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

上传人:sha****en 文档编号:16001743 上传时间:2020-09-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8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撰写人:_部 门:_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1物流公司的罐车(以下简称罐车)须向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上海市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后方能使用。2罐车应符合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3罐车车辆标志必须符合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4车辆的排气管应采用前置式,安装火星熄灭装置,随车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车辆须安装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5汽车罐车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汽车罐车。6带泵罐车的卸液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单位须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7带泵罐车须“专车专用”(用于加气站),不允许挪作他用。8罐车随车人员每日对卸液装置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路系统、泵、流量计、紧急切断阀、球阀等)并记录。9在装卸液过程中须加强现场监护,罐车随车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做好记录。10.物流公司须对罐车随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演练等。11.罐车在外单位卸液时,须要求对方提供合格的卸液软管检验报告,如对方不能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应拒绝卸液。12.储配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应根据对卸车台的装卸软管定期进行校验,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时采用气压试验,试验压力2.7MPa。装卸软管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所选用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13.分公司的泵房操作工须持证上岗,在装卸液过程不得擅离现场。14.分公司须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xx/01/26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