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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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XCGWT(2017)-CS-0058(JXZFCG-2017-0938) 采购人:金乡县规划局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七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17第四章 项目说明26第五章 合同格式28第六章 评标办法34第七章 报价文件格式37第八章 附件40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现邀请你单位参与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金乡县规划局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2、项目编号:JXCGWT(2017)-CS-0058(JXZFCG-2017-0938)3、项目说明:本项目为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共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预算: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人员。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七、联系电话:1、采购人:金乡县规划局联系人:靳主任 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方式:发布人: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8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 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编号:JXCGWT(2017)-CS-0058(JXZFCG-2017-0938)项目名目: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采购人采购人:金乡县规划局地 址:金乡县文峰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东北角联系人:靳主任联系电话: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共一个包。本项目位于莱河沿岸,中心东路南侧,太康湖东侧,规划用地面约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4万平方米、室外场地用地面积约0.4万平方米。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5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人员。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地,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任何问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7设计周期该项目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共分为三个阶段: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建筑方案概念设计;2、根据甲方修改意见,30个工作日完成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报县委县政府审查;3、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15个工作日完成建筑设计正式成果。8付款方式本项目设计费分四次付清: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次支付: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第四次支付:乙方应与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对施工图设计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和指导后,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9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10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伍份11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1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13评审标准综合评估法14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2、提交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支持超级网银)。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支行帐户名: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2017年07月10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2.1汇款单位必须与报价单位一致,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2.2公开报价前凭汇款凭据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据,否则报价文件不予受理。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及投标保证金收据,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电汇,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的银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磋商保证金单据开标时现场核验,无需密封。15最高控制价控制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评审。16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公开报价时须将磋商小组验证的相关证件资料:包括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放在档案袋内密封包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需开标现场提交,无需密封),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注:包括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所有证件需在报价文件相应章节附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评标时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现场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和报价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验,二者缺一对应项均不予认可。17公开报价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时参加公开报价仪式。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1)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在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2)如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中有相关要求,授权委托书还应按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格式”装订到报价文件一份。18招标代理费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报价文件不予退还。2、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3、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请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予以考虑。19备注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把最终报价文件交于代理机构,进行公开唱价,公开唱价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见证人、采购人代表、公证处、供应商参加。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二、说明1采购人系指金乡县规划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4成交人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入围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报价合理、设计方案合理、有能力为用户服务方案,遵守报价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取得签订合同的供应商。5服务定义:“服务”系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合格的供应商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包含规划设计的提供、售后服务等。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内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3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于 2017年07月05日17时前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五、报价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一)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2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2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控制价),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磋商的重要依据。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且为合同成交价,包含响应本次磋商产生的所有费用。最终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将被拒绝。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4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文件正本为准;6. 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7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8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三)报价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函第二章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部分(本章要求的证件证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有效年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8、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三章 商务部分1、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荣誉2、商务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5、竞标人资信声明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6、正在进行项目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四章 技术部分1、对本项目理解与认识2、本单位优势3、技术大纲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5、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6、服务承诺7、优惠措施及合理化建议8、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四)报价文件装订: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五)报价文件编写方式:1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胶装成册。2“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内容使用黑体五号字体编写。(六)报价文件签署: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并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七)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准备六份(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报价文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3为方便检查供应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另外单独准备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信封正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在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上交备查。4为方便报价,请供应商另外按包分别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5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7年07月11日09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八)报价文件的递交: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09时30分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4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材料不予退还。5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概不接收。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九)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报价文件一致。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报价文件做实质性修改。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十) 资格审查资料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供磋商小组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资格证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详见前附表)序号证件名称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以上证件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原件及其他原件一起密封到资质证明文件中,开标时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十一) 备选磋商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六、无效投标(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签署或密封的。3、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5、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磋商事宜的。6、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7、报价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8、报价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人的合同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4、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6、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投标造成该项目流标的。7、成交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七、报价有效期 1自提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日内。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 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报价文件不予退还。2、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3、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予以考虑。九、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2、提交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支持超级网银)。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支行帐户名: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2017年07月10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2.1汇款单位必须与报价单位一致,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2.2公开报价前凭汇款凭据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据,否则报价文件不予受理。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及投标保证金收据,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电汇,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的银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磋商保证金单据开标时现场核验,无需密封。(3)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公户对公户的形式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4)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5)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缴纳磋商保证金,且缴纳单位名称须与磋商报名时单位名称一致。(6)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7)投标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或提供虚假资格证件谋取成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相关处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三章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一、公开报价1.1时间:2017年07月1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1.2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3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公证。1.4唱价:由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当众拆 封,并宣读“报价一览表”。1.5记录:记录员将唱价内容记录并由各供应商签字确认。2、评标时间:开标仪式结束后进行。3、磋商小组3.1 磋商由采购代理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磋商小组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由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的。3.3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4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3.5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4.磋商原则和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商务、技术及价格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沟通,根据磋商结果确定是否接受该报价。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综合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成交单位。4.1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客观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公证员宣布成交供应商。4.2 最终报价 本项目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既不说明原因又拒不签字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最终报价,按“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 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形式递交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字)。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报价文件,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最终报价文件。 最终报价唱价时,由公证人员检查最终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工作人员在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齐全的情况下拆启最终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4.3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由磋商小组综合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情况确定。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最终成交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1初步评审A、初步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1、 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报价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竞争性磋商小组组织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提交的工作方案是否详尽;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报价文件是否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是否存在 “无效投标”和“废标”等情况。(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进行审查,确定供应商有无资格或能力履行合同。(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纠正,但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文件的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文字表述的数据与数字表述的有差别的,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详细审阅结果,逐项列出报价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3)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4)报价文件载明的工作方案、服务期限等不能被采购人接受;(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做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3、 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参考“报价一览表”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4、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报价及报价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有无重大偏差及有无效投标等情况,确定入围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入围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2 技术及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集中逐一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和现场提出问题,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决定,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计分。4.3.2 详细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百分制打分方式依次对各入围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或恶意竞争的除外。若综合得分相同,按报价低的优先的原则;若综合打分及报价均相同服务方案优的优先考虑。4.4 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均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全部落标、串通投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停止招标,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有权改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4.5无效投标 供应商所报价格高于预算金额,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评审。 报价文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若出现负偏离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否决其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递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收缴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2)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3)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供应商以其他名义投标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5)供应商围标串标的;6)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报价的;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或者报价保函的反担保的;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采购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4.6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4.7 磋商文件的澄清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 成交通知(1)磋商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成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6、 签订合同6.1采购方将把合同授予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备技术方案与项目组织及筹质量保证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6.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根据排名由其他成交候选人依次递补。七、处罚、询问和质疑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6)供应商其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2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处理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人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2)质疑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本文件的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质疑书应以质疑函的形式提出,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5)质疑书的递交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室提交原件,办理签收手续。传真或复印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4)所提交材料没有以质疑函命名的;5)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非单位公章的;6)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驳回质疑: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0)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拆。八、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九、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四章 项目说明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位于莱河沿岸,中心东路南侧,太康湖东侧,规划用地面约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4万平方米、室外场地用地面积约0.4万平方米。二、设计周期该项目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共分为三个阶段: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建筑方案概念设计;2、根据甲方修改意见,30个工作日完成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报县委县政府审查;3、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15个工作日完成建筑设计正式成果。三、方案设计成果要求1、本次设计服务的深度为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成果以图册形式提交,应包含以下内容:(1)区域位置图(2)现状图(3)规划总平面图(4)空间景观分析图及景观平面图(5)道路交通分析图及道路规划图(6)总体鸟瞰图(7)建筑立面效果图(8)建筑平面图(9)建筑立面图(10)建筑剖面图(11)经济技术指标(12)整体空间与建筑方案构思理念说明(13)提出设备专业的条件及要求2、最终方案设计成果图册提交的具体数量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并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的电子版文件。四、付款方式本项目设计费分四次付清: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第二次支付: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第四次支付:乙方应与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对施工图设计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和指导后,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第五章 合同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金乡县规划局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 金乡县规划局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金乡县文化群艺馆建筑方案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 23第四条、设计人设计工期及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4.1 本工程设计按方案、初步、施工图三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周期为 日历天(含投标期间),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序号设计阶段日历天起始时间提交时间1234.2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套2套3份4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执行国家一级道路标准。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项目施工期间,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 违约责任:7.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 。7.2 设计工期要求不得延误,若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7.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 返还定金。第八条 项目设计班子的组成及要求8.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建制内的,凡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和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合同将被中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换设计人员的,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调换。8.2当招标人通知要求设计人员到场处理有关问题,投标人应及时派设计人员到场,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若设计人员无故拖延时间或缺到,按每次罚款 元。8.3派驻的设计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设计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设计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不得拒绝和拖延。第九条 其他9.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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