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经济合同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45145653 上传时间:2022-08-2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怎样签订经济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怎样签订经济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怎样签订经济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怎样签订经济合同 一、实践训练题 1根据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两人一组,签订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 2根据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两人一组,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二、实训项目安排签订经济合同 (一)项目简介 学生分组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二)项目安排时间 学完合同法以后作为课业由学生课下完成,做完后可以利用2课时组织学生交流。 (三)成果形式 书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四)实训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合同内容的基本规定,掌握合同的写作方法。 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同学之间的相互沟通能力;写作能力与谈判能力。 (五)任务内容 1同学自由组合,2人一组,一人为甲方,一人为乙方; 2到图书馆或网上查找相关模板或者依据本章实训指导中的模板; 3甲乙双方讨论合同的标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将讨论内容写进合同; 5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 (六)考核标准 签订经济合同的成绩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和形式分(百分制) 1经济合同的写作内容分。(60分) (l)合同条款内容全面。(20分) (2)合同条款内容明确,可实施。(20分) (3)合同内容有创意,贴近学生专业实际。(20分) 2经济合同的写作形式分。(40分) (1)合同格式正确。(10分) (2)合同签字手续完备。(15分) (3)书写整齐,无错别字。如果是电子版,要求排版美观整齐。(15分)怎样依法签订经济合同第一节什么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什么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第二节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哪些合法手续一、法定代表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手续二、合法代理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手续三、单位之间代订经济合同必须具备合法手续第三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遵守什么程序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协商一致的程序,“协商一致”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诺。第四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遵守哪些原则第五节签订经济合同应包括哪些共同条款第六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第七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采用什么文书格式经济合同文本格式种类包括:一、统一文本格式这是由经济合同管理机关统一制订的文本格式。如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文本格式。由于统一文本格式是规范性格式,因此当事人必须使用。二、部门文本格式这是由国务院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制订,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文本格式。如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供用电、水、热、气等合同文本格式。这类文本格式适用于各种专业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其它形式文本不能代用。三、参考文本格式凡既未规定统一文本格式,又未规定部门格式的经济往来,当事人可以选择参考文本格式,也可以自行拟定文本格式。由于这种文本格式不具有强制规范性,所以只是引导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第八节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经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的表示和具有法律后果的行为。因此,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下列问题:一、严肃认真审慎行事二、尽可能了解对方为了签订一个稳妥可靠的经济合同,应尽可能了解对方。三、经济合同条款必须齐备四、经济合同合法五、文字要简炼,语言要准确六、严禁利用经济合同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全文:怎样依法签订经济合同2008-04-20 17:32第一节什么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什么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经济合同法第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条又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由此可见,目前,在我国只有下述两种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一、法人民法通则第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而言的,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六类:(一)独立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二)独立核算的国营企业。(三)享有财产所有权和实行独立核算的城乡集体组织。(四)独立核算的经济联合组织。(五)有独立经费的社会团体。(六)符合法人条件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二、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和农户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是指法人。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除法人外,还有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农户。这部分特殊情况下的公民虽然不是法人,但可以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同法人签订经济合同。第二节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哪些合法手续一、法定代表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手续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行政的主要负责人,是法律所规定的、如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不同。法定代表人是单一的,一个单位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有权以法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介绍信等。二、合法代理人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手续合法代理人,亦称承办人、经办人,是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合法代理人有权以法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法人单位对合法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经济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合法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合法手续:(一)必须具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是合法代理人取得代理权或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证明。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法代理人姓名、年龄、单位、职务、委托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有效期限、委托日期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二)必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签订。授权范围内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超越了授权范围,事后法定代表人又未予追认的,超越部分对法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后果由合法代理人自己承担。三、单位之间代订经济合同必须具备合法手续代订经济合同是代理单位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单位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对被代理单位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代订经济合同是一种代理活动。所谓代理单位是指按照被代理单位的授权,以被代理单位的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的单位;所谓被代理单位是指授权他人,以自己单位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并直接承担权利义务的单位。所谓代理权是指被代理单位授予代理单位进行某种法律行为的权利。所谓代理关系是指代理单位和被代理单位之间经授权后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代订经济合同,必须符合下列合法手续:(一)被代理单位和代理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二)代理单位必须事先取得被代理单位的委托证明;(三)代理单位必须在被代理单位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四)代理单位必须以被代理单位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第三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遵守什么程序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协商一致的程序,“协商一致”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要约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签订经济合同的愿望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要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签订经济合同的愿望和要求;(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三)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提出要约,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清楚;(二)要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肯定、真实;(三)内容必须合法;(四)要约必须符合要约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五)要约只有在到达对方时方能生效。要约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一)要约在未到达之前,要约人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发出的要约,但撤回的通知必须在对方表示接受要约之前到达;(二)要约在所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三)受要约人对于超过有效期限或已撤销的要约或虽然在约定期限内作出了同意的答复,但要约人在收到答复时已经超过有效期限,要约人又立即将这种情况通知了受约人的情况下,要约人不承担责任。要约的方式,通常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口头方式,一般是当面提出或者用电话方式提出;书面方式,一般是以订货单、书信、电报等形式提出。二、承诺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一方,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承诺人。所谓完全同意,是指承诺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各项条件,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赞同。承诺也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诺人无条件地完全同意要约人提出的各项条件;(二)承诺必须由承诺本人提出;(三)承诺必须在约定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明确答复。承诺的法律后果表现为承诺人完全接受要约,并在约定时间内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如果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又返悔时,应该在承诺生效前撤回承诺。如果改变已经生效的承诺,视为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承诺的方式通常也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但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综上所述,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进行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就是协商一致的过程。在社会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可能经过一次协商就达成了协议;也可能需要经过反复协商后,才能形成一致意见。这种反复协商的过程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要约新要约再新要约直至承诺。第四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遵守哪些原则当事人双方必须贯彻下列原则:一、合法的原则所谓合法,是指从经济合同的主体、各项条款、订立程序到签订合同的形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签订与国家法规和现行政策相抵触的合同。符合国家计划要求,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等都不得违反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计划。包括:(一)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产品和项目,必须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签订;(二)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的产品和项目的经济往来,应参照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签订;(三)企业计划外的自销产品或项目,不得因自销而冲击国家分配计划、供应计划和收购计划。一切违反国家计划的经济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这个原则包括以下三个内容:(一)平等互利。平等,是指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大的单位,还是小的单位,双方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不允许以大压小,以上压下,以强凌弱,同时,也不允许以穷吃富,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互利,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都能获得对等的经济利益。经济合同法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签订有损于对方经济权益的“霸王合同”。(二)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反复协商所形成的意思一致的表示。违反协商一致的原则,经济合同不能成立。我国经济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不允许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经济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否则,视为经济合同无效。(三)等价有偿。等价有偿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法律上所享有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经济合同关系中,一方享受的权利,正是另一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一方应尽的义务,正是另一方应该享受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国家法律不允许一方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允许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下,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贯彻等价有偿的原则。第五节签订经济合同应包括哪些共同条款经济合同共同条款(或基本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内容,既是确认合同是否合法的主要条件,也是当事人双方履行经济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根据经济合同法第条的规定,经济合同应包括下列基本条款:一、标的(实物、工程项目、劳务、智力成果)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明确、具体地写明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所谓标的,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由于合同种类不同。标的也不相同。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某种商品;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的劳务活动等。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物都可以用来作合同的标的。经济合同标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国家计划要求。标的,是订立经济合同的目标和前提,如果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合同就不能成立,也不法履行。二、数量与质量所谓数量,是指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在确定具体数量时,有计划指标的按计划指标确定;没有计划指标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由当事人双方确定标的数量的,应该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标的数量是通过一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来衡量的。标的数量,必须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度量衡和法定单位及统一计算方法。标的以物为内容的,采用个、件、千克、吨、米、平方米、立方米、台、辆等计量单位表示;标的物以货币为内容的,用元、角、分计算。此外,某些标的由于物理属性的作用,可能会产生自然增减的情况,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记载合理磅差、正负尾差、超欠幅度、自然损耗率等。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方法履行。所谓标的质量,是指标的的内在素质(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等)和外观形态的状况。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明确、详细地载明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质地等具体内容。标的质量是经济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必须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国家有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国家没有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标准。采用国家标准要明确是哪一年颁布的标准;采用部颁标准时,既要规定哪年颁布的标准,还要确定哪个部的标准。对于协商确定的标准,应该约定具体的验收标准或提交一定样品。对于提交的样品,如果能够保存,双方应该将相同的样品各保存一份;如果不易保存,应将样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质地详细记载清楚,各存一份,以作为验收凭证。三、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统称为“价金”。所谓价款或酬金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向交付标的物的另一方所支付的以货币为表现形式的代价。在以货物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称为价款;在以劳务、智力成果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称为酬金。产品的价格,按照各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政策上允许议价的,双方应该在国家价格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议价。酬金也是如此。此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必须采用货币计量来表示,用人民币进行计算和支付。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履行合同标的和价金的时间界限。合同履行期限分为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时间的起、止界限。如长期合同、年度合同、季度合同等。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实现权利义务的具体时间界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按日、按旬、按月、按季分期交付。有些合同的履行期限就是合同的有效期限。如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有些合同既要规定有效期限,又要规定履行期限。如供应合同的有效期限可能是一年,而履行期限可能是按月、按季分期供应。对于履行期限,必须规定得明确、具体。履行地点,是指交付或提取标的物的地方。经济合同必须对履行地点作出明确规定。在购销合同中,供方送货(由需方支付运费)或者采用代办托运的,履行地点为产品发运地;需方自提的,履行地点为产品提货地;交付建筑物的,履行地点为建筑物所在地;给付货币的,履行地点为接受给付的一方所在地。购销合同的供需双方在两地的,为避免错发同名地点,交(提)货地点应冠以省、市或县的名称。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经济合同的履行方式,首先取决于标的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标的,有不同的履行方式。但是,无论当事人的目的和合同标的如何不同,都必须明确规定是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是当事人自己履行,还是由他人代为履行等等。经济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的交付方式和价金的结算方式。标的的交付方式,通常包括送货方式、自提方式、代运方式。送货方式一般由供方承担,一切风险由供方自己负责,但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自提方式,是需方按照约定的提货时间到供方交货地点,凭合同自己提取货物。代运式,即代办托运方式。代办托运,应明确规定何种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如果双方未能约定采用哪种运输方式和路线,供方应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路线办理托运。经济合同的履行方式,还包括价金和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又分为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形式。现金结算是指使用人民币直接进行货币收付的行为。转帐结算,又称非现金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人民币,而是通过银行从付款单位帐户将款项划拨到收款单位帐户进行货币收付的行为。经济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违约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于违约责任,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有利于双方严肃认真地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利于追究责任方的违约责任。六、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经济合同法第条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只有在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一方的要求才能成立。第六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经济合同的形式,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方式。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可以采用两种形式,即口头经济合同形式和书面经济合同形式。一、口头经济合同形式口头经济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通过直接对话或电话、谈判等方式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口头形式多适用于非计划的、能够即时清结(钱货两清)的简单经济活动。口头经济合同简便易行,商品流转迅速,在经济交往中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经济合同形式。但是,口头经济合同缺乏文字依据、发生合同纠纷后,容易产生口说无凭、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的情况。因此,对于标的金额比较大,履行期限比较长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不允许采用口头合同形式。二、书面经济合同形式书面经济合同形式,是当事人双方采用文字形式表达协商一致意见的一种协议。书面经济合同形式多适用于计划的、标的金额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履行期限长,一时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书面经济合同除文书形式外,还包括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电报和图表、无线电传真、电视录像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但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把它所作为独立的合同形式,而作为书面合同的附件。书面经济合同形式,有利于加强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心;有利于业务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的管理;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后,有证可举,有据可查,容易分清责任,有利于解决双方合同纠纷。为此,经济合同法第条明确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采用书面形式。”国务院发布的有关经济合同条例对各类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问题,又作了具体规定。凡是法律、条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经济合同,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原则上视其违反经济合同法第条第款之规定,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分析。第七节签订经济合同应采用什么文书格式经济合同文书格式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用文字进行表示的方式。关于经济合同的文书格式问题,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给国务院的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请示中指出:为了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完善经济合同制度,规范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将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以使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订的规范化。经济合同文本格式,是指由经济合同当事人、专业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经济合同管理机关就某一种类经济合同的制订,具备各项必要条款,以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依据并使用的合同文书样式。经济合同文本格式种类包括:一、统一文本格式这是由经济合同管理机关统一制订的文本格式。如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文本格式。由于统一文本格式是规范性格式,因此当事人必须使用。二、部门文本格式这是由国务院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制订,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文本格式。如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供用电、水、热、气等合同文本格式。这类文本格式适用于各种专业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其它形式文本不能代用。三、参考文本格式凡既未规定统一文本格式,又未规定部门格式的经济往来,当事人可以选择参考文本格式,也可以自行拟定文本格式。由于这种文本格式不具有强制规范性,所以只是引导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的分发工作,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当事人使用经济合同文本,可以随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及他们指定的发放单位领取,也可以定期批量领取,发放单位可收取工本费。非发放单位和个人不得把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当作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从中牟利。当事人在使用经济合同示范文本时,如有特殊要求,当事人确需自行印制合同文本的,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制订和印刷。但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当事人擅自制订、印刷合同文本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也可以并处。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使经济合同的更加规范化,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现象,以保证签订的合同合法;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合同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八节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经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的表示和具有法律后果的行为。因此,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下列问题:一、严肃认真审慎行事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严肃、认真、审慎行事。为此,应该做到:第一,充分认识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的重要性,不履行经济合同的危害性,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第二,充分考虑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主客观条件,权衡利弊,不可马马虎虎,草率从事。第三,对标的金额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或比较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先草签合同,经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再签订正式合同。第四,为了保证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对于那些把握不大的合同,应尽可能到公证机关或鉴证机关申请公证或鉴证。二、尽可能了解对方为了签订一个稳妥可靠的经济合同,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方应了解对方下列主要问题:第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是否领有营业执照;第二,对方当事人经营范围是什么,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三,对方资信情况如何?第四,法定代表人、合法代理人签订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委托书或委托证明)等。三、经济合同条款必须齐备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明确、具体、完整的条款,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这是履行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四、经济合同合法经济合同必须注意其合法性。经济合同从主体、到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的要求;必须符合签订合同的法定程序;必须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五、文字要简炼,语言要准确签订经济合同在文字表述方面,必须文字简炼,标点正确,字迹清楚;语言准确、不可含混不清、模棱两可,不可一语双关;产生笔误不得擅自涂改。六、严禁利用经济合同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少数单位和个人钻改革的空子,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其主要表现是:(一)订立假经济合同所谓假经济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骗取对方财物或规避法律,在合同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等方面弄虚作假,或伪造假证明,出示假证据,签订与事实根本不相符合或根本就没有打算履行合同的行为。(二)非法转让经济合同所谓非法转让经济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经对方同意,擅自将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转让给第三者的行为。如甲厂与乙厂签订一项加工承揽合同。工厂未经甲厂同意,擅自将加工承揽任务全部转让给丙厂完成,乙厂的行为属于非法转让经济合同。(三)转手倒卖经济合同所谓转手倒卖经济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即无权利能力,又无行为能力,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诚意。但是,以隐瞒真相的手法欺骗对方,低价与对方签订合同购进,同时,又高价转手将合同卖给第三者,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如甲公司超范围与某工厂签订购入台电视机合同,然后,又以高于购入的价格将合同转卖给第三者,从中非法获利。甲公司的行为是转手倒卖经济合同。(四)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所谓买空卖空,是指合同当事人既无资金又无货源的情况下,采用期货的形式,利用转手销货之机,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当事人如果以期货的形式先在市场上将货购进,然后,既不付款,又不进货,在签订合同以后,收货之前,又以高于合同规定的价格转手售出,从买空中获利,即称为买空;当事人如果以期货的形式先将商品售出,然后,再以低于合同规定价格的办法从第三方购进,从卖空中获利,即称为卖空。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万条麻袋的购销合同,甲公司为供方。单价元,总价款为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既不付款,也不进货,然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供应万条麻袋的供应合同。单价元,总价款为万元。买卖如果成功,乙公司可获取差额利润万元。乙公司就是从买空中获利。乙公司如果是先将货物售出,然后再以低于售出的价格购进,即是从卖空中获利。(五)利用经济合同转包渔利所谓转包渔利,是指承包当事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后,自己并不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而将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以低于原合同价款的办法全部转包给第三者,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转包渔利,多发生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等合同中。如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了一项全部工程造价为万元的教学楼建筑合同。合同签订后,某施工单位转手就以全部工程造价为万元的价格转包给第三者施工单位,从中非法获利万元。某施工单位的转包行为,则属于转包渔利。(六)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投机倒把所谓投机倒把,是指当事人以牟取非法利益或暴利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活动,扰乱市场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如某公司非法经营,购销进口寸彩色电视机台,然后转手加价倒卖给第三方,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七)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所谓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某公司得知某贸易开发中心有进口电冰箱,于是某公司随即与某县供销经理部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收取预付货款万元。交货日期过后,某县供销经理部发现某公司根本无货,要求归还货款,某公司说天后,保证供货。一个月后,某公司仍无货可供。以后某县供销经理部多次向某公司追索货款,但是,由于某公司已将货款挪作他用而无力归还。某公司的行为,即为诈骗。(八)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行贿受贿所谓利用经济合同行贿受贿,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为了谋取私利,在合同规定的价款以外,巧立明目,私送金钱、财物的行为,称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合同中,为他人牟取利益而私下接受行贿人金钱、财物的行为,称为受贿。如采购员张某,为了套购钢材,给某钢厂供销科长吴某酬谢费三千元。吴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张某提供钢材吨,采购员转手倒卖获利万元。(九)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其他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是指为从事非法倒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证明信、发票、合同书、银行帐户、支票、现金;以至出售假合同、假发票、假提货单等,从中牟利的,都是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 1999年9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颁布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这份合同时,您要注意以下几点: 2、 核实装饰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档案资料。防止一些冒名公司和“游击 队”假借正规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3、 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施工的项目要明确,尺寸要准确,用材有说明(包括材料的型号、等级和品牌),具体的施工工艺和工序,同时附上相应的价格; 4、 明确甲乙双方的材料供应:有些工程是甲乙双方共同供料,所以在供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以及供应地点等项目需要形成文字的内容; 5、 材料验收要双方签字,材料验收单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数量等有关内容标注清楚,另外,验收的材料应与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相符。 6、 施工图纸要齐全:包括平面图、透视图、立面图和施工图,有的还需要电脑效果图,在施工图上要有详尽的尺寸和材料标示,设计责任要分清; 7、 工程项目增减要明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有项目的调整,一定要签定工程变更单,其内容一定要完整,并且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8、 奖惩条款: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及处置办法; 9、 明确保修期和保修范围:一般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负责维修; 10、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要签定“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 11、 承包、挂靠企业要填写委托代理人; 12、 管线改造要慎重甲乙双方应有协议规定双方的责任; 13、 质量标准有规定,即按北京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执行; 14、 验收时间、次数要写明,一般您只要在隐蔽工程结束、卫生间防水做完,以及墙地面装饰完毕,这三次去现场验收即可。另外各阶段验收后,装饰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5、 付款时间要明确:第一次预付款、第二次预付款及尾款的支付时间和条件;大鹤浩林装饰公司付款方式一般分三次付款,您可按开工前55、工程过半付45、验收后付5来安排。工程进行到何种程度才算过半,增、减项目的款项何时交付,甲乙双方应有明确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