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

上传人:jin****ng 文档编号:152521187 上传时间:2022-09-15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 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 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灵台县制定出台了审计 整改六项制度(具体内容附后),全力推进审计整改 工作。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审计整 改工作的落实,特制订本制度。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审计工作 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 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主要负责 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联席会议可 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二、联席会议的职责联席会议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具体 职责是:(一)交流、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二)研究、解决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 点及重要问题;(三)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审计整改的 督促落实及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等;(四)研究、起草有关审计整改的重要文件和规 定;(五)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被审计单位进 行重点督查。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县审计局,由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委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相关的日常事务。四、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一)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审计中发现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查处,对需要进行问责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委组织部工作职责负责将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各类审计中的审计结 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 绩、职务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对需要进行问责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向问责决 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三)县检察院工作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经 济犯罪以及涉及贪污贿赂行为等案件线索进行立案侦 查,对查证确属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理。四)县负责对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专 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 综合情况报告、审计专报、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 情况进行督查。五)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负责牵头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或停止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 稽查和处理。(六)县国资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企 业)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督 促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七)县公安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涉及经济犯罪等案件 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负责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 核的内容之一,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在晋升职务、 工资时予以参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处理。(九)县财政局工作职责根据审计机关的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 位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 其暂停使用,并负责对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 各种非税收入进行及时催缴。十)县审计局工作职责1. 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 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涉嫌犯罪的, 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告 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2. 负责在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的基 础上,归纳、综合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出提请 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3. 负责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检查,并 将整改结果汇总、归纳后向联席会议报告。对被审计 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及时向 联席会议报告。4. 负责办理审计整改过程中有关的行政复议、诉 讼以及被审计人的质询等工作。5. 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县工商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查出移送的涉及被审计单位虚报 注册资本、抽逃出资及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 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处理。十二)县国税局和地税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 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依法足额征收,并依法作出处理。五、相关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召集 人同意,也可随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 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协商提出,报经召集人同意后 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会议召集人审签后印 发。(二)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 积极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 通报整改进展和整改结果。(三)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根据整改事项的需 要,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认真落实审 计移送处理事项。对有关问题及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书面反馈县审计局。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 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为了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 反映整改情况,规范各级各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责要求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并 向县政府报告相关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 况。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自觉将整 改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 告。各职能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及整 改情况报告等信息,共同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二、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的 要求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 和审计报告后,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 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 整改措施。(一)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 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县审计整改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内 容包括:对审前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整改结果; 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 决定和审计报告中反映查出问题的整改计划及措施; 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拟对相关责任人 追究责任的事项;整改工作完成时间。(二)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 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向县审计整改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审计要 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报告中审 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 理的计划等。(三)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乡镇、 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要按照灵台县审计整 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的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 整改结果报告,必须同时抄送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 席会议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审计整改处理结果的 要求(一)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县级财政预 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 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意见,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题,研究 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二)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 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 作。报告的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整改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 意见等。(三)县审计局要定期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 议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 要定期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对被审 计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及重 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 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审计局提 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意见书的要求,按照职能 分工,协作配合,并将督促指导整改的有关问题及对 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县审计局。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 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为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审计 整改成效,促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根据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所有出具审计 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计项目,开展 审计整改跟踪检查。适用范围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 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审计调查等。二、跟踪检查内容(一)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情况;(二)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三)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四)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五)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六)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事项。三、跟踪检查程序(一)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计报 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 30 日后,对 照被审计单位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的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检查各项审计决定、意见、建 议的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有效性和 可行性,并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二)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计报 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 90 日后,对 照被审计单位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 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执行情 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落实建议和建立 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评估被 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 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跟踪检 查过程中,应当收集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相关资料,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审计整改情况汇总表。跟踪检查 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归入该审计项目档案。四、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被审计单位整 改情况要定期进行汇总并及时报告县审计整改工作联 席会议和县政府,对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 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 议研究解决。必要时可提请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对 被审计单位联合进行重点督查。涉及经济责任审计整 改的情况及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应定期向县经济责任 审计联席会议报告,必要时可提请县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联席会议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审计整改不彻底、不认真或暂时不能整改到位 的单位,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对其制定 的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以及列出的整改时间表进行跟 踪检查或由审计局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其按期整改和 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为确保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 精神和审计整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督促责任部门落 实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一、职责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 办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其他审计 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予积极配合。二、立项下达县政府办公室要将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 府领导对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有关审计 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督查内容,下达督查通知, 要求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和办理,并按时将情况和结 果上报。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按督查通知的内容和时限要求, 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办理。对未按期限要求办结的,发 出督办件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报告进展情况。要重 点督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 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四、办理报告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乡镇、部门和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 要领导要负责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部门领导 要履行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对 办理结果报告进行审查,由主要领导亲自签发后报县 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责任单位上报的书面报告,按是 否符合“事实清楚、整改到位、结果明确”的要求进 行审核后,上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凡情况不明、结果 不清的,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责任单位在规定时 限内,上报续办报告。审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五、时限要求责任单位的办理时限,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审 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督查工作 的要求执行。对一些要求迅速回复的批示,视实际情 况决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理时间的,须及时向县 政府办公室报告延期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 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问责制度为了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 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公安、 法院、检察院等授权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二、整改落实内容在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 情况之一(除触犯法律法规按规定另行处理外),被审 计单位必须进行积极整改。(一)违规决策或管理不当造成政府性资金较大 损失与浪费的行为。(二)违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较大 社会影响的行为。(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1. 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单位、企 业和个人负担。2. 非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包括:救灾、救济、 扶贫、社保、教育、三农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改变 资金用途,支出不合法。3. 预算外资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帐 外帐”、“小金库”或公款私存;偷税以及截留隐瞒收入。4. 违规滥发钱物和私分钱物;在下属单位或分管 部门领取不当报酬;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 占为己有。5. 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或审批 程序执行不到位;购置大宗物品未经政府集中采购。6. 单位债权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长期不清 理,反映不真实,未按规定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7. 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消费性支出增 长过快,招待费严重超标。8. 挪用公款或出借公款,以本单位财务为外单位 提供担保。9. 严重失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 不执行, 账目混乱的。10. 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四)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进 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五)单位财务人员没有任职资格,财务活动中编 造虚假资料,推诿、拖延或者拒绝接受审计的行为。(六)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要求整改落实的其它问 题。三、整改落实要求 县审计局根据市、县安排,组织实施审计,出具 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规范性文书,提出审计问 题整改具体内容,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整改。 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和整 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府,抄送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内容 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于特殊情况 不能执行或者整改的,应当说明原因。四、责任追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也是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将对有关单位和个 人实施责任追究:(一)对整改比较积极,但在规定期限内部分内 容整改不到位,或没有报送整改落实报告的,由县审 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并报 送整改落实报告。(二)对整改不够积极,应付了事,消极怠慢, 在规定期限内大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或县审计整改工 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令整改后效果不明显的,报请组 织部门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口头告诫(三)对无故拒绝、拖延整改,或经组织部门批 评教育后仍不积极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以 联席会议的名义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纪 检(监察)、人事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党 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为了推进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以公开促整改,根 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一、公开原则(一)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应当遵循依法、准确、及 时、有效的原则。(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应当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审计署审计结果公 告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公开内容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审 计整改情况;(二)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财 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单项审计 结果及整改情况;(三)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 况;(四)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五)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六)审计整改取得的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七)联席会议认为需要通报和公告的其他情况。三、公开形式(一)审计局通报和公告。县审计局以文件形式进 行通报,或通过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 公开。(三)县政府通报和公告。县审计局认为需要提请 县政府进行通报及公告的,经县政府批准后,通过政 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四、公开途径和责任主体(一)政府公报;(二)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三)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四)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 公开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需以县政府 名义公开的,应经县政府批准,具体工作由县审计局会 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五、公开要求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工作除应当遵守审计结果公 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要 求:(一)县审计局制作审计整改报告等拟公开文书, 要对事实和有关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事实清楚、数据准 确、证据确凿。(二)审计整改结果等信息在公开前,应该征求县 政府办公室、县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重要事项还 应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意。(三)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 商业秘密,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四)涉及不宜公布内容的,必须对相关内容进行 删除或者修改。(五)本制度如与上级部门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不符的,以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 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局李育科供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