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点讲解指引.ppt

上传人:za****8 文档编号:15506661 上传时间:2020-08-14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361.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点讲解指引.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点讲解指引.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点讲解指引.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全国申报情况,截止2008年12月16日,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显示的数据,全国已公示高新技术企业7068家,列公示企业数前5位的省份是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和陕西省。其中浙江省以公示高新技术企业数1731家(省本级1330,宁波市401家)暂居第一位,占全国公示企业数比例为24.5。,企业关注: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优惠措施: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主要变化:从产品为核心到研发为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以上”条件不变,但取消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11个领域),改为产品(服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8个领域),增加了“高技术服务业”: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和工业设计共10个方向。 增加了“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原来的先进制造产品领域和现代交通产品领域大部分内容都纳入了这一领域。 取消了“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和“现代农业”三个产品领域。,一、关于如何初步判断那类企业具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按照新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这里包括了三层含义: 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 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要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二、关于如何把握认定(标准)条件,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评价方法的基本特征: 一是以具体研发项目、产品(服务)、专利和成果转化等基本单位为依据,加总计算产生。 二是这些具体事项应与申请企业主营业务和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联。 三是认定条件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条件一,内容: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条件的内涵:认定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要点: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反映形态: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四个类型。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所有权与使用权上是相一致。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法定有效期内。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通过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的才属于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许可期需函盖企业通过认定后的3年,即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间。 3、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与申请认定企业的主要产品(技术)是相关连的。 4、申请认定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不应计入。,材料要求: 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证书。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仅对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下需要提供)。 注意事项: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其它所有权与申请认定企业不一致的知识产权,需首先办理法定所有权变更手续。,条件二,内容: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条件的内涵:就是体现了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特征第一点含义,即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性质:定性。,条件三,内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该条件与老办法一致。 性质:定量。 材料要求: 可以是经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或者有关劳动、人事部门核实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它注意事项: 在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申请材料中,不鼓励采用附企业职工名单方式提供证明。 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或者有关劳动、人事部门在核实过程中,对企业提供材料有进一步要求的,可以自行确定。,条件四,内容: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条件的内涵:认定申请企业是在进行持续的研究开发活动,同时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了一定的规模。 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要点: 1、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判断方法和依据。一是行业标准判断法。二是专家判断法。三是目标或结果判定法。 2、研发投入的持续性。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规模要求的比例。 3、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有效性。研究开发活动(项目)要与主营业务相联系,与要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联系。具有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判断方法和依据要求的特征。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之间有相对的独立性。企业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立项方式没有直接具体的要求。,4、研发支出要中介机构审计鉴证。中介机构要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近三年研发支出审计数据要求分年度、分项目和分经费开支科目,包括年度总数和年度明细。 5、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二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是专家判断企业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重要依据,应正确简洁对应地反映企业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材料要求: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即专项审计报告。 2、能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独立执业资格证明、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及在册职工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证明材料。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及在册职工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条件。可以经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核实后,由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出具。 3、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鼓励提供必要的立项文件,或(和)其它说明)。,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判断方法和依据”是判断企业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基本方法,立项文件等是证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辅助材料,这些辅助材料可便于有关部门的初审、复审和专家的评价工作。 2、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可以是各种立项文件,或(和)其它说明。如申请企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二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提供的内容,已足以能向相关部门和专家证明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以不附说明材料。 3、按照办法不用分年度,但是按照申请书是需要分年度的。,条件五,内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条件的内涵: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说通过自主开发),并符合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二部分。 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要点: 1、产品(服务)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产品(服务)与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有相关。 3、产品(服务)收入要中介机构审计鉴证。中介机构要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审计数据要求分项目。 4、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三点“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中正确简洁对应地反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材料要求: 1、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即专项审计报告。 2、其它体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证明材料或(和)其它进一步说明。如申请企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三点“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提供的内容,已足以能向相关部门和专家证明所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可以不附说明材料。,条件六,内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条件的内涵:对申请企业综合创新能力的评价。,要点: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第1项:“制定了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性质:定性。 表达方法:可通过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和企业内外部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列表。表格内容可以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名称、起止年限、项目负责人、总经费、项目来源、立项报告批准时间和批准部门等。 材料要求: (1)企业内外部立项文件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列表。 (2)企业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可选)。,第2项:“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性质:定性。 表达方法: 可通过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制度文件。 材料要求: 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制度文件。,第3项:“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性质:定性。 表达方法: 可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来判别。 材料要求: 申请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具有实质内容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合作项目立项文件,或者企业与哪些单位开展了哪些项目合作的明确简洁说明。,第4项:“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性质:定性。 表达方法: 可通过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批准文件或建立内部研发机构的说明资料、或者具备哪些开展研究开发的条件实施和仪器设备等说明来证明。 材料要求: 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批准文件或建立内部研发机构的说明资料、或者具备哪些开展研究开发的条件实施和仪器设备等说明。,第5项: “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性质:定性。 表达方法:可通过申请认定企业提供企业内部有关研究开发奖励等制度文件来证明。 材料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奖励等制度文件。,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性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表达方法: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指的是申请认定企业在最近3年内,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转让或企业内部研究开发的年平均转化项目数。转化项目数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品、服务、样品和样机来判断。N项技术通过集成转化成单个产品、服务、样品和样机的,将按N项转化项目数进行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四点“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直接说明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情况。,材料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四点“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说明列表。列表内容可以包括成果名称、成果来源、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成果鉴定单位、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内容。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说明中主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可选)。,3、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 性质:定量。 表达方法:可根据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材料要求: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4、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直接按照符合条件一要求的有效专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评价产生。,对条件六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指标,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在核实过程中,认为需要企业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可以自行确定,但相关材料不用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关于认定申请材料要求,(一)材料内容 1. 申请企业自评表;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能说明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7. 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成果转化列表、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二)编制要求,1. 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2. 申请企业自评表单页上报。其它所有申报材料应顺序逐页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 材料装订顺序为: (1)总目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按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归类顺序编排。,(三)档案管理,企业全套申请材料由企业所在地的认定工作办公室和省认定工作办公室各自保存1份。,(四)提交材料要求,1. 申请企业自评表一式6份;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需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应急系统上打印产生,一式6份; 3. 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意见表和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汇总表一式1份; 4. 企业全套申请材料(申请表及证明附件,按第三部分第2条第3点准备)一式2份。 以上材料连同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汇总表电子版由申请认定企业所在地的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除按要求上报书面材料外,申请认定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目前企业应做好网上注册、材料填报工作。国家备案材料就是网上打印的材料。,(五)注意事项,1、申请企业自评表的“企业总体情况自评”内容应直接对照认定条件论述。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须从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直接下载填报工具,由填报工具填写后生成。 (1)申请认定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有关财务方面的数据必须与高新技术认定申请专项审计报告相一致。,(2)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部分,应按项目进行填写,一个项目填写一张,项目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技项目和企业内部已进行研发的项目。每个项目须填上技术领域,并在“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栏中填上该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描述。 (3) “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部分,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进行填写,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填写一张;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描述。 (4)“四、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部分,应正确反映申请认定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其主要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应体现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三年的申请认定企业按实际经营年限进行审计。 4. 企业财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鉴证。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鉴证等审计情况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审计报告中。,6、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在核实过程中,认为需要企业进一步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另行装订,由当地认定工作办公室存档管理,不用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对所得税上缴给省地税局直属一分局的申请认定企业,由申请企业所在地的县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会同省地税局直属一分局进行初审。,四、关于全省认定管理工作,(一)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和职责 浙江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组成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科技厅,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税局四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地点省科技厅。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分工合作机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技术方面的审核由科技部门为主,财务方面的审核由财政和税务部门为主。,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2. 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报告; 3. 审议决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复核和更名; 4.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有关举报,并做出相应处理。,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 2起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3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复核和更名进行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5负责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名单的公示、公告、颁证和备案; 6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的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 7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信用制度; 8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9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二)地方认定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地区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等工作的受理、初审、统计和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中介机构资格,有关数据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各市要负责所辖县(市、区)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初审具体内容 1、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2、审查核实出具审计报告的鉴证中介机构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要求。 3、审查核实申请企业是否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条件要求。 4、审查核实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定性指标要求的内容是否存在。 5、负责企业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及其它材料的档案管理。 6、审核申请企业是否存在不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它重大事项。,(三)评审专家职责 (1)审查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 (2)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及主营业务等进行评价,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按要求上传给认定机构。 (3)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按要求上传给认定机构,为认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具体的讲: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是否有相关性。这些事项,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审查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审查企业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是与主营业务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审查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四)关于中介机构,我省采用开放的中介机构鉴证制度。企业可自由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的职责: 1、接受企业委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鉴证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3、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4 、帮助企业建立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台帐等。,五:关于对地方认定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求,(一)认真学习四部门有关领导讲话,把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统一到讲话的精神上来。 (二) 认真学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和省有关规定等,正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涵、认定标准和评价依据,少走弯路。 (三)认真履行认定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各市要负责所辖县(市、区)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不认真把关、不认真审查,推荐上报明显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行为,要通报批评。 (四)要共同创造和维护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良好工作环境。在规定内容内组织开展我省的认定工作,不另加条件,另设门槛,另增内容 ,另添程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被赋予了全新的内容,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一个更长的学习过程才能得到更完整的理解。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将会及时进行发布和披露。请大家经常关注我们的网站,有关新内容我们将会发布在“WWW ZJINFO GOV CN-高新技术”的栏目上。我们的目标就是力求让认定工作少走弯路、力求提高工作效率、力求减少工作成本!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