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是 催 眠 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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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 是 催 眠 術 催眠術是運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能夠產生神奇效應的一種法術。 催眠是以人為誘導(如放鬆、單調刺激、集中注意、想像等)引起的一種特殊的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其特點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斷、自主意願行動減弱或喪失,感覺、知覺發生歪曲或喪失。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遵從催眠師的暗示或指示,並做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體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師的威信與技巧等的差異而不同。催眠時暗示所產生的效應可延續到催眠後的覺醒活動中。以一定程式的誘導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就稱為催眠術。 採用特殊的的行為技術並結合言語暗示,使正常的人進入一種暫時的,類似睡眠的狀態,催眠狀態也可由藥物誘發,分為自我催眠與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在催眠師的影響和暗示下引起,可以使病人喚起被壓抑和遺忘的事情,說出病歷,病情,內心衝突和緊張。催眠還可以作為一種治療方法(既催眠療法)減輕或消除病人的緊張、焦慮、衝突、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在中國,可以說“催眠”是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的。古代的“祝由術”,宗教中的一些儀式,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只不過當時多是用來行騙的,或是一種迷信活動。在歐美,很早就有人傾力研究催眠。記錄較早的是18世紀在巴黎有一位喜歡心理治療的奧地利醫生名叫麥斯麥爾(FranzAntonMesmer)的“催眠”,他能夠通過一套複雜的方法,應用“動物磁力”治療病人,其中包括能使病人躺在手臂上面。並用神秘的動物磁氣說來解釋催眠機理,按現代理解那就是一種暗示力。據傳法國政府準備出很多錢購買他的治療方法,但他都不肯,這可能是由於他自己也不清楚。後來,一位蘇格蘭醫生佈雷德(JamesBraid)對該現象發生了興趣,能夠給手術病人引起麻醉,於19世紀提出“催眠”一詞,並對催眠現象作了科學的解釋,認為是治療者的所引起的一種被動的、類睡眠狀態,並借用希臘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詞改為“hypnosis”(催眠),使得催眠術有了廣泛的傳播,至今一直沿用這一術語。後來,在前蘇聯生物科學家巴浦洛夫帶領一班人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下,催眠有了長足的發展,催眠真正成為一門有理有用的應用科學。現在,在很多國家有名望的大學、醫院裏,都設有催眠研究室,並積極開展著把催眠應用於醫學、教學、產業等領域的可行性研究。 乍一看催眠給人以神秘、魔術般的印象,這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認真研究一下催眠就會知道,催眠不是像魔術、占卜那樣虛幻的東西,也不僅僅是催眠、被催眠這一單純的過程,實際上,它有著非常嚴密、完整的理論,是一門古老而又年輕的大有作為的科學。返回什麼 是 自 我 催 眠 ? 人類具有利用自我意識和意象的能力,可以通過自己的思維資源,進行自我強化、自我教育和自我治療。實際上人們早已應用自我催眠暗示,如祈禱、宗教儀式、印度的瑜伽術、中國的氣功術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實施自我催眠。催眠暗示在人類的生活中具有很大作用。當人在清醒狀態下暗示雖也有作用,但在催眠狀態下,暗示的內容進人潛意識領域更具有強大而持久的威力。在催眠狀態下的暗示,不僅能夠改變身體的感覺、意識和行為,而且還可以影響內臟器官的功能。腦科學研究證明,大腦前額葉不僅與意識和思維等心理活動有關,而且前額葉與調節內臟器官活動的下丘腦之間也存在著緊密的纖維聯繫。這種結構上的聯繫可能是人類能主動利用意識和意象來調節和控制內臟生理功能的主要物質基礎。潛意識對調節和控制人體的呼吸、消化、血液迴圈、免疫反應、物質代謝以及各種反射和反應均起著很大作用。許多研究證明,在催眠狀態下暗示身體處於不同狀態,代謝率就出現相應的變化,如催眠暗示正在從事重體力勞動時,代謝率可上升25,應用自體發生訓練法進行自我催眠,使心身放鬆後,代謝率比平時的安靜狀態降低1520。因此,在催眠狀態下,根據強化的原則,自己不斷地強化積極性情感、良好的感覺以及正確的觀念等,使其在意識和潛意識中印記、貯存和濃縮,在腦中佔據優勢,就可以通過心理生理作用機制對心身狀態和行為進行自我調節和控制。返回什麼 是 暗 示 作 用 ?暗示是個體無意中接受了人(包括自己)或環境,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向其發出資訊後,做出相應反應的一種特殊心理現象。從這個概念出發,暗示的實現總是存在著實施暗示與接受暗示兩個方面。之所以說它是特殊的心理現象,因為從暗示的實施一方來說,不是說理論證,而是動機的直接“移植”;從接受暗示的一方來說,對施暗示者的觀念也不是通過分析、判斷、綜合思考而接受,而是無意識地按所接受的資訊,不加批判地遵照行動。暗示對人體生理活動、心理及行為狀態,都會發生深刻的影響。當個體接受暗示後,不但可以改變隨意肌的活動狀態,而且也可以影響不隨意肌的功能。由於這個原因,消極的暗示能使人情緒低落甚至患病或加重症狀,積極的暗示能夠使個體的心理、行為及生理機能得到改善,增強對疾病的痊癒和康復的信心,達到治療目的,從而成為一種治療方法。個體接受暗示的能力叫做暗示性。暗示性的高低因人而異,與催眠感受性有密切關係,催眠感受性高的人暗示性也高。返回自我 催 眠 暗 示 療 法自我催眠暗示療法目前在世界許多國家中已被廣泛應用。它是通過自我催眠和積極的自我暗示,自我控制心身狀態和行為的一種心理療法,進化到今天的人類已具有利用自我意識和意象的能力,可以通過自己的思維資源,進行自我強化、自我教育和自我治療。實際上,人們早已應用自我催眠暗示,如祈禱、宗教儀式、印度的瑜伽術、中國的氣功術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實施自我催眠暗示。暗示在人類的生活中具有很大作用。當人在清醒狀態下,暗示雖也有作用,但在催眠狀態下,暗示的內容進入潛意識領域更具有強大而持久的威力。在催眠狀態下的暗示,不僅能夠改變身體的感覺、意識和行為,而且還可以影響內臟器官的功能。腦科學研究證明,大腦前額葉不僅與意識和思維等心理活動有關,而且前額葉與調節內臟器官活動的下丘腦之間也存在著緊密的纖維聯繫。這種結構上的聯繫可能是人類能主動利用意識和意象來調節和控制內臟生理功能的主要物質基礎。潛意識對調節和控制人體的呼吸、消化、血液迴圈、免疫反應、物質代謝以及各種反射和反應均起著很大作用。許多研究證明,在催眠狀態下暗示身體處於不同狀態,代謝率就出現相應的變化,如暗示正在從事重體力勞動時,代謝率可上升25。應用自體發生訓練法進行自我催眠,使心身放鬆後,代謝率比平時的安靜狀態降低15-20。實驗研究還發現,動物在性活動的高潮期和人在喜悅、大笑、聽悅耳音樂、回憶幸福的體驗時,則有大量的腦啡肽和內啡呔的分泌,相反,當身體有疼痛或痛苦等消極性情感時,則在體內有大量的p物質和去甲腎上腺素的釋放。內啡肽類物質也具有抑制體內產生p物質和去甲腎上腺素的作用。因此,在催眠狀態下,根據強化的原則,自己不斷地強化積極性情感、良好的感覺以及正確的觀念等,使其在意識和潛意識中印記、貯存和濃縮,在腦中佔據優勢,就可以通過心理生理作用機制對心身狀態和行為進行自我調節和控制。因而,當應激和焦慮狀態時,體內分泌的大量去甲腎上腺索引起的心悸、心跳加快、呼吸增強、頭暈、出汗、胃部不適、下肢發軟(麵條腿)、皮膚發涼和精神恐懼不安等症狀,經過一定時間的自我催眠暗示很快得以消除。使人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很多。如利用單調聲、光和按摩刺激或借助腦波、皮膚電阻等生物回饋裝置幫助放鬆心身,更可加速進入催眠狀態。通常採用自行閉目安神,調整呼吸,數呼吸、聽呼吸聲,辨別吸氣和呼氣的氣流溫度差別,再結合用意念按一定順序放鬆全身各部肌肉等方法進行自我催眠。通常採取仰臥或坐位,使身體各部均處於舒適放鬆的姿勢下練習。先把注意集中於自己的身體感覺,內視自己,進行自我催眠和暗示。首先不斷地利用“信心、勇氣和滿足?等積極性情感和美好的意象驅除“煩悶、不安和悲傷”等各種消極性情感,進而有針對性地對自己進行自我規劃、自我強化、提高自我控制能力,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初期練習應選擇比較安靜的環境,每天多次練習,逐漸變為每天有規律地練習2-3次,較易收效。每次5-20分鐘。初學者每次時間不宜過長,時間稍長容易出現注意渙散,入睡和不知不覺中使注意緊張等缺點。因此應適當縮短每次練習時間,甚至也可把一次練習分為幾個階段,每段只練習幾分鐘。自我催眠暗示療法主要用於:(1)減除心理應激,改善睡眠和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和身體的免疫功能,防治各種心身疾病;(2)增強記憶力、注意力,提高學習效率;(3)矯正各種不良習慣及減肥;(4)治療性功能障礙及痛經、盆底肌鬆弛、更年期綜合症;(5)控制疼痛;(6)提高體育訓練和比賽成績等。總之,現代許多人都在成功地應用自我催眠暗示來保護心身健康。今後隨著醫學的發展,許多疾病都將有相應的疫苗預防和治療,以各種心理技術來控制疾病和開發人的心身潛能,將成為未來醫學的主流。返回什麼 是 催 眠 態 催眠態是在催眠下形成的能很好的聽從施術者的指令易產生神奇效應類似睡眠但又不是睡眠的一種狀態。返回催 眠 邏 輯在所有典型的催眠現象中,最令人感興趣的現象之一就是催眠邏輯。“催眠邏輯”一詞由奧恩(1959)最先提出,其基本意思是,已被催眠的人可以同時相信在不相容的觀點或知覺,而並不知道它們是互不相容的。奧恩(1962)說,如果要被催眠者對椅子作負性想像(即想像椅子已不在原處),那麼當要他們睜著眼睛在室內行走時,他們會控制自己不碰到椅子,但她們仍然堅持說看不見椅子。這便是催眠邏輯的一種表現。沒有催眠邏輯的人,就會碰撞到椅子上面(鮑爾斯,1976)。在這類實驗中,有的還不清楚被催眠者是否真正相信椅子已不在原處;或者椅子尚在原處,但他們已經不能看見它。如果他們相信椅子尚在原處,只是看不見它,那麼他們在看不見椅子的時候還能回避它,這也並不是違背邏輯的,因為被催眠者可能還記得椅子的位置。若將椅子移動地方,這種試驗就要完善得多。其道理是,在椅子移動之後,如果被催眠者一方面報告看不見椅子,一方面又回避摸著椅子,這就更清楚地說明其反應的不相容性,因為他們再也不能憑記憶知道椅子的位置。與此相似的另一種催眠邏輯現象是有人報告的“雙重”幻覺。其表現是,在催眠師的指導下,被催眠者幻視見一個物體,而這個物體已在屋裏;或者幻視見一個人,而這個人正在步入室內。這都是雙重幻覺催眠邏輯。不過,麥克唐納和史密斯(1975),席漢、奧布斯托和麥康基(1976),以及席漢(1977)等人發現,並非所有報告講的都是雙重幻覺,有不少被催眠者是假裝看見了雙重幻覺。此外,雙重幻覺的不相容性也有疑問。這裏要分析一下被催眠者對幻視物體之真實性的相信程度,他們不能認為幻視物體只不過是想像的產物。如果他們真正相信幻視物體是客觀存在的,那麼看見一個以上的物體便不合乎邏輯。當然,即便是這種情況,也有一些道理可以合理解釋雙重物體是能夠並存的。如果被催眠者知道兩個物體中有一個是幻覺,那既無不相容性可言。因為當被催眠者被告知幻視物體是幻覺時,它便可以消失。透明幻覺是催眠邏輯的又一種表現。所謂透明幻覺就是被催眠者報告,他們透過幻視物體看見了真正的物體(詹森,馬厄和巴伯,1972;席漢等,1976)。同樣,也有些被催眠者所報告的這一現象是假的。看見一個被另一物體完全遮掩住的物體,這顯然是不合邏輯的。不過,幻覺沒多少規則可遵循,對大多數被催眠者來說,幻覺的一個性質可能就是被催眠者可以透過它看見對面的物體。催眠邏輯是一種難以捉摸的現象。雖然不少人報告了它的存在,但是越仔細地分析它,它就越難把握。其主要原因在於不知道被催眠者是真正相信看見的物體是真實的,還是認為那是一種幻覺:是真正相信並不存在那個物體,還是認為那是一種負性幻覺。若要否認催眠邏輯現象的存在,也並不困難。然而,催眠邏輯仍然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希望今後能有更深入的研究,通過分析被催眠者的認識,使這裏提出的一些問題獲得解決。在作這些研究時,或許要採用與席漢和麥康基(1982)相似的方法。返回催眠 療 法 簡 介催眠療法是利用人的受暗示性,通過言語暗示引到一種類似睡眠的狀態即催眠狀態。病人在這種狀態中對治療者的言語指示產生巨大的動力,引起較為深刻的心理狀態的變化,從而使某些症狀減輕或消失,疾病明顯好轉。最早施用催眠術作為一種治療方法的是1775年奧地利的麥斯麥,他用磁鐵作為催眠工具,用神秘的動物磁氣說來解釋催眠機理,直到1841年英國外科醫師James Braid對催眠現象作了科學的解釋,認為是治療者的所引起的一種被動的、類睡眠狀態,並借用希臘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詞改為“hypnosis”(催眠),至今一直沿用這一術語。本療法的具體作法如下:1治療前,要向病人說明催眠的性質的要求,把治療目的步驟講清楚,以取得病人的同意和充分合作。其次,要測試人的受暗示性程度,這是催眠治療成功與否的關鍵。測試暗示性的方法很多,現介紹以下四種簡易方法,測前告訴病人要對他的神經系統進行測查:(1)測查嗅覺的靈敏度:用事先備好的3個裝有清水的試管,請病人分辨哪個裝有水,哪個裝有淡醋或稀酒精。分辨不出得0分,挑出後兩種的一種得1分,挑出兩種得2分。(2)測查平衡功能:令病人面牆而立,雙目輕閉,平靜呼吸兩分鐘後,然後治療者用低沉語調緩慢地說:“你是否感到有點站不住了,是否開始感到有點前後(或左右)搖晃,你要集中注意,盡力體驗你的感覺,是否有點前後(或左右)搖晃,前後(或左右)搖晃”,停頓30秒,重複問話3次後,要病人回答,如感到未搖晃者得0分,輕微搖晃者得1分,明顯搖晃者得2分。(3)測查記憶力:令病人看一彩色畫,畫面畫的是一個房間內有一個窗戶,藍色的窗簾和兩把椅子。30秒後走彩色畫。問:“房間裏有3把還是4把椅子?窗簾是什麼顏色,淺綠色的還是淡黃色的?房間有2個窗戶還是3個窗戶?”若回答與問話一致,則具有暗示性,每一問得1分,若回答與畫面一致則得0分,此項測查可得03分。(4)測查視覺分辨力:在白紙中畫一直徑4釐米、間距為8釐米的兩個等大圓圈,中間分別寫12與14(或1415)兩個數字。要病人回答哪個圓圈大,若回答一樣大得0分,若回答其中之一者得1分。通過四項測查病人可得08分,分數愈高者表示病人暗示性愈強,被催眠的可能性就愈大。2治療時,房內光線要雅淡,要靜,室溫適中。讓病人坐在舒適的沙發上。先調整呼吸,使它平靜有規則,進而使全身肌肉處於放鬆狀態。治療者在旁實施催眠時一般採用直接或間接兩種方法。直接法是憑著治療者的威信,用簡短、明確、權威性的言語或輕柔的撫摸頭部即使病人進入催眠狀態。間接法是借助“催眠藥”如對面牆上發亮的燈光,或單調深沉的“拍節器”。一般催眠治療多採用間接法。令病人凝視或傾聽催眠物,同時治療者給予言語暗示,用單調、低沉、肯定、柔和的言語反復暗示,病人愈來愈疲倦、眼皮緊了、變重了、睜不開了,隨即暗示其上肢、下肢、全身都鬆弛無力了,病人隨治療者的暗示而進入催眠狀態。催眠狀態的深度一般分為三:輕度、中度和深度。輕度催眠狀態:病人閉眼、軀體肌肉處於鬆弛狀態,眼瞼發僵,思維活動減少,不能按治療者的暗示行動,如睜眼,只能揚動眉毛,有時出現自動活動,事後病人訴說他未睡著,周圍一切都聽到,都知道,就是不能也不想睜眼,只感覺全身沉重、舒適。中度催眠狀態:病人瞌睡加深,皮膚感覺遲鈍,痛閾值提高,順從。事後病人說他開始突然睡著了,後來又醒了,問他:治療者跟他說了些什麼?做了些什麼?病人只能記起催眠初期治療者的言語和行動。深度催眠狀態:病人的感覺明顯減退,對針刺不起反應,事後完全不能記憶起他在催眠中的言行,而實際上病人完全按照治療者的指示回答和行動,故又稱夢行。3本療法的適應症主要是神經症和某些心身疾病:如癔症性遺忘症,癔症性失音或癱瘓、恐怖症、夜尿症、慢性哮喘、痙攣性結腸、痙攣性斜頸、口吃等。消除某些心身障礙和頑固性不良習慣效果更好。一般採用輕度催眠用來消除各種症狀,在催眠下直接向病人進行言語暗示,肯定其有關症狀在醒來後必將消失。催眠加深時可進行催眠分析,病人較易地將被壓抑而遺忘的精神創傷說出來而找出其致病的心理因素,也可進行催眠麻醉順利地進行外科手術。此外,還可利用此療法進行集體催眠,治療酒精中毒症或麻醉藥成癮者。 4治療初期,每週進行23次,以後每週1次,一般不超過10次,每次治療結束時,用言語暗示病人繼續睡下去,後轉入自然睡眠。或告訴病人,聽到計數10倒數至1後即可醒來,或讓病人重複治療者的計數,告訴他數到5時即可醒來一直數到1為止。解除催眠狀態不宜過於急促,最好慢慢地讓病人醒來。5據有經驗的催眠治療家統計,人群中能進入催眠狀態的約占7090,僅有25的能達到深度催眠。在有經驗的治療者指導下輕度的催眠或覺醒狀態下暗示常能收到較好的療效。由於此療法的實施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選擇病人要嚴格,一般須由受過訓練的精神科或其他臨床醫生和心理學家擔任。返回催 眠 與 睡 眠 儘管誰都要睡眠,但很明顯,誰也不能從自己的體驗中得到大量的睡眠知識。在這一領域裏,正是由於科學研究方法的誕生,特別是腦電圖(EEG)的發明,便使得關於睡眠與夢的知識爆炸性地增長。在做腦電圖記錄時,要將電極置於頭皮上,測量腦的電活動變化。德門特和克萊曼(1957)通過記錄腦電圖而分別出睡眠的四個不同階段。在第1期睡眠中,腦電圖呈現高頻、低幅的波形,與清醒休息狀態(0期)的波形相近,只是較不規則。在這期睡眠中,人們正在打瞌睡。而且若從這期睡眠中醒來,人們甚至否認正在瞌睡。第III期睡眠的腦電圖以大而低的波形為其特徵,偶爾見有短時的、有節律的低頻波(稱為“棱形”波)。第II期睡眠較第I或睡眠為深。第III期睡眠又較第II期睡眠為深。在這一期睡眠中,腦電圖的波形更不規則,其間也有梭形波,只是其波幅較高;偶爾也可能出現大而慢的波形。第IV期是最深度的睡眠,在腦電圖上以大而慢的波(6彼)為其特徵。此外還有眼快動(REM)期睡眠,這時人們正在做夢。在一夜的睡眠中,人們平均要經歷5段眼快動睡眠,每段間隔大約90分鐘。眼快動睡眠穿插在一夜睡眠的各期之間。被催眠者腦電圖的波形與睡眠者腦電圖的II、III期波形和IV期的波形好像有很大差別(埃文斯,1982)。例如在催眠過程中幾乎沒有IV期6波的跡象出現。徹脫克和克拉烏茲(1959)討論過I期睡眠與催眠在腦電波上的相似性。這種相似當然部分是由於催眠師暗示受術者感到瞌睡,正在閉上自己的眼睛,甚至題上 12秒鐘。或者正如埃文斯(1979,1982)指出,它是由腦電圖記錄的不敏感性所致;催眠與睡眠的腦電活動本來可能存在差異,但這種差異為腦電記錄時的過多干擾所掩蓋。可以預料,如果為受術者施加“覺醒”誘導,而不是相反的“睡眠”誘導,那麼其腦電波將有很大差異。(班亞,梅紮羅斯、格雷古斯,1981)為什麼催眠曾被視為是與睡眠相同的狀態,這一點是很清楚的。在別人看來,正在睡眠的人與經過“睡眠”誘導催眠了的人在表現上報相似;二者顯然都可產生不隨意活動,如生動的做夢。睡眠與催眠的另一個可能的相似之處在於,有人(埃文斯,1977)發現受術者在接受哈佛集體催眠易感性量表A表的測試時的得分與他們的夜間入睡能力有關。埃文斯(1982)認為,這種相關可能是因為人體記憶體在一種控制意識水準或意識狀態的機制;而該機制無論在人們進入催眠還是進入睡眠時都發揮作用。除了上述相似之處以外,人們一般認為睡眠與催眠是大不一樣的兩種狀態。返回催眠 誘 導 與 受 暗 示 性 催眠誘導(hypnoticinduction)是以產生高度受暗示性(suggestibility)為特徵的一個系統程式。它會引起人們被動的放鬆,反應性降低,注意範圍變得狹窄和幻覺增強。誘導催眠的技術有多種,通常是催眠者不斷反復地用輕聲告訴被試他感到了疲倦、 發困和朦朧欲睡,並且清楚地描述應該發生的身體感覺,如你的兩臂在下墜,腳在發 熱,眼皮變得沉重,抬不起來了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許多被試就逐漸地接受影響進入了催眠狀態。 大量研究結果指出人們對催眠的受暗示性存在很大的個體差異。有110的人對催 眠誘導根本沒有反應,在另一極端最容易接受催眠的人也只有110。每個人對催眠的 反應性是一種穩定的可測量的特質,可以通過各種特定的量表進行測查,其中美國斯坦 福大學教授希爾加德(ErnestHilgard,1965)的斯坦福催眠感受性量(Stanfordhyp noticsueptibilitvscale,SHSS)被公認最為有效c至於受暗示性的實質,過去人們曾認 為那屬於一種人格特質,與易受吸引和表像清晰有關,但研究表明二者的相關很低。再 考慮其他方面,發現對催眠的受暗示性與一個人的態度和期望密切聯繫,凡對催眠持積 極態度,相信催眠的可能性,同時又對該催眠者表示信賴時,他就容易很好地配合接受,暗示並取得成功。這也與我國在宗教信仰上常用的一句諺語“心誠則靈”正相符合。返回斯坦 福 催 眠 感 受 性 量 表暗示的活動 通過標準 (1)姿勢改變(你彎下身去!) 不須強迫就自動彎下身去 (2)閉上眼睛(你的眼皮越來越沉重!) 不須強迫就自動閉上眼睛 (3)手向下垂(你的左手垂下去!) 在10秒鐘內左手垂下6英寸 (4)手臂定位(你的右臂無法移動!) 在10秒鐘內右手舉不到1英寸 (5)手指併攏(你的手指無法分開!) 在10秒鐘內手指無法張開 (6)手臂僵硬(你的左臂開始僵硬!) 在10秒鐘內手臂彎曲少於2英寸 (7)兩手合攏(你的兩手相向合攏!) 在10秒鐘內兩手合攏6英寸之內 (8)口語抑制(你說不出自己的姓名!) 在10秒鐘內無法說出自己的姓名 (9)幻覺現象(你眼前有遺跡一隻蒼蠅!) 被試揮手試圖將之趕走 (10)眼睛失控(你無法支配你的眼睛!) 在10秒鐘內睜不開眼睛 (11) 醒後暗示(醒後請坐另一把椅子!) 醒後表現出移動的反應 (12) 失憶測驗(醒後你將忘記這一切!) 所能記憶的催眠中專案少於三個 返回催眠 狀 態 下 的 心 理 特 征 在進入催眠狀態後,人的意識活動並未停止,只是變得恍惚不能自主。其心理活動一般有以下幾個主要特徵: 1感覺麻痹 有些被試在催眠狀態下,甚至可以接受手術治療而不感到疼痛。以至有些醫生曾用它代替麻醉藥物,但其效果顯然不如止痛藥品。 2感覺扭曲和幻覺 在催眠狀態下的人可能出現幻聽和幻視現象。他不僅是在沒有刺激的情況下聽到聲音或看到形象,有時還可以依照指導語將電視機看成方紙盒,或將臭味聞成香味。 3解除抑制 一般情況下,那些依據社會準則不能做的事情是受到抑制的,人們不可能讓被試去、做。但是在催眠狀態下,抑制被解除,他就可能根據催眠者的指示去做,如當眾脫衣、對別人施暴等。 4對催眠經驗的記憶消失 催眠者的暗示不僅指導著被試當時的心理活動,還可以影響到事後的行為。最常見的是告訴被試他將不記得當時發生的一切,從而造成清醒後對催眠狀態的記憶完全缺失。返回催眠 相 關 理 論催眠從江湖魔術發展到科學研究的物件,曾經有多種理論對其實質做出解釋。但至今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下面介紹其中影響最大的兩種理論:1.催眠是角色扮演(role playing) 對催眠的一種非常滸的看法是將它與睡眠相聯繫,認為它是轉變了的意識的另一種特殊狀態。然而腦電波研究發現催眠狀態下的腦電波形態與清醒狀態下的完全相同,對此不予支持。於是巴伯爾(Theodore Barber,1979)和斯潘諾斯(Nicholas Spannos,1986)等人提出了角色扮演理論,認為催眠產生於被試在催眠者的誘導下過度合作地扮演了另外一個角色;並且指出,是被試對角色的期望和情景因素,引導他們以高度合作的態度做出了某些動作。2.催眠是意識的分離(dissociation in consciousness) 很多學者堅持催眠是意識的另一種狀態,而不是角色扮演,因為即使最合作的被試也不同意在不給麻醉藥的條件下進行手術。根據實驗結果,斯坦福大學教授希爾加德1992)提出催眠的意識分離理論,認為催眠將心理過程分離為兩個同時進行活動的層面。第一個層面為接受暗示以後所經歷的意識活動,性質可能是扭曲的;第二個層面是被掩蔽的、當時難於覺察的意識經驗,但其性質是比較真實的,希爾加德稱之為“隱蔽觀察者”。意識分離是生活中一種經常出現的正常體驗。例如,長途駕馭的人對交通信號和其他車輛做出了一毓反應但多不能回憶,就是由於當時意識明顯地分離為駕馭汽車與個人思考兩部分了。正是由於隱蔽觀察者的存在,所以,人在催眠狀態下也不會完全接受暗示而失去自我。返回什麼是心理治療的催眠療法? 催眠療法是應用催眠術使人進入催眠狀態,並以暗示進行治療的一種方法。由於在催眠狀態下,患者能順從治療者的指令,所起的效果要比在意識清晰狀態下的暗示更為理想。誘發催眠的方法各異,命名繁多,至今仍無統一的分類,現根據不同的施術方式、時間和條件,把催眠術的種類劃分如下:(1)按施術者來分:自我催眠,即自己為自己進行催眠的方法;他人催眠,即由催眠師負責施行的催眠方法。(2)按暗示條件來分:言語催眠,即運用語言進行暗示的催眠法;操作催眠,即非言語性的催眠法,它是運用行為、動作、音樂或電流等作為暗示性刺激,達到催眠狀態。(3)按意識狀態來分:覺醒時催眠,即在意識清晰時進行暗示性催眠;睡眠時催眠,即在睡眠狀態下進行催眠。(4)按配合情況來分:合作者催眠,即對自願或合作者進行催眠;反抗性催眠,即對不合作者進行催眠。(5)按進入催眠的速度來分:快速催眠,即在瞬間進行催眠狀態的方法;慢速催眠,即逐漸使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6)按受術的人數來分:個別催眠,即施術者對單一受術者進行催眠;集體催眠,又稱小組催眠,即對一群體同時進行催眠。(7)按距離來分:近體催眠,即面對面的為受術者催眠;遠離催眠,即施術者與受術者相距甚遠進行催眠,如電話催眠、書信催眠和遙控催眠等。(8)按客觀因素來分:自然催眠,即受客觀自然條件的影響產生的自然的催眠現象,如汽車駕駛員出現的公路催眠等;人工催眠,由施術者來進行的催眠,即他人催眠。(9)按催眠程度來分:深度催眠,即受術者達到深層催眠狀態,如呈僵直或夢行狀態;中度催眠,即受術者達到中層催眠狀態,如呈無力、迷茫狀態;淺度催眠,即受術者進入淺層催眠狀態,如呈寧靜、,肌肉鬆弛狀態。(10)按催眠物件和手段來分:人的催眠,即使人進入催眠狀態的催眠術;動物催眠,即使動物進入催眠狀態的催眠術;麻醉藥物催眠,即應用麻醉藥物,如阿米妥鈉、硫噴妥鈉等麻醉藥物,使人進人催眠狀態;非麻醉藥物催眠,即用無麻醉作用的藥物作為暗示性刺激,以達到催眠的方法,如使用葡萄糖酸鈣等藥物。返回何謂催眠,催眠狀態與正常睡眠有何區別?催眠是一種特殊的睡眠狀態。巴甫洛夫說道:“催眠狀態當然是與睡眠相同的。就催眠狀態的本質說,它跟睡眠是無區別的,所不同的僅是一些個別的特點,比方說,催眠狀態是一種進行很緩慢的睡眠,也就是說,它起初是被限制在很狹小的範圍內,而以後愈益擴大起來,最後竟達到這種程度,即從大腦半球到皮質下部,只剩下呼吸中樞和心搏中樞等安然無恙,而且,就這兩種中樞說,也是顯著地被削弱了。”巴甫洛夫把催眠看作是部分的睡眠。由於各種條件的不同,催眠性抑制可以時而籠罩大腦半球的這一區,時而那一區,時而範圍大,時而範圍小。催眠性抑制的深度和強度也可以不同。由抑制過程廣度和強度的變化決定催眠性睡眠有不同的程度。那麼,催眠狀態與正常睡眠的實質區別何在呢?催眠狀態是由催眠師用暗示的方法引出來的。催眠性睡眠可以很深,對外界刺激不起反應,無論周圍的聲音如何嘈雜都不能使他醒轉,甚至針刺也感覺不到疼痛。然而,被催眠者與催眠師之間卻保持著“感應關係”。催眠師的低聲細語以及姿態手勢便足以在被催眠者的身上產生強烈效果,可以命令被催眠者作出某些動作和行為,甚至影響其植物神經系統,例如噁心嘔吐、出汗、心搏加速或減緩。被催眠者對在催眠狀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後可全部遺忘或部分遺忘。催眠性睡眠的外在表現與正常睡眠類似,也是雙目閉合,全身肌肉鬆弛,有時還有鼾聲。他對外界的一般動靜也像正常睡眠者那樣不起反應,甚至對十分嘈雜的聲響以及強烈的光線不起反應,唯獨保持著與催眠師之間的感應關係,催眠師的輕言細語他都能感受,甚至姿勢和動作的變化他也能覺察。雖然催眠性睡眠的外形類似正常睡眠,二者的腦電圖卻迥然不同,催眠性睡眠的腦電圖既不同於非眼快動睡眠,也不同於有夢的眼快動睡眠,它比較接近於醒覺狀態時的腦電圖。因而就本質看,催眠性睡眠與正常睡眠還是有區別的。不過,二者之間可以互相轉化,由催眠性睡眠可以轉入正常睡眠,亦可由正常睡眠移行到催眠性睡眠。返回什麼 是 催 眠 後 暗 示 ?催眠後暗示催眠狀態中暗示被催眠的人,要他在清醒之後的某個時間或看到某個訊號的時候,就要去做某一件事情。譬如說,現在我在催眠中暗示你,等你醒來以後,一看到我用手摸鼻子,你就要去打開窗戶。好,那麼等你解除催眠,醒來以後,你可能在房間跟朋友聊天,但是,你一看到我在摸鼻子,你就會忍不住走到窗戶旁把窗戶打開!注意喔!你已經忘記了這是我所給你的指示,你會以為這是你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去做的。這時,如果我問你:喂!你為什麼去打開窗戶呢?你可能會說:因為我覺得房間裏的空氣很悶,所以要打開窗戶!所以,很有可能,許多你以為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見解,其實,只是你在不知不覺當中,被別人或社會或某些團體給催眠了!以前還發生過一個案例,有一個人向精神醫師抱怨,他老是覺得很緊張,總感覺到背後有一隻大黑狗跟著他,好像隨時會被它咬一口!他自己也知道其實後面並沒有狗,可是這種一直強迫出現的念頭,使他受不了。醫生幫他治療了好久,都沒有效果,後來,就用催眠,回溯到事情發生的時候,才發現,很多年以前,他曾經去參加一場舞臺上的催眠表演,催眠師在舞臺暗示他有一隻又大又兇猛的黑狗正在背後追他,使得他在舞臺上拼命奔跑,達到了非常好的戲劇效果。他自己在表演之後,睡了一覺,對於發生什麼事情都毫無印象了!可是,從此以後,他就一直感到有一隻黑狗在背後追他。找到原因以後,醫生就在催眠中暗示那一隻狗走了,不再追他了,醒來以後,他才完全恢復正常。所以,有時候參加催眠的舞臺秀,要小心一點,被催眠成超人跑來跑去還好,萬一被催眠成一聽到音樂就忍不住大跳脫衣舞,那你可要小心點兒返回心念 運 動 淺 論 近代科學發現,心裡所想的意念會傳達到神經、肌肉等,做出微妙的反應。曾經有個實驗,邀請一個演員表演出憤怒與焦慮,然後以儀器檢查生理反應。雖然是”表演”,但儀器上顯飾演員的心跳、脈搏、血壓與呼吸都有明顯的變化。知名的催眠師-艾瑞克森醫師即是觀察此的能手,艾氏有”讀心”的本事,即所謂的他心通。他能夠在對話的時候,發現對方內心深處真的感覺與想法。艾氏宣稱他的能力一點也不神秘,而是來自敏銳的觀察力。艾氏敏銳的觀察力甚至能看到對方的心跳與脈搏。在同理心的訓練中,第一要務是發現自己的情緒,認識自己也有情緒。從身體發現情緒的確是個好方法,因為意識會騙人,而身體不會。許多人不承認自己對某些事情有感覺、有情緒。但實際觀察自己身體時,會發現在負面情緒中,某些肌肉會繃緊,某些會有壓迫感等等,因人而異。而催眠誘導是明顯可觀察心念活動的方式,如給予手臂漂浮、眼皮僵直等暗示,對方內在活動已發肌肉神經的反應。靈擺(擺垂)是個很有趣的東西,也是觀察自己內在深層意識的工具。原本因靈擺給人過於神秘的感覺,因此筆者放棄使用。直到友人提及擺垂的存在價值,才重新採用這項工具。有時,我們自己會限於迷惑中,並不清楚自己內在真正想的是什麼或要的是什麼,但其實,所有的問題在潛意識中其實都早已經有答案。但如何把答案戴到意識層面來呢?就是應用擺垂,當詢問自己某些問題時,潛意識的回應會牽動手部肌肉纖維,造成擺垂的運動。曾經有位案主來到我的工作室,詢問夫妻感情的問題。在催眠中,我讓他使用擺垂,並且問他:關於這件事,你已經決定怎麼做了嗎?擺垂給我“是的”反應。我又問:這個方法會讓你感覺不愉快嗎?擺垂的反應也是”是的”喚醒後,我問案主:在你心中已經想好要用什麼方法了嗎?案主回答:是的,只是我希望有人能告訴我別的方法。有許多時候,運用擺垂可以更快速地找出問題的癥結,甚至是答案。有時可以藉此詢問出案主內在早就有的內在資源,並給予讓案主自行處理的暗示。會比給予行為改變暗示快得多。當然擺垂會受到意識的幹擾,如果一堆雜念飛來飛去,自然得不到精準的答案。但無論如何,都證明瞭心智活動會引發身體實際上的活動。返回意識的性質我的一點體會當我坐在萊斯特綜合技術大學語言病理研究所的電腦房撰寫此書時,我“意識”到很多事情。首先我被本段的第一句話的措詞所困擾,它似乎表達了我想要表達的意思,但我又覺得不太恰當。為了保存我對自己意識的這種解釋,我決定不予修改,但它仍然使我感到不安。我也意識到,我內心正力圖將我下一步要表達的思想見諸文字。這些都屬於內部事情;除此而外,我也意識到外部的事情。外部事情包括走廊對面秘書正在打字;監測器螢幕上的閃爍光點(與螢幕上的文字相比,我似乎更加注意到光的閃爍);由於坐勢長時間不變而引起的右腿輕微不適感;以及室溫稍微偏高的感覺。我能夠選擇性地將注意力指向這些外部事情的任何一種,並加以探索。我也可以將注意力集中到我右腿的不適感覺上;而當我這樣做肘,不適感覺好像擴散開來。這並不是說右腿不適逐漸加重了;我的意思是這種感覺好像佔據了我更多的意識。與此同時,由於我正在考慮一種軀體感覺,故對其他模糊的不適感、癢感也更加明白地體察到。我斷然說明,我似乎未體驗到任何欣快的軀體感覺。這種控導注意力的能力是意識,因而也是催眠的一個重要問題。當我思考這句話的時候,若干心理學家的姓名進入了我的意識。首先是布羅德本特,緊接著是波斯納和施奈德。“布羅德本特”出現的原因似乎不難解釋。對我來說,“布羅德本特”與注意力概念的聯繫最為密切,這從他的有關著作(如布羅德本特,1957)即可看出。然而,“波斯納”和“斯奈德”的出現是很難解釋的。我認為其原因如下:在考慮注意力的控導問題時,使我“想起”注意力不能得到控導的條件:而這又“提醒”我考慮到意識的自發和控制情況。波斯納和施奈德兩人都曾論述過這一問題。在此我為“想起”和“提醒”兩詞加了引號,因為我確信它們無一是意識過程,都只不過是意識的自發情況。我又意識到,自己正在為後面兩個人名而感到不安。當查找自認為是我正在尋思的參考資料時,我發現自己的記憶很可能有誤。我沒能找到由波斯納和斯奈德二人合撰的論文,不過我仍然有些相信,如果再進一步查詢,我還是可能找到該文。我最後所找到的是兩則參考文獻,一則是波斯納與斯賴得合撰的一篇文章;一則是斯奈德與希夫裏會撰的一篇文章。我說出這些內容,目的在於告訴欲進一步探究這類混淆的人們,我的記憶之誤是由於“斯奈德”與“斯賴得”聽起來相似所造成。通過對自己主觀體驗的說明,我們可得出什麼結論?首先,我知曉外部事情:其次,我知曉內部事情;其三,在某些情況下,我似乎能夠控導我的注意力;其四,我能監察這些注意力轉移。其五,我能監察這些意識並且探索其性質,這一點或許最難體會。我認為,最後這種能力類似于奧特雷(1981)所說的“反射意識”,以及韓弗理(1984)所說的“反射意識”或“意識之意識”。這裏並不是說意識有什麼級別和次序;上面所談的只是對自己意識之客體進行分析的方法。而即使是對自己意識的監察,最好也要置之於同一層次進行考慮,否則便可能進入一種無限制的回歸,即意識有很多層次,而每一個意識層都能監察了一個意識層。這是很危險的看法:而且在理論上也不需要作這樣的理解。比較審慎的看法是,意識的監察並不是一種特殊的現象,而不過是意識的一種類別。返回催 眠 與 放 松毋庸置疑,被催眠者看上去極像處於放鬆狀態的人,無論這種放鬆是不是由他人施加誘導程式所致。而僅僅是因為兩種現象貌似相同便認為它們本質無二,這種看法之錯誤同樣也是毋庸置疑的。為了弄清催眠與放鬆之間的關係,有必要研究更多的東西,而不僅僅是其外在表現。正如前章所述,艾德蒙斯特(1981)認為催眠與放鬆有相似之處;在此我不打算重複其論點,也不準備提出相反意見。我想作的是分析人們常把催眠與放鬆認為是相似現象的原因。其原因之一是,催眠誘導技術常常涉及放鬆方法,例如催眠誘導中的進行性放鬆方法就包括逐漸放鬆各個肌群直至全身放鬆。進行性放鬆也可使用雅各森氏法(1938),其操作是各個肌群首先增加張力然後放鬆。如果受術者接到放鬆指令,他們是可能遵行其事的,這一點並不驚奇。另一個原因正加瓦格斯塔夫(1981)所說,當受術者詢問別人被催眠是哪樣的感受時,得到的回答常常是那就像處於放鬆狀態。可以料想,很多受術者由此而期待著自己將會放鬆,因而他們也將會把自己的感受描述成放鬆狀態。艾德蒙斯特(1981)對放鬆狀態和催眠狀態的許多生理資料作了分析比較,這些資料包括腦電圖、血液化學、血壓、心率、外周血流量、呼吸、代謝、體溫以及皮膚電位測定。其結論是這些指標在兩種狀態間並無真正差別。不過,這到底是說明兩種狀態生理資料的真實相似性,還是僅僅由於測量儀器的不靈敏?對此還值得繼續探討。總之,我認為放鬆並非催眠的一種必需伴隨現象,因為在催眠過程中,有些受術者正在用勁,或者正在發洩情感;要是將這些人也視為放鬆就十分荒謬。我認為,如果催眠誘導使用了放鬆暗示,或者受術者期待著出現放鬆感覺,那麼他們在被催眠之後顯得放鬆,也報告自己感到放鬆,而且還出現放鬆狀態的生理變化,這一切都不足為奇。這是一種合乎清理的說明;除此以外,沒有必要作其他任何解釋。返回暗 示 的 魔 力 科學家研究指出: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動物。暗示,是指人或環境以不明顯的方式向人體發出某種資訊,個體無意中受到其影響,並做出相應行動的心理現象。暗示是一種被主觀意願肯定了的假設,不一定有根據,但由於主觀上已經肯定了它的存在,心理上便竭力趨於結果的內容。舉兩個實例。某人到醫院就診,訴說身體如何難受,而且身體日漸消瘦,精神日見頹喪,百藥無效,醫生檢查,發現此人患的是“疑病症”。後來,一位心理醫生接受了他的求治。醫生對他說:“你患的是某某綜合症。正巧,目前剛試驗成功一種特效藥,專治你這種病症,注射一支,保證三天康復。”打針三天后,求治者果然一身舒坦出院了。其實,所謂“特效藥”,不過是極普通的葡萄糖,真正治好病的,是醫生語言的暗示作用。二戰時,納粹在一個戰俘身上做了一個殘酷的實驗:將戰俘四肢捆綁,蒙上雙眼,搬動器械,告訴戰俘:現在對你進行抽血!被蒙上雙眼的戰俘只聽到血滴進器皿的嗒嗒聲。戰俘哀號一陣之後氣絕而終。其實,納粹並沒有抽該戰俘的血,滴血之聲乃是模擬的自來水聲。導致戰俘死亡的,是“抽血”的暗示:耳聽血滴之聲,想著血液行將流盡死亡的恐懼,暫態導致腎上腺素急劇分泌,心血管發生障礙,心功能衰竭。一正一反兩個例子,足以證明“暗示”的魔力。醫治心病,最重要的莫過於自療。正如人們越來越看重身體鍛煉一樣,時時注意自身的心理鍛煉,使自己擁有一個健康的心理,比擁有一個健康的體魄更為重要。生活中我們不難看到,許多身患殘疾乃至身患絕症者,活得積極樂觀;而許多身體狀況正常者,卻活得無聊無趣終日煩惱,進而或怨天尤人、自暴自棄,或自囿于現實世界之外的幻想世界以自慰。同有半杯水,消極者說:“我只剩下了半杯水。”積極者說:“我還有半杯水!”同樣擁有,卻有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態度與價值判斷,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自我心理暗示。讓我們時時給自己一個積極進取的心理暗示:我能贏。給自己喊一聲:加油!返回催 眠 療 法 催眠療法(ypnotherapy)是指用催眠的方法使求治者的意識範圍變得極度狹窄,借助暗示性語言,以消除病理心理和軀體障礙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通過催眠方法,將人誘導進入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將醫生的言語或動作整合入患者的思維和情感,從而產生治療效果。催眠是一種類似睡眠的恍惚狀態。催眠術就是心理醫生運用不斷重複的、單調的言語或動作等向求治者的感官進行刺激,誘使其意識狀態漸漸進入一種特殊境界的技術。通過催眠後的求治者,認知判斷能力降低,防禦機制減弱,表現得六神無主、被動順從。這時,暗示的效果比在清醒狀態下明顯,求治者的情感、意志和行為等心理活動可憑心理醫生的暗示或指令轉換,而對周圍事物卻大大降低了感受性。在催眠狀態下,求治者能重新回憶起已被“遺忘”的經歷和體驗,暢述內心的秘密和隱私。換句話說,求治者在催眠狀態下呈現一種縮小了的意識分離狀態,只與心理醫生保持密切的感應關係,順從地接受心理醫生的指令和暗示。這樣,心理醫生對求治者運用心理分析、解釋、疏導或採取模擬、想像、年齡倒退、臨摹等方法進行心理治療。從1775年奧地利醫生麥斯默(Mesmer,EA)首次使用催眠術並運用於醫療到現在,催眠療法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像英國醫生佈雷德(JBraid)、精神分析學的創始人佛洛德以及前蘇聯生理學家巴甫洛夫等,都對催眠現象進行了大量研究。在催眠狀態下,由於人的大腦皮層高度抑制過去的經驗被封鎖,對新刺激的鑒別判斷力大大降低,從而使當作刺激物而被應用的暗示,具有幾乎不可克服的巨大力量。催眠療法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1催眠治療前的準備工作。首先,要向求治者說明催眠的性質和要求,把治療的目的和步驟講清楚,以取得求治者的同意和充分合作。其次,要測試求治者的受暗示性程度。這兩點是保證治療順利進行的必備條件,尤其是後者,是決定催眠療法療效好壞的關鍵。受暗示程度低或不受暗示者,一般不宜進行催眠治療。測試受暗示性高低的方法很多,現介紹4種:(1)測嗅覺。用事先備好的3個裝有清水的試管,請求治者分辨哪個裝的是清水,哪個裝的是淡醋,哪個裝的是稀酒精。分辨不出得0分,辨別出後兩種中的一種得1分,辨別出後兩種的得2分。(2)測平衡功能。令求治者面牆而立,雙目輕閉,平靜呼吸兩分鐘後,施治者用低沉語調緩慢地說:“你是否開始感到有些前後(或左右)搖晃,你要集中注意力,盡力體驗我的感覺,是否有點前後(或左右)搖晃。”停頓30秒,重複問3次後,要求求治者回答或觀察求治者,如未感到搖晃者得0分,輕微搖晃者得1分,明顯搖晃者得2分。(3)測記憶力。令求治者看一幅彩色畫,畫面畫的是一個房間內有一扇窗戶,藍色的窗簾和兩把椅子。30秒後拿走彩色畫。問:“房間裏有3把還是把椅子?”“窗簾是什麼顏色,淺綠色還是淡紫色?”“房間有2扇還是3扇窗戶?”若回答與問話一致,則具暗示性,每一問得1分;若回答與畫面一致則得0分。此項測試的得分為03分。(4)測視覺分辨力。在白紙上畫兩個直徑均為釐米、間距為釐米的大圓圈,圓圈中分別寫12與1兩個數字。要求治者回答哪個圓圈大。若回答一樣大得0分,若回答其中之一大者得1分。通過四項測查,求治者可得0分,分數愈高表示求治者暗示性愈強,被催眠的可能性就愈大。2催眠的方式、方法。催眠的方式可分為集體催眠、個別催眠和自我催眠。集體催眠就是讓病情相似、年齡相近的幾個或10多人一起進行催眠,其優點是既可同時治療多人,又可消除求治者的孤單感和恐懼心理,還可通過效果好的求治者現身說法,與求治者間的相互暗示、模仿以形成最佳的催眠氣氛,增加求治者對催眠效果的信服。個別催眠是施治者面對單個求治者進行的催眠。自我催眠是指在催眠師的指導下,由求治者對自己進行的催眠。求治者在接受暗示性測驗後即可進行催眠。催眠一般是在安靜、昏暗的房間內進行,施治者最好有助手在場,尤其是對異性催眠時。求治者舒適地坐下或躺下,安靜、放鬆數分鐘,然後進行催眠。實踐證明,90以上的人能進入程度不等的催眠狀態,30左右的人可進入深度催眠狀態。催眠的具體方法很多,大致可分為四種:(1)言語暗示加視覺刺激。此法又稱為凝視法,是讓被催眠者聚精會神地凝視近前方的某一物體(一光點或一根棒等),數分鐘後,施治者便用單調的暗示性語言開始進行暗示。“你的眼睛開始疲倦了你已睜不開眼了,閉上眼吧你的手、腿也開始放鬆了全身都已放鬆了,眼皮發沉,頭腦也開始模糊了你要睡了睡吧。”如求治者暗示性高,則很快進入催眠狀態;如求治者的眼睛未閉合,應重新暗示,並把凝視物靠近求治者的眼睛以加強暗示,使兩眼皮變得沉重。(2)言語暗示加聽覺刺激。催眠時,讓求治者閉目放鬆,注意傾聽節拍器的單調聲或水滴聲,幾分鐘後,再給予類似於上述的言語暗示,同時還可以加上數數,如:“一,一股舒服的暖流流遍你全身,二,你的頭腦模糊了,三你越來越困倦了,四、五。”(3)言語暗示加皮膚感覺刺激。施治者首先在求治者面前把手洗淨、擦幹和烤熱,然後囑求治者閉目放鬆,用手略微接觸求治者皮膚表面,從額部、兩頰到雙手,按同一方向反復地、緩慢地、均勻地慢慢褹E動,同時配以與上述類似的言語暗示。有時也可不用言語暗示,僅用誘導按摩。這種按摩還以採取不接觸到求治者皮膚的方法,只是靠雙手的移動而引起溫熱空氣波動,給皮膚溫熱感而達到誘導性催眠按摩的目的。(4)藥物催眠。某些求治者如暗示性低、不合作,可使用2.5的硫噴妥品或510的阿米妥品0.5克,稀釋後,進行靜脈緩慢注射,在求治者進入半睡眠狀態時,再導入催眠狀態。催眠狀態的表現有強弱、深淺之分。淺度催眠狀態的求治者感到渾身倦怠、肌肉鬆馳、呼吸深緩、無力睜眼,醒後對催眠中發生的事情有回憶能力。中度催眠狀態的求治者感到睡意甚濃、四肢僵直,醒後對催眠中發生的事只保留部分記憶。深度催眠狀態下的求治者除對施治者的說話有反應外,已基本沒有知覺,甚至對針刺刀割也無痛覺,可施行外科手術。一般來說,淺度催眠狀態時進行心理治療效果最好。這時,可根據求治者的症狀,其回憶已遺忘的過去的經歷,宣洩其碼e在的創傷體驗;可以詢問其病史、生活和工作的挫折等,為治療收集資料,可以暗示其做一些動作或講話,如通過講話來糾正緘默症;也可以告訴求治者某些症狀很快就會消失,等等。例如,一長期失眠的神經衰弱求治者,在催眠狀態下對其進行暗示:“你很容易接受催眠,說明你大腦功能良好!催眠已使你輕鬆、愉快,焦慮緊張狀態已經消失,失眠已經治好,你不會再失眠了!以後你每晚9時一定會很快睡熟直至次晨時方醒,醒後你會感到精力充沛你的病已痊癒了。”治療結束後,可以及時喚醒求治者,或讓其睡完覺後逐漸醒來。一般用這樣的指導語:“好了,治療結束了,你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一覺,睡醒後你一定會精神飽滿,頭腦清醒。”催眠治療的療程一般是15次,間日或三日一次,三次後每週一次,最多不超過10次,每次半小時左右,療後還要加緊個別心理治療,以消除病因。必須指出的是,催眠治療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與巫醫與巫術有嚴格的區分,切不可視為兒戲,任意濫用。一般只有經過專門訓練的心理醫生和精神科醫生在出於研究和治療的需要時,並在求治者自願配合的況下,方可使用。而且催眠療法除具有療效快、療程短的優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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