去车站,即上前抓主并报警。房东的行为的性质是:( ) 侵权行为,侵害人身自由权 侵权行为,侵害债权 不属于侵权行为,是行使抗辩权的行为 不属于侵权行为,是自助行为,例2:送奶人误将王林的牛奶放到张强的奶箱中,张强打开看不是自己所订购的牛奶,就顺手把其丢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张强的行为:( ) 构成不当得利 构成无权代理 是侵权行为 其行为并无不当,1、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2、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私力救济 正当防卫 自卫行为 紧急避险,私力救济的条件: (1)权利受到侵害 (2)强制侵害人的人身、财产 (3)情况紧急 (4)尽快纳入功力救济的途径,国外立法例: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人吃人是正当的吗? 1884年,英国大法官劳德.科德里奇审理杜得里和爱德文.史帝芬谋杀理查德.帕克一案,案情大致是:一艘英国轮船上有四位海员,由于风暴船只沉没在距好望角1600公里的海上,他们被迫进入这只船的小艇上,除了2罐头萝卜外,他们连续3天没有足够的水和食物。在随后的20天中,他们依赖抓到的一只海龟生存。,船在海上漂流,离陆地大约还有1000英里。他们估计大约还有7天没有食物和水,必须得有人牺牲以拯救其他人, 其中有两个人决定把18岁的理查德.帕克吃了,另一个人表示反对,但当男孩被杀以后,他也跟着吃肉。三人吃了男孩的肉、喝了他的血以后又维持了四天,就在第四天,经过的船只发现了他们,他们得救了。法官确认构成杀人罪。,二、民事义务 (一)民事义务的概念: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 1、民事义务是由民事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民事义务意味着: 2、民事义务是为了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二)民事义务的分类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三、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引例:甲借乙10万元,约定1个月以后归还,但甲逾期未还,以至乙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而造成1万元的损失。乙要求甲归还欠款并赔偿损失。,分析,依据民法通则第90条、第111条以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得出如下四个结论:第一,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受民法保护;第二,甲是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归还欠款;第三,乙是债权人,有权要求乙履行义务;第四,甲违反义务,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欠款、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并赔偿1万元的损失。,1、民事责任的概念: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与民事制栽:民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或违约行为人对其违法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民事制栽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3、民事责任的特征 4、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1)责任产生的根据不同 (2)责任的强制程度不同 (3)责任的目的不同 (4)责任方式不同 (5)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1、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2、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4、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其中共同责任又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补 充责任。 5、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是指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10种民事责任形式,分别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民事责任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案例分析题1:汽车驾驶员许某驾驶一辆小车在某机场高速路上行驶,突然发现路面上有障碍物,急忙打方向盘躲避,造成车辆侧翻事故,导致重伤许某向法院起诉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认为,汽车交付过路费以后,驶入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一方就与汽车驾驶人之间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造成损害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1)本案许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构成何种法律关系? (2)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管理不善造成许某损害,属于何种行为? (3)本案法律关系要素是哪些?,分析:双方当事人就使用高速公路和提供高速公路服务达成合意,是一个旨在确立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因此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高速公路使用合同法律关系; (2)违约行为,其性质是事实行为。 (3)本案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合同关系。,案例分析2:甲、乙系夫妻,二人于晚饭后在路边散步时,被丙所驾驶的汽车撞倒,甲当场死亡,乙受轻伤。乙因受到严重打击,早产一女婴丁。请分析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及其原因。,分析:丙将甲撞死、乙撞伤,发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其变动的原因是行为,即丙的侵权行为; 甲死亡,导致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继承关系的发生,其变动的原因均为事件,即甲的死亡; 丁的出生,发生人身法律关系,其变动的原因为事件,即丁的出生。,【复习与思考】 1、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2、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责任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3、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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