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校园安全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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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校园安全职责制度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保卫干部)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应当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应当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别学校的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监督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电源,保持值班室整洁。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学校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 (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准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通道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拴,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的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人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老师。 8、各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时,所有现场活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 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做到按时开门,放学后及时关窗锁门。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场上课,要关闭教室门窗、锁好门。 2、教室内课桌椅要编号登记,实行专管专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维护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不在课桌上乱贴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4、保持教室安静,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随便搬动课桌、椅,课间不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动,不乱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手机、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贵重物品。 6、要严格按多媒体操作规程操作多媒体设备并做好设备使用交接手续,禁止学生使用多媒体设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 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相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第二篇:校园安全岗位职责南站镇明德小学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 1.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整体安全负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学校法人应与教育局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代表学校行政领导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激励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3.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工作行政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平安。 4.健全学校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负有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权和指挥权。 5.履行学校治安责任人职责,落实与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校园安全文化。 二、党支部书记 1.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落实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奖惩等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支持校长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校长离校期间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行政处置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 3.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文明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文明公约。督促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工作。 4.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身心健康。掌握校内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及时上报,做好疏导排除工作。 三、分管校长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校长分管安全日常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经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制定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检查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XX省中小学生命教育纲要,指导相关年级落实安全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防汛防台、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师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练及预案修订等工作。 4.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落实校园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的审核和培训。执行安全责任制工作考核和奖惩。 6.建立安全工作台账,督促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会主席 1.履行教代会职责,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2.加强工会安全职责建设。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的权益。 3.主动关心教职员工及家属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了解教工的需求,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校园。 4.积极办好教工之家,开展有益于教职员工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教导主任 1.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XX省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负责制订并落实学科课程中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教学安排。 2.负责制定落实教导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任课教师、专用教室管理员、教导员、卫生室保健老师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代表教导处与教育、教学人员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 3.加强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制订教学要求,落实本校教学日常安全的巡查和督促制度,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落实专用教室等安全重要岗位人员的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专用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教学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汇报和处置。 5.责成卫生老师及时收集入学和转学新生的体质情况,汇总全校学生的体质情况。将其中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情况上报校长室,告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责成有关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卫生老师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6.落实学生出勤反馈制度,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责成卫生老师做好必要的晨检。 六、德育教导 1.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XX省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指导纲要、XX省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与教导主任、少先队组织的协调,共同制订并落实安全教育的宣传主题和教育要求,实施各年级各学科的安全教育活动。汇总安全教育活动资料。 2.指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提高班集体的安全管理能力。指导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4.负责学校大型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和安全管理。制订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健全班主任应急联络网。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5.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组织文明安全班级评选活动。 七、总务主任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订总务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后勤工作人员制订本岗位安全职责。 2.加强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代表总务处与后勤人员签订安全岗位责任书。 3.规范安全管理,做好各后勤岗位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抽查、专项整改。做好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工作。 4.负责对学校场地、教学大楼的日常巡查。做好学校基础设施、体育器材、技防设施、特种设备、水电气的安全管理、维修、保养。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排除。做好安全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 5.参与学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配合校长室、教导处做好大型集体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逃生、防盗、防歹徒入侵的应急措施。 6.负责学校食堂经营单位资质和特殊许可证的检查。负责监督食堂食品安全、用电用煤安全。 7.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干部 1.由学校总务主任兼安全管理干部、安全联络员,负责及时传达区县教育局和上级安全管理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学校领导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拟写年终安全工作总结,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求,兑现奖惩承诺。 3.协助学校领导制定和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4.协助校长(或分管校长)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平安。 5.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教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督促学校领导、有关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6.认真学习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参加岗位培训,较好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7.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做好学校安全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九、教研组组长 1.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制订教研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备课组制定安全岗位职责。建立教研组和备课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指导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指导教研组教师正确处置突发事件。 3.做好学科专用教室、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特别是抓好化学危险品和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 十、体育教师 1.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熟悉相关年级体育教育大纲教学要求,制订体育课、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运动队训练安全保护措施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工作。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教学用运动器械及场地的安全性。掌握教学班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身体情况,按规定做好免修、病休记录工作。 3.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做好学生的准备热身运动。 4.在体育教学中,加强讲解和示范,发现学生有不正确或违规动作,及时劝阻,指导纠正。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必须加强保护措施。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在运动场地上组织指导,监护学生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以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及时将学生送学校卫生室救治,或配合卫生教师送医院治疗。同时报告学校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6.课后应及时收回体育用具,将体育器材放置在安全的地方,悬挂好告示标志。 7.加强业务培训教育,提高应急救护的知识和技能。 十一、卫生教师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参加卫生教师学习、培训和训练。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施紧急救治,并及时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师生员工的健康促进教育和急救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4.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一旦发现传染病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严防疾病的扩散、传播。 5.建立健全学生每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制度。每学期做好入(转)学学生的体检报告、疫苗的接种资料,全面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特异心理状况学生的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和汇报工作。配合家长、班主任等做好教育和保护工作。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和妥善处理,一旦发现有疑似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室以采取相应措施。 6.加强校园巡视和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教室通风采光、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对食堂从业人员晨检、食堂和食品的采购加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督促。配合街道做好灭“四害”工作。 7、按照药品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卫生室的常用药品和器材的采购入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十二、年级组组长 1.结合本年级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要求,负责制订本年级集体活动方案。 2.安排安全主题教育课程,指导各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加强与相关教研组组长的沟通,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处置工作。 4.指导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加强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5.加强文明班组建设。关心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督促教师自觉遵守师德公约。 十三、班主任 1.负责落实班级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每天班级的例行检查,发现特殊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校长室或教导处汇报。根据学校或年级组的安排,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和逃生演练。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做好各种集体活动之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健全班级联系网络,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通知学生与家长。主动加强与任课教师、家长的联系,妥善化解同学之间、学生与家庭、学生与社会之间发生的非原则性矛盾。 2.以学科教学、主题宣传、社会实践和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爱好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同学之间自救互救的能力。 3.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随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关心学生身心品行、思想学业和家庭经济等变化,及时给予关心、帮助和教育。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重点关心,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 4.加强学生自律和他律意识,学会尊重,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的规定和秩序,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应进入的场所,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的活动。善于树立典型性教育案例,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负责本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处置、联系家长等事宜。 十四、财会人员 1.落实财务室安全管理措施。负责财务室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室汇报。 2.严格执行财务安全制度,妥善管理学校贵重物品和现金。 3.协助总务主任制订学校年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 十 五、食堂管理负责人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若干规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特殊许可证,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 2.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直接负责人,负责制订食堂安全管理职责。接受食品药品部门的执法检查,接受学校总务主任、卫生老师的卫生检查,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3.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渠道及保留每天或每批次主、副食与调味品采购单位的原始凭据备查的制度。规范食堂食品加工、分装、留样、清洁、消毒等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严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和操作时的着装要求。 4.定期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十六、门卫 1.经过公安等部门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保安知识和技能。按规定穿戴整齐,着装上班。 2.严格执行保安工作管理制度。上课期间关闭校门,做好迟到学生和凭班主任出具证明学生离校的登记工作。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校登记验证制度。对家长或校友来访,必须电话联系被访教师,核实后方可进校。对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证件不齐备的来访人员(车),应劝阻其进校,并及时向校长室报告。严防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4.加强校门周边、校园场地、教学楼的巡视清场及夜间巡查工作。发现学生滞留或有危险行为应耐心劝阻。发现教室门窗未关应及时帮助关闭,开启应急照明和技防设施。发现无人认领的不明物品应及时处理。 5.执行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民警巡视工作。发现校门周边有形迹可疑人员、乱停车乱设摊乱堆物、环境卫生差等现象,应及时使用值班电话告知、派出所、交警、城管、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向校长室或安全干部报告。确保校门技防监控设施运作正常,确保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良好。 第三篇:校园安全制度校园安全制度 1、学校应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3、学校应健全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上学、放学时,值日行政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和门卫一起维护上下学秩序。安排或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卫人员应由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安全保卫人员应制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制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物品带入校园;应加强校内及周边巡逻,制止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发现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应留心盘问,动员其离开校园,不得任其在校内长时间逗留,对校园周边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4、建立学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组织、领导、协调安全工作。学校建立行政、教师值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值班,一名以上教师值日,实行24小时巡逻校园安全“三十防”见学校安全工作简报(20097),确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畅通;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就近办公;加强楼层栋位及空坪隙地管理,加强课余时间的管理;特别是学生就餐、打水时一定要安排教师值日;总之,监管学生要不留任何空档。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告知家长,不得随意变更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放假。 5、严禁学生及其他人员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凶器和任何火种进入校园,要定期检查,摸清问题学生情况,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及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矛盾。 6、学校应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的监控报警技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建立档案。要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 7、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更不得在学校周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活动。 8、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法自行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应列为重点检查部位。 9、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统一管理、规范安装、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0、校内建筑工地、陡坡、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 11、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建立台帐,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禁止学校采购、储存、使用其他非教学和生活必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 12、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安排其住在宿舍起始层门侧并配备相应器具,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严禁将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实行寝室负责制,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3、应规范对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宿舍(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上网环境。 14、学校应当建立定时离校制度、家校联系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15、定期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教学安全制度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务分工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务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计划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2、班级设立安全委员,负责了解班级安全信息,并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有毒化学品等有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力所不能及的、超时超强度的勤工俭学或劳动技能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3、上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特别是在室外上课的,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全程监护学生学习、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课堂,不得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项,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有权拒绝来访者。 5、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不得推诿、拖延。教师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应特别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主动询问学生身体状况,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运动、劳动技能活动。 6、任课教师应对其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在更换或维修前,应妥善存放或设置警示牌。学校应及时对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理化生实验教师应掌握各类常规实验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体育、劳技等学科教师应掌握体育运动、机械伤害等常见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 7、学校应按照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若干管理规则的通知(湘教通2007239号)规定,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 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师实验守则、学生实验守则等,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并要求师生遵循。 教师在教授实验课时,涉及到电、毒、腐蚀、可能爆炸等内容,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与防范。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实验中,课任教师和实验员应密切注意学生的操作过程,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或举动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使用高压电源,教师必须在场严格管导。严禁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化学药品,严禁学生将化学药品带离实验室。实验后,应立即收回危险物品。剧毒及危险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签名后留档备查。 8、学校实施体育课教学和活动,应全面考虑气候场地、器材、准备活动、教学手段、保护帮助和组织管理等安全问题,制定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运动项目和运动量。应加强课堂纪律,教育学生正确着装,不携带危险物品,不私自活动,不进行嬉闹争斗等危险行为。体育活动必须在校内专门场地进行;确需到校外进行的,应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9、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进行不安全的游戏、活动时,应及时制止;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学生受到社会不法侵害时,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10、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值守、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11、学校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实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学校组织的,由学校提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以班(年级)为单位组织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前向学校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计划应包括人员规模、出行方式、活动时间和地点等。活动应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时间尽可能控制在1天之内,不到不安全场所活动,不组织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活动。应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活动路线和场所事先进行勘察,精心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每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应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数量足够的教师带队管理,责任到人,并携带必要的器具、药品等。确需使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有关措施。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还应主动与交警、运管部门联系,取得支持。 12、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应保持手机全天候开机,遇特殊情况或接到紧急通知,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 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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