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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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范文10篇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运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特别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保藏。土地承包合同 篇1甲方:xx村九组乙方:xx村十二组村民李xxxx合作社于19xx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全部,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27.3米,南北长38.5米,面积为1.57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运用。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需在运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运用。三、合同期为19xx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为期xx年。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全部,()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全部。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运用。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接着运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运用。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甲方:xx村九组 乙方:xx村十二组村民李xx代表人:xxxxxxx年xx月xx日土地承包合同书(三)发包方: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变更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全部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乡_村面积_亩(详细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运用。土地方位东起_,西至_,北至_,南至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运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运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元。2.每年_月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扰乙方的合法权益。4.帮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扬、褒奖、应用。5.根据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供应通往承包地的道路。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为乙方供应自来水,并赐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根据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全部权。3.享受国家规定的实惠政策。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运用权。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7.爱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七、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担当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担当义务。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行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担当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依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状况赐予相应的补偿。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担当。6.本合同期满,如接着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将来承包合同。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缘由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担当相应的责任。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_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_承包方:(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土地承包合同 篇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依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一、协议内容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三、其他事宜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变更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担当,其余换新泵,日常修理等费用有乙方担当。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状况下,刚好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年月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土地承包合同 篇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相关方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土地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现就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土地的位置和面积甲方将位 的土地发包给乙方。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实际发包亩,由乙方经营。二、承包期限、承包费、付款方式1、乙方承包甲方土地,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共计 年。2、承包地价: 元/亩/年。3、承包金额: 亩土地 年,共计元整(大写金额: ) 。4、付款方式:每年承包金额元,每一年一缴。三、权力与义务1、乙方在承包期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经营,甲方有监督的义务。2、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承包面积及承包期限。3、乙方自己负责水源,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打机井,机井全部产权归乙方全部。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弃耕、抛荒。5、乙方有协作甲方执行条田规划、建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担当。6、合同期内如遇到征迁、损毁等,补偿费用归乙方全部。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四、违约责任1、乙方不根据约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土地复原原状交回甲方。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若甲方违约,甲方担当乙方一切相应损失。3、甲方不得因领导改变而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开发土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担当违约金元。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 篇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姓名_;职务_。受让方: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姓名_;职务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方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其次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运用权,土地全部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运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运用权,在运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爱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爱护土地的义务。其次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运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运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运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详细布置和支配。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地块编号为_。(见附件_地块地理位置图)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平方米。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运用权出让年限为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之日起算。第四章土地用途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依据详细状况定)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运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运用条件运用土地。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变更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运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土地运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共计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恳求违约赔偿。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取得土地运用权。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年起先,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运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月_日。土地运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依据详细状况定)。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银行_分行,帐户号_。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刚好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第六章土地运用权转让第十八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或依据详细状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运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第十九条土地运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其次十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运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运用证,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其次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其次十二条土地运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全部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第七章土地运用权出租其次十三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伴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运用。条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其次十五条土地运用权伴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次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运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需接着履行本合同。第八章土地运用权抵押其次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运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需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担当的债务。其次十八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运用权抵押登记。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运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日内,办理土地运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运用证,取得土地运用权。其次十九条依据其次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担当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九章期限届满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运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运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全部权。土地运用者应当交还土地运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运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运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接着运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运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运用权登记手续。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别状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须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运用权,并依据土地运用者已运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状况赐予相应的补偿。第十章不行抗力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实行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因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三十四条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在_小时内将事务的状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务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须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依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需采纳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干脆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三十七条假如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运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运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第三十八条假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缴纳滞纳金。第三十九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安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运用权。第四十条假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少_日前通知甲方。假如甲方认为必要,可依据状况适当延第完成日期;假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运用权。该部分土地运用权占全部土地运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四十一条在颁发土地运用证后,因不行抗力的特别状况,乙方在_年内未能招引并支配该地块内全部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依据状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运用权。第十二章通知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要求要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甲方:乙方:法定名称_;法定名称_;法定地址_;法定地址_;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_;电话号码_;电话号码_;电传_;电传_;传真_;传真_;电报挂号_;电报挂号_;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爱护和管辖。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纳中_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中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签订。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乙方:_(章)(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法定代表人:_(签字)法定代表人:_(签字)土地承包合同 篇5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为加快新乡村建设,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在规划乡村道路时,路的两侧剩余了部分土地,现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样,自愿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一、土地位置及面积:本地位于村 处,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西宽 米,南北长 米。计 亩。二、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 年。三、承包费按每亩每年 元计算。本次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元,承包期为 年。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协商一样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必需在承包到期以前2个月向甲方交纳下一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到期不交纳承包费,甲方依据有关法律依法终止合同,乙方负责清除干净地上附属物。四、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假如在该土地上建设临时性设施,必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经土地、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1、建设临时性设施,不得建设永久性设施。2、禁止破坏土地,施工不得损坏原地貌。否则,甲方依法终止合同。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土地承包权。六、乙方在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工伤、事故、用水、用电等费用自负。七、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在承包期内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的各种相关手续。八、甲、乙双方必需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定实施,不得违约。九、乙方的地理位置是根据法定程序公开竞标的方式取得。十、本合同成立不能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自双方签名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如有争议,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见证机关存档一份。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年 月 日土地承包合同 篇6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以上甲方经村两委会探讨确定,并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积、养殖业面积:甲方将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全部权归集体全部。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缴纳时间承包期限共年,从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费。三、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该承包土地搞养殖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全部,土地归甲方全部,并甲方有权对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国家与政府征用土地时,可随征随用,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权将土地随时收回,并解除本合同。四、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依法搞好养殖业,不违法经营,不得栽种树木、粮油作物,水电等费用乙方自行担当,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全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担当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留存一份。甲方: xx 乙方:xx法定代表人:xxx土地承包合同 篇7订立合同双方:_县_公社(乡)_大队(村)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主动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心(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探讨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东至_,西至_,南至_,北至_。其中,一等地_亩,二等地_亩,三等地_亩,四等地_亩,。承包土地的全部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运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二,承包时间承包时间共_年,从一九_年_月_日起,至一九_年 _月_日至。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乙方必需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安排,在完成种植安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确定种植经营。 乙方必需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斤_,_斤_,_斤_,。交售时间是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元,纳税时间是_。乙方必需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元,公益金_元,管理费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月_日以前。乙方必需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实行列表形式,见后)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需担当原由乙方担当的全部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担当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反安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需按规定调整所担当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削减,无法接着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支配。乙方对国家、集体担当的义务相应削减或免除。 乙方有责任爱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安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国家按安排安排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刚好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安排给乙方。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运用状况,必需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接着履行外,还应按拖延项目价值的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旧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恳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假如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假如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假如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甲方如不刚好拨给乙方国家安排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六,不行抗力乙方如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依据实际状况削减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七,其它 _。本合同从承包期起先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土地承包合同 篇8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探讨确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运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处,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总面积为 亩。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一)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纳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为元(大写: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四、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保证该土地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二)该处土地的全部权属于甲方全部,乙方只有运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有关合法权益。(三)乙方只准在承包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准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另行发包。(四)甲方有按时收取承包金的权利,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五)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状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发觉问题刚好书面通知乙方。(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七)在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听从,土地的补偿金归甲方全部,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归乙方全部。(八)乙方不准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否则乙方将担当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准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乙方将担当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十)乙方在生产经营该土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运用甲方所属村民,酬劳由乙方担当。(十一)合同到期后,甲方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担当。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峨山司法所存档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见证机关:年 月 日土地承包合同 篇9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同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探讨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将位于*村*组*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全部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二、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四、承包土地*,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确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赐予乙方经济补偿。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担当相应的经济损失。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确定,甲方不得干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土地承包合同 篇10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许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殊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干脆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干脆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干脆关系到农夫的切身利益。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缘由发生的,假如接着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允,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担当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允,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笔者同意后者的看法,其理由如下: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行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缘由,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样改变,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看法,主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依据公允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样,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实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恳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恳求。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怜悯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看法(下文简称看法),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改变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行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肯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说明,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夫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说明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爱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恳求,不予支持。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看法同时废止。”可见随着看法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样,且接着履行又显失公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发生变更的客观状况,根据公允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状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状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允,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解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状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允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说明的一样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在发生情势变更的状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肯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状况: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实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假如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接着有效。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歼灭的权利。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干脆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状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需具有法律干脆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干脆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看法,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恳求也不应得到支持。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激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夫的生产主动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夫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假如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夫,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夫,从而变更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夫生产主动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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