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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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招标代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 目 录 (一)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为使公司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勤勤恳恳,努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岗位职责,利于互相学习和监督检查,特制定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章 总经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公司总经理系法人代表。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公司的发展和效益全面负责。 1.2 主持本公司的全部工作,通过办公会议给公司各部和项目监理部布置工作任务,听取汇报。 1.3 主持制定公司的各项目标,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标准和管理制度。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ISO9000贯标工作,并负责对全体职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1.4 掌握公司各项工作任务资料,以及各项目监理部工作资料。根据各项工作和项目监理部反馈资料、汇报材料、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做出改进决策。 1.5 协调好甲(项目法人)、乙(本公司)、丙(承建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实现项目建设的工期、投资、质量目标。努力达到提高建设效益。 1.6 认真学习现代的科学管理知识,积极推行科学管理,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1.7 关心职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共同发扬“团结、求实、开拓、奉献”的精神。 1.8 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各项工作,组织编写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第二条 责任与权限 2.1 执行总经理责任制。 2.1.1 对公司的各项目标制定和公司效益好坏负有责任。 2.1.2 对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有督促检查的责任。 2.1.3 对公司全体监理人员负有培养教育责任。 2.2 对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安排有决定权,对各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有决定权,对公司内部的职工聘用和辞退有批准权。 2.3 对公司财务收支有决定权。 2.4 对公司各部、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有批准权。 2.5 对公司全体职工有表扬、批评和奖罚权。 第三条 检查与考核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 公司付总经理按照公司经理的工作标准要求,当好经理助手,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分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章 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第五条 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当好公司总经理的技术和业务的助手。 5.2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制订造价咨询工作的各项标准文件及控制程序,组织协调各部门按公司的统一工作标准,实施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为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 5.3 审查各项目的造价咨询的成果资料及工作信息,对各部门反馈的业务和技术问题及要求,给予及时的决策和支持,必要时协助项目负责人处理好项目上的疑难问题。 5.4 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图纸会审以及各项目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事故的处理。 5.5 经常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如发现工作不规范或存在失误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在总经理授权下直接指导和参与处理问题,及时纠偏,促使各部门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5.6 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现代化科学管理知识,推行和促进业务规范化和科学管理。 第六条 责任与权限 6.1 对推行公司内部的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及全面质量管理负有责任。 6.2 负责各项目信息反馈资料的处理,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3 审批各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并对各项目业务工作负有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 6.4 对项目上的重大技术方案、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有决定权。 6.5 对技术人员的调动支配建议权。 6.6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反馈信息、汇报工作、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七条 综合办公室的职能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办理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以及收集整理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反馈,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第八条 工作职责 8.1 代表公司与地方各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工作和接待工作。 8.2 协助总经理召开公司办公会议,组织好纪要并监督协调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8.3 作好文秘打字复印工作,管好档案资料,搞好公司的后勤、生活福利服务工作。 8.4 管好汽车管理,办公机具的保养,以及各种设备工器具的注册 管理工作。 8.5 负责办公文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8.6 负责公司的保密、保卫工作。 8.7 组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开发微机的应用,保证全公司的打字、复印、微机统计、绘图、信息收集贮存等需要。 8.8 搞好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员招聘、试用、调配、考核、档案、证件等管理工作。 8.9 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检查与考核。 8.10 负责公司贯标工作,监督组织贯彻ISO9001:2020文件的实施实行。 8.11 负责内审、管理评审、外审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 人力资源部职责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各岗位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制定岗位描述或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监理部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查,总经理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及各部室负责编制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并协助办公室具体实施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部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资格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普及培训和内审员培训。 第十四条 各部室负责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对监理依据性文件进行学习和培训。 第十五条 其他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的需要,编制培训需求计划,报办公室实施。 第五章 造价咨询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造价咨询的策划 16.1造价咨询部根据顾客委托合同、隐含要求和公司承诺,在造价咨询开始前提出造价咨询计划报副总经理审批。内容包括: 1)造价咨询各阶段划分和主要工作内容; 2)各阶段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度要求、内部配合部门; 3)资源配置要求(如人员、信息、设备、资源保证等其它相关内容)。 16.2副总经理组织经营部及配合部门负责人对造价咨询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审,提出批准意见。 16.3造价咨询工作中接口管理 1)造价咨询部按照经批准的造价咨询计划和顾客沟通,充分搜集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经顾客确认,形成造价咨询的输入。 2)造价咨询部将造价咨询计划传递至各阶段人员及配合部门。 3)各阶段人员及配合部门必须按照造价咨询计划完成各项相关工作,对突发事件或疑难问题,必须及时通知造价咨询部经理,由造价咨询部协调或确定更改进度要求。 4)各阶段工作完成后,报顾客确认。 第十七条 造价咨询的输入 17.1造价咨询的输入内容: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施工招标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上述条件,招标人进行招标时,应提供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申请表,方能进入招标程序、办理各项备案事宜)。 5)以前类似造价咨询项目提供的适用信息; 6)需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提交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书。 7)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方式的,提交招标方式登记表。拟邀请招标的,还应同时提供证明该企业所有制性质和投资性质的相关材料。 8)顾客要求; 17.2造价咨询输入应形成文件,各类相关资料表要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标准表。 第十八条 造价咨询的输出 18.1根据造价咨询计划,编制资格预审和招标输出文件, 18.2造价咨询文件应以能针对造价咨询输入进行验证形式来表达,以便于证明满足输入要求; 造价咨询输出文件因代理项目不同,可包括项目的标准要求;提供服务流程;对服务过程的调整要求;资源配置要求等; 18.3 由造价咨询部经理对输出文件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造价咨询的验证 根据造价咨询输出文件和顾客委托评价表进行验证。 第六章 公司工程部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 工程部的职能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围绕项目监理工作任务工期、投资、质量、安全四大目标的监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负责指导和协助项目监理部各项监理工作,组织编制各项监理业务方面的工作标准文件、控制程序、监理月报格式等,并参与或协助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质量事故处理问题等,为完成项目监理部的各项监理任务起到监督、指导、检查、帮助的作用。 第二十一条 工作职责 21.1 参与监理任务的投标,提供投标资料,协助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21.2 参与项目监理的前期工作,指导和协助项目监理部作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技术方案。 21.3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专业监理工作的标准文件、控制程序、监理工作月报格式内容,以及指导协助项目监理部制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职责。 21.4 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检查其是否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程序进行各项检查工作,各项监理表式填写是否正确。监理资料(如材料检验认可书)是否与工程形象进度一致。 21.5 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先进经验,为项目监理部提供先进技术资料、提供监理依据,并指导监督推广和执行。 21.6 根据需要参与监理项目工程竣工预验及竣工验收。 21.7 审查各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月报。 21.8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当好技术、业务参谋,提供参考资料和工作成果统计资料。 21.9 接受公司主管领导检查和考核。 第七章 公司经营部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经营部 在公司主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信息收集、渠道开拓,开展经营活动,完成项目监理合同的管理任务。 第二十三条 经营部的工作职责 23.1 组织对外宣传,扩大本公司的影响,提高本公司在社会上知名度。 23.2 积极收集信息,及时分析处理信息,联络洽谈业务,加强横向联系,扩大业务范围和积极开拓市场。 23.3 组织监理任务投标、议标、报价、签订合同。 23.4 根据业主的要求,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协助项目总监作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23.5 协助项目监理部作好项目监理的财务结算与支付工作。 23.6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依法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23.7 努力学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有关合同条件以及监理业务知识,积极推行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3.8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检查和考核。 第八章 造价部工作职责 第二十四条 造价咨询部经理技术总负责人 24.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4.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24.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 25.1 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5.2 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25.3 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5.4 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第二十六条 专业造价工程师 26.1 负责本专业的咨询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造价员的工作; 26.2 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造价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26.3 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6.4 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第二十七条 造价员 27.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7.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27.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27.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第二十八条 校核人员 28.1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8.2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28.3校核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28.4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第二十九条 审核人员 29.1审核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9.2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29.3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29.4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第三十条 造价咨询部归口管理造价咨询的全过程,负责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日常改进和文件资料交付后的存档。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资源配置和更新。 第三十二条 经营部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策划、实施、改进,并主动配合、接受主控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 项目监理部工作职责 第三十三条 项目监理部的职能 项目监理部是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项目监理机构,代表公司进行项目监理。通过组织协调完成工期、投资、质量、安全四大目标的监控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任务,实现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目标。 第三十四条 工程职责 34.1 签订项目监理委托合同后,由项目总监负责,根据公司制定的标准框架和工程实际规模、结构特征、功能要求等编写该项目的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加以实施。 34.2 检查落实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作好前期工作。 34.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工程的施工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或参与图纸会审工作。 34.4 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的现场开工报告。 34.5 按公司制定的“施工阶段监理控制程序”标准文件开展项目的各项监理工作。 34.6 按公司制定的月报统一格式编写监理月报。 34.7 根据公司制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岗位责任,做好本职工作,遵守监理工作守则。 34.8 建立好现场考勤制度、文件收发制度、监理资料和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等。 9.2.9 认真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核查同期工程资料。 34.10 认真填写监理工作日记,向业主申报支付监理酬金。 34.11 经常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学习先进技术,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推行科学管理。 34.12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监理工作的信息反馈,接受公司总经理及主管业务领导的检查和考核。 34.13 在完成工程竣工预验收基础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签署竣工验收报验单报业主组织正式验收。 34.14 项目监理任务完成后(工程验收交工后),写好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办理监理业务手册。 第十章 会计职责 会计工作应作到帐目健全,反映及时,参与管理,严格监督,杜绝浪费,提高效益。 10.1 正确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严格内部控制,按照规定计提各项费用和基金。 10.2 按月编制工资册,负责发放福利及办公用品等。 10.3 及时准确交纳税金。 10.4 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做到帐、卡、物相符。 10.5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撰写财务说明书。 10.6 制作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总帐、编制会计报表。 10.7 加强财务管理,搞好内部审核工作。 10.8 做好财会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0.9 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 出纳职责 11.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结算纪律,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11.2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11.3 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帐证款三相符。 11.4 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卷、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会计印鉴。 11.5 及时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等。 11.6 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贯彻国家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任务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经政策、制度和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二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章办法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实行“一支笔”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第四条 完善建立各个环节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依照“会计法”行使职责。 第五条 加强合同管理,公司签定的经济、技术合同,交财务一份,以便财务部门建立合同台帐,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 根据公司每年发展情况,年初提出年度财务计划指标,掌握和分析成本费用升降原因,寻求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和途径,促进公司发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增值。 第七条 负责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及时和业主结算,平衡资金使用,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 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经济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为领导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对其他经营决策有建议权。 第三章实施细则 第九条 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第十条 财务收支实行计划管理。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主管人员每年要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编制分季计划。如遇情况变化,应按程序进行调整。在财务计划的控制下,在量如为出,积极组织增收节支,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十一条 公司的各项收费,应认真执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并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业务收入必须手续完备,日清月结。实行开票、收款分管,开票人不准接收款的制度。月终后,开票人要编制业务收入汇总表,一式两份,送交出纳会计核对无误后,签字退回开票人一份,报主管财务一份。要加强对发票的统一管理。领用要进行登记,领新交旧存根,不得丢失。否则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费用开支范和标准。凡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项目,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由综合部根据财务制度的权限签批处理。 第十三条 加强旅差费用的管理。凡去外地公出,须总经理批准,按公出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借款,返回后五日内必须向会计报帐。 第十四条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各项财产完好无缺。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均应记帐或登记在薄。各项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凡单位价值在2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家具、用具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登记薄,由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2、在用的办公用具各部要妥善保管,每年终盘点一次,保证帐实相符。无故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 3、聘用的业务人员,自动离开公司或解聘时,应将保管使用的用具等交还综合部。 第十五条 建立开支审批制度。为了严格开支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综合部提出计划,经董事会审定批准后执行,由总经理签批入帐。 2、仪器、设备等财产维修费用,报请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3、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由综合部提出意见,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综合部按规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发放。 4、业务招待费,必须从严掌握,发生时由综合部主任根据不同对象,参照有关规定事先确定标准、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执行,最后总经理签字报销。 5、职工医药费,按郑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职工各人医疗帐户相结合,医疗保险费用由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 第十六条 加强现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一律不准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应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十七条 加强支票管理。银行支票与签发支票的印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为外单位以支票串换现金。公司内人员借支票采购时,必须向会计人员填写借用支票的借据,并在五日内报帐。丢失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由丢失人及时登报声明作废,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做到: 1、配备专职会计与出纳; 2、按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进行会计核算; 3、按照会计制度认真编制凭证,记好帐、管好帐,按月结帐, 并编报会计报表,年报应于年终十五日内报出; 4、会计人员必须按制度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规相矛盾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及时修订。 (三)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使公司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合同的职工。 第二章 雇用 第三条 本公司应在劳动计划内招收和聘用职工。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人事部面试审查合格后,原则上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但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工期间,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表现欠佳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一周者,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期满,一经正式录用,公司和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七条 应聘条件: (1)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踏实,服从分配; (2)具备专业知识,有大专以上学历; (3)初(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有三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工作; (5)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 (6)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者,从优聘用。 第三章 服务 第八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公司员工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 档案 第十条 公司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管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职称晋升事宜。 第十一条 凡进入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需要公司管理的,公司统一组织,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编号、保存,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在公司服务期间,上述人员应遵守省人才交流中心有关政策、法规。否则后果自负。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三条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公司给予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三种形式,具体实施办法按公司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 对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公司有权对其处罚。视其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留职查看或辞退三种形式,具体实施办法按公司奖惩条例执行。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培训、教育 第十五条 新进入公司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等方面,使其对本职工作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第十六条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分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有关实施办法按公司员工培训制度执行。 第七章 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员工社会保障体系,对应该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公司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八条 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人员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参保所发生的费用,分为单位缴纳部分费用和自行负担部分费用。单位应纳费用,由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部门办理。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八章 晋升 第二十条 聘用人员在签订聘同合同后,以其拥有的职称证书为基础,经公司人事部审定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的待遇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人员每为公司服务满五年,经公司评议同意后可晋升一个档次,但最高档次不得超过副总总经理享受的待遇。 第九章 调迁 第二十二条 基于业务上需要,公司有权对原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调整。有关部门对公司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必须征得相关主管领导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职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暂由其主管或其主管分配给其他人员代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核准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定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四)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一个人的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一个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情况的反映,是上级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的一个重要依据。为加强档案工作的建设,贯彻保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正式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管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职称晋升等事宜。 第二条 档案的转递 (一)新进公司的人员,应配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新进人员到原档案所在单位提档通过机要交通或人事部转递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在进入公司之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或原单位承担,转入公司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人员离职后,应及时将档案转至新的主管单位保存。 第三条 人事部每年初将存档人员的上年度考核情况提交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每人的人事档案中。 第二章 员工内部档案管理办法 为便于公司内部管理,人事部为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建立内部档案。 第四条 内部档案内容: 1、个人履历表 2、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个人考核情况 4、个人奖惩记录 第五条 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保管内部档案; (二)搜集、鉴别和整理内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内部档案的查阅借用; (四)不断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条 档案材料的搜集与补充: ()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全貌,要经常地、有计划地按照档案内容进行搜集和补充。 (二)如发现档案中应具备而缺少的材料时,应及时要求本人填写或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补充,以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第七条 内部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一)员工内部档案属机密文件,由人事部专人保管。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 (二)保管的每份档案都要造册登记,定期进行一次核对, (三)任何人不得借阅同级或本人的档案。 (四)查阅职工内部档案,原则上由人事部门代为查阅,如有必要,可由上级领导在申明批准,办理手续后,也可查阅。 (五)员工内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用,但必须按期归还。 (五)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 图书的购置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若需购买有关图书资料需写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办公室批示同意后,统一购买。 第二章 书的保管 公司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图书的保管和整理工作,建立图书台帐,新购买的图书要由保管员签字入库后方可借阅,内购书发票须由保管员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 书的借阅 各部门借阅图书时,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所需图书借还管理工作,使用人员应爱惜图书,对于丢失损坏图书的负责人要照价赔偿。 (六)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每周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时间随郑州市政府统一执行。 二、考勤项目 1、出勤:每月按30日(含节假日)计算,实行全员签到制(每半天一考勤,下同) 2、工伤:因工负伤,须有工伤鉴定和休假证明。 3、病事假:因病请假,须提供医疗单位证明,按该员工当日固定岗位工资的50%计法;因事请假,须注明事由,不计发当日工资。 4、婚假:按规定年龄结婚,可休息3天,晚婚可休息10天(不含节假日)。 5、产假:可休息3个月,只发固定工资。 6、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亡故,可休息5个工作日。 7、旷工:不请假,有不上班(以半天为限,扣发当日双倍固定工资)。 8、加班费:每加班一天,加班费为10元,除星期日外的法定假期加班每日按平均工资的2倍发放。加班天数由部室主任提供,监事核实。 三、员工请假须有符合考勤项目规定的情形和书面申请,请假1日由部室主任批准,请假2日由其分管总经理批准,请假3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领导请假由其直接上级领导依次批准,并交代好有关事宜。总经理请假(或长期外出),应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代理主持工作。 四、公司统一设置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工作,个人每天上班按时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和负责人当日双倍固定岗位工资。年底按考勤计发福利。 五、公司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如下劳动纪律: 1、有组织、有计划、工作听指挥 2、讲公正、求公允、执业按规程; 3、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 4、不越权、不越级、管理有权限; 5、不吵架、不半欧、举止讲文明; 6、不闲谈、不泄密、遵守不擅离; 7、免吃请、拒受贿、廉洁应自侓; 8、戒烟酒、戒赌毒、公共树形象。 (七)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计发工资、奖金,合理分配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可以向总经理办公室咨询,行使工资请求权,但从发生日七天内未行使的,视为认可。 第二章 工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工资的起止日期为月初1日至次月1日,实行月薪制;月初10日(公休日顺延)发上月工资。 第五条 每月工资计数天数为24天。 第六条 本公司采用结构工资制。 一、工资组成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现场补助、综合奖励、责任津贴、特别津贴等。 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按级别和岗位分别设定,公司根据按劳到酬的原则,不低于国家规定本地区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奖励指公司正常的效益和公司为补偿员工额外的劳动报酬及各种费用的补贴。 责任津贴指公司员工在自己岗位上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给予的奖励。 特别津贴指特殊情况下的工作安排和特殊贡献的劳动补助。 第七条 特别情况下的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按所聘职务,降一级聘用,并享受新聘级别的工资待遇,其与试用期的级别差额不予补发。 二、加班工资: 1、休息日、工作日加班加点原则上坚持调休制,并在当月内休完,特殊情况下当月不能休完的,应及时上报,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核定处理。 2、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加班人员并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正常的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加班补助。 3、加班手续应由经办人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审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4、公司根据人员的工作劳动强度合理安排人员跨项,跨项作业不属于加班范畴。 (八)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九)公司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现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公司主要会议制度。 一、公司经理办公会 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行政工作中带全公司性的重大问题。由公司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公司长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是:公司经理、副经理、综合、财务部部长。必要时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分析全公司经济形势,互通工作情况; (二)研究确定全公司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三)讨论决定各部门请示公司领导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宜。 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规则是主持人决定制。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公司经理决定召开时间。 二、公司经理部扩大会议 公司经理部扩大会议是传达上级重要精神,通报全公司工作情况,讨论全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公司经理部会议由公司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二)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 (三)分析、通报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情况; (四)讨论、审定公司工作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的主题报告或会议纪要; (五)讨论、完善公司党支部和公司经理办公会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经理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由综合、财务部负责。 (十)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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