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泄漏防治管理办法》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159491044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油气泄漏防治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油气泄漏防治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油气泄漏防治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泄漏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油气泄漏防治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环保防护能力,防止发生颠覆性安全环保事故,确保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油气泄漏是指非正常工况条件下(包括工艺缺陷、设备故障、人为因素、第三方破坏、自然灾害等)造成原油(天然气)进入周围土壤、水体、大气的无组织、无控制排放,并由此可能引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人员中毒等事件。第三条油气泄漏防治是指运用数字化信息技术,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打造三道防线,落实四级责任,牢筑四级防控体系”(简称“三防四责”体系),全面提升油田公司环境敏感区油气泄漏防护能力。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油气生产、集输(包括参股、控股)单位(企业、公司)。第二章目标与原则第五条油气泄漏防治总体目标是:围绕5000万吨发展规划,加强管理,强化监控,确保油田公司实现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第六条油气泄漏防治具体目标是:防止油气泄漏造成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杜绝原油泄漏进入渭河、黄河等主要河流;杜绝原油泄漏进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第七条油气泄漏防治的原则是: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贯彻“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逐级落实防治责任,确保防治目标的实现。第八条油气泄漏防治体系建设的目的是:做到对正常时期的即时监控、预警,又要做到在发生油气泄漏等非常时期,第一时刻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快速处置、第一现场有效抢险,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控制损失在最小范围,降低影响到最低程度,就是能够实现“便监测、能预警、易控制、利抢险”。第三章防治内容第九条构筑“三道防线”是指:以实现油气泄漏监控、预警、抢险为主要功能,重点设置以泵为核心的系统参数预警报警,阀门远程紧急截断,重要河流建设预防性基础设施三道防线。三道防线包括油田公司、厂(处)两级。第十条公司级(一级)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联合站以上输油泵远程监控、预警报警,经站控系统紧急停泵;第二道防线:长输管线截断阀远程紧急截断;第三道防线:在水源地、泾河、洛河、延河等主要河流建设应急抢险拦油设施。第十一条厂处级(二级)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联合站以下输油泵远程监控、预警报警,经站控系统紧急停泵;第二道防线:油区输油管线截断阀远程紧急截断;第三道防线:水源地和主要河流的支流建设应急抢险拦油设施。第十二条油气泄漏防治的“四级责任”是:逐级分解、落实油田公司、厂(处)、作业区(大队)、生产岗位四个责任层级的油气泄漏防治范围、目标和责任。第十三条油气泄漏防治的“四级防控”是:生产岗位第一级巡查防控,作业区(大队)第二级区域防控,厂(处)第三级属地防控,油田公司第四级重点要害防控。建立完善、系统的油气泄漏综合防控体系。第四章防治责任第十四条油田公司防治责任:(一)主要负责公司级三道防线的建设和监控;(二)负责筹措厂处级三道防线的建设费用;(三)负责各类应急物资的补充和调配;(四)负责公司级隐患治理安排;(五)在发生油气泄漏时,及时组织应急抢险,防止原油进入渭河、黄河等主要河流和地市级饮用水源地。第十五条厂(处)防治责任:(一)负责厂处级三道防线的建设;(二)负责各级防线的设施监控及维护管理,保障正常运行;(三)负责组织对作业区排查上报的隐患进行治理;(四)负责所属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五)在发生油气泄漏时,及时组织进行应急抢险,防止原油进入泾河、洛河、延河等主要河流或县级饮用水源地。第十六条作业区(大队)防治责任:(一)负责辖区内三道防线的监控和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二)负责区域内隐患的排查、上报和整改;(三)负责督促所属各岗位认真履行安全环保工作职责;(四)负责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保养和使用;(五)在发生油气泄漏时,及时组织应急抢险,防止原油进入主要河流的支流。第十七条生产岗位防治责任:(一)负责对所管理设备设施的监控及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二)负责本岗位泄漏隐患的检查、整改和上报;(三)按标准作业程序作业,认真履行岗位各项安全环保职责;(四)实时监控运行参数,准确分析与判断异常情况,发现泄漏,立即采取控制措施,紧急停泵停输和截断阀门;(五)及时报告并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抢险;(六)切实消除各类泄漏隐患,确保本岗位、本属地不发生油气泄漏事件。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加强两级三道防线建设,切实落实四级责任,确保四级防控体系有效运行。第十九条监控平台建设要按部门分工、业务主导的要求,建立运行顺畅的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达到统一平台、集中管理、多级监控、分散操作,实现监控信息共享。(一)数字化与信息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的要求,实施数字化改造,确保前端压力、流量等监控参数准确录入。(二)通讯部门要保证光纤或无线传输畅通,确保监控参数传输稳定、远程控制灵活可靠。(三)生产运行部门要加强监控平台维护,确保软件系统稳定运行。第二十条加强三道防线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第二十一条及时补充和足量储备应急物资,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第二十二条防治责任要逐级细化,逐级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第六章事故上报与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充分认识突发油气泄漏事件或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发生油气泄漏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第二十四条突发油气泄漏事件或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报告。上报要尽可能说明事发的时间、地点、原因、造成影响、后果、范围、处置措施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随时上报处置进展情况。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油安【2009】42号)中环境事件等级划分,根据油气泄漏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或危害后果,油田公司油气泄漏事故等级具体划分为重大油气泄漏事故、较大油气泄漏事故及一般油气泄漏事故。重大油气泄漏事故:因油气泄漏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水源地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或泄漏原油进入水体10吨以上的污染事故。较大油气泄漏事故:因油气泄漏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或原油泄漏量进入水体110吨的污染事故。一般油气泄漏事故:因油气泄漏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或原油泄漏进入水体1吨以下的污染事故。第二十六条发生油气泄漏责任污染事故的,按照油田公司与厂处单位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予以责任追究。(一)甲类风险单位年内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或两起较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根据其所负责任、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年内发生一起较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其所负责任、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发生较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业务领导业绩分值30分;发生重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业务领导业绩分值60分;发生较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的1.5%及当年新增工资的1/3;发生重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的3%及当年新增工资的2/3。(二)乙类风险单位年内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根据其所负责任、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年内发生两起一般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其所负责任、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发生较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业务领导业绩分值30分;发生重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业务领导业绩分值60分;发生较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的1.5%及当年新增工资的1/3;发生重大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扣减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的3%及当年新增工资的2/3。第二十七条对瞒报、漏报、迟报等造成事态扩大、或失控和严重后果的,按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实施办法(长油字【2008】95号)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属于一般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警告处分;属于较大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记过处分;属于重大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第二十八条发生较大及以上油气泄漏责任污染事故,对负有设计、工艺、设备、建设、监控、应急等直接或管理责任的,依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实施办法(长油字【2008】95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中油质安字【2006】745号)之有关规定,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单位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造成较大及以上油气泄漏环境污染事故的,根据责任认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执行。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