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流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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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业务流程,公司业务,商标国际注册的意义,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不同申请途径优缺点的比较,马德里注册详解,单一国注册详解,重点问题讲述,欧盟注册详解,一、商标国际注册的意义,1、可以防止他人抢注 世界各国商标法内容虽不尽相同,但都规定对注册商标所有权进行法律保护。中国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对商标专用权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而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是使中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名牌商标和传统商标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轻易占有。 例如:如中国生产的在英国已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其商标被瑞士商人抢先在英国注了册,中国“火炬牌”打火机因此被迫退出英国市场。 上海“英雄牌”金笔深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其商标被日本商人抢先在日本注册,从而要求我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我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我方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2、取得商标专用权,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 商标注册是为了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从而可以防止侵犯中国企业在销售国的合法权益,也就争得了市场。 同时,出口商品商标在销售国经过注册后,产生商标争议时便可提起诉讼,得到该国法律保护,取得胜诉。 如中国“蝴蝶”牌缝纫机是出口东南亚和香港地区的重要商品,由于中国进出口公司已在销售地及时申请注册,对仿冒者向该地法院提出控告,法院责成该仿冒者登报道歉。这就维护了中国商品在该地的权益,占领了市场。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既没有自己出口“长虹”品牌的产品到南非,也没有授权任何国内贸易公司向这个市场出口,但该市场上就发现了“长虹红太阳”彩电。而在印尼、泰国等地,“长虹”商标被国内的另一家电器生产企业抢注。,一、商标国际注册的意义,3. 可以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中国商标在国外获得有效注册后,就能长期稳定占领国际市场,扩大销售量,保持良好信誉,成为名牌商标,进而成为驰名商标。如不及时注册,被人抢先注册,结果虽用了大量资金作广告,也毫无经济效益,反而是帮别人忙,给别人作宣传,为别人创了牌子。 中国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且得到发展,进而挤进世界大企业的行列,必须制定自己的商标战略,重视商标的国际间注册,争创名牌,争创驰名商标,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稳定国外市场,扩大国外市场。 返回,一、商标国际注册的意义,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一)、马德里国际注册 是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缔约国的任何申请人,在其所属国办理了某一 商标注册后,将该商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FO)的国际局提出申请,要求在有 关缔约国注册,国际局将此通知有关缔约国达18月之后,该商标就被视为这些缔 约国的注册商标,从而得到这些缔约国法律的保护。目前,马德里缔约国为85个 国家,中国企业或个人均可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请点击附件1:85成员国列表) (二)、单一国国际注册 即某国企业或个人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到非马德 里协定)缔约国进行商标注册,如到印度、等国注册,一般采用“单一国家注册” 的方式。,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三)、欧盟商标注册(CTM),继马德里协定和有关议定书之后,欧盟的商标一体化注册制度成为一个全世界 企业关注的焦点。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负责欧盟商标的注册和管 理工作。商标获准注册后,将在欧盟各成员国受到保护。欧盟商标体系并不取代 各成员国国内商标体系,企业仍然可以自由选择单独申请注册国内商标、欧盟商 标或者二者皆选。 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 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 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欧盟商标局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后 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受到保护,不需再向每个国家分别申请注册。 返回,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马德里注册的优点:,省钱 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瑞士法郎),二是 指定国家的费用(瑞士法郎)。 省时 中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从向中国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之日起,一 般6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 明,其上载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 省事 申请人可用中文与一份申请书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或服务类 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三、不同申请途径优缺点的比较,马德里注册的缺点:,注册国家的局限性。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国家,诸如加拿大、东南亚和南美一些国家都还不是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企业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取得这些国家的商标注册。 要求以国内申请或注册为基础。申请人在申请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之前,其商标必须首先在原属国取得本国的国家注册或国家注册申请。就是说,如果您是我们国家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您要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纯协定国,必须要在我们国家已经拿到商标局的注册证。如果指定马德里议定国家,可以在我们国家拿到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申请。而单一国家注册不受国内注册情况影响,即使在国内没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在国外申请注册。 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根据“中心打击原则”,如果在5年内,其在原属国的商标基础注册被撤销、或宣布无效,或其在原属国的注册申请被驳回,在被指定的缔约方的保护因此也不再具有效力。因此,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还是有相当的风险性的。 当然,“中心打击”发生的情况并不多,一方面,商标注册人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商标注册人应积极应对,采取一切措施让国际注册转变为逐一国家的注册申请,并获得在相关国家的注册,但必须按规定缴纳费用。,三、不同申请途径优缺点的比较,单一国注册的优、缺点,优点: 逐一国家注册形式最为快捷便利,注册周期视各国法律和惯例而定; 如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可以随时地与国外合作方律师事务所联系,对申请国注册的进展情况可以及时了解; 申请人不需要在原属国提出基础申请,可以直接向所需要注册的国家提出申请,直接向各国提出申请是最普遍的申请方法。 不受中心打击原则限制 缺点: 费用高 返回,三、不同申请途径优缺点的比较,(一)、商标马德里注册所需资料,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 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马德里注册详解,(二)、马德里国际注册费用,费用总和 各国规费 + 国际局基础注册费 + 我司代理费 + 翻译费 说明: 协定国官费、同属协定国和议定国的官费为:每个国家100瑞士法郎 纯议定国官费为:依据指定收取单独官费国家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注:这一 费用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动,需要随时更新)。请参考2012年 1月17日最新更新的指定收取单独官费国家的收费标准。 国际局基础注册费为:653瑞士法郎(黑白商标)、903瑞士法郎(彩色商标) 我司代理费为:一标三类,指定10个国家以内,代理费为5000元人民币,每增加 一个国家加收500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加收1000元。 翻译费为:500元 返回,四、马德里注册详解,(一)、单一国注册相关要求,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的每一类商品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须填写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委托事项需逐项说明。所提供的在申请国(地区)及在本国的首次使用时间应力求准确。 2、提交印制的商标图标图样25张(不超过88cm,不小于33cm)。在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波多黎哥等国申请商标注册,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标部分。 3、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具体列明并附准确英译文。,五、单一国注册详解,(一)、单一国注册相关要求,4、申请商标事宜中需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即由委托人本人或由委托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并加注签字人职务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寄往日本的委托,要求用楷书繁体字签署,如用草书简化字,则须加注相应的楷字繁体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5、应附有关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A4纸复印2份)。 如果已取得国内注册,附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如果到使用在先的国家申请注册,须提交在申请国的使用证据,如美国、加拿大、 英国。,五、单一国注册详解,(二)、单一国商标查询,1、 办理外国(单一国家)商标查询,一般25-30天能得到查询结果。 2、 查询费用100-300美元/件(查询费并不包含在商标申请注册的费用里)。 由于查询费昂贵,如果客户要做查询,需要另外收费。 3、 建议不要因为查询会产生费用而省略查询程序,因为查询程序可以避免商 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因在先相同、近似商标而导致的驳回答辩,往往驳回答辩的费 用要远远比查询费用更昂贵。,五、单一国注册详解,(三)、公证、认证费,公证费500元人民币/份(含国际快递费用)。 公证费可以现做现收,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收取。 认证费并不固定,要依据不同国家大使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五、单一国注册详解,(四)、商标单一国注册所需资料,单一国注册,各国所需资料不同,具体要求依据所选国家而定。 一般来说,都需要商标图样和经过申请人本人、或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 托书原件。有些国家会要求委托书原件要经过公证,有些国家要求委托书原件 既要经过公证又要经过大使馆的认证,有些国家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的公证认证材料,等等。 返回,五、单一国注册详解,(一)、概述,Community Trade Mark即欧共体商标,也被称为欧盟商标。自1996年4月1日起, 根据欧盟商标法令1994(CTMR),由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 开始正式受理 欧盟商标(CTM)的注册申请。欧盟商标在欧盟内部市场内产生效力,该内部市场 现在由27个欧盟成员国组成。 因为申请人不受地域限制,所以欧盟商标系统被称为开放的商标系统。在欧盟 国家、所有巴黎公约成员国、TRIP协议签署国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申请 欧共体商标。 中国是巴黎协定和TRIP 协议的成员国,所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自 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欧盟商标。,六、欧盟注册详解,(二)、欧盟成员国,至2010年10月止,欧盟共有27个成员国,根据英文名称排序,他们是: 奥地利(Austria)、比利时(Belgium)、保加利亚(Bulgaria)、塞浦路斯 (Cyprus)、捷克共和国(Czech Republic)、丹麦(Denmark)、爱沙尼亚 (Estonia)、芬兰(Finland)、法国(France)、德国(Germany)、希腊 (Greece)、匈牙利(Hungary)、爱尔兰(Ireland)、意大利(Italy)、 拉脱维亚(Latvia)、立陶宛(Lithuania)、卢森堡(Luxembourg)、马耳他 (Malta)、荷兰(Netherlands)、波兰(Poland)、葡萄牙(Portugal)、 罗马尼亚(Romania)、斯洛伐克(Slovakia)、斯洛文尼亚(Slovenia)、 西班牙(Spain)、瑞典(Sweden)、英国(United Kingdom)。,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三)、欧盟商标的特点,1、申请 欧盟商标的申请应该递交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或递交任何欧盟成员国 的商标局受理。 2、代理 客户有权委托代理人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进行欧共体商标注 册。如果申请人来自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该申请必须由在欧盟任何一成员国 有资格的专业代理人或律师代理,同时该专业代理人还要具备在该成员国从事商 标业务的资格,满足欧共体商标法令的资格要求。 3、语言要求 申请可以使用任何一欧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 (例如,芬兰语、 瑞典语、 西班牙 语、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等。) 同时, 申请还要指定上述语言之外的 第二种语言,用于进行异议、撤销和无效程序的答辩用语。第二语言要从欧洲内 部市场协调局(OHIM)的五种官方语言(西班牙语、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 中指定。,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三)、欧盟商标的特点,4、优先权(Priority) 在申请欧共体商标时,申请者可以根据以往的商标申请获得优先权。如曾在巴黎 公约签署国内提出申请并予以受理的,在世贸组织成员国提出商标申请并立案受 理的。申请人可以就先前的申请日要求优先权。 5、先前权 (Seniority) 欧盟商标系统是对国家商标注册系统的补充而设计的。如果欧盟商标的申请人或 所有权人,已经在欧盟的国家商标注册系统内,对于某些商品或服务注册过同一 商标,则可申请该国商标的先前权,保留先前的商标权利。 6、审查 当欧盟商标申请一经受理,即被授予一登记日,且所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被正确划 分申请类别后,将仅以绝对审查理由 (absolute grounds)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 审查。 如商标的可注册性。只有在第三方提出异议时,才会以相对审查理由 (relative grounds) 进行审查。,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三)、欧盟商标的特点,7、公告 当欧盟商标申请满足授予商标的所有条件时,该商标将通过欧盟商标公告 (Community Trade Marks Bulletin)予以公布。 8、转换申请系统 如果欧盟商标申请未被批准,可以转到各个国家单独申请,且可以以欧盟商标的 登记日作为在各国的新申请日,或以此要求优先权。 9、注册 当异议期届满,没有异议提出,或所提的异议被有效驳回时,申请的商标将载入 欧盟商标的注册记录中,商标所有权人将获得由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颁 发的注册证书。 10、效期和商标的更新 欧盟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 每10年可申请续展一次,申请更 新的次数不限。,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三)、欧盟商标的特点,11、时间 通常欧盟商标申请的全过程需要12到18个月。 12、商标的使用 维持商标效力的条件易于满足。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欧盟商标只有在使用中才 能得到欧盟商标系统的保护。 根据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的确认,欧盟商标在满足以下最低条件的 情况下,有效并得到欧盟所有成员国的保护: 该商标在注册后的任何连续5年中,在任一欧盟成员国中使用; 或因正当理由未 进行以上使用。这时,一件欧盟商标保持有效,且不会受到第三方基于未在其 他欧盟国家使用而提出的撤销申请的影响。 返回,二、国外商标权利的取得,重点问题讲述,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书式,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说明,返回,关于日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二期费用,一、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1、风险的形成 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来说,基础注册是前提条件, 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 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家,也就是本商标不能再享有 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本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种情况就 是我们所讲的“中心打击”。本来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费用较低、手续简 单、节省时间的国际注册方式,但是如果发生了“中心打击”的情况,商标注册 人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重点问题讲述,一、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2、如何防范与补救 防范措施 实践中主要是通过作好商标基础注册的准备工作,尽力避免基础注册被驳回、 撤回、注销、放弃或宣布无效。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基础注册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10、11或12条禁止性规定; (二)基础注册商标没有出现商标法第13(侵犯驰名商标权益)、15(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许可恶意抢注权利人商标标志)、16(商标含有容易误导公众的地理标志)或31条(与商标的其它在先知识产权的冲突)规定的情况; (三)基础注册商标有显著性、便于识别; (四)基础注册商标不要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类似。,重点问题讲述,一、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2、如何防范与补救 补救方法 通过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在已经注册的国家的国际商标注册可以自本商标 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 请,并按照各成员国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将本商标的国际注册转换为在该 国家的国家注册。不过,所花费的总费用比以前预期的一定要多,时间也更长。,重点问题讲述,一、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3、案例解析 深圳市某家电生产企业采用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选择了与其出口业务相关的 10个马德里议定国: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保加利亚、古巴、朝鲜、格 鲁吉亚、拉脱维亚、意大利和塞尔维亚。某家电生产企业从向中国商标局提交 国际注册申请书之日起,只用半年就取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 颁发的国际注册证明,其上载有国际注册日。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8个月 内没有收到10个马德里议定国发来的不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说明此商 标已在10个马德里议定国自动得到保护,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取得保护的时间, 因为就意大利的单独申请商标注册的周期大约就要花3-4年。可是由于此商标在 国内的基础注册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后来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被他人申请撤销 而终结。这种基础注册被注销后,10个马德里议定国的保护也就失效了,该企 业只好在商标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10个马德里议定国商标主管 机关各提交一份申请,并按照各成员国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将本商标的国 际注册转换为在该国家的国家注册。显然这样下来该企业所花的时间比预想的 要长很多费用也要高得多,如:在意大利单独申请商标注册的周期就大约要花3- 4年。所以一定要做好基础注册的可行性风险分析! 返回,重点问题讲述,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书式,1 、提交材料 办理新申请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一、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内注册证或受理通 知书的复印件,国内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做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 的,同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办理后续业务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二、相应的 外文申请书、国际注册证的复印件、相关的变更或转让证明。通过商标代理机构 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2 、填写申请人的原属国时,如果申请人是企业,选择申请人在中国有真实有效 的工商营业场所;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选择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 3 、表格中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注册号、申请号等信息,应当与国内注册 或申请的内容一致。如果申请人、代理人有固定的英文名称,填写该名称,如果 没有,可以用拼音代替。但申请人的外文名称必须与其中文名称相一致。,重点问题讲述,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书式,4 、外文表格中填写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不能超过国内注册或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 围,建议按照国内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逐一翻译。 5 、商标在国内申请六个月内递交国际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即商标国际 注册申请日期可以按照商标国内基础申请日期计算。 6 、如果基础申请的商标为中文,必须用拼音来标示音译,用英文标示意译。 7 、对于外文或中文表格当中不规范之处,我们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8 、如果申请人因为翻译问题,不能提供外文申请书,可以通过翻译公司进行翻 译,或者通过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翻译。 9 、中文表格可以从 下载。,重点问题讲述,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书式,10 、外文表格可以从国际局网站下载: www.wipo.int/madrid/en/forms/index.htm 指定纯协定国用表格 MM1 指定议定书国家用 MM2 指定纯协定国和议定书国用 MM3 指定美国必须同时附上 MM18 指定欧盟并且在欧盟成员国有在先注册可以选择填写 MM17 后期指定用 MM4 转让用 MM5 删减用 MM6 放弃用 MM7 注销用 MM8 注册人名址变更用 MM9 代理人名址变更用 MM10 续展用 MM11 指定代理人用 MM12,重点问题讲述,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书式,11 、申请人(或代理人)要在外文表格上签字或盖章。 12 、中外文申请书必须采取打字或印刷的方式填写,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 标局不予受理。中外文申请书的内容必须打印在一面,不能采用正反两面打印的方 式。 返回,重点问题讲述,三、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一)、 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 22 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 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 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国际局申请撤销该项国际注 册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原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向其国际注册曾有效的某缔 约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该申请应以其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为 申请日期,并且如果该项国际注册曾享有优先权,此申请亦应享有同样的优先权, 条件是: A. 此申请于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 B. 申请中所列商品和服务实际包括在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 C. 申请符合所适用法律的一切规定,包括费用的规定。,重点问题讲述,三、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二 ) 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1. 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 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 销日期以及商品和 / 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 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4. 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 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5. 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 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6. 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 1000 元规费。 返回,重点问题讲述,四、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说明,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国际注册申请,时常收到这些国家的审查 意见书或临时驳回通知书,给我国申请人的国际注册在时间和费用上造成了一定的 损失。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在加入马德里联盟时,对马德里协 定或议定书的某些条款做了保留或声明,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某些要件 进行审查时,主要依据本国法律和规定。 因此,我们在填写外文申请表格时注意以下内容: 1 、企业性质一栏:美国要求必须填写,可接受LIMITED COMPANY, 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 PATERNERSHIP。 2 、商标意译一栏:新加坡要求中文商标必须对汉字进行逐一翻译,商标整体也要 说明有无含义;美国要求说明商标有无含义,是否表示地理名称,在相关的产品或 服务行业中是否有特殊含义。,重点问题讲述,四、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说明,3 、商品一栏:美国要求商品的申报必须符合其国内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手 册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 网址为: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 的要求,马德里国际注册通用的 尼斯国际分类只是作为参考。日本、韩国也有类似的要求。我们建议,指定美 国、日本、韩国的国家的申请人在填写外文表格 MM2 或 MM3 时, 10 ( a )和 10 ( b )最好一起填写。 10 ( b )一栏是在指定国家对商品做限制,即在不超出 商品范围的情况下,对商品做出删除或细化。比如:美国不接受 “ 服装 ” ,但是接 受 “ 服装,即衬衫、毛衣、风衣、裤子和运动外套 ” 。 4 、指定美国时,必须填写 MM18 表格。 MM18 表格中 Signature 一栏签中文姓 名, Signatorys Name (Printed) 一栏必须打印签字人姓名的拼音, Signatorys Title 一栏必须打印签字人的职务。 Date of execution (dd/mm/yyyy) 一栏日期的填写方式 是日 / 月 / 年,比如 2005 年 3 月 15 日 ,应该填写为 15/03/2005 。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也要一并填写。 返回,重点问题讲述,五、关于日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二期费用,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中,日本和加纳的单独规费的收费方式是申请费和注册 费分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或加纳的,申请人先缴纳申请费; 日本特许厅或加纳工业产权局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申请费申请人 可以自己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中国商标局转交。根据国际局的通知,日本和 加纳的注册费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不通过商标局转交。(具体费 用见指定收取单独规费国家的收费标准) 1 、瑞士法郎支票支付; 2 、转帐至国际局在日内瓦瑞士信用银行的账户,账号: 487080 81 ; 3 、转帐至国际局在日内瓦的邮政账户,账号: 12 5000 8 ; 4 、从在国际局开立的有效账户上划款。 缴费时必须指明该款项用于商标国际注册(标明国际注册号)的日本或加纳二期单 独规费,并提供国际局缴费通知上的编号。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及时在缴费期限内办理缴费事宜,以便获得在日本和加纳的注册 商标权利。 返回,重点问题讲述,中国商标网: Worl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http:/www.wipo.int/madrid/en/romarin/ 欧盟商标网: 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index.en.do USA 商标网: http:/www.uspto.gov/ UK 商标网: http:/www.ipo.gov.uk/types/tm/t-os/t-find.htm,相关网站,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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