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涌泉灌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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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 51团2014 年1万亩果树涌泉灌工程新疆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审定:何蜀充审核:王克海编写:王克海一、总则二、工程质量控制三、工程进度控制四、工程投资控制五、合同管理六、信息管理七、组织协调八、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九、工程验收与移交 十、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总则1.1 工程名称:第三师50团2014年1万亩果树涌泉灌工程1.2 合同编号:1.3 工程概况:1.3.1工程位置:第三师50团1连、2连、4连、8连、18连、20连。1.3.2工程任务建设工程任务:通过涌泉灌工程的实施,降低灌溉定额,提高田间 水利用率,减少灌溉水的深层渗漏,降低地下水位,促进土壤脱盐,改善 土壤水、气、热环境,为农业生产创造更好条件,同时有效的节约灌溉用 水,促进项目区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1.3.3工程规模第三师50团2014年1万亩果树涌泉灌工程建设果树涌泉灌工程10349亩。1.3.4工程布置第三师50团果树涌泉灌工程实施面积10349亩,共分为11个系统, 其中1连8、9、11号地一个系统(1380亩)1连老菜地系统(712亩),1 连12号地(1073亩)、2连102号地(571亩)、2连103号地(875亩)、 4连2-5号地(1264亩),4连一号地(736亩)、4连7、8、9号地(1335 亩),8连14支2斗、3斗地(894亩),18连4号地(665亩),20连8 斗1-3号地(909)亩。1.4工程项目主要目标1.4.1工程投资来源:上级拨款和团场自筹资金1.4.2计划工期:2014年9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130日历。1.4.3质量标准:国家、行业、部门现行质量合格标准。1.5工程项目组织1.5.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第三师水利局1.5.2发包人:第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1.5.3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5.4设计单位:新疆峻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1.5.5承包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5.6监理单位:新疆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第三师50团2014年1万亩果树涌泉灌工程受第三师水利工程建设 管理处委托,确定由新疆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整个施工过程实行全 面监理。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及项目内 的组织协调工作。1.6.1监理范围:本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果树涌泉灌工程10349万 亩。1.6.2监理内容1.6.2.1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1.6.2.2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审核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等。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向承包单位签发。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 单位联系并解决,如有涉及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变动及施工承包合同变动 的重大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写出会议纪要。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提出书面意见。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 题,设计优化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审查承包单位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 尽快给予答复。按照设计合同要求,检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现场设代服务 工作,并对设计单位提出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意见及时研究并进行落 实。1.6.2.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方案、临 建工程的设计成果、工艺试验成果、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成果,答复 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检查并落实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业主单位提供的道路、供水、供 电、通讯、施工场地、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等有关施工条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核查承包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 与投标书一致,并做出评价;核查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 备状况是否满足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材料进场情况等、对上 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要求者,及时要求承 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组织设计交底,协调各方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法的理解,统一对 重大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和质量标准的认识,并编写会议纪要。组织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方案,复核原始地形测量成果及工程量。审查承包单位开工申请,下达开工令。1.7 监理主要依据1.7.1 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1.7.2 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1.7.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以及业主单位发出的与监 理工作有关的书面指示和意见。1.7.4 业主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签定的合同协议1.7.5 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技术报告、设计图纸和通知技术要求。1.8 监理组织1.8.1 为保证第三师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质量,对工程有效地进行动态控制,同时协调各方关系。我公司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组建项 目部,努力抓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1.8.2 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监理工程师 1 名,监理员 1 名。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业主负责,并主持监理部工作,随着工程 全面开展,监理部随时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1.9 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1.9.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1.9.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和其他工作人员。1.9.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1.9.4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1.9.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1.9.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9.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 目施工监理规范附录C实施1.9.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1.9.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1.9.10 结清监理费用。1.9.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9.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1.10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1.10.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 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1.10.2 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 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1.10.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 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 理。1.10.4 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 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1.10.5 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 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 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可 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1.10.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 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1.10.7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 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1.11监理工作的主要制度1.11.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 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 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1.11.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 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 执行。1.11.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 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 般工程即可审批。1.11.4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 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 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 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1.11.5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 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 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 程施工。1.11.6 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 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1.11.7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 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 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 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 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主 持。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决议本工程监理会议以每3周召开一次。主 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 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 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记要。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 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 与会各方。1.11.8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 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 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1.11.9 工作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 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 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上述报告可参照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 范附录D编写。1.11.10 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 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 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1.11.11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 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 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 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 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1.11.12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 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 工日志薄和监理日志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 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 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 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 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 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 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 证。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以防意外。1.11.1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 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 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 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 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 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 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 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 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 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 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1.11.14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 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 度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 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1.11.15 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 况,按期统计分析。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 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1.11.16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 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 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 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1)全部设计文件一分(包括变更设计)。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 单位存档使用)。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4)工程小结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1.12 监理人员职责1.12.1 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I)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 资金流计划。预审或经授权签发的施工图纸。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 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 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预审各类付款证书。(II)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请示。(15)另外,可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部分重大问题。2工程质量控制2.1 质量控制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合同确定的质量目标,对 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2.2 审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建立质量管理机 构,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三级检验制度。2.3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监理部签发的设计图纸和经过审查批准 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部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 督,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2.4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方案和施测成果,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查 复测,对测量探测网点、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应进行全面复测检查。2.5 审核批准承包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措施设施,如爆破设计、砼 配合比设计、锚固施工设计、模板设计等,确保施工质量。2.6 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合同规定的科学试验,协调试验的实施和成果的审批,优化施工工艺和控制参数。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2.7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监测成果,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监理 部应全程监控或复测。2.8 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在承包单位终检合格后,按工序进行复 检和质量等级签证。2.9 根据施工质量监控记录和检测资料,及时发布施工质量的监控 指令,包括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准确行使质量否决权。2.10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应及 时呈报业主。2.11 认真填写监理日记,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质量报表,按期对 施工质量进行分析,并向业主呈报质量分析报告。3工程进度控制3.1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开工时间、竣 工时间,编制该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和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工程 建设阶段进度目标和总进度目标,做为监理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依据。3.2 审查批准承包单位呈报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重点核查 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情况和劳动力、机械等主要资源配 置的适应程度。3.3 监督、检查、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情况,包括施工措施、 施工条件、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量,生产效率。3.4 按时审核承包单位呈报的年、月、旬施工进度统计表,并编制 监理工程项目年、月、旬进度统计报表上报业主单位,为进度分析提供可 靠依据。3.5 协助业主办理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各种外部因素,协调解决有 关资金提供、图纸供应、工程采购、水电供应、交通道路、施工场地等问 题。3.6 督促承包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进行文明施工,认真贯彻执行操 作规程,防止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而影响工程进度。3.7 定期进行工程进度分析,及时检查调整工程进度偏离关键路线 的程度和造成的原因及对后续施工项目的影响,对进度控制实行动态管 理。4工程投资控制4.1 工程投资造价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熟悉和掌握投资控制的基本 依据,以承包合同项目的合同价为基础,将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所确 定的并经业主审核同意的控制目标范围以内。4.2 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根据施工进度,协助业主 编制各年、季、月的投资计划,作为监理部投资控制的依据。4.3 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和合同条款,复核承包工程项目 的工程总量,做为工程计量的依据。4.4 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支付计量,单价费用、月进度付款申请, 签发付款凭证。4.5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参加索赔协商,按照合同文件 提出处理意见。4.6 审核签发设计变更、下达变更指令,处理合同变更的计量支付 事项。4.7 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投资分析,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调整 意见,报业主单位决策。4.8 按期编制工程投资统计报表及工程投资分析报告。5合同管理5.1监理部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以及经济合同法规对工程 进行管理,公正的处理业主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以保证监理工程项 目以较低成本、优良的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5.2监理部要求合同管理监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熟悉 经济合同法、商务合同条款和工程技术规程、规范,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编 标、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工作。5.3在合同执行中,要全面理解和熟悉掌握合同条款,公正应用合 同条款,充分发挥合同条款的作用,督促业主和承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和 责任,协助双方获得相应的权益。5.4监理过程中的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都必须以合同为 依据。协助业主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加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 调、实现承包合同确定的目标。5.5在合同执行中,由于外部施工环境的变化,设计修改导致 合同变更,因此,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但合同的任何调整和修改,都必 须与合同双方协商解决。5.6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合理的索赔是依照平等互利 的原则分摊风险的一种补充。监理部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 件,应进行超前预测,并采取的奖罚条款,工期提前质量优良的奖励,工 期拖延质量低下的罚款,以鼓励和约束承包单位信守合同。5.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发生合同纠纷时,监理部应尽力予以协 调,促进合同双方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如协调无效,可提请仲裁机构予以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合同双方仍应履行原合同的义务和责任。5.8 由于违约,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监理部根据合同 条款的规定,对合同双方应尽的义务和应享有权益进行综合估价,协助业 主处理付款和债务事宜。5.9 监理部应及时总结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报 告,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6信息管理6.1 信息是控制、管理和协调的基础、依据的媒介。监理部要做好 信息的采集、归档整理、加工存储和信息传递工作。6.2 监理工作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设计进程信息:包括图纸到位的部位、类别、份数、供图计 划的执行情况,图纸缺额、急需图纸目录。 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进场人数、技术 力量、主要负责人情况、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台数、性能指标、出厂日 期、完好程度。 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形象信息:包括各部位工程开工时间、 进展情况、完成工程量、工程进度形象图表。 施工质量信息:工程材料的质级证明、施工基本情况、工程 地质、地基和基础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 情况等。 合同信息:合同分类明细表、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财务信息:资金到位情况、支付情况、余额。6.3认真记好各部门、各部位的监理工作日志,这是最基本、最原 始的监理工程信息资料,监理日志必须真实、详尽、字迹清楚,妥善保管, 以供查询。6.4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定,必须文字严谨、含 意准确,便于执行检查,这既是重要的信息来源,又是管理、协调的重要 依据。6.5应用照像,摄像将工程的重要部位、成功经验、事故部位、重 要会议拍摄下来,以资查询。6.6信息收集要及时准确,传递要迅速,特别是关系到工程质量、 安全、工程进度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上报,严防谬误、遗漏,以得到 尽快解决。6.7 按期编制监理月报,呈报业主单位和有关单位,月报在每月 30日前上报。6.8监理工程项目竣工或合同终止时,监理部应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报告,该报告为监理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终止文件。6.9监理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业主要求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应及时整理移交监理工作档案资料。7组织协调7.1监理部以施工承包合同、建设监理合同为依据,通过充分协商、 协调好业主、承包单位以及与本工程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工程 建设顺利进行。7.2组织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施工布置和施工方法设计更改和技术供应;场地交通和水电供应质量标准和检测试验;设备配置和物资供应计量支付和工程验收;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合同纠纷和施工条件变化等7.3监理部应参加业主单位召开的工程建设有关会议,主持召开监理工程项目施工协调会议,参加承包单位调度会议。及时收集工程信息 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7.4监理部各级工作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施工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随时组织有关单位直接磋商,争取尽快合理解决,如磋商无 效,可行使监理指令或呈报业主处理。7.5监理部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在维护业主单 位利益的同时,也要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如 协调无效,有关各方可向工商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8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8.1监理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 产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 赋予的权力和义务。8.2审核和确认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系,对机构设置、人 员配备以及安全监控的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和核实。8.3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按照承建工程特点、编制的工程施工安全规 程和措施方案,重点对工程防汛、爆破作业、高空作业、防火措施等进行 检查和监控。8.4检查承包单位职工专业资格证书,各专业技术工必须持证上岗。8.5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监理部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承包单 位的安全措施、防护设施,当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程,存在不安全因素 和隐患时,有权责令停工,保障生产安全,促进文明施工。8.6监理部要督促承包单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 应进行一次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活动。8.7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监理部应在月报、季报中报告安全生 产情况并做出评价。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报送 安全事故报告,按照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组织现场调查,进行事故分析 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后,呈报业主。9工程验收与移交9.1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时段工程验 收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协助发包人制定各时段验收工作计划。编写各时段工程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机构应提交 和提供的验收资料。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 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督促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审核。督促承包人按照验收鉴定书中对遗留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完 成处理工作。验收通过后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10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0.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10.1.1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在工程移交证 书中注明保修期的起算日期。10.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0.2.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发包 人验收尾工项目,并为此办理付款签证。新疆铭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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