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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求,1、上课认真听讲,记笔记; 2、勤于思考,积极发言; 3、作好预习和复习。,经济法律通论与经济法的区别,宪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社会法,经济法律通论=经济法+部分民法+部分商法,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本质 第二节 法的形式与效力,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本质,一、法、法律的词义 二、法的定义与本质,一、法、法律的词义,1、古代法、法律的词义 说文解字:“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说文解字:“律,均布也。” “法”和“律”作为独立合成词,是由清末民初由日本输入。,一、法、法律的词义,2、我国当代“法”与“法律”的使用 (1)广义: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狭义: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法、法律的词义,3、法的产生和发展 (1)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2)法的历史类型,二、法的定义与本质,(一)法的定义 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是通过对人们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二、法的定义与本质,(二)法的本质 1、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2、物质制约性,第二节 法的形式与效力,一、法的渊源形式 二、法的结构形式 三、法的解释 四、法的效力,一、法的渊源形式,法的渊源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何种表现形式或效力等级。,一、法的渊源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 3、行政性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法 8、国际条约,二、法的结构形式,(一)法律规范 1、 逻辑结构 (1)假定;(2)处理;(3)制裁。 2、分类 (1)调整性法律规范和保护性法律规范; (2)授权性法律规范和义务性法律规范; (3)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二、法的结构形式,(二)法的部门 法的部门是指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标志是: 第一,涵盖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或法律门类)应当齐全。关于法律部门,法学界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初步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第二,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应当制定出来。 第三,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制定出来与之配套。,二、法的结构形式,(三)法的体系 法的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三、法的解释,法的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为适用或遵守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范、立法精神、法学理论,对现行法律规范、法律义务、概念、术语等含义、内容所作的各种说明。,三、法的解释,(一)正式解释 1、立法解释 2、司法解释 3、行政解释 (二)非正式解释 1、学理解释 2、宣传性解释,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 1、空间效力 2、对人效力 3、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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