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上传人:回**** 文档编号:147042538 上传时间:2022-09-01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风电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风电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风电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GB/T1.12000完全一致。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 本标准审定: 本标准审批: 本标准于2011年9月首次发布实施。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试行)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影响,危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3.2 安全生产应急:针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援和处置行动。3.3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4 管理职能4.1 应急组织机构4.1.1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行政正职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部、安全生产技术部、经营部、基建部、风电场主要负责人组成。4.1.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4.2 应急职责4.2.1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4.2.1.1 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律、法规和规定;4.2.1.2 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4.2.1.3 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4.2.1.4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4.2.1.5 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4.2.1.6 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4.2.2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4.2.2.1 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4.2.2.2 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4.2.2.3 对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4.2.2.4 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4.2.2.5 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4.2.3 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4.2.3.1 安全生产技术部为人身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4.2.3.2 安全生产技术部为信息安全、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4.2.3.3 工程部为工程建设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4.2.3.4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由相应的预案管理部门负责。4.2.3.5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4.2.4安全生产技术部职责a)在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应急救援;b)负责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c)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d)监督本公司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e)负责组织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参与设备、火灾、工程建设等事故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f) 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g)在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做好事故应急工作;h)负责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i)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j)监督做好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k)协助工程部开展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4.2.4.1 基建发展部的应急职责a)在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b)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c)负责基建工程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d)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e)协助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4.2.4.2 总经部的应急职责a)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b)会同本公司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应急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5.2 应急预案5.2.1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5.2.1.1 综合预案针对的是本公司的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综合预案在命名时称为宁东发电公司突发事件总体预案。5.2.1.2 专项预案针对的是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生产现场的应急工作起到指导作用。5.2.1.3 现场预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在详细分析现场突发事件风险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现场预案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5.2.2 应急预案编制5.2.2.1 与安全生产应急有关的各部门应积极辨识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救援与处理预案。5.2.2.2 各类型应急预案由相同要素构成,包括总则、单位概况、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和预案管理五个一级要素,每个一级要素包括若干二级要素。5.2.2.3 应急预案二级要素a)总则的二级要素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其他预案的关系、工作原则;b)单位概况的二级要素包括:应急资源概况、危险分析;c)应急保障的二级要素包括:机构与职责、物资与装备、通信与信息、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员工教育、互助协议;d)应急响应的二级要素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报告与公告、事态监测与评估、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抢险、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现场恢复、应急结束;e)预案管理的二级要素包括:备案、维护和更新、制定与解释部门、实施时间。5.2.2.4 应急预案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应急预案由批准(发布)的指令性文件、应急预案封面、目录和应急预案正文4个部分组成。5.2.2.5 预案正文由7章构成,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中所述5个一级要素分别为预案正文的前五章,各一级要素中所包含的二级要素为相应的条目,共包括三十条,第六章为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第七章为附件。5.2.2.6 应急预案的章节、条目不允许删减和改变顺序,不需要填写的条目可以空置。第六章及后续章节增加的条目应按顺序延续编号,即第六章的第一条的编号为“第三十一条”,同时为增加的条目命名,名称应能概括该条目的内容且不宜过长。5.2.3 应急预案修订5.2.3.1 应急预案编制负责部门应每年对分管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人员、组织机构和设备变更情况及时修订、更新或重新编制有关的应急预案;5.2.3.2 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满足安全生产应急的需要。 5.2.3.3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后,相关部门应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5.3 应急准备5.3.1 各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和技能。5.3.2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形式分为单项演练、组合演练。5.3.2.1 单项演练是为了熟练某些基本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的应急任务而进行的演练。5.3.2.2 组合演练是将有联系的多个应急任务组合在一起进行演练,主要目的是要提高各应急部门之间的配合能力和协调性。5.3.3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也称“应急演习”)是检验和提高应急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应急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演练计划及演练方案,按计划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5.3.4 公司每两年应进行一次组合演练,各项专项预案、现场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单项演练。5.3.5 各部门必须按需要配备齐全的应急设备,应急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有完善的管理档案;对应急设备进行及时维护,对报废应急设备进行及时更新。5.3.6 总经部对各类应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保障足够数量的应急车辆处于可用状态,应急专用车辆不得挪作他用。突发事件应急中,交通设备优先满足与应急有关的使用。5.4 应急响应5.4.1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响应(公司级)、级响应(公司级)和级响应(基层部门级)三级。5.4.1.1 级响应a)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重特大事故;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b)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1)风电工程中质量事故性质特别严重,或者导致工程倒塌(或报废);2)风电工程中质量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c)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d)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30万元及以上。e)信息安全事件导致重要的信息系统(FAM、OA、网络等关键系统)发生故障已经或预期超过72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f) 超出本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上级公司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5.4.1.2 级响应a)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一般事故。b)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响应:1)风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2)风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c)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以上。d)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10万元及以上。e)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所属单位重要的信息系统(OA、网络等关键系统)发生故障已经或预期超过72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5.4.1.3 级响应a)生产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响应:1)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重伤1人及以上,或造成轻伤10人及以上;2)设备故障已经或预期为一类障碍者;3)生产设备或厂区建筑发生火灾,已经(或预期)造成经济损失0.5万元及以上。b)质量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响应:1)风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风电工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0.5万元以上。c)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d)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事故处理所需费用达5万元及以上。e)信息安全事件导致公司所属单位的OA、网络等关键系统已经或预期超过48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或PI、MIS等其它业务系统已经或预期超过96小时不能恢复正常运行。5.4.2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5.4.2.1 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和联系方式的记录。5.4.2.2 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的信息,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5.4.2.3 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5.4.2.4 救援行动:应急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5.4.2.5 应急恢复:抢险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5.4.2.6 应急结束: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5.4.3 本公司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为09514914673。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汇报。5.4.4 报警5.4.4.1 当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向华电国际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对应的主管部门报警。5.4.4.2 当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向本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和主管部门报警。5.4.4.3 每个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立即报警。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a)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b)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c)突发事件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d)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e)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5.4.5 应急启动5.4.5.1 发生达到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突发事件场所的现场预案。5.4.5.2 发生达到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启动本公司相关专项预案或总体预案。5.4.5.3 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应请示华电国际公司,启动级专项预案或总体预案。5.4.5.4 在未启动应急预案时,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快速抢救受伤人员。5.4.6 应急救援5.4.6.1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中,所有应急人员应服从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并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和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5.4.6.2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可直接统一指挥和调配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和力量,与应急工作有关的部门必须按照需要随时待命,接受调度和安排。5.4.6.3 在现场抢险中,各应急指挥部门应充分调动本部门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遵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即由突发事件部门的应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5.4.6.4 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突发事件现场,为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5.4.7 即时报告5.4.7.1 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向突发事件部门有关领导和本公司应急指挥部门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级或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向华电国际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再由应急领导小组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的1小时。5.4.7.2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采用书面报告和电话报告两种方式尽快上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按规定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格式见附录电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报告单。5.4.7.3 有关突发事件即时报告的要求按本规定执行,其他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事宜,按公司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5.4.7.4 各部门对突发事件都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5.4.8 信息发布5.4.8.1 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由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时,由公司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发生达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时,由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在信息发布前必须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发生达到公司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时,由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外发布。5.4.8.2 本公司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5.4.8.3 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或发表对突发事件的评论。6 监督管理6.1 本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公司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开展情况。6.2 监督、检查的内容6.2.1 管理人员对事故应急工作的认识。6.2.2 应急管理情况。6.2.3 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情况。6.2.4 应急教育、培训情况。6.2.5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情况。6.3 监督、检查的形式分为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6.3.1 一般性检查是一种经常性、普遍性的检查,目的是对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一般性的了解。一般性检查又可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6.3.2 专业性检查是针对与事故应急有关的专项工作所进行的检查,如应急演练检查等。专业性检查又可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6.3.3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定期的一般性检查。6.4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6.5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